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收存和發(fā)放民爆器材應逐項檢查并登記。
二、產品出入庫應做到輕拿輕放,嚴禁沖擊、振動和摩擦。
三、嚴禁在庫房內開箱取包,由包裝盒中取出雷管,應放入毛氈、膠皮板上或其他柔軟的材料上,防止沖擊和劇烈振動。
四、庫房內應保持干燥和通風良好,應備有溫度計和濕度計,經常檢查,使室溫不超過40℃。
五、炸藥箱堆高不超過1.80米,袋堆不超過1.20米。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時,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層,最上層距地面高度不超1.60米,若放在地面上時,高度不超過1.0米,地面應敷設軟墊或木板,木架及地板上的釘子釘頭應埋深5mm,并用灰漿抹平。
六、民爆器材與墻壁、堆垛間應留有檢查通道。
七、為了通風,箱下面應墊方木或木板。箱上標記應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八、爆炸危險品堆垛應整齊,做到先進先出,嚴禁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同庫貯存。
第2篇 煤氣儲存柜的操作規(guī)程
凈化冷煤氣的生產工藝流程中,有的為了穩(wěn)定煤氣壓力和煤氣質量,往往在煤氣匯總管上(在煤氣增壓機前)增設一個煤氣儲存柜,煤氣儲存柜的容積大小不一,最小的有幾百立方米,最大的可達十萬多立方米。從其工作原理上來分,有浮頂式的和氣囊式的,浮頂式的煤氣儲存柜在實際生產中應用最廣,其結構形式與儲量有關,分為一塔、二塔…多塔,它的升降方式有的是垂直升降的,有的是螺旋升降的,在煤氣儲存柜的煤氣進口總管上必須設置煤氣止回裝置,煤氣止回裝置多采用電磁式、浮筒式或人工操作的鐘罩閥門,其目的是防止煤氣站因突然停電造成煤氣儲存柜中的煤氣向煤氣爐倒流。
(一)煤氣儲存柜投入使用前要進行全面檢查;
1、煤氣儲存柜的水槽中注滿工業(yè)水,并達到規(guī)定水位。
2、檢查水槽底部放水管的閥門是否漏水如發(fā)現有漏水現象,必須迅速修好。
3、煤氣進、出管上排水系統(tǒng)要完備,各閥門必須開、關靈活,無漏水現象。
4、煤氣進口管上止回裝置,動作必須靈活,運行必須可靠。
5、煤氣儲存柜的升降標志,必須明顯、可見。
(二)煤氣儲存柜首次投入或是中間入網,必須按照下列操作方法進行:
1、將煤氣儲存進、出口煤氣閥門關閉,并將浮頂上放散管的閥打開,進行蒸汽吹掃,吹掃的時間根據氣柜的容積而定,直到放散管冒出白色蒸汽為止
2、將煤氣進氣管閥門開啟,用煤氣吹噓,并慢慢關閉蒸汽閥門,直到放散管有煤氣冒出時,取樣化驗,含氧量低于0.5%時,慢慢關閉放散管上的閥門啟動煤氣加壓機操作,按煤氣加壓機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送氣。
第3篇 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儲存
①倉庫應陰涼通風,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嚴禁受熱。庫內照明應采用防爆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②鋼瓶入庫驗收要注意:包裝外形應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漏氣現象,包裝使用期應在試壓規(guī)定期內,逾期不準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試壓。
③內容物互為禁忌物的鋼瓶應分庫儲存。例如,氫氣鋼瓶與液氯鋼瓶、氫氣鋼瓶與氧氣鋼瓶、液氯鋼瓶與液氨鋼瓶等,均不得同庫混放。易燃氣體不得與其他種類化學危險物品共同儲存,儲存的鋼瓶應直立放置整齊,最好用柜架或柵欄圍護固定,并留有通道。
易燃液體儲存
易燃液體應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
1.?檢查報警系統(tǒng),是否正常。
2.?作業(yè)前必須打開倉庫前后大門。大門必須栓牢。
3.?報警系統(tǒng)出現異常不得進行作業(yè)。
4.?泄漏危險品不得進入倉庫內。取樣分析后必須將蓋、口封閉,周圍清除干凈。
5.?容器包裝應嚴密無損,否則應轉安全地點及時妥善處理。
6.?化學危險品入庫后,要及時記賬、登卡,做到“三清”(規(guī)格清、型號清、數量清),“兩齊”(庫容整齊、擺放整齊),確保賬、卡、物一致。
7.?物資堆碼不得超高、超寬,做到穩(wěn)固、整齊,便于清點檢查。
8.?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應放在庫房外的安全地點。
9.?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得停在庫房內或在庫房內修理。
10.?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安全巡回檢查并拉閘斷電。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的儲存
易燃固體儲存
a.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內,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酸類 (特別是氧化性酸類),不可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b.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拖、拉、擠、撞,保持包裝完好。
c.有些品種,如硝化棉制品等,平時應注意通風散熱,防止 受潮發(fā)霉,并應注意儲存期限。儲存期較長時(如一年),應拆箱檢查有無發(fā)熱發(fā)霉變質現象,如有則應及時處理。
d.對含有水分或乙醇作穩(wěn)定劑的硝化棉等應經常檢查包裝是否完好,發(fā)現損壞要及時修理;要經常檢查穩(wěn)定劑存在情況,必要時添加穩(wěn)定劑,潤濕必須均勻。
