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斜井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絞車必須由專職司機操作。
二、絞車運行信號為一停、二上、三下。
三、絞車開車前注意事項:
1、開車前應對絞車運行地段的軌道進行一次檢查,不得有阻礙運行的物體存在;
2、每班開車前應對鋼絲繩進行一次仔細的外觀檢查,包括鋼絲繩的排列、磨損及斷絲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并應定期涂油;
3、檢查各連接螺栓,滾筒螺栓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
4、檢查電壓是否正常,凸輪控制器操作手輪是否在零位,安全制動裝置是否靈活可靠;如發(fā)現(xiàn)制動器動作不靈活,應及時調整,落在閘帶上的油脂、污物必須擦洗干凈;檢查各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信號系統(tǒng)是否正常;
5、過久停車(4小時以上)提升前必先試車。(以最慢速度試驗自動安全門工作是否正常)。
四、絞車開車的順序:先送上配電箱中的絞車電源,再松開手剎制動帶,從零位啟動凸輪控制器,按照所需上下方向逐漸加檔,要求等一檔速度平穩(wěn)后再換另一檔。
五、運行中的注意事項:
1、注意儀表信號,分清上下,信號不明不開車,無執(zhí)行信號不得開車;
2、聽清信號開車后,司機必須集中精力,并隨時注意鋼絲繩的排列情況與警鈴信號;
3、絞車運行時,司機的手不許離開操作手柄或離開工作崗位;
4、絞車運行時,鋼絲繩附近不允許站人,以防鋼絲繩斷裂后傷人;
5、提升速度要平穩(wěn),不準加速過快或剎車太猛;
6、發(fā)現(xiàn)啟動困難或其他不正?,F(xiàn)象時,應及時查明原因;正常運行期間若自動切斷電源而被迫停車,未查明原因和處理以前,不得再次啟動開車;
7、絞車不得超過額定的最大靜拉力和速度進行工作;對與違章指揮司機有權拒絕開車并及時匯報上級部門處理;
8、嚴禁不給電放車下行;
9、一般情況下不得施行緊急制動,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一是因過重原因而引起的過負荷、二是電動機或控制電器發(fā)生故障時司機應立即采取緊急制動;緊急制動后應對鋼絲繩、礦車和兩者間的連接裝置、絞車聯(lián)軸器和安全制動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繼續(xù)開車。
六、絞車的停車順序:凸輪控制器逐漸減檔歸零位后,合上手剎制動帶。
七、下班時應把提升的車輛停在-100米中段水平,阻車器阻車正常,并切斷絞車電源,檢查制動閘抱閘良好后方可離去。
八、認真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并及時上交采礦車間機電組保存。
九、絞車上下運行期間,斜井巷道內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兩側,以防礦車墜落傷人。
十、自動安全門注意事項:
1、開車前選擇開門方式(自動、手動)合上qm1(2極空開)為自動控制,斷開qm1(2極空開)為手動控制
2、提升時當?shù)V車觸動開門開關(光電開關)門自動打開,同時提示鈴響提醒司機礦車以靠近安全門請司機注意。礦車過后門自動關閉并閉鎖(防止斷繩及跑車)礦車到位后解除閉鎖為下次開車作準備。為防止非提升時有礦車滑落自動安全門在絞車停車時自動控制自動關閉(手動可使用)
3、當出現(xiàn)故障如(跑車、鋼絲繩斷裂礦車脫落)按下紅色急停按鈕絞車立即停車,自動安全門無論處在任何狀態(tài)都將自動關閉。
第2篇 斜井人車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人車修理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懂人車原理、構造、性能,懂人車每個部件的功能作用,懂人車故障的處理方法,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
第2條 按有關規(guī)定檢查、檢修、試驗人車并做好詳細記錄,保證人車安全運行。
第3條 檢查、檢修人車時,要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不得存在缺陷。
第4條 人車檢修應在修理車間或是井口平車道上進行。若在斜坡道上檢修時,一定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檢修人車實行電焊、氣焊時,應由取得電焊、氣焊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并嚴格按總工程師批準的措施執(zhí)行。
第5條 多人作業(yè)或是起吊車體、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并由組長統(tǒng)一指揮。
第6條 檢修過程中應遵守鉗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種的有關操作規(guī)定。
二、修理工檢查、檢修人車的程序及質量要求
第7條 自動落閘機構
1.勾頭、插銷:勾頭拉桿偏轉角度應小于15度,插銷防脫裝置有效。
2.開動大彈簧:不變形不失效(按說明書調整彈簧尺寸長度,試驗時閘不落為彈簧失效)。
3.撞塊與扭桿間距:符合說明書規(guī)定,但必須小于人車正常提升時下連桿(前連桿)凸臺與導向箱之間的間距
第8條 手動落閘機構
1.搬把:手閘搬把安裝正確,操作時帶動手拉桿或手拉繩的行程大于50毫米。
2.拉桿(或拉繩)彈簧:拉桿(或拉繩)機構零件齊全、平直、操作靈活可靠,彈簧不失效(手把松開后,彈簧能將手把彈回原位為彈簧不失效)。
3.撞塊與扭桿間距:xrc型人車一般應小于45毫米,但要保證手閘操作靈活;xrb型人車手拉鎖頭靈活可靠。
第9條 制動器
1、xrc型人車
(1)剎車軸、扭桿、扭簧等應齊全有效,轉動靈活,扭簧不失效(抬起插爪擋器與掛鐵相嚙合為扭簧有效。)
(2)插爪、固定軸、限位器、插腳、軸、墊、銷齊全有效,位置正確。
(3)制動壓板間隙:壓板不變形,螺絲緊固與車體槽鋼間隙為2~3毫米。
2.xrb型人車
(1)抱爪、牙片、扁軸、楔形箱等齊全完好,抱爪下落后與軌面夾角:靜止脫鉤試驗70°~75°,空車全速試驗90°~95°”,重載脫勾試驗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壓板螺絲緊固,楔形箱左右移動20~24毫米。
