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修訂規(guī)定
1.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效性和實用性,確保安全生產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評審和修訂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審批評審計劃,負責主持評審活動,審批評審結果,簽發(fā)評審意見。
3.2 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評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作好管理評審記錄并編寫管理評審報告;負責管理評審后改進措施實施的檢查、監(jiān)督和驗證。
3.3 各單位負責提供與評審要求有關的信息資料,參加評審會議,并根據評審報94
告制定并實施本部門的改進措施。
4 內容
4.1 評審策劃
4.1.1 例行評審計劃
例行評審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進行。由綜合管理部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fā)各相關部門。評審計劃包括以下內容:4.1.2 臨時評審計劃
在發(fā)生以下情況時,綜合管理部在總經理指示下,編制臨時評審計劃,評審計劃內容如4.1.1 規(guī)定。
(1)規(guī)章制度修訂的時機
1)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 當企業(yè)歸屬、體制、規(guī)模發(fā)生重大變化時;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fā)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jiān)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fā)現涉及到規(guī)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fā)現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2)規(guī)章制度修訂的頻次
1)符合本制度第2 條第(1)款情況時及時修訂或增補;
2)每年對規(guī)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進行一次全面評審和修訂,提出改進、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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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評審過程
4.2.1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評審
由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要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2 各單位安全規(guī)章制度評審
由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公司相關部門、單位領導、基層管理人員、員工)組成評審小組,對本單位安全規(guī)章制度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3 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評審
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公司領導、各部門領導、各部門安全員、員工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對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4 綜合管理部匯總所有評審報告,上報總經理審批。
4.3 改進
4.3.1 總經理審批評審報告,作出評審批示,要求各單位做好改進工作。
4.3.2 各單位根據總經理批準的評審報告進行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修改,
并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執(zhí)行。
4.3.3 各單位要將最新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時下發(fā)到崗位,并組織進行學習。
第2篇 貨運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yè)良性發(fā)展,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各級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建立健全以駕駛員管理為重點的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機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安全生產第一、二、三責任人及工作職責,設立安全專職機構、人員和安全工作專項經費,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
三、 抓好從業(yè)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每年初制定出全年從業(yè)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計劃,并報送運管部門接受監(jiān)督。計劃中應含有學習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安全行車知識等內容。
四、 嚴格車輛技術管理。按照“視情修理,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車輛技術檔案。
五、 從營運證照,車輛技術狀況,從業(yè)人員資格,車輛保險等方面把好參營車輛準入關,定期對車輛和駕駛員檔案進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營運。
六、 開展經常性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隱患整改資金投入。
七、 制定并落實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含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等),完善一般事故處置方案。按規(guī)定以及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情況,對發(fā)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八、 按照國家規(guī)定并結合實際對營運車輛進行足額、齊全保險、不脫保、漏保。
九、 按規(guī)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安全統計報表及有關安全工作資料
十、 完成行業(yè)主管部門在一定時間內規(guī)定的其它專項安全工作。
第3篇 總分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zhí)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guī)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和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及各項規(guī)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有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布)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第4篇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環(huán)保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安全、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3.術語和定義
3.1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fā)生的意外的突發(fā)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傷害、職業(yè)病、財產損失或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3.2 環(huán)境污染:指由于單位或個人原因致使環(huán)境受到污染,造成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3.3“四不放過”是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4.管理內容
4.1 事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