e.在儲存中,對不同品種的事故應區(qū)別對待。如發(fā)現赤磷冒 煙,應立即將冒煙的赤磷搶救出倉庫,用黃沙、干粉等撲滅。因赤磷從冒煙到起火燃燒有一段時間,可以來得及搶救。但如發(fā)現散裝硫磺冒煙則應及時用水撲救。而鎂、鋁等金屬粉末燃燒,只能用干砂、干粉救火,嚴禁用水、酸、堿滅火劑及泡沫滅火劑和二氧
化碳。
自燃物品儲存
a.入庫驗收時,應特別注意包裝必須完整密封,儲存處應通 風,陰涼,干燥,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
b.應根據不同物品的性質和要求,分別選擇適當地點,專庫 儲存。嚴禁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儲混運,即使少量亦應與酸類、氧化劑、金屬粉末、易燃易爆物品等隔離存放。
遇濕易燃物品儲存
a.此類物品嚴禁露天存放。庫房必須干燥,嚴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暢通,暴雨或潮汛期間必須保證不進水。
b.庫房必須遠離火種、熱源、附近不得存放鹽酸、硝酸等散 發(fā)酸霧的物品。
c.包裝必須嚴密,不得破損,如有破損,應立即采取措施。 鉀、鈉等活潑金屬絕對不允許露置空氣中,必須浸在煤油中保存,容器不得滲漏。
d.不得與其他類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酸類、氧化劑、含水物質、潮濕性物質混儲混運。亦不得與消防方法相抵觸的物品同庫存放及同車、同船運輸。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儲存
①氧化劑應儲存于清潔、陰涼、通風、干燥的庫房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日光曝曬,照明設備要防爆。
②倉庫不得漏水,并應防止酸霧侵入。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混合儲存。
③不同品種的氧化劑,應根據其性質及消防方法的不同,選擇適當的庫房分類存放以及分類運輸。如有機過氧化物不得與無機氧化劑共儲混運;亞硝酸鹽類、亞氯酸鹽類,次亞氯酸鹽類均不得與其他氧化劑混儲混運;過氧化物則應專庫存放,專車運輸。
④倉庫儲存前后及運輸車輛裝卸前后均應徹底清掃、清洗。嚴防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有毒品儲存
①有毒品必須儲存在倉庫內,不得露天存放。應遠離明火、熱源,庫房通風應良好。
②嚴禁將有毒品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混儲混運。
③有毒品一般不得和其他種類的物品(包括非危險品)共同儲運,特別是與酸類及氧化劑應嚴格分開。
④儲存和運輸有毒品,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裝破損的不予運輸。
⑤劇毒品管理
1.?劇毒品到貨時客戶必須提供檢驗合格證、安全技術說明書,對商品外觀,內外標志、容器包裝襯墊進行安全檢驗。
2.?劇毒品入庫后,清點數量,存放在專用倉庫。包裝破損的另行堆放,并加貼封條,開入庫單,登記入冊,入庫單和劇毒品帳上應注明進貨日期、數量、送貨人、送貨單位、押運人員、倉庫保管員核對并簽名。劇毒物驗收后,必須進入專用倉庫存放,嚴格實行專人管理。
3.?除專職管理員、安全員、作業(yè)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劇毒化學品倉庫。
4.?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防護服和專用手套,作業(yè)完畢后清洗臉、手,防護用品集中存放。搬運時應穿戴好防護用品,搬運過程有人監(jiān)護,裝卸時應輕拿輕放,嚴防破損,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要認真檢查有無劇毒物品遺留在場地,清除出的雜物、遺漏物、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在固定位置,由專人進行處理。
5.?堆存貨物時樁腳之間留有一定的通道,便于檢查貨物。貨物存放過程中發(fā)現滲漏、破損時,及時匯報、處理。
6.?作業(yè)場所不準帶入食品在作業(yè)場所吃喝。
7.?檢查倉庫內貨物時必須兩人以上,做到“五雙”,即:雙門、雙?? 鎖、雙人操作(發(fā)貨)、雙人復核(驗收)、二本帳記錄。出庫時及時關門上鎖。劇毒品倉庫的鑰匙不得帶回家中,未經公司同意其鑰匙不得轉交任何人代管。一旦發(fā)現倉庫鑰匙遺失,應立即更換鎖,并報公司備案。
8.?劇毒品拆箱前必須先開箱門通風30分鐘以上方可進行作業(yè),如發(fā)現箱內有破損、滲漏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級匯報。
9.?劇毒物的帳冊要清楚,嚴禁涂改,帳冊上列明日期、品名、進庫量、出庫量、結存量、取用人、核對人、用途等項目,定期核對、盤存,必須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10.?倉庫內配備好防毒面具、防護衣服等防護物品,以備急救使用。
11.應注意根據用毒品的性質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腐蝕性物質貯存的安全要求
① 腐蝕性物質均須貯存在冬暖夏涼的庫房電,保持通風、干燥,防潮、防熱;
② 腐蝕性物質不能與易燃物質混合貯存,可用墻分隔同庫貯存不同的腐蝕性物質;
③ 采用相應的耐腐蝕容器盛裝腐蝕性物質,且包裝封口要嚴密。
注意事項:
1、腐蝕性化學試劑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分別存放。
2、易燃、易揮發(fā)物品,如甲酸、溴乙酰等應放在陰涼、通風處。
3、受凍易結冰物品,如冰醋酸、低溫易聚合變質的物品,如甲醛則應存放在冬暖夏涼處。
4、有機腐蝕品應存放在遠離火種、熱源及氧化劑、易燃品、遇濕易燃物品的地方。
5、遇水易分解的腐蝕品,如五氧化二磷、三氯化鋁等應存放在較干燥的地方
6、漂白粉、次氯酸鈉溶液等應避免陽光照曬。
7、堿類腐蝕品應與酸分開存放。
8、氧化性酸應遠離易燃物品。
