第1篇 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值班人員為了掌握、監(jiān)視設備運轉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和缺陷,應對所轄一切電氣運轉設備至少巡回檢查二次。
2、如遇天氣變化,高峰負荷,設備異常等情況,要適當增加特巡。
3、主要巡視檢查維護項目:
(1)、變壓器、油色應透明不發(fā)黑,油面不過高過低,外殼無漏油現(xiàn)象和變形。
(2)、電氣設備有無異常音響、臭味、變色、過熱、冒煙等現(xiàn)象。
(3)、儀表、信號、指示燈、集控保護等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4)、變壓器、電動機、電纜、元件等按其運動規(guī)定巡視。
(5)、各設備保護接的是否完好。
(6)、各載流接頭(包括刀閘)有無發(fā)熱現(xiàn)象。
(7)、避雷裝置是否完好無缺。
(8)、每15天對電氣設備進行清掃,保持通風良好及工業(yè)衛(wèi)生。
4、變壓器運行規(guī)定:
(1)、上層油溫正常不得超過85℃,超過時應壓低負荷。
(3)、變壓器絕緣在運行期間激減30%以上時應停下大修。
(4)、變壓器檢修周期:小修(不抽心)一年一次;大修(抽心)五年一次。
(5)、變壓器高壓熔絲器應按下列規(guī)定:a、100kva以下變壓器為額定電流的1.20-2.00倍,b、100kva以上變壓器為定電流的1.2-1.5倍,c、繼電器保護值不應大于額定器額電流的1.2倍。
5、電動機運行規(guī)定:
(1)、定期檢查電動機的負荷、軸承溫度,大電流的出入口空氣溫度與鐵芯溫升。
(2)、電機操作,包括起動、停止及電機軸承溫升與負荷的經(jīng)常監(jiān)視,應由該電機所帶設備操作工擔任,電器保全工應定期巡視。
(3)、電機長期停用(15天以上),在起動前除詳細檢查外部情況及周圍環(huán)境外,并測定絕緣電阻,其阻值不得低于0.5兆歐(380v電機)和1.8兆歐(6000v電機)。
(4)、電機及其啟動裝置的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
(5)、電機軸向溫度不得超過2-4毫米,空氣間隙相互差不得超過10%。
第2篇 礦燈充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礦燈充電人員必須熟知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2.礦燈應統(tǒng)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3.礦燈使用溫度為-10℃-40℃之間,應存放在陰涼、干燥、潔凈的環(huán)境中,禁止放入水中或火中。
4.勿對礦燈施加外力或摔擲。
5.充電室內(nèi)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并設有安全滅火設備,室內(nèi)禁止煙火。
6.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半年全面檢修一次。
二、充電:
1.此礦燈可用傳統(tǒng)式礦燈充電架充電,內(nèi)置充電控制器采用恒功率充電模式。
2.礦燈充電架輸出電壓范圍為5~7v,內(nèi)置充電控制器輸出電壓穩(wěn)定在4.2±0.05v之間,充電保護電壓4.35v,過充電保護延遲時間100ms。
3.充電電流恒流段控制在650ma之內(nèi)。
4.完全放電后,充電時間約為10小時。
5.礦燈為荷電出廠,在使用前應進行補充電。
6.若連續(xù)長時間不使用,應從充電架上取下。
7.充電時把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然后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電流表有指示即為正常充電。
8.當電池不需要繼續(xù)充電或充電過程中突然停電時,應將燈頭反時針旋轉180°,切斷充電回路。
三、放電:
1.礦燈可持續(xù)放電或間歇放電。開關為按鍵式循環(huán)檔位,由“主光源開→關斷→輔光源開→關斷→主光源開”依次循環(huán)。開關壽命5萬次。
2.礦燈主光源額定工作電流為250ma,可放電11小時以上。若工作時間超過11小時請及時使用輔助光源工作,以延長使用時間。輔助光源工作電流為120ma。
3.礦燈設有放電控制裝置,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電池不會造成過放電,當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3.0v時,保護裝置動作放電終止,此時斷開旋鈕開關,保護裝置即可恢復。過放電保護延遲時間10ms。
4.放電保護電流為2~2.5a。過電流保護延遲時間10ms,短路保護動作時間小于1ms。
四、注意事項:
1.按開關時用力不用過大,輕輕按下即可。開關外罩為橡膠罩,不允許揭開,同時應避免受利器或硬物劃破而影響密封。
2.因燈頭是專用燈頭,不能隨意亂拆、更換燈頭或改變正負極性,否則礦燈將不能正常使用而損壞,應由專人負責,拆御或組裝時要緊緊按住燈面玻璃,不充許反射器與燈頭圈一同轉動。嚴禁在井下拆御。
3.礦燈貯存至少應帶50%電量貯存,貯存期為半年。
4.礦燈有下列缺陷之一時,不得發(fā)出使用:燈頭、燈蓋鎖失靈;充電不足;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燈線破損;接觸不良形成“眨眼”。
5.交回的礦燈應進行下列檢查:充電是否正常、良好;燈鎖、燈圈、玻璃、燈頭殼及燈線等有無損壞;閉鎖裝置是否有效;有無紅、滅燈。
6.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
7.對充電架和礦燈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作好記錄。
第3篇 監(jiān)測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熟悉我礦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負責管轄范圍內(nèi)的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的調試、安裝、維護和校正工作。
二、班前準備
第2條 明確任務,根據(jù)要求確定安裝位置和電纜長度。
第3條 設備各部件應齊全、完整、電纜應無破口,相間絕緣及電纜導通應良好,并備足安裝用材料及工具。
四、井下安裝
第4條 設備搬運及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和沖擊。
第5條 敷設的電纜與動力動力電纜要分勾吊掛,不交叉,不纏繞,固定電纜用鉤懸掛,非固定電纜用皮帶或其他柔型材料懸掛,懸掛點間距3m。
第6條 敷設電纜要有一定的馳度,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高于礦車運輸機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第7條 電纜之間,電纜和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器性能相符合的界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電體接觸。
第8條 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和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骨1.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得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mm,腔內(nèi)連體松緊適當。
第9條 傳感器或井下分站安設位置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安裝完畢后,再檢查所有連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min后進行調試,一切正常后,接入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查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下連機,并檢查調整跟蹤精度。
五、井下維護
第10條 每周至少一次氣樣校對,確保傳感器的顯示數(shù)據(jù)準確、靈敏、可靠。
第11條 定期進行斷電實驗,確保瓦斯電閉鎖靈敏可靠。
第12條 采掘工作面迎頭傳感器位置應及時調整,距工作面距離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
第13條 瓦斯傳感器應懸掛在避開淋水,頂板破碎,有冒落危險地段,嚴禁將傳感器懸掛在風筒出口,或掛在幫上,傳感器距頂板距離不大于300mm,距巷幫不少于200mm。
第14條 定期更換傳感器的防塵裝置,清掃氣室內(nèi)的污物,當載體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時,傳感器要上井維修。
第15條 排除故障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應首先檢查設備電源是否有電。
2、可用更換電路板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嚴禁帶電作業(yè),認真填寫故障處理記錄表。
第4篇 外線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高低壓架空線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員。
第2條 本工種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jīng)醫(yī)師鑒定無影響工作的病癥(體檢每年一次)。
2.具備必須的電氣知識,掌握一般的操作技術,并熟悉電工儀表的使用方法,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門發(fā)給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3.掌握緊急救護知識,學會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必須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3條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到現(xiàn)場從事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單獨工作。
第4條 對任何違反本規(guī)程的命令不應執(zhí)行,并向發(fā)令人說明理由,必要時報告上一級領導。
第5條 本工種工作人員按本規(guī)程要求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本工作半年及以上者,應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xù)參加工作。
第6條 在工作中若發(fā)生事故,要認真進行事故追查,找
出原因,吸取教訓。
二、操作前準備工作
第7條 工作負責人要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講清工作內(nèi)容、工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第8條 工作前要認真清點、檢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整、可靠。
第9條 指定專人負責聯(lián)系停送電、裝拆短路接地線。掛停電作業(yè)警示牌,有反送電可能的刀閘,加絕緣隔板。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已停電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負責人進行驗電,在確認線路已停電無誤后,立即下令在作業(yè)區(qū)兩端裝設短路接地線,經(jīng)安全負責人檢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方可發(fā)令開始作業(yè)。
三、操作
第10條 線路巡視
1.巡線工作應由有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巡線時必須由2人進行。
2.巡線人員禁止攀登桿塔。
