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天車操作規(guī)程
1、首先確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上車后將車門限位閉合;
3、打開緊急送電開關,按動送電按鈕送電,并檢查是否送電正常;
4、鳴警報通知地面人員,開始吊運;
5、操作大車手柄先到1檔,漸加檔至吊物上面停車,操作小車手柄先到1檔后加檔至吊物上方停車,按重物質量要求操作大鉤(或小鉤)下降,吊具至吊物上方后,掛鉤起吊,上升到一定高度后,開動大車或小車到需放吊物處,下降放在指定位置;
6、作業(yè)完成后,各手柄回到零位,小車停在側面,大車停在指定位置,拉閘斷電;
7、嚴禁兩項以上作業(yè)同時進行。
第2篇 天車含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非本崗位人員不可開天車。
2. 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投入作業(y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內容包括:限位器靈敏可靠、排繩器完好、吊鉤有閉鎖、鋼絲繩無斷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現場指揮信號要統一、明確,堅決反對瞎指揮。
4. 使用的動力設備,必須接地、絕緣良好;移動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
5. 工作物必須捆縛牢固,經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6. 遇6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作業(yè)。
7. 物件懸空時,嚴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堅決遵守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聯系好、扎緊提放好、統一指揮好、機械檢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載不吊、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3篇 鑄鐵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搞好停送電的聯系工作,當線路上有人工作時,嚴禁送電。因檢修電路而停電后,開關上要掛“停電檢修”安全牌,以防誤傷人。
2.堅持停電檢查,檢修和清掃制度。
3.對于雙電源系統,當兩路電源同時供電時,不準合母聯開關。
4.保險絲,必須符合容量要求,嚴禁用金屬絲代替。
5.所有的斷電保護裝置,限位開關(極限)制動器等,不得隨便短接或取消。
6. 送電時,先送動力線,后送操作線,斷電時,先斷操作線,后斷動力線。禁止帶負荷拉開關。
7. 操作時,必須注意力集中,不準脫離崗位,并不得讓非崗位人代替操作。
8. 鑄鐵機和天車開動前,均應先給警告信號三聲鈴響,如果其上面有人工作時,必須先聯系好后,方可開動。
9. 在運轉前或運轉過程中,注意察看各部信號,得到“運行”信號后方可啟動,發(fā)現停機信號后,立即停機。
10.天車天物時;不準歪拉斜拽超或負荷運轉。以及冒險作業(yè)。
11. 每班工作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試車,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隨時檢查和調正各部電閘,確保靈活好使。
12. 天較重的重物時,抬起l00mm左右必須試閘,只有上升和下降都能閘住時,方可起天。
13. 翻渣時,注意檢查雙鉤是否掛穩(wěn),鐵水包位是否掛正。
14. 天重物時,禁止從人或重要設備上方通過,發(fā)現天運路線前方有行人時,要給警鈴叫其離開,并準備停車或改變天運路線。
15. 在廠房內天車(大小車)不要全速行駛,在快到達終點時,要及早停車。
16. 電氣設備失火后,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使用滅火器撲救,禁止用水滅火。
17. 機器運轉時,嚴禁用手觸摸轉動部位。
第4篇 工貿天車裝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穿戴齊全勞保品。
2認真檢查吊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使用,所使用的鋼釬放置在安全位置。
3引導承載車輛進入適當位置后,要求司機熄火,并在承載車駕駛樓正前方 顯眼處放置“正在裝卸,請勿啟動”警示牌。
4裝(卸)車過程中,車上、車下各固定安排一人指揮發(fā)令,此人必須持有 天車操作證,指揮天車工操作天車,其他人員不得隨意發(fā)令。在車上嚴禁攀坐車輛的不安全裝置,并且在后退的過程中注意觀察,防止踩空掉下車倆。裝(卸)車過程中,車上人員在卸下鋼絲繩后,先穩(wěn)好再指揮天車運行,天車工在操作天 車過程中注意穩(wěn)鉤,嚴禁歪拉斜吊,地面作業(yè)人員注意防止起吊的鋁錠晃動和旋轉。
5裝車
5.1天車工接到明確的指令并響鈴示意后方可動作天車。
5.2起鉤應嚴格按:打鈴一點動,使大鉤緩慢繃緊鋼絲繩一打長鈴,示意地 面裝繩人員避開危險區(qū)域一起鉤將吊運物吊離地面一定高度后運行到承載車上 方。
5.3在車上人員的指揮下,按規(guī)定動作天車,將吊物(鋁錠〉準確放在承載車輛上。
5.4每裝完一車,必須確認所有人員下車處在安全位置后,觀察車輛周圍情 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移開車前的警示牌,通知司機裝車完畢,可啟動車輛離開。
6卸車
6.1車上人員掛好吊物并掛好吊具后,由專人向天車工發(fā)令。
6.2天車工接到明確的指令并響鈴示意后方可動作天車。
6.3起鉤應嚴格按:打鈴一點動,使大鉤緩慢繃緊鋼絲繩一打長鈴,示意車 上卸貨人員避開危險區(qū)域一起鉤將吊物吊離車面一定高度后運行離開車輛一下 降到吊物離地面約20cm。
6.4地面人員的指揮下,按規(guī)定動作天車,將吊物準確放在指定位置。
