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聘用
1、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電器線路在未經(jīng)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摸,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fā)生意外。
3、維修線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
4、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范圍,禁止超出范圍使用,電工人員一般使用的電筆,只許在五百伏以下電壓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包好,以防發(fā)生觸電。
6、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guī)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于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
7、工作完畢后,必須拆除臨時地線,并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電桿上。
8、檢查完工后,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關人員聯(lián)系好,方能送電。
9、發(fā)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粉質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10、工作結束后,必須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員要親自檢查,如要送電試驗一定要和有關人員聯(lián)系好,以免發(fā)生意外。
第2篇 礦井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礦井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經(jīng)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進行電氣操作。
第2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nèi)容、《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第3條 具備電工基本知識,熟悉所維修范圍內(nèi)的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技術特征,以及電纜的分布情況。
第4條 了解所負責維修的設備性能原理和保護裝置的運行狀況,有維修及故障處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礎理論知識,能獨立工作。
第5條 熟悉礦井巷道布置,了解作業(yè)地點的瓦斯?jié)舛?熟悉在災害情況下的停電順序及人員撤離路線,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電搶救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 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勞動紀律,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7條 高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必須填寫工作票。
第8條 檢修、安裝、挪移機電設備、電纜時,禁止帶電作業(yè)。
第9條 井下電氣設備在檢查、修理、搬移時應由兩人協(xié)同工作,相互監(jiān)護。檢修前必須首先切斷電源,經(jīng)驗電確認已停電后再放電(采區(qū)變電所的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放電,只能在硐室內(nèi)瓦斯?jié)舛仍趌%以下時才準進行)、懸掛接地線,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后,才允許觸及電氣設備。
第10條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高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操作。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高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操作。127伏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的絕緣應良好。
第11條 井下電氣維修工工作期間,應攜帶電工常用工具、與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筆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儀。
第12條 井下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只準在瓦斯?jié)舛葹?%以下的地點使用。
2、在測定設備或電纜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完全放電。
3、被測設備中有電子插件時,在測量絕緣電阻之前。必須拔下電子插件。
三、操作準備
第13條 井下電氣維修工人井前匝檢查、清點應帶的工具、儀表、零部件、材料,檢查驗電筆是否保持良好狀態(tài)。
第14條 供電干線需停電檢修時,事先必須將停送電時間及影響范圍通知有關區(qū)隊。
四、正常操作
第15條 井下中央變電所(含水平變電所)、有值班員值班的采區(qū)變電所的高壓開關設備的操作,必須由值班員根據(jù)電氣工作票、倒閘操作票進行停送電操作。單人值班的由維修工監(jiān)護,無人值班的
采區(qū)變電所、配電點,或移動變電站的操作,由檢修負責人安排熟悉供電系統(tǒng)的專人操作,由檢修負責人監(jiān)護。
第16條 對維修職責范圍內(nèi)設備的維修質量,應達到《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高低壓電纜的懸掛應符合有關《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要求。設備檢修或更換零部件后,應達到檢修標準
要求。電纜接線盒的制作應符合有關工藝要求。
第17條 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應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確,動作可靠。
第18條 移動變電站的安裝、運行、維修和管理必須按照煤炭部《煤礦井下1140伏電氣設備安全技術和運行的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其漏電保護主、輔接地極的安裝、維護必須符合要求。
第19條 各類電氣保護裝置應按裝置的技術要求和負載的有關參數(shù)正確整定和定期校驗。
第20條 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開路,二次側接地線不準斷路。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進行通電試驗時,應釆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電。
第21條 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失爆時,應立即停電進行處理。對在現(xiàn)場無法恢復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22條 電氣設備檢修中,不得任意改變原有端子序號、接線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護裝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條 檢漏繼電器跳閘后,應查明跳閘原因和故障性質,及時排除后才能送電,禁止在甩掉檢漏繼電器的情況下,對供電系統(tǒng)強行送電。
