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學校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1、學校、班級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應張貼在學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學期開學教育時告知學生極其監(jiān)護人。
2、加強接送學生管理,由學校保安和生活老師負責學生的接送登記,沒有班主任老師的簽字學生不得離開學校。
3、課間、午間活動有組織,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
4、不攀爬樓梯扶手,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騎車追逐,嚴禁在校內騎車。
6、學生上課期間因特殊情況外出,必須履行申報批準制度,班主任及相關老師必須保證學生安全。
7、不準從樓上向下拋擲物品, 不準坐在走廊的護欄上,不準追逐打鬧。
8、注意飲食衛(wèi)生,不買“三無”食品”(即無品牌、無廠家、無地址),不要到校外購買無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小販的食物。
9、同學之間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師、學校來解決,嚴禁打架,嚴禁勾引外來人員到校滋事。
10、按時來校、回家、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學校和班級分別建立學校與監(jiān)護人、班主任與監(jiān)護人的聯(lián)系渠道,以保障學生安全信息的暢通。
12、學生沒到校上學,應及時向學生家長打電話詢問情況。電話沒打通要反復多次,并通知鄰居和學生的親戚直至聯(lián)系上或者家訪。
13.學生出現(xiàn)不正常的異常表現(xiàn),應仔細、耐心詢問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及時告知監(jiān)護人,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心理溝通。
14、建立學生健康與安全信息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不良習行的學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歸類入庫管理,并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15、學校發(fā)生學生傷害事故后,學校除及時啟動預案組織施救外,必須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shù)厝嗣裾?屬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shù)厝嗣裾?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安監(jiān)部門。
16、在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評中,對校園內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實施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者的責任。
第2篇 某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的安全組織和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避免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按活動路線分為校內和校外兩條線,按規(guī)模大小分為大規(guī)模和小規(guī)模分別落實安全管理,確保活動安全。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tǒng)。組建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安全工作總負責,活動組織部門為活動安全具體負責,是活動安全工作的具體操作者。班級集體活動,班主任為安全具體負責。學生活動中,邀請中心醫(yī)院醫(yī)生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信息呈報。每一個活動(含校內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并及時呈報。班級或年級段或團隊組織的校內外活動必須呈報政教部門,再由政教部門上報分管校長,由校級領導同意再執(zhí)行。在活動中如果發(fā)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并由學校上報委。
4.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事故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要通報批評,因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顒咏M織者應根據(jù)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wèi)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wèi)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lián)系,實現(xiàn)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顒咏Y束后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zhí)行情況。
7.社會實踐活動活動,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1)學生在活動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對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并記錄。如需坐車,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達目的地后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fā)現(xiàn)問題或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jiān)控,發(fā)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4)活動結束要在規(guī)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shù)上報,并有秩序回校,進行活動總結。
8.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并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部校長,學部校長呈報總校、通報相關家長。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維護現(xiàn)場秩序的工作,保護現(xiàn)場,也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如果情況危急,活動難以繼續(xù),則要由跟班教師迅速組織其他同學有組織地撤離現(xiàn)場,轉移到安全地帶,并盡快帶回學校。
9.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huán)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如確需要乘坐車船,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jiān)督。
10.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地方開展活動。
(1)利用馬路或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活動時,要注意周圍的環(huán)境,加強安全保護,防止車禍、跌落、倒塌等事故的發(fā)生。
(2)到山區(qū)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11.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guī)則。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活動。其他各類社會慶?;顒釉瓌t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shù),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第3篇 初中學校學生外出醫(y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學生外出醫(y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
為了確保我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有效地避免各種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并順利地完成學校安排的校外勞動技術培訓、軍訓、及各種夏令營和各類外出春游、旅游的活動,學校醫(yī)務室特制定《學生外出醫(y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以確保學生外出期間的安全。
1、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尤其是外出參加夏令營和各種形式的旅游活動,必須要有組織、有計劃、有安全措施和保障,并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要有校領導和教師的帶隊和監(jiān)督。學生要清楚自己的帶隊老師和本小組的主要負責同學或隊員。
2、學生外出期間,盡可能做到有校醫(yī)的隨行,以便隨時做好醫(yī)療保健工作;校醫(yī)要準備好常用的藥品和學生特殊疾病的藥品;做好外傷緊急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
3、做好學生外出前健康情況的了解:對于個別患病的學生要求其不要外出;
4、做好學生外出攜帶衣物、食品、生活用具的衛(wèi)生指導和外出期間生活衛(wèi)生安全的宣傳工作;
(1)外出前的準備物品要齊全:帶足換洗的衣服,內衣要穿吸汗的棉制衣服,并且要每天換洗,避免出現(xiàn)痱子和其他疾病。
(2)在外洗澡時注意衛(wèi)生,洗臉時要盡量使用流動水和干凈的毛巾,不要亂揉眼睛,以避免發(fā)生紅眼病;沖涼用的水桶要先洗干凈。有條件的可先消毒后再使用。
(3)關于食品的攜帶:外出時可帶少量的礦泉水和功能性飲料,帶一些高能量、體積較小、獨立包裝的不宜變質的小食品,不要攜帶油炸的體積大的易變質食物。