第10條 緩沖裝置
1、xrc型人車
(1)緩沖木材質及安裝要求:緩沖木應是紅松,鍛木也可以,但插腳滑過部分不許有節(jié)疤,安裝要牢固。
(2)劃深劃長:插腳劃深一般25~30毫米,未劃長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xrb型人車
(1)緩沖繩規(guī)格及安裝:按說明書要求,安裝牢固,索節(jié)可靠。
(2)緩沖繩調整:緩沖繩按說明書調整,但一次拉出長度最長不得大于1.4米,緩沖繩最小余長不得小于1.6米。
第11條 轉向架、軸輪組:
1.軸輪組:轉動靈活不晃動,踏面磨損不超限。
2.輪組與枕座心盤等:安裝牢固可靠。
3、調整墊:旁邊枕座與車體間隙用墊調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應過大以免車體擺動過大。
第12條 車間聯(lián)結件、保護鏈:零件齊全,磨損不超過原尺寸的10%。
第13條 車體及座席:車體槽鋼應平行,不平行度小于4‰,全長小于10毫米;車體槽鋼應平直,不直度小于3‰,全長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齊全。
第14條 車間支承:xrb型人車支承桿與軸間隙小于10毫米,xrb型人車碰頭完整。
三、收尾工作
第15條 檢查、檢修后的人車必須進行手動落閘和松繩落閘試驗,并做好詳細檢修試驗記錄。
第16條 清掃工作現(xiàn)場,做到文明生產。
第3篇 斜井人車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人車修理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懂人車原理、構造、性能,懂人車每個部件的功能作用,懂人車故障的處理方法,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
第2條 按有關規(guī)定檢查、檢修、試驗人車并做好詳細記錄,保證人車安全運行。
第3條 檢查、檢修人車時,要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不得存在缺陷。
第4條 人車檢修應在修理車間或是井口平車道上進行。若在斜坡道上檢修時,一定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檢修人車實行電焊、氣焊時,應由取得電焊、氣焊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并嚴格按總工程師批準的措施執(zhí)行。
第5條 多人作業(yè)或是起吊車體、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并由組長統(tǒng)一指揮。
第6條 檢修過程中應遵守鉗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種的有關操作規(guī)定。
二、修理工檢查、檢修人車的程序及質量要求
第7條 自動落閘機構
1.勾頭、插銷:勾頭拉桿偏轉角度應小于15度,插銷防脫裝置有效。
2.開動大彈簧:不變形不失效(按說明書調整彈簧尺寸長度,試驗時閘不落為彈簧失效)。
3.撞塊與扭桿間距:符合說明書規(guī)定,但必須小于人車正常提升時下連桿(前連桿)凸臺與導向箱之間的間距
第8條 手動落閘機構
1.搬把:手閘搬把安裝正確,操作時帶動手拉桿或手拉繩的行程大于50毫米。
2.拉桿(或拉繩)彈簧:拉桿(或拉繩)機構零件齊全、平直、操作靈活可靠,彈簧不失效(手把松開后,彈簧能將手把彈回原位為彈簧不失效)。
3.撞塊與扭桿間距:*rc型人車一般應小于45毫米,但要保證手閘操作靈活;*rb型人車手拉鎖頭靈活可靠。
第9條 制動器
1、*rc型人車
(1)剎車軸、扭桿、扭簧等應齊全有效,轉動靈活,扭簧不失效(抬起插爪擋器與掛鐵相嚙合為扭簧有效。)
(2)插爪、固定軸、限位器、插腳、軸、墊、銷齊全有效,位置正確。
(3)制動壓板間隙:壓板不變形,螺絲緊固與車體槽鋼間隙為2~3毫米。
2.*rb型人車
(1)抱爪、牙片、扁軸、楔形箱等齊全完好,抱爪下落后與軌面夾角:靜止脫鉤試驗70°~75°,空車全速試驗90°~95°”,重載脫勾試驗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壓板螺絲緊固,楔形箱左右移動20~24毫米。
第10條 緩沖裝置
1、*rc型人車
(1)緩沖木材質及安裝要求:緩沖木應是紅松,鍛木也可以,但插腳滑過部分不許有節(jié)疤,安裝要牢固。
(2)劃深劃長:插腳劃深一般25~30毫米,未劃長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rb型人車
(1)緩沖繩規(guī)格及安裝:按說明書要求,安裝牢固,索節(jié)可靠。
(2)緩沖繩調整:緩沖繩按說明書調整,但一次拉出長度最長不得大于1.4米,緩沖繩最小余長不得小于1.6米。
第11條 轉向架、軸輪組:
1.軸輪組:轉動靈活不晃動,踏面磨損不超限。
2.輪組與枕座心盤等:安裝牢固可靠。
3、調整墊:旁邊枕座與車體間隙用墊調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應過大以免車體擺動過大。
第12條 車間聯(lián)結件、保護鏈:零件齊全,磨損不超過原尺寸的10%。
第13條 車體及座席:車體槽鋼應平行,不平行度小于4‰,全長小于10毫米;車體槽鋼應平直,不直度小于3‰,全長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齊全。
第14條 車間支承:*rb型人車支承桿與軸間隙小于10毫米,*rb型人車碰頭完整。
三、收尾工作
第15條 檢查、檢修后的人車必須進行手動落閘和松繩落閘試驗,并做好詳細檢修試驗記錄。
第16條 清掃工作現(xiàn)場,做到文明生產。
第4篇 斜井信號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2條 必須熟悉本斜井提升設備及信號設施等情況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和各局礦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信號種類標志等有關規(guī)定,準確無誤地發(fā)送信號。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 提升信號的設置,必須聲光齊全,通訊設備可靠。兼作行人的運輸斜巷,要設置紅燈信號,行車時紅燈亮,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yè)”的規(guī)定。