第24條 電氣設備的局部接地螺栓與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接觸可靠,不準有銹蝕。連接的螺母、墊片應鍍有防銹層,并有防松墊圈加以緊固。局部接地極和接地引線的截面尺寸、材質均應符合有關
規(guī)程細則規(guī)定。
第25條 鎧裝電纜芯線連接必須采用冷壓連接方式,禁止釆用綁扎方式。
第26條 連接屏蔽電纜時,其半導體屏蔽層應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劑(阻燃清洗劑)將導電顆粒洗干凈。對于金屬屏蔽層,不允許金屬絲刺破芯線絕緣層。屏蔽層剝離長度應大于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耐泄痕性d級絕緣的最小爬電距離的1.5—2倍。
第27條 使用zc—18型測量儀測量接地電阻時:
1、按直線距被測接地極e’20米和40米處分別埋入電位探測針p’和電流探測針c’。
2、用導線將e’、p’、c’分別與搖表相應的e、p、c相連接。
3、儀表水平放置,調零位調節(jié)器使檢流計指針指在黑線上。
4、將倍率標度盤撥至乘10檔,慢慢轉動發(fā)電機手把,同時轉動測量標度盤,使檢流計指針指在黑線上。
5、當檢流計指針接近平衡時,加快發(fā)電機手把轉速至120轉/分鐘以上,調整測量標度盤使指針指在黑線上。
6、當測量標度盤讀數(shù)小于1時,將倍率標度盤置于乘1擋,再重新調測量標度盤。
7、標度盤讀數(shù)乘以倍率即為所測接地電阻值。
五、特殊操作
第28條 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如需反送電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觸電事故和損壞設備.
第29條 在同一饋電開關控制的系統(tǒng)中,有兩個及以上多點同時作業(yè)時,要分別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志牌,并應有一個總負責人負責聯(lián)絡、協(xié)調各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進度。工作結束后恢復送電前,必須由專人巡點檢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電標志牌后,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第30條 當發(fā)現(xiàn)有人觸電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后就地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向地面調度室匯報。觸電者未完全恢復,醫(y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第31條 當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或電纜著火時,必須迅速切斷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或砂子滅火,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六、收尾工作
第32條 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對檢修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拆除臨時接地線和摘掉停電牌,清點工具,確認無誤后,恢復正常供電。并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轉。
第33條 每班工作結束升井后,必須向有關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并認真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第3篇 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2
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二)
a必須熟悉所負責范圍內(nèi)的線路、開關及各種電氣設備性能及絕緣情況,并學會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b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c工作時要思想集中,必須先驗電,電氣線路在沒有經(jīng)測電筆確定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摸,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d檢修設備與線路時,必須將電源斷開,取掉保險,并在開關把手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切勿合閘'警告牌,方能進行工作。
e所使用的行燈應為36伏以下,在金屬殼內(nèi)使用12伏。使用手提式電氣工具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并接好地線。
f電線接頭及穿過金屬管內(nèi)電線的管口處都應用黑膠布、黃膠布或塑料管進行包扎。工作中所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的線頭應包扎好,所用的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符合規(guī)定標準,開關必須大于所控制之設備的總容量。
g使用電動機前,應用搖表檢驗判斷良好后方可使用,電動機通電前應檢查電壓是否相符,接線時先接電機后接電源,拆線時相反。
h在一切金屬外殼上都必須有牢固的接地保護,檢修或安裝的線路要整齊、安全、可靠。
i遇有安裝工程時,必須按該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定執(zhí)行。
j作業(yè)時,一般應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經(jīng)領導批準,采取有效措施,并有人監(jiān)護,方可進行。
第4篇 建筑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建筑電工必須經(jīng)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所有絕緣、檢查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定期檢查、校驗。
三、現(xiàn)場施工用高、低電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裝和架設。
四、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五、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并使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六、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七、多臺配電箱并列安裝,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結合處,不得摸連拉接螺孔。
八、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電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雷電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
九、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壓方式運行。