3.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天氣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行進,以免觸及斷落的導線。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線路已停電,也應認為隨時有送電的可能。
4.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斷落地面或懸吊空中后,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靠近斷線地點20米以內(nèi),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第11條 倒閘操作
1.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時使用合格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2.倒閘操作應按票逐項進行,操作完畢后,應進行復查。
3.雷雨天氣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必須操作時,要
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4.在變壓器臺上操作時,應先拉開低壓開關,后停高壓熔斷器,恢復時順序相反;停分支熔斷器時,應取下熔斷器熔體。
5.發(fā)生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開電源開關,但事后應立即向變、配電值班員及領導匯報。
第1條 線路檢修、維護
1.線路停電檢修或在高低壓設備上工作時,應填寫工作票并發(fā)作業(yè)牌。在高壓線路或設備上工作時,應由主管電氣、供電工作的領導或技術人員填寫工作票,一式兩份,交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審核操作程序無誤后,由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簽發(fā)交給工作負責人。停電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回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
2.工作票簽發(fā)入應負下列責任:
(1)工作開始前向有關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
(2)正確和安全的組織工作。
(3)指導工作人員遵守規(guī)程,執(zhí)行安全措施。
3.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書面指定的有實踐經(jīng)驗的人擔任。
4.在部分停電和鄰近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
5.在多路出線的工作地段檢修時,工作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指明帶電和停電線路,并做好監(jiān)護工作,防止誤登電桿。一般停電檢修時,互相之間應做好監(jiān)護工作。
6.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檢查設備完好、接地線收撤情況;人員、工具、材料應全部撤離現(xiàn)場。經(jīng)檢查正常后方
可交回作業(yè)牌。工作負責人與調度聯(lián)系停、送電時,雙方要復誦無誤。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7.在變壓器臺上測量低壓電源時,可使用鉗型電流表。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防止相間短路。
8.測量帶電線路導線的弛度、交叉跨越距離時,應使用測量儀或拋掛絕緣繩的方法測量。嚴禁使用皮尺、線尺測量。
9.測量電桿、變壓器臺,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或解開及恢復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解開地線時,應先解開導體端后解開接地端,恢復時相反。
10.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不得登桿。樹木和繩索不得接觸導線。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并系好保險帶。
11.為防止樹木(樹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將樹林拉向遠離導線方向。繩索應有足夠長度,以免拉繩人被倒落的樹木砸傷。樹枝接觸高壓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樹干離帶電導線很近時,若沒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須申請停電后再進行操作。
12.砍剪的樹木下面應有專人監(jiān)護,防止砸傷行人。
13.工作中遇有雷電或遠方雷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第5篇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2條 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供電系統(tǒng)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有關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按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充電作業(yè),并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 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
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第4條 配制硫酸電解液必須用純水或蒸餾水。
第5條 配制電解液時必須穿戴膠靴、橡膠圍裙、橡膠手套、護目眼鏡和口罩等防護用品。
第6條 在調合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nèi)倒水(以免硫酸飛濺,燙傷工作人員)。
第7條 配制酸性電解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時,應先用5%的硫酸納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第8條 配制堿性電解液,如果皮膚沾有堿液時,應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沖洗。
第9條 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及螺帽等。禁止將扳手等工具放在電池上。
第10條 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huán),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并進行清洗,然后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第11條 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huán)時,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均衡充電一次。
第12條 每周應測量一次泄漏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條 每周必須檢查和調整每只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第14條 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第15條 在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nèi)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分鐘后進行。
第16條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確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條 作業(yè)時應穿著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18條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準備
第19條 認真檢查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表,確保其靈敏可靠。
第20條 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1. 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
2. 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第21條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第22條 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四個固定串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第23條 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huán)、鋼絲繩、制動閘與電動按鈕,確認無誤再行起吊。吊車升起后,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條 充電工作開始前應先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準確后再行送電。
第25條 擦凈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后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第26條 每次充電前都應對電源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27條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第28條 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
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負極)。
第29條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條 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臟物,打開全部電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條 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記錄。然后啟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第32條 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
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第33條 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guī)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該產(chǎn)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
執(zhí)行。
第34條 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伏時,方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細密強烈汽泡,而且達到2.5伏以上,電壓、比重穩(wěn)定3小時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第35條 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餾水(當大于1.270時)或比重為1.300的稀硫酸(當小于1.250時)調整;堿性為1.17~1.220。液面高出極板高度:酸性為10~20毫米,堿性為15~30毫米。