第4條 絞車、連續(xù)牽引車、架空乘人裝置等提升設備停運超過6小時以上或因事故檢修后,開車前必須對所有信號和通訊設備進行檢查試驗(試驗前必須與各信號點及絞車司機聯(lián)系明確后再進行),確認正確、靈活、暢通后,方可作業(yè)。
第5條 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應用電話或其它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第6條 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xiàn)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
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發(fā)出
信號。
第7條 必須集中精力,細心操作,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lián)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與他人聯(lián)系時)發(fā)送信號。
第8條 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確需離崗時,必須請示領導,待批準后方可離崗。
第9條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嚴禁在提升運行過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時雙方均應履行正規(guī)交接手續(xù)。
三、正常操作
第10條 工作中必須與把鉤工密切配合,聯(lián)系信號要清晰準確。
當把鉤工允許發(fā)信號時,應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發(fā)出信號。
第11條 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并認真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tǒng),如有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第12條 多水平提升時操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水平所發(fā)出的信號必須有區(qū)別。
2. 在中部車場操作信號時,除嚴格執(zhí)行“第10條”外,還必須做到彎道處嚴禁站人。
第13條 升降人員時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每班掛人車時或井筒檢修后,必須與絞車房聯(lián)系,進行一次空人車試道運行。
2. 發(fā)出人車發(fā)車信號后,嚴禁再上、下人員,也不準廢除本次信號再上、下人員。
第14條 矸石山信號工操作時要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接班后的信號試驗按“第4條”進行。
2. 開車前,應認真檢查并確認矸石山上、架子、軌道、裝載點沒有人員時,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
3. 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時,必須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后操作停車信號,
同時監(jiān)護好信號機,停止信號至卸矸完畢后廢除。
4. 必須同時執(zhí)行本規(guī)程的有關條款。
第15條 連續(xù)牽引車信號操作必須同時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當發(fā)現(xiàn)有人進入運行區(qū)段時,行車前要與機頭或機尾處的信號工進行聯(lián)系,確定人員是否離開運行區(qū)段,如人員未離開運行區(qū)段,不得發(fā)出開車信號。運行中嚴禁人員進入運行區(qū)段。
2. 牽引車運行到機頭、機尾時,及時打點停車,防止車輛撞壞擋車器。
3. 發(fā)出信號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以便觀察張緊裝置、牽引車及鋼絲繩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tǒng),如有緊急異常情況,可隨時發(fā)出停車信號。
4. 中間開有道岔的聯(lián)絡巷口,信號工必須檢查道岔岔尖的密貼
情況,要保證直線線路的通暢。聯(lián)絡巷口彎道處嚴禁站人。
5. 必須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信號操作。
第16條 各信號工與絞車司機必須用礦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信號指令含義進行工作聯(lián)系,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第17條 運輸大件、井筒檢修、處理事故、運送火藥等特殊運行,應提前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明確,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
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條 每班工作結束后,須填寫有關記錄并現(xiàn)場履行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5篇 斜井把鉤工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進入崗位后,首先要詳細檢查防跑車保護裝置、連接環(huán)、保險鉤和繩套等是否安全可靠。并檢查繩套前15米以內的鋼絲繩有無打結、壓傷、斷絲等不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提升要求的,嚴禁掛車提升。