6.5卸完貨物后,必須確認所有車上人員下車后,方可通知司機卸車完畢, 司機可啟動車輛離開。
7地面人員在天車裝卸時,嚴禁把手、腳放進鋼絲繩與重物的夾縫內,站在 安全位置指揮、作業(yè)。
8天車工要注意觀察地面人員情況,發(fā)現觀察地面人員處于不安全位置時要暫停操作,打鈴示警。
第5篇 天車司機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安全操作總則
(1)工人經體檢及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合格后,才能進行天車司機培訓。獨立操作前,必須由安技部門組成的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核,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
(2)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縱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驗的師傅親自監(jiān)督和指導下,方可操縱天車運行。
(3)天車可機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單位制訂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
1)天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天車的安全管理規(guī)程;
3)天車的交、接班制度;
4)天車的日常和定期撿查制度;
5)天車的潤滑、維修保養(yǎng)制度等。
(4)天車司機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自用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自用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及功能;
3)天車電氣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順序和電氣設備的維護知識;
4)天車各機構的潤滑部位、潤滑油的種類、型號及潤滑周期;
5)有關滅火知識以及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6)關于觸電急救規(guī)程和急救常識。
2上、下天車的規(guī)定
(1)天車司機進出駕駛室,必須在規(guī)定的專用地點上、下天車,天車司機必須空手從扶梯上、下,禁止攜帶工具。
(2)嚴禁跨越軌道或從另一天車上直接跨入天車。
3.天車必備的設備
(1)天車的作業(yè)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和暢通的吊運通道。
(2)每臺天車應配備所需的保養(yǎng)天車的工具,安全繩,滅火器等。
(3)天車必須裝有音響清晰的喇叭、警鈴等信號裝置。
(4)天車所有帶電部分的外殼,均應進行可靠的接地,以免發(fā)生意外的觸電事故。小車軌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的也要采取焊接接地,上述接地設施要定期檢查。
(5)天車上的梯子、平臺、走臺都應裝設不低于1050毫米的防護欄桿,其寬度不應小于600毫米,并設有不低于是15~20毫米的擋板。直梯或傾角超過75。的斜梯,其高度超過5米時,應設有弧形防護圈。直梯高度超過10米時,每隔5-6米應有帶防護欄桿的休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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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凡操作天車人員,必須熟悉操作按鈕的啟動方向、各種安全裝置的作用和正確的吊掛、捆綁方式,否則禁止使用。
2. 工作前應檢查天車,吊具(如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等)是否安全可靠,無問題時方可使用。
3. 天車和吊具嚴禁超負荷使用。
4. 吊運的物體必須吊掛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吊運時禁止同時使用兩個以上的動作或斜拉,斜拽。物體旋轉時,必須平穩(wěn)后方可松鉤。
5. 吊運物體的高度必須高出運行線路上所遇到的物件,但不得從人的上方通過。
6. 禁止用吊鉤吊人或乘坐在吊運的物體上。
7. 兩人共同吊運物體時,動作必須協調一致,操作開關的人員,應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
8. 操作人員在吊運工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與別人閑談。
9. 捆綁、吊運具有尖銳邊緣的物體時,須用木板等軟料墊好,防止鋼絲繩被克斷。
10. 工作結束后應將天車開回停放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
第7篇 天車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非本崗位人員不可開天車。
2. 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投入作業(y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內容包括:限位器靈敏可靠、排繩器完好、吊鉤有閉鎖、鋼絲繩無斷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現場指揮信號要統一、明確,堅決反對瞎指揮。
4. 使用的動力設備,必須接地、絕緣良好;移動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