9、工作場所應備諸如蘇打水、稀硼酸水、清水一類的救護物品和藥水。
10、應穿戴防護用品,避免灑落、碰翻、傾倒腐蝕性化學試劑。
11、工作時,人體一旦誤觸腐蝕性化學試劑,接觸腐蝕性化學試劑的部位應立即用清水沖洗5~15分鐘,視情決定是否就醫(yī)。
第4篇 乙炔瓶的使用、運輸和儲存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乙炔瓶雖然比乙炔發(fā)生器安全多了,但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也會發(fā)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不得使用。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正放,不得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汽與空氣混合的爆炸極限為(2.9%~13%)氣瓶立放15~20min 后,才能開啟氣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一般情況只擰3/4 轉,最多不要超過1.5 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是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 撮氏度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 撮氏度(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k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應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與剩余壓力關系
環(huán)境溫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壓力
(mpa)
0.05 0.1 0.2 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
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車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7)乙炔瓶庫存的設計和建造,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87 和《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50031-91 的有關規(guī)定。
3、焊接設備和各種氣瓶(氧、氬、氦、乙炔及二氧化碳等)的使用運輸均應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第5篇 施工爆破物品領取運輸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施工爆破物品的領取、運輸和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應建立爆破器材收發(fā)流水帳、三聯式領用單和退料單,制定定期核對目,做到帳物相符。
1、爆破器材須由爆破器材押運員領取,其必須持有公安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書并且身體健康、責任心強。
2、爆破員領取爆破器材必須經班(組)長或當班領導批準,領取數量不應超過當班計劃用量。使用量要詳細記錄,使用與剩余的數量總和要與領取數量相符,剩余的炸藥應該當班退回入庫。
3、爆破器材的運輸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后,向運達地點的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破物品運輸證》,憑證運輸。
4、運送爆破器材的車、船,除駕駛人員及押運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不許乘坐。
5、搬運爆破器材的人員須由工地領導指定,運送期間,嚴禁飲酒,搬運爆破器材的人員應彼此相距5~10m,禁止攜帶打火機,火柴等引火物品。
6、搬運爆破器材上下車、船時,注意防滑,輕拿輕放,防止撞擊,保證安全;在航行中,應避免劇烈的顛簸和碰撞。
7、對變質和過期的爆破器材,及時登記造冊,提出處理方案,不得運至工地使用,變質的炸藥、雷管經報上級批準后由工地爆破工作負責人親自指定專人處理。
8、搬運爆破器材時,炸藥與火具要分別搬運,雷管必須裝入原盒搬運到作業(yè)地點,即使量少,也禁止揣在衣袋中。
9、爆破器材必須儲存在單獨、安全可靠的倉庫(工棚、船)內,并報當地公安機關備案。設立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實行24小時專人看守。
10、倉庫(工棚、船)內儲存爆破器材數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炸藥、雷管要分庫存放,庫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11、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爆破器材倉庫(工棚、船)內住宿或進行其他活動。
12、庫內必須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要杜絕鼠害。
13、庫內嚴禁煙火和明火照明,嚴禁用燈泡烘烤爆破器材。
14、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工作,配備好消防器材。
15、如有爆炸器材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并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16、爆破器材進、出流動,帳物要相符,爆破器材應按其出廠時間和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fā)放使用。