4.1.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對道路交通安全、火災、特種設備和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分類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分類。
4.2 事故的報告
4.2.1 事故報告范圍
有下列事故之一者,應按規(guī)定報告:
4.2.1.1 火災事故;
4.2.1.2 因工傷亡事故;
4.2.1.3 在生產經營中發(fā)生職工中毒事故;
4.2.1.4 職業(yè)?。?/p>
4.2.1.5 機器設備、設施損壞事故;
4.2.1.6 交通事故;
4.2.1.7 被盜案件;
4.2.1.8 被騙案件;
4.2.1.9 原輔材料、產成品損壞事故;
4.2.1.10 環(huán)境污染事故;
4.2.1.11 輕傷事故或其他造成經濟損失的事故。
4.2.2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4.2.3 事故報告流程
4.2.3.1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公司生產部,由生產部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并于1小時內向屬地安全監(jiān)管職能部門報告。
4.2.3.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越級報告。
4.2.3.4 公司各級人員接到報告,應記錄事故報告的時間、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經過及事故處置情況等重要信息。
4.2.3.5 發(fā)生事故后公司必須在24小時內按事故報告的內容向家具園區(qū)生產部門和屬地安全監(jiān)管職能部門遞交書面報告。
4.2.4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4.2.4.1 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4.2.4.2 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4.3 事故的簡要經過;
4.2.4.4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5 已經采取的措施;
4.2.4.6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5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3事故的救援
4.3.1 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事故類別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在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后,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3.2 事故發(fā)生后,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和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
4.4.1 事故調查的權限
4.4.1.1發(fā)生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由相應級別政府組織調查,公司有關領導、部門以及事故發(fā)生部門要做好積極配合工作,對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4.1.2發(fā)生一般以下等級事故(包括輕傷事故),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調查組由公司有關領導、生產部門、工會、事故部門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4.4.2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擔任。事故調查組實行事故調查組長負責制。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4.4.3 公司調查組應履行下列職責:
4.4.3.1 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4.4.3.2 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4.4.3.3 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4.3.4 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4.4.3.5 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4.4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4.4.4.1 事故發(fā)生部門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4.4.4.2 事故調查中發(fā)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復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4.3 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fā)布有關事故的信息。
4.4.5 由公司負責調查的事故,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4.6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4.4.6.1 事故發(fā)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4.4.6.2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4.6.3 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4.4.6.4 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4.6.5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4.4.6.6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4.4.7 由行業(yè)上級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能部門組織進行的調查,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行業(yè)上級部門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由公司組織進行調查處理的,完成處理后即結束。
4.4.8 公司需報行業(yè)上級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能部門的,應及時報其備案。由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的相關資料應由公司生產部歸檔保存。
4.5 事故處理
4.5.1 凡是由政府或行業(yè)上級部門組織進行調查的,以政府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復或行業(yè)上級部門的處理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4.5.2 由公司組織進行調查的,按《公司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需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復的,以批復處理的決定對相關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4.5.3 事故的善后處理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6 事故的教育
不論事故大小,事故部門負責人應在事故發(fā)生后,對事故開展調查分析,及時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按“四不放過”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吸取教訓。
4.7 對因工傷亡人員的工傷管理由行政部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和處理。
第5篇 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檢查與監(jiān)督制度
安全檢查是及時發(fā)現和整改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為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確保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發(fā)現了消除造成事故的隱患,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檢查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堅持“嚴格檢查、分級負責、嚴格管理”的方針和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好安全生產檢查關。
二、檢查分類