第36條 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合成堿電解液43℃;苛性納電解液35℃;硫酸電解液45℃。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充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后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于3塊電池。
第37條 注意連接線與極柱,不得有過熱或松動現(xiàn)象。
第38條 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凈。
第39條 監(jiān)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F(xiàn)象立即停充,
待處理后再充電。
第40條 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面、比重和溫度,并做好記錄。
第41條 充電完畢必須停止1~1.5小時,待冷卻后方可蓋上電池旋塞。擦凈注液口的酸堿跡,用清水沖刷后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條 每班工作結束后,須填寫有關記錄并打掃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好工具和儀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6篇 外線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二
第13條 外線高空作業(yè)
1.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保險帶(對地3米以上為高空),登桿前應檢查登桿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桿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桿腐朽嚴重者,應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桿。
2.新立的電桿,在基坑沒有填平夯;實以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3.保險帶應系在電桿或牢固的構件上,不得系在電桿端頭上。
第14條 高低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
1.在變壓器、電容器臺上工作時,至少應由兩人進行。
2.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序后,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
3.拉合高低壓熔斷器,必須使用絕緣工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熔斷器。
4.變壓器臺上的預防性試驗工作應有專人監(jiān)護。
5.落地式變壓器臺,應設遮欄并加鎖。
6.在停電的電容器臺上,應放電后再開始工作。
第15條 線路施工與運輸
1.運輸長、大件時,應參照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
2.運輸前指定專人對運輸?shù)缆愤M行調查,以確定運輸路線。對易發(fā)生事故的坡路,彎路、冰雪路等處,應向運輸人員及司機交待清楚。
3.裝運貨物,必須綁扎牢固。裝運重物或超高超長大件時,車箱內(nèi)不準坐人,禁止客貨混裝。
4.運輸及裝卸貨物,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運輸過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繩子牽引電桿及其它重物上坡時,必須將電桿及其它重物綁牢,繩子不得觸磨地面。電桿兩側5米內(nèi)不得有人。用專用運桿車運輸時,車廂兩旁不準坐人。
第16條 基礎施工
1.挖掘松軟土質或流沙時,應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擋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項工作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操作。
2.桿坑的邊緣不準堆放重物,以防壓塌基坑??由畛^1.5米時應戴安全帽。
3.巖石基礎打眼時,掌釬人應戴安全帽,手套、眼鏡,打錘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脫手傷人。
4.同一地點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裝藥。
5.放炮地點周圍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離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應將工具材料全部撤離現(xiàn)場,所有
工作人員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100米,土坑50米以外隱蔽。如深孔加大藥量時,可適當增加安全距離。
7.放炮人員應由專職工種或受過爆破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擔任,并設專人監(jiān)護。采用電雷管放炮時,連線與放炮必須由同一人進行。
8.雷管與導火索連接要緊密,禁止碰擊雷管部分。
9.放炮人員應根據(jù)導火索燃燒速度,確定其長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內(nèi)裝藥時,必須使用木棍夯實,不準使用釬子。
11.放炮時遇有瞎炮時,需等待20分鐘后,再進行處理,可在孔內(nèi)灌水使炸藥失效,輕輕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結束后,剩余雷管應當場銷毀或作妥善處理,嚴禁個人收藏。
12.點炮人在同一地點不能同時點炮4個以上,必要時可集體連接導火索。在坑內(nèi)點炮時,須有撤離現(xiàn)場措施。
13.不準在瞎炮處繼續(xù)打眼。重新打眼時要離開瞎炮處600毫米以外。
第17條 立桿、撤桿
1.立桿、撤桿要有專人指揮。立、撤桿前現(xiàn)場負責入向全班人員講明分工、立撤桿方法、注意事項,詳細說明指揮信號,并檢查工作人員熟悉信號程度。
2.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3.組立桿塔所設的地錨,根據(jù)不同的地質及受力情況加
以確定,利用樹樁和大石塊代替地錨時,必須經(jīng)現(xiàn)場負責人
檢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桿塔應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當起立的桿塔稍離開地面時,起吊暫停,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繼續(xù)起吊。
5.起立桿塔前,應清理場地。主牽引地錨、桿塔中心、桅桿頂、尾繩應在一條直線上。
6.桿塔起立過程中,除指揮人員和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律撤出桿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桿塔用的桅桿,應受力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8.桿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如要下坑,應暫停起立。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桿的兩側,并有專人監(jiān)護。
9.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桿塔。當桿塔起立60°后,應
減緩速度,注意各側拉繩。
10.使用吊車立、撤電桿時,鋼絲繩套應吊在電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
11.在撤桿工作中,拆除桿上導線前,應先檢查桿根,采取防止倒桿措施。在挖坑前應先綁好拉繩。
12. 已經(jīng)立起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桿及拉繩。桿下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
第18條 放線、撤線、緊線
1.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有統(tǒng)一信號,緊線工具及設備應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
3.放線要有專人領線,并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車要轉動靈活。放線軸應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設專人看守。
4.放線、緊線遇有障礙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外側,并發(fā)出信號。
5.放、緊,撤線過程中,跨越架必須設專人看守,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停止過線信號。
6.爆破壓接時,工作人員離開現(xiàn)場30米以外,一般在市區(qū)繁華地帶不準爆破壓接。
7.跨越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后驗電掛地線,地線應在導線兩端分別掛起。
8.搭跨架必須牢固,比新建線路的橫擔長3米,并和線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壓線路應可靠封頂。
9.搭架用的繩索一般用麻繩和棕繩,但要防止導線磨斷繩索。接近帶電體部分,禁止使用鐵線綁扎。
10.在帶電線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員應站在架子外側。
11.跨越架與帶電體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 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與垂直距離 1.0米、1.5―2.0米
對地線距離 0.5米
12.搭跨越架時人身、工具材料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與鐵路、公路,通訊線路、低壓線路的距離:
鐵路 公路 低壓通訊線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第19條 掛接地線
1.線路經(jīng)過驗電確認無電壓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
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如有電壓感應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2.同桿架設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3.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4,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嚴禁使用其他導線用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6.帶電作業(yè)的有關操作規(guī)定,按水利電力部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各項規(guī)定執(zhí)行。
7.銅導線與鋁導線連接處,必須使用銅鋁過渡線夾。
四、收尾工作
第20條 每日下班后,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填寫工作記錄。