17、爆破器材倉庫(工棚、船)要懸掛或張?zhí)鄳陌踩珮酥竞途九啤?/p>
18、凡有雷擊地區(qū),地面爆破器材倉庫(工棚、船)應有防雷措施。
第6篇 附二醫(yī)院藥品儲存操作規(guī)程
醫(yī)院藥品儲存操作規(guī)程
目的:
加強藥品儲存環(huán)節(jié)的質量管理,確保儲存藥品質量安全有效。
責任人:
庫房管理員。
內容:
1.藥庫保管要熟練掌握貯藏藥品的質量、性能及其儲存要求,按規(guī)定認真做好藥品儲存工作。
2.藥品按溫、濕度要求分別儲存于相應的庫中(冷藏庫溫度為2~10℃;陰涼庫溫度<20℃;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
3.藥品按批號及有效期遠近依次堆放。
4.藥品與非藥品分庫存放,中成藥與西藥、內服藥與外用藥分區(qū)存放,易串味的藥品、中藥飲片分區(qū)存放,原料藥、試劑與藥品分庫存放。
5.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醫(y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須專庫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專賬記錄;二類精神藥品儲存在相對獨立的區(qū)域內,專人保管、專賬記錄。
6.危險藥品嚴格分類存放于有專門設施的倉庫,并有消防等安全設施。
7.藥品堆放穩(wěn)固整齊,嚴禁倒置。
8.退貨藥品和不合格藥品專庫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9.藥品堆放留有一定的間距。藥品與墻、屋頂(房梁)的間距不小于30cm,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cm。
10.在庫藥品嚴格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區(qū)、退貨庫區(qū)為黃色標志;合格品庫區(qū)為綠色標志;不合格區(qū)為紅色標志。
11.記錄要求
11.1記錄按規(guī)定及時、完整、逐項填寫清楚,不得用鉛筆填寫,不得撕毀或任意涂改。確實需要更改的,劃線后在旁重寫,并在劃線處簽字。
11.2簽字、蓋章須用全名;記錄、簽字、蓋章均為藍或黑色。
11.3藥品儲存、保管記錄保存5年。
第7篇 氣瓶儲存、搬運、裝卸操作規(guī)程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其規(guī)定,用于充裝氣體的包裝必須使用專用鋼瓶,確保儲存安全;
2、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不同介質的氣體氣瓶使用專用倉庫,不得混儲;
3、倉庫內不得有內地溝、暗道、庫內通風良好、干燥、避免陽光直射、嚴禁煙火和其它熱源;
4、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根據氣體的性質控制倉庫內最高溫度、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線源;
5、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設防毒用具和滅火器材;
6、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其一個方向,并設置氣瓶防倒裝置或設施。
7、配備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或儀器,定時進行監(jiān)控和檢測;
8、加強庫房安全巡羅檢查,確保倉庫儲存安全。
氣瓶搬運、裝卸:
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使用專用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
2、必須配戴好瓶帽(有防護罩的氣瓶除外),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撞;
3、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金屬鏈繩;
4、瓶內氣體相互接觸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性的氣瓶,不得同車(廂)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與氣瓶一起運輸;
5、采用車輛運輸時,氣瓶應妥善固定。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臥放時,瓶閥端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且不得超過車輛高度。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在城市的繁華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7、運輸氣瓶的車、船不得在繁華市區(qū)、人員密集的學校、劇場、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車、船停靠時,駕駛員、押運員不得同時離開;
8、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嚴禁煙火運輸工具上應有滅火器材;
9、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應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駕駛員和押運員應會正確處理。