2、把鉤工在操作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3、認真檢查所有設備,材料捆綁情況,必須保證牢固可靠。
4、運送爆破器材時首先與信號工或絞車司機聯(lián)系檢查信號裝置,如信號不清晰或不完好,嚴禁隨意運送。
5、運送火藥和導爆管必須分開運輸,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否則嚴禁運送。
6、運送爆破器材時,須提前通知提升司機和各水平把鉤工注意,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7、把鉤工嚴禁站在道心內,必須站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進行摘掛鉤,并要與變坡點相距2米以上距離。
8、把鉤摘掛時,如遇到摘不下來情況,嚴禁繼續(xù)摘鉤作業(yè),應及時將鋼絲繩用鐵鉤拉離鋼軌外側,以防碾壓、硌傷。
9、掛人車時,首先應檢查人車防跑車裝置、保險繩、連接環(huán)繩套完好情況,并進行空跑試車,確認安全后,方可運送人員。
10、斜井吊運特殊設備、材料及較大物件,要嚴格按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技術提升措施操作,采用專用的連接裝置,由專人指揮。
11、經常檢查車輛各部位,保險裝置、連接裝置等完好狀況,檢查阻車腳擋是否擋上,如法相有異常狀況必須及時處理。
12、車輛運行信號發(fā)出后,沿脈監(jiān)視運行狀態(tài),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的事故,及時發(fā)出停車信號,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3、工作完畢,必須將鋼絲繩、保險鉤、連環(huán)繩索套等放置于軌道外的安全地帶,阻車腳擋(阻車器)要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14、把鉤工上崗期間必須忠于職守,對不符合提升規(guī)定要求及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嚴禁進行提升作業(yè)。
15、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zhí)行斜井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第6篇 斜井把鉤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2條 必須熟悉所使用車輛、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工具等設備設施的結構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相關規(guī)定,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和突發(fā)情況,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 在運行車輛的傾斜井巷,負責監(jiān)督并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yè)”的規(guī)定。
第4條 傾斜井巷上部車場(或井口)的阻車器必須經常處于關閉狀態(tài),放車時方準打開。
第5條 認真監(jiān)督并檢查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第6條 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并做明顯標志,消除隱患。
第7條 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第8條 忠于職守,對于不符合提升規(guī)定以及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嚴禁提升。
第9條 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zhí)行斜井運輸?shù)挠嘘P安全規(guī)定。
第10條 傾斜井巷在軌道維護、掉道處理、檢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須對軌道線路、巷道環(huán)境、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等進行詳細檢查,并且進行一次空車試運行,證實巷道、軌道和各種安全裝置沒有問題后,方準提升。
三、操作準備
第11條 上崗后,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鉤頭與鋼絲繩的連接)以及各種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并查看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時嚴禁提升。
第12條 詳細檢查斜巷內有無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有無人員工作,如有以上情況,必須待消除隱患和撤離人員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條 認真檢查運輸?shù)脑O備或材料的裝載情況,必須捆綁固定牢靠,重心穩(wěn)定,否則不準提升。
第14條 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shù)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第15條 運送超重、超高、超長、超寬的設備、材料等物件,必須有安全提升措施,并嚴格按照措施規(guī)定進行操作。
第16條 運送爆炸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檢查信號裝置是否可靠。如果信號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
嚴禁運送。
2. 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送。
3. 運送電雷管的車輛必須加蓋、加墊,車廂內用軟質墊物塞緊,防止震動和撞擊。