第2l條 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與安全負責人一起,親自檢查線路施工地段的情況,組織清點人員、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線,經(jīng)檢查正常后,工作負責人向調度匯報并聯(lián)系送電,待線路正常送電后,工作人員方可撤離現(xiàn)場。
第7篇 地面6kv變電所變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變電工應具備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規(guī)程及設備完好標準。
2、變電工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3、變電工必須掌握供電系統(tǒng)運行情況和各饋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
4、變電工應熟知變配電設備的特性、技術參數(shù)、結構和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5、變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并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6、運行操作必須執(zhí)行兩票制和工作許可制。
7、變電工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準脫崗、睡崗、串崗和做與專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接班工作:
變電工上崗后按照交接班制度進行接班,并做好記錄,交接班內(nèi)容應包括:
1、前一個班發(fā)生過停送電的開關。
2、尚未結束的仍有人從事電氣作業(yè)的開關及作業(yè)聯(lián)系人。
3、因故障停止運行不準送電的開關。
4、調度指令和領導指示。
5、前一班中的異常情況和事故情況。
6、應急燈、常用工具和其它內(nèi)容。
三、巡視:
1、接班后變電工進入工作崗位進行工作,按照巡視時間進行巡視。
2、巡回檢查時間一般每小時一次。
3、巡回檢查高壓設備時要保持安全距離。
4、巡回檢查內(nèi)容應包括高壓開關、隔離開關、母線、電容器、所變及二次儀表、繼電保護裝置等附屬和其它變電所內(nèi)設備。
5、霧天應檢查瓷瓶、母線等有無放電現(xiàn)象;雷雨天氣過后應檢查避雷器的動作情況。
四、操作:
㈠、倒閘操作:
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jù)調度和負責人的命令執(zhí)行,受命人復誦無誤后進行。倒閘操作時操作人要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準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2、停電拉閘操作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下刀閘)→母線側隔離開關(上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順序與此相反。
⑴、待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是否處在正常位置。
⑵、檢查負荷分配情況。
⑶、檢驗電壓,驗明線路是否帶電。
4、操作票應填寫下列內(nèi)容:
⑴、應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⑵、應切換的保護回路。
⑷、應裝拆的接地線或接地開關。
⑸、應裝拆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5、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晰。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
6、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按操作票順序先在模擬圖板上模擬操作,無誤后經(jīng)工作許可人或值班長審核簽字后再執(zhí)行。
7、操作時必須執(zhí)行監(jiān)護復誦制,按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項在操作票上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后進行復查,無誤后向調度匯報。
8、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調度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
9、用絕緣棒分合開關或經(jīng)傳動機構分合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10、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11、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故障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柵欄,以防突然來電。
12、發(fā)生人身觸電及設備事故時,可不經(jīng)許可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后立即向調度和有關領導匯報。
13、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照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要蓋“作廢”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蓋“已執(zhí)行”印章,操作票保存三個月。
㈡、維護人員從事電氣作業(yè)或處理事故時,變電工應做如下工作:
1、停電:將檢修設備的高低壓側全部斷開,且有明顯的斷開點,開關的把手必須鎖住。
2、驗電:必須將符合電壓等級的驗電筆在有電的設備上驗電后,再對檢修設備的兩側分別驗電。
3、放電:驗明檢修的設備確無電壓后,裝設接地線,先接接地端,后將地線的另一端對檢修停電的設備進行放電,直至放盡電荷為止。
4、裝設接地線: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裝設接地線時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
⑴、裝拆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⑵、接地線接觸必須良好。
⑶、接地線禁止在三相上纏繞。
5、懸掛標志牌和裝設遮欄:
⑴、在合閘即可將電送到工作地點的開關操作手把上必須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必要時加鎖。
⑵、部分停電時安全距離小于規(guī)定距離的停電設備必須裝設臨時遮攔,并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志牌。
⑶、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志牌。
五、其它操作:
1、變壓器送電前應檢查以下內(nèi)容:
⑴、斷路器操作及跳閘機構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
⑵、隔離開關及母線應無異常。
⑶、變壓器瓷瓶應無裂紋、接地系統(tǒng)應完好,端子接線應緊固,油色、油標正常。
2、變壓器受電順序:
⑴、合上變壓器高壓側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觀察變壓器空載運行狀態(tài)。
⑵、合上變壓器低壓側的隔離開關及
斷路器。
3、變壓器停電順序:
⑴、拉開饋出線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⑵、拉開變壓器低壓側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⑶、拉開變壓器高壓側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4、切換電源的倒回路操作順序:
⑴、備用電源開關操作順序及跳閘機構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
⑵、合上備用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⑶、拉開原受入電源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5、倒變操作:
⑴、備用變壓器完好。
⑵、備用變壓器高低壓側開關及跳閘機構應完好。
⑶、合上備用變壓器高壓側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⑷、合上備用變壓器低壓側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⑸、觀察新投入運行變壓器與正在運行變壓器的負荷分配情況,新投入運行的變壓器應有電流指示,且與正在運行的變壓器的運行電流基本一致。
⑹、拉開運行變壓器低壓側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⑺、拉開運行變壓器高壓側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⑻、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源后,再進行倒變操作。
六、注意事項:
1、變電所有檢修任務或改變運行方式時,當班變電工必須記錄好。
2、變電所有操作任務時,當班變電工必須操作完畢,方可交接班,并向接班變電工交待清楚操作內(nèi)容。
3、變電所事故處理過程中,發(fā)生事故的當班變電工必須待事故處理完畢,方準交接班,離開現(xiàn)場。
4、按要求及時、清晰、完整、正確地填寫好各種記錄,并將工具、記錄及其它用具擺放整齊。搞好所內(nèi)文明衛(wèi)生。
運 行 規(guī) 程
運行規(guī)程是用來指導變、配電站所有一、二次設備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的準則,核心內(nèi)容是運行方式的轉換及典型操作步驟的實施。其內(nèi)容主要包括如下:
1、要求供電可靠、供電安全、保證供電質量、技術經(jīng)濟合理。
2、供電范圍和正常運行方式
(1)供電范圍:全礦井上下供電及全礦地面生活區(qū)域供電。
(2)高壓開關幾種運行方式:
運行狀態(tài):電源側、負荷側隔離刀閘、斷路器都處于合閘狀態(tài),并懸掛“送電”警示牌;
檢修狀態(tài),斷路器、電源側,負荷側隔離刀閘都處于分閘位置,并驗電,放電,掛接地線,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警示牌;
熱備狀態(tài):電源側、負荷側隔離刀閘處于合閘狀態(tài),斷路器處于斷開位置,當另一路發(fā)生故障時,該回路隨時轉變?yōu)檫\行狀態(tài),掛“熱備用”標志牌;
冷備狀態(tài):電源、負荷側隔離刀閘及斷路器處于分閘狀態(tài),并掛“冷備用”標志牌。
3、典型操作步驟:
(1)線路的停送電操作:先合上母線側隔離開關,再合上線路側隔離開關,最后合上斷路器。停電操作則與送電操作順序相反;
(2)倒換電源操作:先合上熱備電源進線斷路器,檢查運行無誤后,將待停電源進線斷開;
解列操作:聯(lián)絡柜斷路器、電源側,負荷側隔離刀閘都處于分閘位置。
(3)變壓器操作:停電時應先拉開低壓側斷路器,后拉高壓側斷路器。送電的順序則相反。
4、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1) 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時必須遵守的事項
①填用工作票或口頭、電話命令。
②至少應有兩人一起工作。
③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2)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①工作票制度: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zhí)行。
②工作許可制度:工作許可人在布置完成施工現(xiàn)場安全措施后,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xiàn)場逐項工作票上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