(4)關于藥品的攜帶:外出時一般都有隨從校醫(yī),并提供一些常用的藥品和醫(yī)療服務,但是,如果哪位同學患有特殊疾病,尤其是患有過敏、哮喘等疾病時,就必須自帶藥品。如果該疾病突然發(fā)作,可在校醫(yī)的指導和觀察下服藥治療,必要時送醫(yī)院治療;
5、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外出乘車、住宿的安全教育:
(1)外出活動時要集體行動,要遵守規(guī)章和紀律,不要自行外出和亂走小路;不能一個人或幾個同學擅自離開集體去玩,特別是游泳,登山等危險行動,預防由于學生單獨行動而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
(2)不要隨便亂到街邊小食攤點吃飯,不要亂采摘野果食用,以防發(fā)生食物中毒和腸道疾病。
6、制定突發(fā)問題的緊急處理原則,以確保學生在外出發(fā)生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時能及時應付和盡可能地減少意外傷害事故對學生造成重大危害;
7、學生外出時的主要不安全隱患有學生乘車的交通安全;學生的組織觀念、安全意識不強,做一些冒險行為;存在由于環(huán)境因素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的隱患(如在野外發(fā)生損傷)等,對策是加強安全教育,做好外傷緊急處理的各項準備。
第4篇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甘肅煤炭工業(yè)學校是平川公安分局消防科確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布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校師生以及在本校住宿、工作、學習、施工、經商、租賃學校房屋的集體和個人。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 學校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分管副校長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保衛(wèi)科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保衛(wèi)科行使學校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能。各科科室長是本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科室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本科室的防火安全員。
第五條 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控告和制止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學校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代表學校與各科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三)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各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 代表科室與學校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設立防火安全員;
(二) 制定本科室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科室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四)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五) 組織本科室人員參加學校開展的滅火演練和應急疏散演練;
(六)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 保衛(wèi)科在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的領導下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制訂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 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 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五)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確保學校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六) 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并管理學校義務消防隊,監(jiān)督指導防火安全員的工作情況;
(七) 組織開展對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八) 定期向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報告學校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學校房產,學校是消防安全責任單位,當事人在簽訂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應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報保衛(wèi)科備案并服從保衛(wèi)科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或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科室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科室對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十一條 舉辦*、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科室、承辦科室以及提供場地的科室,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建筑施工工程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公眾聚集場所必須經消防驗收合格,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第十四條 校內舉辦*、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科室必須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并責任到人。
第十五條 學校各科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科室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
第十六條 學校對容易發(fā)生火災、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七條 凡校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均應報地方消防管理機構進行審批,同時報保衛(wèi)科備案。
第十八條 各科室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照用火管理制度操作,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操作。公共聚集地和娛樂場所在使用期間禁止動用明火作業(yè)。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任何科室和個人均有責任保護消防設施,確保完好有效。
嚴禁下列行為:
(一)改變消防設施的用途,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
(二)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教學、工作、營業(yè)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和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條 各科室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 學校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任何集體、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謊報火情或者有意延誤、阻撓報警。
火災撲滅后,起火部門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二十三條 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第二十四條 學校至少每學期進行一次全校范圍防火安全檢查,各有關科室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自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情況;
(二) 防火巡查情況,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四)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五) 重點防火崗位人員以及其他師生消防安全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七)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八) 其他需要檢查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二十五條 保衛(wèi)科按照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定期對學校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第二十六條 各科室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本科室的消防設施及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七條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科室,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五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二十八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保衛(wèi)科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二)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三) 違章使用電器、亂拉臨時線路、違章使用熔斷保險裝置的;未經批準使用電爐類電器、電加熱器的;
