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操作。
第2條熟知《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第3條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力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4條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制,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5條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第6條兩個或兩個發(fā)上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第7條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示牌。
第8條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9條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第10條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11條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第12條需要在井下捍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第13條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準備
第14條熟悉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第15條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第16條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第17條作業(yè)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四、正常操作
第18條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進行齊全檢查處理。
3、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第19條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20條拆下的要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第21條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第22條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胡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23條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24條拆卸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第25條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26條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yōu)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第27條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shù)據(jù)的記錄工作。
第28條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第29條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和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30條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tǒng)修換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5、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后。
6、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整氣缸余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后。
7、減速器更換齒輪后。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第31條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潤滑等到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第32條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第33條 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34條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5條檢修后應將工具、材宵、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過去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批無關的零件,工具等到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36條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 ,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第37條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第2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 人。
3.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4.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8.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10.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12.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13.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14.作業(yè)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15.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16.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7.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18.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19.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21.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22.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23.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yōu)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24.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shù)據(jù)的記錄工作。
25.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26.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7.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tǒng)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后。
(6)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整氣缸余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后。
(7)減速器更換齒輪后。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28.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潤滑等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30.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3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32.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33.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34.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35.檢修結束后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負責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xiàn)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36.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37.搞好檢修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滅,以防發(fā)生火災。
第3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操作規(guī)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 人。
3.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4.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8.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10.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12.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13.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14.作業(yè)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15.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 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 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 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 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16.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7.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18.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19.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21.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22.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23.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yōu)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24.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shù)據(jù)的記錄工作。
25.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26.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7.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 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 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 提升系統(tǒng)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 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 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后。
(6) 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整氣缸余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后。
(7) 減速器更換齒輪后。
(8) 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28.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 軸承潤滑等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 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30.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3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32.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33.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34.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35.檢修結束后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負責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xiàn)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36.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37.搞好檢修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滅,以防發(fā)生火災。
第4篇 煤礦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 人。
3.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4.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8.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10.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12.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13.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14.作業(yè)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15.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16.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7.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18.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19.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21.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22.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23.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yōu)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24.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shù)據(jù)的記錄工作。
25.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26.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7.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tǒng)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后。
(6)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整氣缸余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后。
(7)減速器更換齒輪后。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28.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潤滑等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30.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3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32.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33.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34.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35.檢修結束后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負責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xiàn)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36.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37.搞好檢修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滅,以防發(fā)生火災。
第5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1、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操作。
2、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3、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3、兩個或兩個以工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4、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7、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8、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10、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準備
1、熟悉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2、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3、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4、作業(yè)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四、正常操作
1、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2、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3、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4、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的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5、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6、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7、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8、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人雜物、淋水等。
9、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yōu)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10、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shù)據(jù)的記錄工作。
11、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12、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13、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tǒng)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
(4)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后。
(6)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控氣缸余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后。
(7)減速器更換齒輪后。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14、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潤滑等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15、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16、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王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17、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18、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19、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20、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五、收尾工作
檢修結束后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負責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xiàn)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第6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維修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并經考核合格者擔任。
第2條 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第3條 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第4條 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后,維修工應接受司機及有關負責人的驗收。
第5條 維修工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第6條 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
第7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yè)前的準備
第8條 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及安全操作。
第9條 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告牌。
第10條 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證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三、維修作業(yè)
第11條 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3、對有關的安全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第12條 按時對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修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13條 要熟練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第14條 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第15條 拆卸設備時,必須按予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
第16條 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第17條 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條 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筒的機件時,用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19條 拆卸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第20條 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21條 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或頂壓裝配。
第22條 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shù)據(jù)的記錄工作。
第23條 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第24條 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25條 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tǒng)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壓風機修換本體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檢修換本或主要部件。
7、減速器更換齒輪。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第26條 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一下兩點:
1、軸承等轉動部分的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第27條 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條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相應的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zhí)行。
第29條 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第30條 禁止設備在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第31條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它機械。
第32條 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33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4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上一級技術領導批準。
第35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第36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中不準打鬧,禁止飲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條 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38條 檢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第39條 試運轉前必須清除設備上的浮放物件。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火,以防發(fā)生火災。
第40條 檢修結束后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責任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xiàn)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報機電主管技術人員處理。
第41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第42條 搞好檢修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7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操作規(guī)程范本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維修鉗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維修鉗工必須掌握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
第3條維修鉗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第4條維修鉗工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遵守設備操作的有關規(guī)定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第5條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有關要求。
二、作業(yè)前的準備
第6條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合格。
第7條作業(yè)前要分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氣源,掛作業(yè)警示牌,并對電氣設備進行驗放電,對壓力容器進行壓力釋放;作業(yè)警示牌應由專人負責摘掛。
第8條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檢查,以確保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第9條要熟練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三、維修作業(yè)
第10條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的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維護的內容如下:
1.檢查設備的緊固件、聯(lián)結件等是否齊全完好。
2.各轉動部件有無異響、異震。
3.減速器、液壓站等各軸承溫度是否超過規(guī)定。
4.檢查設備各部位液壓油、潤滑油的油量、油質、油溫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
5.對易損零部件作重點檢查維護。
6.對有關的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靈敏可靠。
第11條按規(guī)定的檢查周期、內容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12條拆下的部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第13條拆卸設備時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有相對固定的位置或對號入坐的零部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第14條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5條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部件時,應有安全保護措施。
第16條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第17條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18條在裝配滾動軸承且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或頂壓裝配。
第19條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和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shù)據(jù)的記錄工作。
第20條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第21條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第22條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栓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栓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23條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檢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24條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指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上一級技術負責人批準。
第25條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工種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四、收尾工作
第26條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的零部件等進行清點。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27條檢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由指定專人進行恢復、檢查,并確保動作可靠。
第28條試運轉前必須清除設備上的浮放物件;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滅。
第29條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
第30條設備檢修后應進行試運轉,并應由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并特別注意軸承等轉動部分的溫度、震動情況、轉動聲響及潤滑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31條檢修結束后會同司機及維護負責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xiàn)檢修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第32條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填寫清楚檢修部位、檢修內容、檢修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第33條搞好檢修現(xiàn)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