③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xiàn)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
④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工作現(xiàn)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間斷后繼續(xù)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
(3)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①停電:將檢修設備的高低壓側全部斷開,且有明顯的斷開點,開關的把手必須鎖住。
②驗電: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停電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再進行,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③裝設接地線:當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后,應立即將專用接地線接地,并使用此接地線在驗電處將檢修設備三相短接。
④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在停電的開關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4)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①事故處理時要冷靜、認真全面分析,正確判斷盡快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威脅,盡一切努力保證設備的繼續(xù)運行,首先確保變電站照明用電。
②事故后要做詳細記錄并及時報告調度及領導。
③處理事故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事故地點和控制室內(nèi),值班人員有權拒絕一切無關人員亂指揮和詢問。
5、緊急拉閘順序及調荷避峰措施
(1)為確保礦區(qū)電網(wǎng)的正常運行,特制定緊急拉閘序位及調荷避峰措施。
(2)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接緊急拉閘順序表進行拉閘:
① 上級變電所或調度下達限電指令時;
② 礦區(qū)電網(wǎng)出現(xiàn)異常情況需要限電時;
③ 礦區(qū)電網(wǎng)超過計劃用電,主管部門通知限電時;
(3)、緊急拉閘順序為:6109#(生活區(qū)照明) 6204#(機修廠變電亭) 6214#(支架檢修車間) 6202#(地磅房、塊煤廠) 6102#或6215#(三泵站)。
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
1、事故處理的主要任務
(1)盡量快速限制事故發(fā)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危險。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設備繼續(xù)運行
(3)盡量快速對已停電的設備恢復供電
2、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
(1)在值班人員負責管理范圍內(nèi)設備發(fā)生事故時,值班人員必須遵照下列順序消除事故。
①根據(jù)設備的指示和設備的外部征象,判斷事故的全面情況。
②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有威脅時,應立即設法解除這種威脅,并在必要時停止有關設備的運行。如果對人身和設備沒有威脅時,則應盡力設法保持和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應特別注意對未直接受到損害的設備進行隔離,保證它們正常運行。
③迅速進行檢查和試驗 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及其范圍。
④主動將事故處理的每一個階段迅速正確地報告有關范圍。
⑤記錄并向上級領導匯報事故發(fā)生和處理的簡單經(jīng)過(時間、地點、設備名稱、事故現(xiàn)場、事故性質)
(2)處理事故時,要沉著冷靜、迅速、正確,不應慌亂、匆忙或未經(jīng)慎重考慮進行處理,以防事故擴大。
(3)如果在交接班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應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以助手身份協(xié)助處理,考慮到處理告一段落,方可進行交接班。
(4)凡不是參加處理事故的人員,禁止進入發(fā)生事故的地點。
(5)在處理事故時,發(fā)布操作命令的人與接受命令的值班負責人要相互熟悉,要執(zhí)行復誦制,如對命令不清楚或不了解,應問明白后再執(zhí)行。
(6)發(fā)令者和值班負責人雙方要直接聯(lián)系,不得經(jīng)第三者傳達。
(7)值班負責人認為命令有錯誤,應予指出,當發(fā)令者確認自己的命令正確時,應責令值班負責人立即執(zhí)行。
(8)如果發(fā)令者的命令直接威脅人身或設備安全,則值班負責人應拒絕執(zhí)行,并把拒絕執(zhí)行的理由立即報告發(fā)令者的上級領導者,然后按上級領導者的指示執(zhí)行。
(9)處理事故的指揮者是唯一的發(fā)令人,參加事故處理的其他各級領導人可向指揮者提出意見和建議,但無權直接對值班人員發(fā)布命令。
(10)如果上級領導者認為處理事故的指揮者不能勝任工作時,可以解除其職務,并指定新的事故處理負責人。
(11)下列各項操作,可不待處理事故的指揮者的命令,而由值班人員親自執(zhí)行,但事后立即報告指揮者。
①將直接對人員有生命威脅的設備停電。
②將已損壞的設備隔離。
③運行中的設備有受損的威脅時,根據(jù)現(xiàn)場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加以隔離。
第8篇 綜掘維修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
3、必須熟悉綜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yǎng)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nèi)的供電系統(tǒng)、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4、必須清楚綜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jié)舛龋⑹煜こ霈F(xiàn)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5、必須掌握現(xiàn)場電氣事故處理和觸電事故搶救的知識。
(二) 安全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2、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jiān)測儀,并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3、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huán)境和頂板支護情況,確認支護良好并找好退路,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yè)。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治倒棚傷人和損壞設備。
4、排出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guī)程規(guī)定需要監(jiān)護工作時,不得小于兩人。
5、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和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6、只有在瓦斯?jié)舛鹊陀?%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jīng)目視檢查正常后,再用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7、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huán)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治反供電。
8、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驗電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并對本臺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操作。
9、電氣設備停電后,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開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nèi)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后再進行檢查。
11、綜掘工作面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制度,不準他人送電。
12、一臺總開關向多臺設備或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范圍內(nèi)的其他工作人員聯(lián)系好,確認所供范圍內(nèi)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13、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檢查高壓設備時,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2、停電后,必須與所測試電壓相符的高壓測電筆進行測試。
3、確認提過停電后,必須進行放電,放電時應注意:
(1)放電前要進行瓦斯檢查。
(2)放電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或就在絕緣臺上進行放電。
(3)放電前,還必須先將接地線一端接到接地網(wǎng)(極)上,接地必須良好。
(4)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線放電。
4、放電后,再將檢修高壓設備的電源側接上短路接地線,方準開始工作。
第20條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后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第21條再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或保管。
2、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3、測試地點瓦斯?jié)舛缺仨氃?%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按下電子插件。
6、測試儀表及其擋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三、操作準備
第22條準備采區(qū)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3條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聯(lián)系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第24條再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面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四、 正常操作