(四) 在校內防火重點要害部位吸煙和未經批準動用明火的;在校內銷售、燃放煙花鞭炮的;
(五) 在校內焚燒廢舊物品和落葉垃圾的;
第二十九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保衛(wèi)科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所在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整改。
第三十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將整改情況記錄書面報所在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同時報送保衛(wèi)科備案。
第三十一條 科室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學校防火委員會書面報告。
第三十二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所在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三條 學校及各科室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11月9日為消防安全宣傳日。學校對師生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科室、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保衛(wèi)科應對入學新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各科室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老師、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四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放、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第三十五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各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二)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公寓樓管理員、保安員、電梯操作人員、從事明火作業(yè)人員、電焊工、氣焊工、茶爐工等專業(yè)人員;
(三) 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第七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六條 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現(xiàn)場指揮組、緊急疏散組、傷員救護組、通信聯(lián)絡組、外圍控制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信聯(lián)絡、傷員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三十七條 學校每學期在全校師生中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疏散演練,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 消防檔案
第三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學校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三十九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學校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 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安全員;
(三)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四) 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五)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條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地方消防管理機構要求填發(fā)的各種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三)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火災情況記錄;
(四)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五)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九章 獎勵與懲處
第四十一條 學校必須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學校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二條 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未達標的科室不得評為先進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有關防火安全員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未履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全校通報批評。
第四十四條 營業(yè)性場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yè),并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二)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的;
(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四)其它嚴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或者停產停業(yè),并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一)校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未報消防管理機構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施工的;
(三)校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竣工未經消防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未經報審消防安全檢查,擅自舉辦*、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大型活動的,保衛(wèi)科應當責令當場改正;當場不能改正的,應當責令停止舉辦,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報地方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一)違反本辦法生產、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
(二)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在工作時間段將安全出口上鎖的,或者偷竊、毀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四)有重大火災隱患,經消防管理機構、保衛(wèi)科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其它嚴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 火災撲滅后,為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責任,故意破壞現(xiàn)場或者偽造現(xiàn)場,尚不夠成犯罪的,對科室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全校通報批評。
第四十九條 其它違反本辦法的,視其情節(jié)后果給予適當處罰。
第五十條 違反本辦法,引起重大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由學校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及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學校防火委員會負責解釋,防火委員會對本辦法的執(zhí)行情況實施監(jiān)督。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甘肅煤炭工業(yè)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第5篇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6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六)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政教處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意外傷害事件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意外傷害事件半小時以內報告政教處,政教處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和校長報告。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班主任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總務處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總務處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6篇 學校安全用電制度怎么寫
為了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不受意外傷害,免除不安全用電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所有用電部門用電設備的安裝修理,由學校電工負總責,電工有權制止亂拉亂扯及安裝用電設備,以確保學校正常用電。