1.自查:主要是駕駛員對自駕的車輛進行日常維護,每日堅持三檢制度,采取看、聽、查的方法進行。
2.日常檢查:主要是各職能部門,按照行業(yè)部門規(guī)定的項目進行日常檢查工作。
3.例檢:主要是定期對公司所屬車輛安全技術性能進行檢查 ,組織二級強制維護,配合運管交通部門對車輛進行綜合性能上線檢測,例行換季保養(yǎng)和各類檢、審驗工作,每趟次對危險品車輛進行安全例檢。
4.重點檢查:對經過大修、事故后的車輛實行上路前的檢查;對超期服役車輛進行檢查,對經常出現的超范圍、超速、超載等違法、違規(guī)以及出過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員的安全檢查。
5.專題和季節(jié)性檢查:根據季節(jié)、節(jié)假日生產工作特點,以及特殊作業(yè)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尤其是加強“五一”、“ 十一”黃金周和春節(jié)期間的安全檢查,安全活動月、安全日、重要活動前的安全檢查,以及年度檢審驗。
6.特殊檢查:由上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布置的安全生產檢查。
三、分工負責
1.公司安全委會負責組織特殊檢查,專題檢查的實施。
2.各經營單位負責組織日常檢查。
3.駕駛人負責自查、保養(yǎng)的具體操作。
4.修理廠專門負責例檢和二級強保的重點檢查。
5.安全技術部負責檢查活動的落實和監(jiān)督
四、檢查內容
1.查思想: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和駕駛人“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牢固、查駕駛員違法違規(guī)駕駛行為。
2.查制度:檢查各級單位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以及是否及時修改和完善制度。
3.查管理:檢查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態(tài)度及投入工作的精神狀況。
4.查隱患:查事故隱患和事故苗頭。重點解決一般性安全隱患,跟蹤性治理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5.查事故處理:事故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落實。
6.查整改:對檢查出的安全生產問題,是否重視,整改措施是否落實。
7.查落實:檢查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的落實情況以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情況。
8.查設備:要求設備 ( 車輛 ) 安全技術性能時刻達到技術標準。
9.動態(tài)檢查: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和跟車上路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五、檢查時限
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企業(yè)至少每月組織一次;生產班組每周不少于一次,生產崗位每天必須進行一次檢查。
六、檢查要求
1.所有檢查按時、按期、按要求完成。
2.重點檢查,要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合格后,由檢查人簽字,然后由部門負責人復核簽字后通過。特殊問題上報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解決。安全檢查要做到“五落實”(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內容落實、記錄落實、整改措施落實),并將檢查結果向安委會匯報。
3.逐級檢查,分級負責。一般問題,按歸屬部門逐級檢查匯報,較大問題可越級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4.對檢查出的行車安全隱患,檢查人必須首先采取令其停運(停止工作)的辦法處理。處理不了的即時報主管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解決。
5.安全生產檢查的重要事項,較大問題處理決定,都必須報經公司安委會或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研究解決。
6.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違章行為,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在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作業(yè)人員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責令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7.檢查要高標準、嚴要求,本單位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依照法律和相關規(guī)定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各部門和駕駛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6篇 某廚房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廚房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 廚房的常規(guī)衛(wèi)生環(huán)境要求
1、保持地面及墻瓷磚無油膩、無水跡、無衛(wèi)生死角、無雜物。
2、廚房內必須杜絕“四害”
3、廚房內的各種用電設備必須定期檢修保養(yǎng)不能發(fā)出噪音
4、廚房的設備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及定期清洗
5、廚房的用具用餐具必須保持符合衛(wèi)生標準
6、廚房工作人員在廚房工作環(huán)境必須遵守“廚房個人衛(wèi)生標準”以及必須持有政府規(guī)定的衛(wèi)生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
二、 廚房各作業(yè)區(qū)的衛(wèi)生管理制度
1、熱廚區(qū)域:
(1) 爐頭必須保持清潔,各爐火必須燃燒火焰正常
(2) 爐灶瓷磚清潔、無油膩,爐灶排風及運水煙罩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3) 各種調料罐、缸必須清潔衛(wèi)生并加蓋,各種料頭必須定時沖水及更換
(4) 所以汁水及加工成品醬料必須定期檢查及清理
(5) 定時定期清洗雪柜及清理各種干貨杜絕使用過期或變質餐料
(6) 地板及下水溝必須保持清潔無油膩、無水跡、無衛(wèi)生死角及無雜物堆放
2、切配區(qū)域:
(1) 各種刀具及砧板必須保持清潔狀態(tài)
(2) 雪柜必須定期清洗及檢修保養(yǎng)
(3) 生熟食品必須嚴格分開儲存
(4) 必須定時定期清理存放蔬菜及肉類的區(qū)域
(5) 地板及下水溝必須保持清潔無油膩、無水跡、無衛(wèi)生死角及無雜物堆放
3、冷菜區(qū)域:
(1) 所以汁水必須定期清理及制作
(2) 生熟食品必須嚴格分開儲存
(3) 雪柜必須定期清洗及檢修保養(yǎng)
(4) 操作人員在制作食品前后時必須清潔雙手及帶上一次性手套
(5) 所有涼菜必須當日用完不能過夜再用以防滋生細菌
(6) 地板及下水溝必須保持清潔無油膩、無水跡、無衛(wèi)生死角及無雜物堆放
4、餅房區(qū)域:
(1) 地板及下水溝必須保持清潔無油膩、無水跡、無衛(wèi)生死角及無雜物堆放
(2) 烘焙爐及雪柜必須定期檢修及保養(yǎng)
(3) 所以面包出爐后必須完全常溫后才方可用保鮮膜包起儲存
(4) 必須定時定期檢查各種罐頭各干貨的生產日期及質量
(5) 制作包點及糕點時必須嚴格遵守制作制作手則執(zhí)行
(6) 地板及下水溝必須保持清潔無油膩、無水跡、無衛(wèi)生死角及無雜物堆放
第7篇 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的追究。
二、內容:
第一條為有效防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依法實施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各級行政領導及各車間、處室。
第三條安全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斷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意識,以建立健全責任體系為基礎,強化安全措施為保障。
第四條對因失職、瀆職行為而發(fā)生下列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安全生產事故負有領導和監(jiān)管責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行政負責人以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從業(yè)人員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
(二)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及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責任事故;
(三)發(fā)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的重大行車責任事故;
(四)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發(fā)生的安全責任事故;