第25條接班后對維護地區(qū)內(nèi)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第26條巡檢中發(fā)現(xiàn)三大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各種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問題處理不了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向領導匯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第9篇 礦井維修鉗工、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礦井維修鉗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 礦、人車修理工 )
1、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2、 必須熟悉礦(人)車的性能、構造原理、量具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
3、 檢修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和機械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
4、 檢修礦車、人車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nèi)進行,如需現(xiàn)場作業(yè)時,應做好防撞車措施。
5、 要將檢修用的材料、工具準備齊全,確保安全、可靠。維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6、 現(xiàn)場檢查人車時,要與機車司機及司旗聯(lián)系好,同意后方可作業(yè)。
7、 裝卸車輪要用專用機具和工具,裝卸時禁止敲打。裝卸大件時要放穩(wěn)擺正防止脫落傷人。
8、人工裝卸軸承時,要用軟金屬或墊有木片。人工對車輛整型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或掉渣飛濺傷人。
9、 起吊作業(yè)時,應按照《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10、檢修作業(yè)結束后。要按完好標準檢查驗收,試車時,要在安全地段進行。并做好記錄。
11、施工結束后,清理施工現(xiàn)場,達到標準。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檢修中重物下落、傾倒、工具操作不當?shù)葌恕?/p>
2、 起吊作業(yè)時,應按照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做好檢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試車時,要與機車司機說明檢修情況,并在安全地段進行。
4、 人工對車輛整型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或掉渣飛濺傷人。
5、 支車作業(yè)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以防滑落或偏倒傷人。
礦井維修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 窄軌電機車修理工 )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2、電機車修理工必須熟悉電機車、架線牽引網(wǎng)絡的性能、構造原理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
3、施工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
4、作業(yè)前對所用工具、儀表檢查、試驗。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5、檢修機車一般在機車庫內(nèi)進行檢修。臨時小故障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要在施工地點兩端40米外設好警戒,車輛通過時嚴禁作業(yè)。
6、檢修前,必須將機車可靠的閘住,并要檢查檢修地點的瓦斯和氫氣的濃度,超限嚴禁作業(yè)。
7、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機車電源, 并要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8、檢修架線牽引網(wǎng)絡設備時必須停電、驗電,做好短路接地,確認無電后掛好停電牌方可進行。
9、高空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風大雨天,禁止高空作業(yè)。
10、拆裝重大部件時,設專人指揮,起吊過程中嚴禁人員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業(yè)。
11、檢修完畢后要進行試運轉,試車時要在安全地段進行。
12、清理施工現(xiàn)場,達到標準。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檢修中重物下落、傾倒、觸電、試車操作不當?shù)葌恕?/p>
2、 起吊作業(yè)時,應按照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做好檢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線時,必須停電、驗電,做好短路接地,并對電源及現(xiàn)場設好監(jiān)護人。
4、 試車時,要與機車司機說明檢修情況,并在安全地段進行。
第10篇 裝設接地線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當驗明設備確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這是保證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防止突然來電的可靠安全技術措施,同時設備斷開部分的剩余電荷,亦可因接地而放盡。
(2)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chǎn)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
(3)檢修母線時,應根據(jù)母線的長度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地線數(shù)量。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在門型架構的線路側進行停電檢修,如工作地點所裝接地線與檢修設備的距離小于10m,工作地點雖在接地線外側,也可不另裝接地線。
(4)檢修部分若分為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線以隔離開關或斷路器隔開分成幾段),則各段應分別驗電并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檢修部分之間不得連有斷路器或熔斷器。降壓變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將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裝設接地線。
(5)在室內(nèi)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guī)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并劃下黑色標記。
(6)裝設接地線必須由2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和接地刀閘。
(7)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是用絕緣棒和絕緣手套。
(8)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接地線在每次裝設以前應經(jīng)過詳細檢查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接地或短路之用。
(9)高壓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線后才能進行工作者(如測量母線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開關觸頭是否同時接觸),如:
①拆除一相接地線;
②拆除接地線,保留短路線;
③將接地線全部拆除或拉開接地刀閘。必須征得值班員的許可(根據(jù)調度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征得調度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10)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亦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
(11)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交代清楚。
第11篇 外線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外線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本工種工作人員應經(jīng)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2、具備必需的電工基本知識,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電業(yè)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術,并熟悉電工器具和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
3、掌握電氣事故處理方法和緊急救護知識。
4、身體適應本工種工作,無影響本質工作的病癥。
5、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到現(xiàn)場從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單獨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在線路施工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著工作裝。
3、外線作業(yè)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⑴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保險帶(對地3米以上為高空),蹬桿前應檢查蹬桿工具是否安全可靠,電桿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桿腐朽嚴重著,應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桿。
⑵新立的電桿,在基坑沒填平夯實以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⑶保險帶應系在電桿或牢固的構件上,不得系在電桿端頭上。
⑷在有過往行人地斷時,應在施工桿(塔)周圍架設防護欄,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⑸桿塔施工時,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扔物件。
⑹攀登桿塔時應檢查隨身物件,以防墜落。
⑺高空作業(yè)時,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墜落的措施,地面應有人監(jiān)護。
4、倒閘操作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⑴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時使用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⑵倒閘操作應按順序逐項進行,操作完畢后,應進行復查。
⑶雷雨天氣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必須操作時,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⑷在變壓器臺上操作時,應先拉開低壓開關,后停高壓斷路器,恢復時順序相反;停分支熔斷器時,應取下熔斷器熔體。