4. 必須在提升前通知絞車司機和各水平把鉤工注意,車輛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5. 不得同時運送人員和其它設備、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條 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嚴
禁蹬車摘掛鉤。
第18條 摘掛鉤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2. 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進行摘掛鉤。
3. 單道操作時, 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4. 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如果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時,則應站在人行道一側。
5. 摘掛完畢確需越過串車時,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第19條 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必須采用專用工具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條 掛人車時,首先應詳細檢查人車各部位(特別是人車所帶的防墜器)、保險繩、連接裝置,確認完好、靈活可靠,然后掛好鋼絲繩進行試車。試車時除跟車工外,其它人員禁止乘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運送人員。
第21條 提升物料時,發(fā)現(xiàn)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長、超寬時,都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
第22條 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技術提升措施作業(yè),采用專用的連接裝置,并由專人指揮進行提升。
第23條 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等再詳細檢查一遍,確保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和隱患,確認安全后打開上部車場(或井口)擋車器(或擋車欄),進入躲避硐、信號硐室或安全地帶,方準發(fā)出開車指令。
第24條 車輛運行時,要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異常或
事故,及時與信號工聯(lián)系發(fā)送緊急停車信號,立即趕赴現(xiàn)場,詳細檢查,確定異?;蚴鹿市再|,拿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第25條 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停車信號的準備。
五、收尾工作
第26條 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xiàn)場,將鋼絲繩、保險繩、工具和多余不用的連接環(huán)、插銷等連接裝置放置在軌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帶,還應檢查擋車器或擋車欄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并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第7篇 斜井信號打點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進行信號打點工作的任何人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方可從事信號打點工作。
2、信號打點人員發(fā)送信號,要集中精力,細心操作。
3、信號不清晰,不明確,不準發(fā)出開車信號,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確認好后重新發(fā)送。
4、熟記信號打點次數(shù)和打點要求,既上二下三,點一慢四,一長鈴。
上二:上行時打二聲鈴
下三:下行時打三聲鈴
點一:一點一點挪動時打一短鈴。
慢四:速度保持在1.0米/秒以內時打四下。
一長鈴:發(fā)生緊急情況時打長鈴(即停止信號)。
5、信號發(fā)出后,應注意觀察礦車運行狀況,若有異常情況或以外事故發(fā)生,立即發(fā)出停止信號。
6、升降人員時,信號打點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使用人車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
7、每班拉人車時應進行一次空車試運行,信號打點人員發(fā)出送車信號后,嚴禁在上、下人員,更不準廢除本次信號再上、下人員。
8、信號打點人員與把鉤工、絞車司機等不得私自搞默契配合,嚴格執(zhí)行統(tǒng)一信號規(guī)定。
9、運輸大件,井筒檢修,處理事故,運送火藥等特殊情況,信號打點人員必須提前與提升司機聯(lián)系好,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
10、信號打點發(fā)車前有人蹬車,有權拒絕發(fā)出開車信號,嚴禁他人私自蹬車、扒車上、下班。
11、信號打點人員不得擅自調換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崗。須離崗時,必須請示領導同意,方可離崗。
12、信號打點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8篇 斜井人車修理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2條 必須熟悉斜井人車的結構和檢查、檢修、試驗的標準以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修理工藝,熟練使用有關工具、儀器、儀表和設備,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 工作時要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是否完好。