十、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十一、現(xiàn)場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桿,所用叉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兩側應設溜繩。立桿時坑內(nèi)不得有人,基坑夯實后,方準拆去叉木或拖拉繩。
十三、登桿前,桿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桿桿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桿根直徑1/8以上時,應經(jīng)加固后,方能登桿。
十四、登桿操作腳扣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于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不準拴于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十五、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yè)。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十六、緊線用的鋼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設置臨時拉線。
十七、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km處,應接地一次,送電前必須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wěn),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桿或傾倒。電纜敷設至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拔掉或打彎。
十九、變配電室內(nèi)、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工作時:
(一)切斷所有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二)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三)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四)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五)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二十、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械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并有人監(jiān)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二十一、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wǎng)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十二、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二十三、施工現(xiàn)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
二十四、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相線及零線。
二十五、電纜嚴禁拖地和泡水,發(fā)現(xiàn)有破損或老化嚴重應及時更換。電纜橫跨道路時應架空或加套管埋設。
教育人(簽名): 班組長(簽名):
教育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教育人(簽名):
第5篇 現(xiàn)場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是指臨時電力線路、安裝的各種電氣、配電箱、提供的機械設備動力源和照明,必須執(zhí)行jgj46-2005《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案例技術規(guī)范》(以下簡稱《jgj46-2005規(guī)范》),施工完畢必須拆除。
2、施工現(xiàn)場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接頭不準裸露。當非專業(yè)電工發(fā)現(xiàn)有接頭裸露或破皮漏電時,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
3、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采用橡皮線時,應架空敷設,不得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車軋。有水作業(yè)時,如磨石機電源電纜,要將電源電纜用鋼索架起,防止浸水造成事故。
4、電纜接頭必須按《jgj46-2005規(guī)范》規(guī)定操作,包扎嚴密、牢固、絕緣可靠。
5、高壓線的下方不得搭設臨建,不準堆放材料和進行施工作業(yè)。
6、在高壓一側作業(yè)時,必須保持6m以上的水平距離。達不到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隔離防護措施,防止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金屬料具碰觸高壓線路,造成觸電事故。
7、施工現(xiàn)場的每臺用電設備都應該有自己專用的開關箱,箱內(nèi)刀閘(開關)及漏電保護器只能控制一臺設備,不能同時控制兩臺或兩臺以上的設備,否則容易發(fā)生誤操作事故。
8、現(xiàn)場的電動機械設備包括:電鋸、電刨、電鉆、卷揚機、攪拌機、鋼筋切斷機、均要設置防護設施、且要符合標準、可靠。
9、開關箱應防雨、防塵、加鎖;一般高裝高度(距地)為1.5m,與其控制的固定電氣設備的距離不超過3m。
10、開關箱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并應有足夠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和通道。
11、開關箱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并應有足夠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和通道。
12、開關箱的電器安裝與接線,必須由電工操作,非電工嚴禁操作。電閘保險絲斷了,應立即找電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接好保險絲;非電工嚴禁拆裝,更不能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jgj46-88規(guī)范》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所有的電氣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安裝在電氣設備負荷線首端。
13、使用前由電工檢測,確認合格。
14、不得用漏電保護器直接代替電閘開關使用。
15、漏電保護器發(fā)生掉閘時,不能強行合閘,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16、施工現(xiàn)場室內(nèi)的照明線路與燈具的安裝高度低于2.4m時,應采用36v安全電壓。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手持照明燈(行燈)的電壓應采用36v安全電壓。在36v電線上電嚴禁亂搭亂掛。
17、碘鎢燈的外殼應做接零(接地)保護。燈具架設要離開易燃物30cm以上,固定架設高度不低于3cm。做現(xiàn)場移動照明時,應采用36v安全電壓。
18、安全電壓是防止觸電事故而采用的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分為42v、36v、24v、12v、6v五級。根據(jù)不同的作業(yè)條件,選不同的安全電壓。