⑸發(fā)生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情況時,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開電源開關,但事后應立即向變(配)電所值班員及領導匯報。
5、高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⑴在變壓器、電容器臺上工作時,至少應由兩人進行。
⑵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序后,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
⑶拉和高壓熔斷器,必須使用絕緣工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熔斷器。
⑷變壓器臺上的預防性試驗工作應有莊人監(jiān)護。
⑸落地式變壓器臺,應設遮攔并加鎖。
⑹對停電的電容器或有電容的線路或設備,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的設備,應接地線后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經(jīng)重復放電、驗電會方可開始工作。
6、掛接地線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⑴線路經(jīng)過確認無電壓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如有電壓感應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⑵同桿架設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⑶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⑷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⑸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嚴禁使用其它導線用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7、銅導線與鋁導線連接處,必須使用銅鋁過渡線夾。
8、循線人員禁止攀登桿塔。
9、對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命令不應執(zhí)行,并向發(fā)令人說明理由,必要時報告上一級領導。
三、操作準備
1、施工前,工作負責人要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講清工作內(nèi)容、工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2、工作前要認真清點、檢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好、可靠。
3、指定專人負責聯(lián)系停送電、裝拆短路接地線,掛停電作業(yè)警示牌。由反送電可能的刀閘,加絕緣隔板。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已停電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負責人進行驗電,在確認線路已停電無誤后,立即下令在作業(yè)區(qū)兩端裝設短路接地線,經(jīng)安全負責人檢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方可發(fā)令開始作業(yè)。
4、新建高壓架空線路或拆除高壓架空線路,在施工前應根據(jù)新建高壓線路施工設計或拆除任務對以下情況進行一次實地勘查,并根據(jù)實地勘查情況編制作業(yè)計劃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⑴線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況。
⑵電桿(塔)、電纜(線)滾筒等物件的運輸路線、擬采用的運輸方式。
⑶沿途的施工障礙情況。
⑷施工線路與其它線路、設施等的跨越情況。
⑸待接入或待斷開處的供電線路情況。
⑹需要進行爆破施工,應按照規(guī)程要求對其爆破點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認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應準備工作。
四、線路巡視
線路巡視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巡線工作應由有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巡線時必須由2人進行。觀察線路途徑地帶及周圍環(huán)境對線路的影響情況,用望遠鏡觀察架空線路及金具和桿塔頂部有無異?,F(xiàn)象。
2.巡線應驗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天氣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行進,以免觸及斷落的導線。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線路已停電,也應認為隨時有送電的可能。
3.巡線人員發(fā)現(xiàn)導線斷落地面或懸吊空中以及其它異常情況后,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靠近故障點20米以內(nèi),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五、線路檢修、維護
1.線路檢修維護工作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⑴線路停電檢修或在高低壓設備上工作,應填寫工作票并發(fā)作業(yè)牌。在高壓線路或設備上工作時,應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經(jīng)主管科長或主管電氣技術人員審批后簽發(fā)給工作負責人,停電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給變(配)電值班員。
⑵工作票簽發(fā)人應負下列責任:
④ 工作開始前向有關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
⑤ 正確和安全的組織工作;
⑥ 指導工作人員遵守規(guī)程,執(zhí)行安全措施。
⑷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書面指定的有實踐經(jīng)驗的人擔任。
⑸在多路出現(xiàn)的工作地段檢修時,工作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指明帶電線路和停電線路,并做好監(jiān)護工作,防止誤蹬電桿。一般停電檢修時,互相之間應做好監(jiān)護工作。
⑹外線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有關高空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定。
⑺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檢查設備完好、地線收撤情況。人員、工具、材料應全部撤離現(xiàn)場,經(jīng)檢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業(yè)牌。工作負責人與變(配)電所值班員聯(lián)系停、送電時,雙方要復誦無誤。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⑻在變壓器臺上測量低壓電源時,可使用鉗型電流表。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防止相互間短路。
⑼測量帶電線路導線的弛度、交叉跨越距離時,應使用測量儀器進行測量計算。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尺、線尺測量或拋掛絕緣繩的方法測量。
⑽測量電桿、變壓器臺、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或解開及恢復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解開地線時,應先解開導體端,后解開接地端,恢復時相反。
⑾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不得蹬桿。樹木和繩索不得接觸導線。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并系好保險帶
⑿為防止樹木(樹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將樹木(樹枝)拉向遠離導線方向。繩索應有足夠長度,以免拉繩人被道路的樹木(樹技)砸傷。樹枝接觸高壓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去取??臣舻臉渲﹄x帶電導線近時,若沒有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須申請停電后再進行操作。
⒀砍剪的樹木(樹枝)下面應的專人監(jiān)護,防止砸傷人。
⒁工作中遇有雷電或遠方雷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六、線路施工
1.裝運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⑴裝運長、大件時,應遵守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程。
⑵運輸前指定專人對運輸?shù)缆愤M行調查、以確定運輸路線。對易發(fā)生事故的坡路、彎路、冰雪路等處,應向運輸人員及司機交待清楚。
⑶裝運貨物,必須綁扎牢固。裝運重物或超高超長大件時,車廂內(nèi)不準坐人,禁止客貨混裝。
⑷運輸及裝卸貨物,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運輸過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⑸用繩子牽引電桿及其他重物上坡時,必須將電桿及其他重物綁牢,繩子不得接觸地面。電桿兩側5米內(nèi)不得有人。用專用運桿車運輸時,車廂兩旁不準坐人。
2.基礎施工
⑴挖掘松軟土質或流沙時,應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擋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項工作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操作。
⑵桿坑的邊緣不準放重物,以防壓塌基坑。坑深超過1.5米時應戴安全帽。
⑶巖石基礎打眼時,撐釬人應戴安全帽、手套、眼睛,打錘人不得帶手套,防止脫手傷人。
⑷同一地點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裝藥。
⑸放炮地點周圍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離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⑹土石方坑放炮前,應將工具材料全部撤離現(xiàn)場,所有工作人員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藥包爆破300米以外隱蔽。如深孔加大藥量時,可適當增加安全距離。
⑺放炮人員應由專職工種或受過爆破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擔任,并設專人監(jiān)護。采用電雷管放炮時,連線和放炮必須由同一人進行。
⑻雷管與導火索連接要緊密,禁止碰擊雷管部分。
⑼放炮員應根據(jù)導火索燃燒速度,確定其長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⑽往炮眼里裝藥時,必須用木棍搗實,不準使用釬子。
⑾放炮時遇有瞎炮時,需等待20分鐘后,再進行處理,可在孔內(nèi)灌水使藥失效,輕輕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結束后。剩余雷管應當場銷毀或作妥善處理,嚴禁個人收藏。
⑿點炮人在同一地點不能同時點炮4個以上。必要時可集體連接導火索。在坑內(nèi)點炮時,必須有撤離現(xiàn)場措施。
⒀不準在瞎炮處繼續(xù)打眼,重新打眼時,要在離開瞎炮處600毫米處與原炮眼平行打眼。