5. 工作物必須捆縛牢固,經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6. 遇6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作業(yè)。
7. 物件懸空時,嚴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堅決遵守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聯系好、扎緊提放好、統一指揮好、機械檢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載不吊、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8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2
2.6吊運工件,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方可松鉤。
2.7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車梁架或小跑車上,以防掉下傷人。
2.8吊車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從人和設備上通過。行進速度不得過快,保持平穩(wěn)。
2.9在吊運笨重工件時,禁止同時進行縱、橫或升、降動作。
2.10有下列情況,司機應發(fā)出音響信號:
1)吊車起重時;
2)開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時;
3)吊件接近地面人員時;
4)吊重物過高時。
2.11在行車檢修時,總開關應切斷;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第9篇 冷破天車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則”中各項規(guī)定。
2、經常檢查注意天車、電葫蘆、鋼絲繩、吊鉤等部件有無損壞失靈情況,發(fā)現不安全及時向班組長反應聯系維修。
3、嚴禁超負荷吊運物件,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或下方行走。
4、吊運電石鍋、電石或其他物件時,要聽從地面吊鍋者指揮,沒有鉤牢固不準起吊。
5、不準吊運氧氣瓶、油、水桶等危險物品在冷卻廠房內行走。
6、液體電石在鍋內冷卻時間保持在4小時以上,才能吊出鍋外。
7、吊運物件運行過程中,要注意其他操作人員和下方設備,離人2米以外處鳴鈴互相躲開,防止撞傷,確保人身安全。
8、非崗位操作人員,未經班組長同意嚴禁進崗位操作天車(電氣、維修人員除外)。
9、要與出爐人員和電石破碎人員協調一致,緊密配合完成吊運任務,不得混級。
10、保持天車清潔衛(wèi)生,交接班清楚。
第10篇 行車工天車工操作規(guī)程
1. 行車工須經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 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動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4. 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起動時應先鳴鈴。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0”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級擋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0”位。
6. 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反車代替制動、限位代停車,緊急開關代普通開關。
7. 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8. 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9. 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10. 運行時,行車與行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撞車,同壁行吊車錯車時,行車應開動小車主動避讓。
11. 檢修行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12. 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4. 運動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15. 澆鑄前,應先看好鋼水包高度,然后鳴鈴和慢速運行;澆注時,下降速度要緩穩(wěn)。
16. 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鋼或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7. 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18. 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19. 龍門吊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防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
20. 行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負荷不吊;
(3) 光線暗淡信號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車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沒有防護措施不吊;