第4條 人車檢修應在修理車間或井口平車道上進行。確需在斜
坡道上檢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檢修人車,進
行電、氣焊時,應嚴格按批準的措施執(zhí)行。
第5條 多人作業(yè)或起吊車體、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并由組長統(tǒng)一指揮。
第6條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正常操作
第7條 檢修自動落閘機構
1. 勾頭拉桿偏轉角度應小于15度,插銷防脫裝置有效。
2. 開動大彈簧,不變形不失效(按說明書調整彈簧尺寸長度,試驗時閘不落為彈簧失效)。
3. 撞塊與扭桿間距應符合說明書規(guī)定,但必須小于人車正常提升時下連桿(前連桿)凸臺與導向箱之間的距離。
第8條 檢修手動落閘機構
1. 手閘搬把安裝正確,操作時帶動手拉桿或手拉繩的行程應大于50毫米。
2. 拉桿(拉繩)機構零件齊全、平直、操作靈活可靠,彈簧不失
效(即手把松開后,彈簧能將手把彈回原位)。
3. xrc型人車撞塊與扭桿間距一般應小于45毫米,但要保證手閘操作靈活;xrb型人車手拉鎖頭靈活可靠。
第9條 檢修制動器
1. xrc型人車
(1)剎車軸、扭桿、扭簧等應齊全有效、轉動靈活,扭簧不失效(即
抬起插爪擋器應與掛鐵相嚙合)。
(2)插爪、固定軸、限位器、插腳、軸、墊、銷應齊全有效,位置正確。
(3)制動壓板不變形,螺栓緊固與車體槽鋼間隙為2~3毫米。
2. xrb型人車
(1)抱爪、牙片、扁軸、斜形箱等應齊全完好,抱爪下落后與軌面夾角:靜止脫鉤試驗為70度~75度,空車全速試驗為90度~95度,重載脫鉤試驗小于105度。
(2)楔形箱:固定壓板、螺栓緊固,斜形箱左右移動距離為20~24毫米。
第10條 檢修緩沖裝置
1. xrc型人車
(1)緩沖木應為紅松木,椴木也可以,但插腳滑過部分不許有節(jié)疤,安裝要牢固。
(2)插腳劃深一般為25~30毫米,未劃長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 xrb型人車
(1)緩沖繩規(guī)格應符合說明書要求,安裝牢固,索節(jié)可靠。
(2)緩沖繩應按說明書調整,但一次拉出長度不得大于1.4米。
緩沖繩最小余長不得小于1.6米。
第11條 檢修轉向架、軸輪組
1. 軸輪組應轉動靈活不晃動,踏面磨損不得超限。
2. 輪組與枕座心盤等,安裝要牢固可靠。
3. 旁邊枕座與車體間隙用墊調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
米,不應過大,以免車體擺動過大。
第12條 車間聯(lián)結件、保護鏈應齊全,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尺寸的10%。
第13條 車體槽鋼應平行,不平行度應小于0.4%,全長小于
10毫米;車體槽鋼應平直,不直度應小于0.3%,全長小于10毫米。
座席、扶手等應齊全。
第14條 xrb型人車支承桿與軸間隙應小于10毫米,碰頭應完整。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檢修后的斜井人車必須按《煤礦斜井人車試驗細則》試驗,并做好檢修、試驗記錄。
第16條 清掃工作現(xiàn)場,做到文明生產;現(xiàn)場交接班。
第9篇 斜井走口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掛鉤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斜井的安全管理制度。
2、要經常檢查井口安全設施,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3、礦車上井停穩(wěn)后,必須檢查阻車器處于阻車狀態(tài),并關好安全門,方可摘鋼絲繩掛鉤。
4、下放礦車前們必須掛好鋼絲繩掛鉤和礦車連接環(huán),并對礦車鋼絲繩鏈環(huán)、掛鉤、插銷等進行仔細檢查,看是否完好合格,確認正常后,方可打開安全門和阻車器,通知信號工發(fā)信號,一定要用推車器推放礦車。
5、礦車上下時,一次最多只能掛三臺礦車,嚴禁超載。
6、若下放材料設備等物,掛鉤工要仔細檢查,設備材料等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裝運爆破器材時,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器材的裝運規(guī)定。
7、掛鉤工在工作過程中,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插銷,鏈環(huán)、礦車必須立即頂停用。
8、發(fā)現(xiàn)礦車掉道、翻車、跑車等不安全或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打停玲,或事故玲,停止提升并及時報告。
第10篇 斜井把鉤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2條必須熟悉所使用車輛、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工具等設備、設施的結構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相關規(guī)定,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和突發(fā)情況,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在運行車輛的傾斜井巷,負責監(jiān)督并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yè)”的規(guī)定。
第4條傾斜井巷上部車場(或井口)的阻車器必須經常處天關閉狀態(tài),放車時方準打開。
第5條認真監(jiān)督并檢查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第6條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并做明顯標志,消除隱患。