第6篇 井下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普通型攜帶或電氣測量儀表只準在ch4濃度1%以下地點使用。
第二條:井下不準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并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電后,經(jīng)瓦檢員檢查ch4濃度在1%下方可對地放電。所有開關手把在切斷電源時都應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示牌。
第三條:非電氣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線或千伏級電氣主回路時,都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站在絕緣臺上進行。
第四條:高低壓電的操作,必須執(zhí)行兩人作業(yè)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事故情況下,送點除外)。停電時必須先斷油開關,后拉閘。送電時與其相反。禁止帶負荷拉、合電源刀閘。無論高低壓系統(tǒng)停電工作,工作前必須掛好停電作業(yè)牌。
第五條:禁止用手觸摸高壓帶電設備的絕緣部分。任何情況下,人與帶電部位應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離。一切裸露的電氣設備都要設柵欄。
第六條:高低壓開關的過流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整定,保險絲選擇應符合規(guī)定。禁止用其他金屬代替使用。
第7篇 高、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范圍內(nèi)高、低壓維修電工的操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某公司的高低壓維修電工的操作
3、操作規(guī)程
3.1、所有高、低壓維修電工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本《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通用安全規(guī)定》及有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
3.2、維修電工在巡視所管轄的高壓設備、變壓器、變配電房時,
不得進行其它工作,并注意保持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0.7米),進出高壓室、變壓器、變配電室時應隨手將門鎖好。
3.3、 巡視時發(fā)現(xiàn)設備缺陷,應及時向有關上級領導報告,在取
得有關領導同意和變配電值班電工許可后,并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處理設備的缺陷工作。
3.4、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nèi)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nèi),室外
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nèi),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3.5、高壓設備的檢修、故障處理、維護和清掃工作,需要將有關
高、低壓設備停電時,應嚴格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認真填寫、核對、辦理工作票。
3.6、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在開始工作前,維修電工必
須依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的規(guī)定,在變配電值班人員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搶修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護。
3.7、工作票的負責人在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前,應認真負責檢查工
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條件。
3.8、完成工作許可手續(xù)后,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班人員交待現(xiàn)場
安全措施,帶電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項。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
3.9、維修電工、工作負責人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工作中有特
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值班人員的同意。
3.10、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必須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
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xiàn)場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員。若工作負責人需要長時問離開現(xiàn)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fā)人變更新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3.11、第一、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第
一種工作票至預定時間,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xù),延期手續(xù)應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負責人申請辦理。
3.12、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jīng)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
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若擴大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若須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3.13、全部工作完畢后,工作班應清掃、清理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應
先周密的檢查,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后,再向值班負責人員講清所修項目,發(fā)現(xiàn)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并與值班人員共同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 件,是否清潔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終結時間,經(jīng)雙方簽名后,工作 票方告終結。
3.14、人力敷設電纜安排工作人數(shù)時,應使每人負擔的重量不超
過35千克,一般每3-5米設一人;工作人員應戴帆布手套,并站在電纜的同一側,轉彎處工作人員必須站在彎曲的外側,不準站在內(nèi)側,以防電纜拉緊時擠傷。
3.15、對更換電纜橋架的電纜或接頭盒,挖掘出的電纜或接頭盒
(如下面需要挖空時)必須將其懸吊保護。懸吊電纜時應每隔1.o-1.5米吊一道。懸吊接頭盒時應平放并將兩端電纜固定,不得使接頭受到拉力。