(8) 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10) 違章指揮不吊。
21. 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11篇 天車崗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天車工必須按規(guī)定仔細進行巡回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故障.不得帶病作業(yè),確保安全,倒班時必須認真進行交接。
2.天車工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把天車使用的吊具、繩索進行認真地檢查。在吊具繩索都合格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3.天車工必須摸清自己吊運范圍內物品的情況,以便準確地做好吊運工作。
4.非天車工嚴禁亂開天車,天車工要堅守崗位,不準隨便離開工作室,不準將天車交給他人開,在操作中,必須集中精力,嚴禁在工作崗上吃東西、吸煙、看報等分散精力的活動。
5.天車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如緩沖器、卷揚機的限位器行程開關等必須靈敏有效,發(fā)現天車有問題應立即停車修理。不得湊合使用,天車在使用中如電器失靈,工件無法落地時,必須在吊物下加以圈圍,嚴禁人員入內和在吊物下通行。
6.吊運工件行車時,應先鳴鈴,警告地面人員躲開,嚴禁在行人頭上越過,在吊運的工作物上不準站人,不準用天車吊起工作物進行吊裝加工,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使用天車行為,天車工應一律拒絕。
7.不準將物品吊起后長時間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采取有效措施。
8.吊物運行時,起吊高度一般離地面不超過一米。并切實注意安全吊運工作物,要慢起慢落,移動時要鳴鈴,使用天車的人應走在吊物的前面,以警告他人離開通道,并指定放置地點。
9.天車在運行中,未完全停止時,嚴禁開倒車,天車行至接近軌道兩端時切勿開動過猛,以免發(fā)生越軌等事故,應距廠房墻壁半米停車,操作時精力要集中。其小車和上下起繩馬達不可同時開動。
10.天車各剎車裝置必須完好可靠,起落及各方面限位器必須靈敏可靠,無限位器不準使用,以免發(fā)生事故。
11.吊運工作物必須平穩(wěn),不得搖擺,特別時吊運重大物品、精密設備,天車速度不得過快,處處留神。
12.天車工上下天車時,必須從指定地點的梯子上下,禁止從天車上跨到另一天車上,天車工工作結束應安全穩(wěn)妥地停在安全梯處,方可離開。
13.天車在精心檢修時,天車工要配合檢修人員共同進行。檢查過程調各部機件,不準打開電阻器、控制器等。
14.上料或卸料時與崗位人員密切配合以防傷人及砸壞設備。
15.在進行機械和電氣檢查時,要斷開電源,同時掛上警示牌,以警示他人不要合閘。
16.使用天車時,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
(1)吊物超負荷不吊運;
(2)信號不明,亂指揮不吊運;
(3)吊運物上面站人不吊運;
(4)不斜吊,不斜放;
(5)吊運物捆綁、吊掛不牢不吊運;
(6)吊物與任何物體相連結或埋在地下地物體不吊運;
(7)用麻繩及破舊三角帶不吊運;
(8)危險品(氧氣瓶、乙炔等)不吊運;
(9)吊鉤限位開關失靈不吊運;
(10)室內光線不明不吊運;室外行吊,惡劣天氣不吊運。
第12篇 多功能天車機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 上崗前必須集中精力。啟動前要安全確認、檢查電源開關是否斷開,各手柄是否在斷開位置,然后檢查機組各部位是否正常。如鋼絲繩、大小車自動是否正常,當有異常情況時,不得啟動機組以及盲目處理事故。
二、 機組運行時,除與維修有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上車。
三、 檢查確認機組軌道及駕駛室、下料管、陽極提升裝置、打殼裝置、付小車裝置周圍沒有障礙物后方可送電運行。
四、 開車前必須按鈴鳴警。確認安全后,方可做動作。嚴禁大小車同時動作。
五、 天車大梁上及駕駛室內,必須有完好合格的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駕駛室內不得放無關雜物。
六、 禁止用高速、強力往返調整卡銷和卡孔間隙,以免損壞機組和電解槽上部結構。
七、 從槽中更換出來的殘極應按指定位置放穩(wěn)。因底部不平或其它原因而不能放穩(wěn)的殘極應放在帶架托盤上。
八、 機手操作時,必須聽從地面人員的指揮。在不明白其指示和信號時,不得任意動作。
九、 出鋁時,正常情況下駕駛室停止一切操作。
十、 機手必須定期檢查鋼絲繩吊鉤磨損情況,發(fā)現異常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在日常維護中機手配合維修人員檢修車。
十一、 機手及檢修人員不準把腳踏在操作盤上。
十二、 操作、維修人員不準在駕駛室內抽煙吃零食。
十三、 作業(yè)時禁止歪拉斜吊。
十四、 清掃大梁等工作,需配安全帶。
十五、 正常行走時,主付小車要打到出鋁通道上。
十六、 機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或有危險性的動作。
十七、 換極時,卡具未提到位前,不準把極吊出來。
十八、 打殼時,在打殼頭未回到位時,不允許移動大、小車。
十九、 下覆蓋料時,必須原從地面人員指揮注意避免刮碰料管,不料完畢后,料管必須升到上限位。
二十、 槽內作業(yè)完畢,必須將主、付小車完全打到出鋁通道上,確認安全后,方可移動大車進行另一作業(yè)面或下一臺槽作業(yè)。
二十一、 大車行走時,機手要注意觀察其它機組作業(yè)位置及軌道是否有人,防止碰撞或傷人,所有工具要提到上限位,
二十二、 在靠近滑線處,不許回轉駕駛室,以防意外。
二十三、 下機組前及時關閉空壓機、空調器。
二十四、 機手不得在槽子上部上、下機組,必須在登機組梯子處上下,同時注意安全。
二十五、 正常情況下機手不允許使用強制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