二、 嚴禁亂拉亂扯和安裝用電設備,凡是需安裝的用電設備,必須經總務處批準后,由電工負責安裝,否則造成所有損失自負。
三、 各教室、辦公室、處室及專用教室,日常用電管理者為班主任、組長、專業(yè)教師。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若因失職造成學生傷害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 微機室、多媒體、實驗室的用電分管人員必須做到天天檢查開關、插座是否完好,使用完畢后必須親自將電源斷開,要留有詳細的用電記錄,否則造成事故,當事人負全責。
五、 電工每星期對全校所有用電設備、配電室及各承租戶的用電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立即進行修理,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將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追究處理。
六、 宿舍嚴禁使用電褥子,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其他電器或改裝原電器,禁止學生在寢室更換大功率燈泡一旦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
七、 教師應以身作則,發(fā)揮榜樣作用,堅決抵制三“無”電器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各類電器,特別是電熱板。
八、 全體師生應愛護學生電器設備,按照使用說明正確操作,做到節(jié)約用電和充分利用資源相結合,應及時關閉電燈、飲水器、空調、電腦等。
九、 對學生在寢室、教室內違規(guī)使用的各類電器,全體教職工應立即予以制止,根據(jù)情況輕重予以行政處分,包括取消住宿資格、空調使用資格、參加學校夜自習資格、各類優(yōu)秀評比資格等,品德考核降級。如造成損失,該學生承擔全部責任,所有處分直接影響班級考核。
十、 對發(fā)現(xiàn)違規(guī)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
第7篇 小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小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大事。為了切實加強我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長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完小校長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責任人。各學校要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衛(wèi)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二、學校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分管領導要對職責范圍的工作負起全面責任。
三、中心完小校長、各完小校長要對食品安全工作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時排查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種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食物中毒預案,加大對食堂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
(三)檢查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責任追究
(一)對責任人的追究
1、各學校校長長對以上工作檢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責令分別寫出書面檢查,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
2、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相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根據(jù)不同情節(jié),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對學校的追究
1、限期進行整改或由衛(wèi)生部門取消其衛(wèi)生許可資格;
2、責令其消毀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接受相關部門一定的罰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對受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8篇 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一、管理人員經常維護保養(yǎng)設備,認真執(zhí)行設備的'十字'作業(yè)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同時必須及時詳細填寫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二、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由專職教師保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專職教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設備發(fā)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采取相應的檢修措施,并通知上級,嚴禁安全設施設備出現(xiàn)現(xiàn)問題。
三、安全設施設備檢修計劃,首先應由管理人員根據(jù)設備運行時間和情況提出,由主管領導和管理人員共同制定并明確檢修保養(yǎng)的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四、保修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檢修計劃,并根據(jù)設備的停運時間采取有效的保養(yǎng)措施。
五、檢修時間根據(jù)設備運行記錄確定,不得隨意縮短或延長時間,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六、學校設施、設備一旦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報告學??倓詹块T并請專職人員檢查維修。個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否則后果自負。設備檢修在正常情況下每半年檢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進行檢修。
第9篇 新學校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新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設置明顯的“五牌一圖“標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由施工單位擬定,并交由學?,F(xiàn)場代表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標牌上必須正確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筑面積及結構類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建設監(jiān)督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建設單位派駐現(xiàn)場代表人的姓名、開工日期、施工平面布置圖等,還應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消防保護管理制度板、場容衛(wèi)生環(huán)保制度板等。
2、施工現(xiàn)場必須有恰當?shù)臉苏Z和安全警戒標志,并設置在恰當位置。
3、施工現(xiàn)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應當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xiàn)場。此證卡內容及形式由施工單位擬定,并交由學校審定批準后,方能實施。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xiàn)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范圍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5、施工現(xiàn)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xiàn)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學校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tǒng)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tài)。
6、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搬運,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yè)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7、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xiàn)場的衛(wèi)生防疫工作。
8、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
9、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在施工現(xiàn)場內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認真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0、施工現(xiàn)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wèi)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fā)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