3.16、鋸斷舊電纜的工作必須停電,將電纜芯接地,并辦理工作
許可手續(xù),四芯電纜的零線芯要拆開。鋸斷前必須與電纜圖紙核對是否確實相符,有條件時使用探別器驗證,然后用接地帶木柄的鐵針打入電纜芯后方可工作?;蛘呤褂媒拥氐匿撲彙J褂娩徍丸F針的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接 地線用截面積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銅線,接地極可用圓鋼插入地o.6米以下。
3.17、檢查高壓電動機,裝、拆高壓電動機的電纜引線,處理高
壓電動機開關小車柜的故障。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并做好斷丌電源開關,拉出開關小車,投入接地刀閘,在開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工作。
3.18、在變配電變壓器上檢修或拆除變壓器的高、低壓側電纜引線
時,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必須做好切斷高、低壓兩側開關、拉出開關小車、電壓互感器小車,拉開低壓側刀閘,并在低壓側刀閘上加裝擋板進行驗電、放電、投入接地刀閘,裝設接地線的安全措施,方能進行工作。
3.19、更換運行中的變壓器吸濕器或硅膠烘潮及加油的工作,應填
用二種工作票。在使用梯子、器具及檢修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防觸電。
3.20、變壓器吊芯檢查或檢修時,除做好相關的停電措施外,還應
在吊芯前做好核實起吊設備、起吊重量、詳細檢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繩索、導鏈、拉鉤等用具工作,必要時應進行承載試驗。起吊時應有專人指揮、專人監(jiān)視,每根鋼繩與鉛垂線的夾角不得大于30。,并按照要求控制器身在空氣中暴露的時間。
3.21、處理高壓電容器故障、更換電容器熔斷器時,應填用一種工
作票,必須切斷電容器的電源開關,并將電容器逐個多次放電的接地后,方可進入電容柜內(nèi)工作。
3.22、對送來廠房內(nèi)的電動機的檢修和維護保養(yǎng),在拆卸前應先在
線頭、軸承、端蓋等處做好標記,拆卸軸承時,對使用的手錘、大錘等工具應進行檢查,抽出或吊出重量較大的轉子時,先在轉子軸上套好起重用的鋼繩,用起重設備 吊住轉子慢慢移出。
3.23、對檢修、維護后高、低壓電動機進行通電試運行時,應注意
檢查調壓器的位置,蓋好電動機接線盒的蓋子,對露出轉動部分的軸端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8篇 室內(nèi)線路安裝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戶內(nèi)布線裝置中導線最小截面積和敷設間距離要求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選擇導線截面時,除應考慮安全截流量外,還應考慮線路允許的電壓損失和機械強度。
(2)車間照明和電力線路應分開設置,不同電壓、不同電壓等級的線路應十分明顯地分開敷設,以方便維修和檢查。
(3)線路裝置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單相或二相三線供電時,零線與相線截面相同;三相四線供電的零線截面應符合規(guī)定。
(4)除花燈及壁燈等線路外,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負荷電流不應超過15a,插座數(shù)一般不超過1只;用電熱設備時。每一支路的最大負荷電流不應超過30a,裝接插座數(shù)一般不超過6只。
(5)導線不得直接貼在木頭、墻壁或其他建筑物上,導線不得裸露。
(6)布線過程中,應盡量減少導線間的連接;接頭應采用壓接或焊接工藝;銅、鋁線間的連接應用銅鋁過度接頭或銅線上鍍錫,以防電化學腐蝕;所有接頭與分支處應盡量使其不受大的機
械拉力。
(7)管內(nèi)、木槽板內(nèi)的導線不得有接頭和分支處,以免使用日久會接觸不良,引起過熱以致起火,必要時,可把接頭做在接線盒或燈頭盒內(nèi)。
(8)所有明布線的接頭應放在便于檢查和檢修的位置上。導線與電器端子的連接應壓實、牢固可靠。
(9)導線絕緣必須良好,其接頭處應加絕緣包布包扎,絕緣強度不應小于導線的原有絕緣強度;腐蝕性場所使用的導線應采用塑料絕緣線或鉛包線。
(10)布線完工后,通電前應測試其絕緣電阻,其值不小于下列數(shù)值:相對地,0.22mω;相對相,0.3mω;對于36v低壓線路為0.22mω;潮濕、有腐蝕性蒸氣和氣體的場所,絕緣電阻值標準可降低一半。
(11)彩燈應采用絕緣電線。干線與分支線的最小截面積除滿足安全電流外,不應小于2.5mm2,燈頭線不應小于1.0mm2每個支路負荷電流不應超過10a。導線不能直接承力,導線支持物應安裝牢固,彩燈應采取防水燈頭。
(12)供彩燈的電源,除總保護控制外,每個支路應有單獨過流保護裝置,并加裝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13)彩燈的導線在人能接觸的場所,應有“電氣危險”的警告牌。
(14)彩燈對地面距離小于2.5m時,應采用特低電壓。
第9篇 壓風機房配電室變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地面供電配電室變電工值班作業(yè)。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無妨礙本職業(yè)工作的病癥,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第3條 應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有關規(guī)程及標準,熟悉《國家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內(nèi)容。
第4條 必須熟悉變電所供電系統(tǒng)和設備分布情況,了解變電所內(nèi)各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變電所內(nèi)設備的特性、結構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
第5條 掌握觸電急救法,具有電氣防、滅火知識。
三、安全規(guī)定
第6條 上班前保持精神狀態(tài)良好,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
第7條 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及工作終結制度等有關制度。
第8條 倒閘操作必須執(zhí)行監(jiān)護唱票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重要的或者復雜的倒閘操作,由值班長或區(qū)隊負責人、技術人員現(xiàn)場跟班監(jiān)護變電工操作。
第9條 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版或模擬管理機上進行模擬操作,無誤后再進行實際操作。
第10條 操作時必須執(zhí)行監(jiān)護復誦制,按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后進行復查,無誤后向調度室匯報。
第11條 送電操作時,必須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終結,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按規(guī)定程序送電。
第12條 操作中有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當班調度員或值班長報告,不準擅自更改操作記錄和操作票。
第13條 用絕緣棒分合開關或經(jīng)傳動桿機構分合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第14條 嚴禁帶負荷進行隔離開關的操作。
第15條 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鏡、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操作。