第7條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的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第8條忠于職守,對于不符合提升規(guī)定以及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嚴禁提升。
第9條必須嚴格守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zhí)行斜井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
第10條傾斜井巷在軌道維護、掉道處理、檢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須眉對軌道線路、巷道環(huán)境、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等進行詳細檢查,并且進行一次空車試運行,證實巷道、軌道和各種安全裝置沒有問題后,方準提升。
三、操作準備
第11條上崗后,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鉤頭與鋼絲繩的連接)以及各種使用工具是否打結、齊全、靈敏可靠,并查看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時嚴禁提升。
第12條詳細檢查斜巷內有無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有無人員工作,如有以上情況,必須待消除隱患和撤離人員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條認真檢查運輸?shù)脑O備或材料的狀載情況,必須捆綁固定牢靠,重心穩(wěn)定,否則不準提升。
第14條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shù)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第15條運送超重、超高、超長、超寬的設備、材料等物件,必須有關安全提升措施,并嚴格按照措施規(guī)定進行操作。
第16條運行爆炸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檢查信號裝置 是否可靠。如果信號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嚴禁運送。
2、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送。
3、運送電雷管的車輛必須加蓋、加墊、車廂內用軟質墊物塞緊,防止震動和撞擊。
4、必須在提升前通知絞車司機和各水平把鉤工注意,車輛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5、不得同時運送人員和其他設備、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條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
第18條摘掛鉤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2、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進行摘掛鉤。
3、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4、 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如果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一到《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時,則應站在人行道一側。
5、摘掛完畢確需越過串車時,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第19條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職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必須采用專用工具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0條掛職人車時,首先應詳細檢查人車務部位(特別是人車所帶的防墜器)、保險繩、連接時除跟車工外,其他人員禁止乘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運送人員。
第21條提升物料時,發(fā)現(xiàn)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連接不良或培育載物料超重、超高、超長、超寬時,都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
第22條 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作業(yè),采用專用的連接裝置。并由專人指揮進行提升。
第23條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間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等再詳細檢查一遍,確保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后了望車輛運行方向有障礙和隱患,確認安全后打開上部車場(或井口)擋車器(或擋車欄),進入躲避硐、信號硐室或這全地帶,方準發(fā)出開車指令。
第24條車輛運行時,要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異?;蚴鹿?,及時與信號工聯(lián)系發(fā)送緊急停車信號,立即趕赴現(xiàn)場詳細檢查,確定異?;蚴鹿市再|,拿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第25條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做好隨時發(fā)出停車信號的準備。
五、收尾工作