10、駕駛員、押運員應經政府部門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第8篇 火藥庫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對新購進的爆破器材,應逐個檢查包裝情況,并按規(guī)定作性能檢測;封條不完整應開箱驗收,封條完整的抽箱驗收,并核對生產時間是否過期、數量、規(guī)格、質量是否相符。
2、爆破器材無押運員,保管員一律不予驗收;嚴格出入庫手續(xù),嚴格按照當地公安機構核定的儲量、種類進行儲存。
3、進入庫區(qū)不應帶煙火及其他引火物。
4、進入庫房前,必須釋放人體靜電。
5、進入庫區(qū)不應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衣服,不應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炸藥雷管箱。
6、儲存庫內民用爆炸物品應堆放穩(wěn)固整齊。
7、儲存庫內應有標記品種、規(guī)格和數量的標識牌。同庫儲存多品種民用爆炸物品時,不同品種、規(guī)格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標志。
8、堆垛之間應留有檢查、清點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寬度不應小于0.6m,堆垛邊緣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0.2m,宜在地面畫定置線。
9、各種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業(yè)雷管、黑火藥不應超過1.6m,炸藥、索類不應超過1.8m,宜畫線定置限高堆放。
10、儲存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小動物進入和采取防止陽光直射的措施。
11、儲存庫內不應存放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12、每天記錄庫房溫度和濕度,發(fā)現硝化甘油類炸藥箱滲油、凍結和硝按類炸藥吸潮結塊,應及時處理。
13、庫區(qū)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無關人員嚴禁進人庫區(qū)。
第9篇 氣瓶儲存和裝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氧氣瓶不得與其它氣瓶混放,或同車裝卸。好、壞、空、重(滿)瓶應分別存放。
2、存放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出通道。
3、氣瓶豎放時,應給予固定;臥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超過五層,以防滾動。
4、佩戴好瓶帽、防震圈,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5、氣瓶吊裝時,必須采用防滑落的專用器具。
6、氣瓶裝車時,應妥善固定。臥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準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豎放時,車廂欄板應超出瓶高的三分之二。
7、沾染油脂的運輸車輛,不準裝運氧氣瓶。
8、氧氣瓶嚴禁與氫氣瓶、氮氣瓶等混裝。
第10篇 氣瓶使用、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公司的氣瓶使用與儲存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制造分廠、水泥分廠維修工段
3 引用標準
《勞動安全衛(wèi)生國家標準》
4安全風險
火災、爆炸、
5.安全技術要求
5.1氧氣、乙炔氣庫房及周圍嚴禁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并設置醒目的“嚴禁煙火”警示標志。庫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并保持庫內的消防通道暢通。
5.2庫內禁止煙火及攜帶引火物品。庫內需動火作業(yè)時,必須按照動火作業(yè)制度辦理動火作業(yè)手續(xù)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5.3非庫內人員禁止入庫。如需進庫時應征得保管員同意。
5.4工作人員必須達到消防工作“三懂三會”要求,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5.5儲存各種氣瓶,放置必須整齊,直立放置時必須有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以防傾倒。倒放時,必須固定,防止?jié)L動,頭部朝一方向,堆放高度不應超過五層。
5.6氣瓶的安全帽及防護膠圈必須備齊并旋緊,氧氣瓶與乙炔瓶必須分庫堆放。
5.7對各種氣瓶要輕裝輕卸,防止震動,禁止在陽光下暴曬,靠近高溫熱源,嚴禁互相撞擊,禁止采用拋、滑或其它容易引起碰擊的方法,防止發(fā)生事故。
5.8運輸氧氣、乙炔氣瓶的車輛必須設置醒目的“危險品”標志。
5.9氧氣、乙炔的領用和運輸都不能混裝,空、飽瓶應設明顯標志分開堆放。
6 相關文件
6.1 《勞動安全衛(wèi)生國家標準》
6.2 《員工工作制度》
第11篇 氣瓶儲存搬運裝卸操作規(guī)程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其規(guī)定,用于充裝氣體的包裝必須使用專用鋼瓶,確保儲存安全;
2、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不同介質的氣體氣瓶使用專用倉庫,不得混儲;
3、倉庫內不得有內地溝、暗道、庫內通風良好、干燥、避免陽光直射、嚴禁煙火和其它熱源;
4、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根據氣體的性質控制倉庫內最高溫度、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線源;