第16條 電氣設備停電后(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者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第17條 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斷開并加鎖,在開關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第18條 嚴格執(zhí)行來訪人員的登記制度。
四、操作準備
第19條 值班變電工上崗后應按照以下內(nèi)容進行交接班,并做好記錄。
1.檢查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方式、倒閘操作情況,了解線路和設備發(fā)生的異常情況。
2.了解上一班發(fā)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jīng)過,以及因事故停止運行不準送電的開關狀況。
3.了解上一班內(nèi)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
4.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5.檢查所內(nèi)一次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負荷情況、設備狀況,電話通訊是否正常。
6.檢查儀器儀表、保護裝置是否正常。
7.清點工具、備件、消防器材和有關技術資料。
8.接班人員應在上一班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并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字后方可接班。
五、操作順序
第20條 停電倒閘操作按照停斷路器、負荷側隔離開關、電源側隔離開關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21條 值班變電工負責監(jiān)視變電所內(nèi)外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重點監(jiān)視以下內(nèi)容:
1.設備的主絕緣如瓷套管、支持瓷瓶應清潔,無破損裂縫、異常響聲及放電痕跡。
2.設備的油位、油色應正常,無漏油、滲油現(xiàn)象。
3.電纜接頭應無發(fā)熱、變色、打火現(xiàn)象。
4.變壓器溫度正常,無異響。
5.儀表和信號指示、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6.電氣設備接地系統(tǒng)、高壓接地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工作正常。
第22條 值班期間應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調度指令時,做好錄音和記錄。
2.每小時巡視設備運行情況,觀察負荷變化、儀表指示,并按規(guī)定做好記錄。
第23條 倒閘操作
1.倒閘操作必須按值班調度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的指令進行,受令人復誦無誤并做好錄音后執(zhí)行。
2.倒閘操作必須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不準無票操作和棄票操作。
3.操作中不得隨意解除閉鎖。
第24條 操作票應包括下列內(nèi)容:
1.應拉合的設備[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刀閘等],驗電,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回路的保險器,切換保護回路和自動化裝置及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2. 拉合設備[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刀閘等]后檢查設備的位置;
3. 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在拉、合隔離開關(刀閘)、手車式開關拉出、推入前,檢查斷路器(開關)確在分閘位置;。
4.在進行倒負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檢查相關電源運行及負荷分配情況;
5.設備檢修后合閘送電前,檢查送電范圍內(nèi)接地刀閘已拉開,接地線已拆除。
第25條 進行倒閘操作前后應檢查下列內(nèi)容
1.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是否處在正確的位置。
2.各儀表、保護裝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時應檢查負荷分配情況。
4.檢驗電壓,驗明有無電壓。
第26條 維護人員從事電氣作業(yè)或處理事故時,副值班應在主值班的指導下作如下工作:
1.停電:將檢修設備的高低壓側全部斷開,且有明顯的斷開點,開關的把手必須鎖住,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線路工作時則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標示牌。
2.驗電:必須使用相應電壓等級且合格的接觸式驗電器對檢修設備的兩側分別驗電。
3.放電:驗明檢修的設備確無電壓后,裝設接地線,進行放電,直至放盡電荷為止。
4.裝設接地線: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導線,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地線時,順序與此相反。
(1)裝拆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2)接地線接觸必須良好、可靠。
(3)接地線禁止在三相上纏繞。
第27條 準備受電
1.檢查斷路器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
2.檢查隔離開關及母線應無異常。
3.變壓器瓷瓶應無裂紋,接地應完好,端子接線應緊固,油色、油位正常。
第28條 送電
1.配出線柜:
(1)合上電源側隔離開關;
(2)合上負荷側隔離開關;
(3)合上斷路器;
2.變壓器:
(1)合上高側隔離開關;
(2)合上低側隔離開關;
(3)合上高側斷路器;
(4)合上低側斷路器;
(5)檢查變壓器負荷指示正確。
3.電壓互感器:
(1)合上電源側隔離開關;
(2)裝上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熔斷器(合上空開);
(3)檢查母線電壓指示正確。
第29條 停電。
1.配出線柜:
(1)斷開斷路器;
(2)斷開負荷側隔離開關;
(3)斷開電源側隔離開關。
2.變壓器:
(1)斷開低側斷路器;
(2)斷開高側斷路器;
(3)拉開低側隔離開關;
(4)拉開高側隔離開關。
3.電壓互感器:
(1)取下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熔斷器(斷開空開);
(2)拉開電源側隔離開關。
七、特殊操作
第30條 發(fā)生人身觸電及設備故障時,應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后應立即向調度室及有關領導匯報。
第31條 在供電系統(tǒng)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速斷跳閘不準送電;過流跳閘可試送一次,若試送失敗則不準再次試送,必須向調度室和有關人員匯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只有當故障排除后,接到調度室命令后才能送電。
第32條 倒換受入電源
1.備用電源開關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于完好狀態(tài)。
2.合上備用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3.檢查兩段進線電源負荷分配正確。
4.分開原受入電源的斷路器。
5.檢查此時供電進線電源負荷指示正確。
八、收尾工作