第26條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xiàn)場,將鋼絲繩、保險繩、工具和多余不用的連接環(huán)、插銷等連接裝置放置在軌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帶,還應檢查擋車器或擋車欄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并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第11篇 斜井提升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固定崗位,經過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才能正式操作,禁止無證開車。
2、按巡迴檢查制進行檢查,為提升作好準備。
3、 正常起動和停止順序:
(1)、穿戴好絕緣工具,先合上閘刀開關,再合上油開關。
(2)、合上低壓電源開關,合上直流電源開關。
(3)、開動制動油泵和潤滑油泵。(4)、起動安全電磁鐵。
(5)、按信號選擇方向,松開工作閘,按負荷大小平穩(wěn)起動,但不得將主令控制器手柄急速推到全速位置,提升空器到達終點后應平穩(wěn)停機。
(6)、接到工作完畢或長時期停機的電話后,要實行保險制動。
4、運轉中注意事項:
(1)、注意各部軸承溫度及電機溫升不得超過規(guī)定。
(2)、注意抱閘是否靈活可靠,當全速運行發(fā)生故障時,應緊急停車。
(3)、注意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深度指示器是否準確可靠,自動減速是否可靠。
(4)、注意機器各部震動情況和運轉聲響是否正常。
(5)、注意鋼絲繩排列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反圈松動現(xiàn)象,應立即停機處理。
(6)、發(fā)現(xiàn)電動機超載,冒火或有燒焦氣味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7)、全速運行非緊急事故情況下,不得使用保險閘。
(8)、下放重物時,必須送電運行。
(9)、除停車場外,中途停車在任何情況下,不準松閘。
(10)、一切不清的信號,都應看作是停車信號。
第12篇 斜井人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斜井人車修理工
一、上崗條件
第1條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2條必須熟悉斜井人車的結構和檢查、檢修、試驗的標準以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修理工藝,熟練使用有關工具、儀器、儀表和設備,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工作時要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是否完好。
第4條斜井人車檢修應在修理車間或井口平車道上進行。確需在斜坡道上檢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檢修斜井人車,進行電、氣焊時,應嚴格按批準的措施執(zhí)行。
第5條多人作業(yè)或起吊車體、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并由組長統(tǒng)一指揮。
第6條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正常操作
第7條檢修自動落閘機構:
1.鉤頭拉桿偏轉角度應小于15°,插銷防脫裝置有效。
2.開動大彈簧,不變形、不失效(按說明書調整彈簧尺寸長度,試驗時閘不落為彈簧失效)。
3.撞塊與扭桿間距應符合說明書規(guī)定,但必須小于斜井人車正常提升時下連桿(前連桿)凸臺與導向箱之間的距離。
第8條檢修手動落閘機構:
1.手閘扳把安裝正確,操作時帶動手拉桿或手拉繩的行程應大于50毫米。
2.拉桿(拉繩)機構零件齊全、平直、操作靈活可靠,彈簧不失效(即手把松開后彈簧能將手把彈回原位)。
3.*rc型斜井人車撞塊與扭桿間距一般應小于45毫米,但要保證手閘操作靈活;*rb型斜井人車手拉鎖頭靈活可靠。
第9條檢修制動器。
1.*rc型斜井人車。
(1)剎車軸、扭桿、扭簧等應齊全有效、轉動靈活,扭簧不失效(即抬起插爪擋器應與掛鐵相嚙合)。
(2)插爪、固定軸、限位器、插腳、軸、墊、銷應齊全有效,位置正確。
(3)制動壓板不變形,螺栓緊固與車體槽鋼間隙為2~3毫米。
2.*rb型斜井人車。
(1)抱爪、牙片、扁軸、斜形箱等應齊全完好,抱爪下落后與軌面夾角:靜止脫鉤試驗為70°~75°,空車全速試驗為90°~95°,重載脫鉤試驗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壓板、螺栓緊固,斜形箱左右移動距離為20~24毫米。
第10條檢修緩沖裝置。
1.*rc型斜井人車。
(1)緩沖木應為紅松木,椴木也可以,但插腳滑過部分不許有節(jié)疤,安裝要牢固。
(2)插腳劃深一般為25~30毫米,未劃長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rb型斜井人車。
(1)緩沖繩規(guī)格應符合說明書要求,安裝牢固,索節(jié)可靠。
(2)緩沖繩應按說明書調整,但一次拉出長度不得大于1.4米。緩沖繩最小余長不得小于1
.6米。
第11條檢修轉向架、軸輪組。
1.軸輪組應轉動靈活不晃動,踏面磨損不得超限。
2.輪組與枕座心盤等安裝要牢固可靠。
3.旁邊枕座與車體間隙用墊調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應過大,以免車體擺動
過大。
第12條車間聯(lián)結件、保護鏈應齊全,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尺寸的10%。
第13條車體槽鋼應平行,不平行度應小于0.4%,全長小于10毫米;車體槽鋼應平直,不直度應小于0.3%,全長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應齊全。
第14條*rb型斜井人車支承桿與軸間隙應小于10毫米,碰頭應完整。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檢修后的斜井人車必須按《煤礦斜井人車試驗細則》試驗,并做好檢修、試驗記錄。
第16條清掃工作現(xiàn)場,做到文明生產;現(xiàn)場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