11、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qū)分;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嚴禁高空墜物。施工單位工人不得從柱子鋼箍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2、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fā)現(xiàn)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13、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掛貼,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學校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而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的監(jiān)管。
14、施工單位應對現(xiàn)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fā)或安檢核定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
15、施工單位在施工現(xiàn)場應隨時有施工負責人,不得存在無施工負責人的現(xiàn)象,如施工負責人有事不在現(xiàn)場,應指定臨時負責人。
16、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17、為便于銜接,學校實行現(xiàn)場例會制度,時間、地點由學校屆時通知,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學校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次例會時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同時檢查以前計劃完成情況。
18、在施工前,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學?,F(xiàn)場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單位應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及現(xiàn)場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場時,應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三級教育。
20、為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綠化環(huán)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21、臨時用電必須統(tǒng)一布置,所有電器一律設置漏電開關,實施中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確保及時發(fā)現(xiàn)并督促解決用電安全隱患。
22、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難度大,技術含量高的工作有針對性的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3、特殊工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24、施工單位應根據(jù)學?,F(xiàn)場代表要求召開安全教育大會。
25、對于違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條者,將酌情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
**縣**學校
第10篇 學校防踩踏安全制度
一、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學校預防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2.在教學樓東西兩側樓梯,指定不同年級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位置。
3.合理安排班級教室,將班額大、年齡小的學生及班級安排在底樓或低樓層教室。
4.實行錯開時間及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制度。
5.學生上放學、間操、上下課、*等集中上下樓梯時,班主任帶隊,每個樓層轉角處有值周老師值班。
6. 學生到功能室上課,必須排隊,做到不推擁,不喧嘩,不怪叫。
7.明確樓層值周老師的職責,學生離開教學樓或進班級后,值周老師才能離開。
8.實行學校領導防踩踏值班(帶班)制度。
二、防踩踏硬件設施
1.教學樓樓道有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設備。
2.在樓梯臺階上畫中間標識線及行進方向指示標志。
3.樓梯口轉彎處張貼“禮讓右行,注意安全”,“下樓慢行,請勿擁擠”等警示語。
4.教學樓道和樓梯墻壁裝置應急燈、標明逃生方向安全出口指示燈。
三、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定期對學生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
2. 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養(yǎng)成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時不能追逐、打鬧、擁擠,防止踩踏擠壓等不安全事故發(fā)生。
3.培養(yǎng)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靠右行走的習慣,。
4.發(fā)現(xiàn)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值班老師應及時制止。對學生在上、下樓梯時故意打鬧、堵塞樓道通行的不良現(xiàn)象給予制止、批評教育。
5.學生上下樓梯時若被推倒或滑到,后面的同學必須立即停步倒地學生應設法靠近墻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后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同時盡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暢。
四、防踩踏安全檢查
1.學校負責人要每天檢查老師防踩踏值班到位情況。
2.定期檢查、及時修理損壞的樓梯通道照明設施。
3.定期檢查樓梯通道,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時,要及時請相關部門的專業(yè)人員做進一步檢查,必要時報告當?shù)卣徒逃姓块T。
緊急疏散演練班級順序安排
中學部教學樓班級疏散順序安排:
第一序列是教學樓一樓36班、35班、34班、33班,從乒乓球臺到籃球場集合。
第二序列是教學樓二樓32班、31班,從西邊樓梯下接33班。
第三序列是教學樓三樓30班、29班,從西邊樓梯下接31班。
第四序列是教學樓三樓27班、28班,從東邊樓梯下,走教學樓主干道到籃球場集合。
第五序列是教學樓四樓26班、25班、24班,從東邊樓梯接28班。
第六序列是教學樓五樓21班、22班、23班,從東邊樓梯接24班。
(五個樓層同時進行,一個班接一個班;專業(yè)教室上課的學生走就近出口。)
綜合樓班級疏散順序安排:
第一序列是教學樓西邊45、44、43、39班,從西邊樓梯下到籃球場。
第二序列是教學樓東邊40、41、42、37、38班,從東邊樓梯下到籃球場。
四、疏散要求與注意事項:
1、全體師生應嚴肅認真、密切配合、高度重視此次演練。
2、聽到學校發(fā)出的警報聲(急促的哨音)后,全校師生立即快速、安全進行疏散,不得收拾任何物品。
3、疏散集合地點:學生在后操場集中,按課間操所站的班級位置,面向教學樓。
4、疏散撤離過程中教師要特別囑咐學生注意安全,特別是在樓道、樓梯上,做到非常快速又井然有序,不慌不亂。從始至終以兩縱隊到達指定區(qū)域。
5、班主任做好前期輔導工作,講清演練的目的、要達到的效果,引起學生的重視。特別強調撤離演練快速行進中的安全,嚴禁學生起哄、怪叫、推搡、拖拉不積極等不嚴肅的行為。
6、各班最好先單獨自行演練、準備,從中發(fā)現(xiàn)問題、積累經驗,為參與學校演練的成功做準備。
7、各位老師特別是班主任要認真理解此方案,弄清意圖、職責,認真組織學生。
8、演練過程中絕對服從現(xiàn)場指揮?,F(xiàn)場指揮應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人流密度、對疏散路線作選擇或調整。
第11篇 y學校運動會安全制度
1、學生參加體育比賽須班主任老師同意,經班級或學校選拔符合要求方可參賽。
2、學生在比賽前一定要經過專門的訓練或練習,并在確保自己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參加比賽。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向班主任老師或學校匯報,以免發(fā)生安全事故。
3、學生在比賽前一定要做好準備活動,穿戴符合規(guī)定的服裝和運動鞋。
4、全體學生必須遵守體育比賽或運動會規(guī)則,服從班主任安排,聽從糾察勸告,不進入危險區(qū)域,在指定的地區(qū)觀看比賽。
5、學生在比賽期間一定要聽從裁判員和工作人員的指揮和安排,遵守運動規(guī)則,嚴格按運動項目的動作順序進行,不做危險舉動,不做與比賽無關的事,杜絕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6、學生要按照比賽的順序進行比賽,不得擅自練習和比賽,完成比賽后應及時退出比賽場地,不得在場地內長時間逗留,影響其他比賽的正常進行。
7、比賽中學生要尊重對手,尊重裁判,不得相互漫罵和打鬧。
8、學生外出比賽一定要聽從教練員和帶隊老師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動,不得與外校學生發(fā)生矛盾和糾紛。
9、大會領導小組為安全責任人,對參加運動會的全體師生負責。
第12篇 某學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設備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啟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設備內操作,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wèi)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設備或電源設備上,防止觸電事故發(fā)生或引起電器設備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關閉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并迅速用滅火器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設備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fā)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方能離開。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fā)生火情迅速報警并通知后勤保衛(wèi)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