第33條 保證設備清潔完好,清掃環(huán)境衛(wèi)生,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第34條 將各種工具、記錄以及本班存在的問題向接班人員認真交代清楚。
第10篇 臨設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所有絕緣、檢查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它用,并定期檢查、校驗。
2.現(xiàn)場施工用高、低電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裝和架設。
3.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4.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并使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5.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6.多臺配電箱并列安裝,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結合處,不得摸連拉接螺孔。
7.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電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雷電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
8.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壓方式運行。
9.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10.現(xiàn)場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11.人工立桿,所用叉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兩側應設溜繩。立桿時坑內(nèi)不得有人,基坑夯實后,方準拆去叉木或拖拉繩。
12.登桿前,桿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桿桿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桿根直徑1/8以上時,應經(jīng)加固后,方能登桿。
13.登桿操作腳扣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于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不準拴于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4.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yè)。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15.緊線用的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設置臨時拉線。
16.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公里處,應接地一次,送電前必須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17.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wěn),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桿或傾倒。電纜敷設至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拔掉或打彎。
18.變配電室內(nèi)、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工作時:
18.1切斷所有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18.2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18.3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18.4裝設接地線,應由二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18.5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 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18.6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19.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械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并有人監(jiān)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20.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wǎng)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1.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22.施工現(xiàn)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
23.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火線及零線。
產(chǎn)生水壓、汽錘。
第11篇 電工班長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必須穿戴勞保護具(安全帽、工作服、絕緣鞋、手套和專用電工工具)。
2、檢修電器時,應先斷電,確認沒電后才能檢修,做到1人檢修1人監(jiān)護,必要時停掉一級開關并掛牌警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或設專人看管,防止誤合閘。
3、各種設備必須有合格的地線,電器設備必須裝有自動掉閘裝置,天車手柄必須接安全電壓(36v),以防止觸電事故發(fā)生。
4、 高空作業(yè)區(qū)地面要劃出禁區(qū),用竹籬笆圍起,并掛上“閑人免進”、“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5、靠近電源(低壓)線路作業(yè)前,應先聯(lián)系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進行工作,并應設置絕緣檔壁。作業(yè)者最少離開電線(低壓)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壓線下作業(yè)。
6、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yè)。若特殊情況必須垂直作業(yè),應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并在上下兩層間設備專用的防護棚或者其他隔離設施。
7、高空作業(yè)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擲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不準打鬧。工作完畢應及時將工具、另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干凈,以防落下傷人,上下大型另件時,應采用可靠的起吊機具。
8、使用臨時線最長不超過3天(必須按正規(guī)線標準接臨時線)。
9、電工應掌握電氣安全知識,了解崗位責任區(qū)域的電氣設備性能,熟悉觸電急救方法和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10、現(xiàn)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和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和有關電氣安裝技術規(guī)程架設和安裝。