5、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設防毒用具和滅火器材;
6、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其一個方向,并設置氣瓶防倒裝置或設施。
7、配備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或儀器,定時進行監(jiān)控和檢測;
8、加強庫房安全巡羅檢查,確保倉庫儲存安全。
氣瓶搬運、裝卸:
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使用專用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
2、必須配戴好瓶帽(有防護罩的氣瓶除外),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撞;
3、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金屬鏈繩;
4、瓶內氣體相互接觸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性的氣瓶,不得同車(廂)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與氣瓶一起運輸;
5、采用車輛運輸時,氣瓶應妥善固定。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臥放時,瓶閥端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且不得超過車輛高度。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在城市的繁華地區(qū)應避免白天運輸;
7、運輸氣瓶的車、船不得在繁華市區(qū)、人員密集的學校、劇場、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車、船??繒r,駕駛員、押運員不得同時離開;
8、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嚴禁煙火運輸工具上應有滅火器材;
9、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應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駕駛員和押運員應會正確處理。
10、駕駛員、押運員應經政府部門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第12篇 ?;穬Υ孀鳂I(yè)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部門 | 噴涂車間危化品倉庫 | 工種 | 儲存管理操作 | 作業(yè)單元 | ?;穬Υ孀鳂I(yè) |
安全作業(yè)程序 | 可能發(fā)生的傷害 | 安全預防措施 | |||
1、腐蝕品搬運、發(fā)料、領料作業(yè)前必須配戴防毒口罩、橡膠手套、膠圍裙、膠鞋、防護眼鏡; 2、堆放、搬運作業(yè)動作應輕穩(wěn)、堆放層疊應整齊、穩(wěn)固、禁止超高、傾斜、防止傾倒、墜落導致容器破裂泄漏; 3、堆放、搬運油漆、稀釋劑等易液體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產生火花引起火災或燃爆; 4、檢查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是否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5、禁止汽車進入庫房; 6、禁止用叉車搬運易燃易爆化學品(如涂料、燃氣); 7、裝卸油漆、稀釋劑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8、油漆、稀釋劑倉庫內禁止使用手機; 9、庫房內禁止開箱、開桶、分裝、驗收檢查,必須在庫房外進行; 10、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 11、易燃液體、酸堿類必須隔開儲存,禁止混存,必須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 12、裝卸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飲食、吸煙,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13、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 1、堆放在庫房內的油漆、稀釋劑等甲乙類易燃液體傾倒墜落而泄漏導致易燃氣體聚積在房內濃度過高引起員工急性中毒; 2、油漆稀釋劑等泄漏濃度過高達到爆炸下限遇火源引起火災或爆炸; 3、員工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配戴防毒口罩而導致職業(yè)中毒; 4、酸堿類化學品腐蝕傷害。 | 1、作業(yè)前應先開啟排風機、排氣扇,確認正常后才能進行作業(yè); 2、作業(yè)前應檢查測試洗眼器是否正常,確保正常后才能進行作業(yè); 3、禁止攜帶火種、吸煙、使用明火; 4、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敲打油桶,防止火花產生; 5、禁止穿化纖衣服及帶釘鞋; 6、未經申請批準,庫房內禁止動火作業(yè); 7、倉庫必須配齊消防器材并及時檢查,確保良好; 8、每日應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9、甲、乙類易燃液體進入庫房內前必須消除靜電; 10、油漆堆放不應超高(堆放不超過3層); 11、油漆存放不應超量(防止構成重大危險源); 12、作業(yè)人員應學習了解掌握所儲存化學品的msds; 13、禁止在調漆房內進食、喝水; 14、禁止酒后或帶病上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