3、立桿、撤桿
⑴立桿、撤桿要有專人指揮。立撤桿前現(xiàn)場負責人向全班人員講明分工、立撤桿方法、注意事項,詳細說明指揮信號,并檢查工作人員熟悉信號程度。
⑵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⑶組立桿塔所用的地錨,根據(jù)不同的地質及受力情況加以確定,利用樹樁和大石塊代替地錨時,必須經(jīng)現(xiàn)場負責人檢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桿塔應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當起立的桿塔稍離開地面時,起吊暫停,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繼續(xù)起吊。
⑸起立桿塔前,應清理場地。主牽引地錨、桿塔中心、桅桿頂、尾繩應在一條直線上。
⑹桿塔起立過程中,除指揮人員和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撤出桿塔高度1.2倍以外。
⑺起立桿塔用的桅桿,應受立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⑻桿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應暫停起立,可在地面進行進行清理或用繩索幫助找正,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桿的兩側,并有專人監(jiān)護。
⑼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桿塔。當桿塔起立45°后,應減緩起立速度,注意拉緊各側拉繩。
⑽使用吊車立、撤電桿時,鋼絲繩套應應吊在電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并在電桿上部兩側拴上拉繩,控制電桿擺動方向。
⑾在撤桿工作前,應先檢查桿根,采取防止倒桿措施,再拆除桿上導線。在挖坑前應先在電桿上部適當位置兩側綁好拉繩。
⑿已經(jīng)立起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桿及拉繩。
4、放線、撤線、緊線
⑴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有統(tǒng)一信號,緊線工具及設備應保持性能良好。
⑵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
⑶放線要有專人領線,并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車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并設專人看守。
⑷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走向半徑外側,放線、緊線、緊線遇有故障時,及時發(fā)出信號。
⑸放、緊、撤線過程中,跨越架必須設專人看守,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過線信號。
⑹爆破壓接時,工作人員離開現(xiàn)場雷管開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區(qū)繁華地帶不準進行爆破壓接。
⑺跨越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驗電后掛地線,地線應在導線兩端分別掛起。
⑻搭跨架必須牢固,比新建線路的橫擔長3米,并和線路中心一致,跨高壓線路應可靠封頂。
⑼搭架用的繩索一般用耐磨的尼絨繩、棕繩或麻繩,一定要防止導線磨斷繩索。接近帶電體部分,禁止使用鐵線綁扎。
⑽在線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員應站在架子遠離電源的外側。
⑾跨越架與帶電體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 3—10千伏 35——110千伏
水平與垂直距離 1.0米 1.5—2.0米
對地線距離 0.5米
⑿搭跨越架時人身、工具材料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 1.0米
110千伏 1.5米
⒀跨越架與鐵路、公路、通訊線路、低壓線路的最小距離:
鐵路 公路 低壓通訊線路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七、收尾工作
1、每日下班后,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填寫工作記錄。
2、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與安全負責人一起,親自檢查線路施工地段的情況,組織清點人員、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線,經(jīng)檢查正常后,工作負責人向變電站值班員匯報并聯(lián)系送電,待線路送電后,工作人員方可撤離現(xiàn)場。
第12篇 車間電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車間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維修電工必須經(jīng)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電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工作。
2、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內(nèi)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3、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和電氣系統(tǒng)原理圖及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會進行現(xiàn)場電氣設備操作,掌握電氣防、滅火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制,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2、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并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3、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4、需要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 '工作票'制度,并設專人聯(lián)系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yè)。
5、無論高壓、低壓供電系統(tǒng)停電作業(yè),作業(yè)前必須掛 '停電作業(yè)'牌,并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項安全措施。
6、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jīng)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7、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嚴禁在他人停電作業(yè)的線路上或設備上擅自進行工作,需要時應另行辦理手續(xù)。
8、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三、操作準備
1、作業(yè)前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進行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2、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nèi)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yè)前要搞清整個供電系統(tǒng)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與電壓等級相符的合格的驗電筆時,要逐漸接近導體。
4、在進行定期檢修或大修設備前,應按照作業(yè)計劃,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四、正常操作
1、需要對6千伏以上高壓電氣設備檢修作業(yè)時,還必須遵守'高壓設備作業(yè)規(guī)程'。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在停電后的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3、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nèi)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4、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
5、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guī)定進行巡回檢查,并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6、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電度表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7、對高低壓開關的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整定。
8、注意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應超過85c。
9、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10、向電氣設備補充的絕緣油,應同原使用的絕緣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學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電氣耐壓強度,電氣設備絕緣油的更換和試驗要做好記錄(有特殊要求的電氣設備,按產(chǎn)品說明書執(zhí)行)。
11、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并加絕緣隔板,掛好停電警示牌。經(jīng)驗明無電后,對大地充分放電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12、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jīng)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13、經(jīng)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jiān)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
14、對檢修后電氣設備,機械保護進行測試和聯(lián)合試驗,確保整個系統(tǒng)保護靈敏可靠。
五、收尾工作
1、設備檢修后在送電前要清點人員、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和更換的材料、配件是否齊全。
2、對檢修作業(yè)場所進行清掃,搞好設備和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3、檢修后的設備狀況,要由檢修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由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檢查驗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親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nèi)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