11、使用梯子時,與地面之間的角度以60度為宜,并做好防滑和保護措施,沒有搭勾的梯子在作業(yè)時應做好人為保護措施。
12、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12篇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4
電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
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2、現(xiàn)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裝和架設。
3、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4、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后,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5、安裝高壓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6、多臺配電箱(盤)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7、電桿用小車搬運應捆綁卡牢。人抬時,動作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
8、人工立桿,所用叉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兩側應設溜繩。立桿時,坑內(nèi)不得有人,基礎夯實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繩。
9、登桿前,桿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桿桿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桿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jīng)加固后方能登桿。
10、登桿操作腳扣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栓于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不準拴于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1、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yè)。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12、緊線用的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13、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wěn),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桿或傾倒。電纜敷設到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撥掉或打彎。雷雨時停止架線操作。
14、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須接地,被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人看守或加鎖。對儀表、接線等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15、電氣設備或材料,作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蛟噳航Y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16、電力傳動裝置系統(tǒng)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7、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設備后,必須放電。雷雨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
18、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運行。
19、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20、現(xiàn)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過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壓帶電區(qū)域內(nèi)部分停電工作時,人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并需有人監(jiān)護。
22、變配電室內(nèi)、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作業(yè)時:
(1)切斷有關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2)驗電時應穿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3)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電。
(4)裝設接地線,應由二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5)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6)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23、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并有人監(jiān)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24、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wǎng)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電氣設備所有保險絲(斤)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26、施工現(xiàn)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一般高度應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照明開關、燈口、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火線及零線。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區(qū)域地面的電線路應埋設在地下,并作標記。電線路不能盤繞在鋼筋等金屬構件上,以防絕緣層破裂后漏電。在道路上埋設前應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護措施,以防被輾壓受損,發(fā)生意外。
28、工地照明盡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燈具,移動式燈具除保證絕緣良好外,還不應有接頭,使用時也要作相應的固定,應放在不易被人員及材料,機具設備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動時,線路(電纜)不能在金屬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時收回保管。
29、嚴禁非電工人員從事電工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