(六)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的責任事故,及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發(fā)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七)對發(fā)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如地震、澇災害等不及時妥善處置并迅速組織救助的;
(八)其它雖未形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在社會和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五條各級行政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總責,各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安全生產管理實行“一崗雙責”。
第六條安教處是我廠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能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加強對本廠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并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職責。
第七條各車間、處室等部門是落實安全生產監(jiān)管主體責任的具體實施單位,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有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完成安全生產目標,負責編制、修訂本部門安全應急求援預案;負責本部門范圍內安全檢查,及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治工作;重大安全事故發(fā)生后,部門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上報情況;
第八條廠工會組織負有依法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的責任;應對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和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九條對不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監(jiān)管職責,或因失職、瀆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依照本制度規(guī)定對行政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各級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搶救,防止災害擴大,并按規(guī)定立即上報。對不及時趕赴現場組織事故搶救,造成事故擴大的相關領導,以及對事故隱瞞、謊報和拖延不報的責任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記過直至撤職處分。
第十一條發(fā)生輕傷或一次重傷1至2人的事故,由廠負責組織工會、生技處、安教處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并將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備案。
第十二條、發(fā)生1次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以及第四條中所列范圍的事故(包括重大未遂傷亡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產部、工會、監(jiān)察室和相關的職能處室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對負有行政責任的提出行政處分建議或做出行政處分決定
第十四條、凡發(fā)生第四條所列范圍的安全責任事故或突破簽訂的安全責任指標的部門和被實施安全行政責任追究的工作人員,取消其當年參加上級領導部門組織的評先評優(yōu)資格和當年考核優(yōu)秀以上等次的資格。
第十五條本制度所列條款如遇安全生產法律及上級規(guī)定不符的,以法律規(guī)定和上級規(guī)定為準。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zhí)行。
第8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工長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程、規(guī)定和制度,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監(jiān)督班組實施情況。
三.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違章指揮,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支持文明施工。
四.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yè),督促班組開好班前教育會。
五.發(fā)生工傷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第9篇 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1、檢查員首先要了解熟悉管段內每一個開工項目的施工方案,安全防護、安全控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明確檢查重點,做到心中有數。
2、檢查員的工作時間以現場施工時間為基準,由檢查員自行安排。
3、檢查員每天要對管段內的所有施工項目進行至少一次檢查,對施工中安全防護的關鍵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確認,并及時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落實,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落實檢查。對情節(jié)嚴重的有權開具黃牌警告、紅牌停工通知單或罰款通知單,對開具的通知單于當日報項目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
4、對非我公司施工單位在我標段的施工項目,檢查員也要進行查看,對影響施工安全的隱患、苗頭也要進行制止,并做好記錄,及時上報項目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
5、檢查員在檢查中,要對重點、要點施工項目、對安全影響較大的重點項目進行側重,加大檢查頻率。
6、遇雨季等天氣變化,檢查員要堅持做好雨前、雨中、雨后檢查,對施工項目的防護措施、防護監(jiān)控人員的到位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對檢查的情況和發(fā)現的問題要隨檢隨報項目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
7、檢查記錄中要對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內容、天氣情況、現場負責人、現場施工員、安全、質量控制的關鍵部位、環(huán)節(jié)和采取的措施及檢查出的問題進行詳細的記錄。
8、每天20:00前,檢查員將當天管段內的檢查情況通過電話上報項目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對特殊情況,如現場安全質量隱患嚴重、現場人員對檢查出的問題處理不及時或有嚴重抵觸情況等,檢查員要馬上上報經理部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
9、每月首次例會時,檢查員將上月的原始檢查記錄報送至經理部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存檔,作為對檢查員評議的原始依據。
10、檢查員的通訊設備(手機)不得關機,隨時接聽隊部的指令。
第10篇 安全生產交接班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了嚴格規(guī)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云南云嶺高速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云南小龍高速公路土建一標項目部。
三、制度內容
1、各班(組)要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前20分鐘進行交接班,上崗前召開班前安全會,由現場負責人、安全員、現場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講解。
2 各運行工必須在工作崗位(現場)進行面對面的對口交接,崗位實行班(組)交接。交接人員必須做到:接班者不到,交班者不走;特殊情況的、有空班規(guī)定的應有現場負責人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做好詳細的交班記錄。
3、要詳細清楚的交接工程質量完成情況,工作面(場所)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通風防塵和衛(wèi)生狀況,設備運行和工具、儀器、儀表完好情況,及下一班可能發(fā)生的不安全因素和應注意的問題,不準隱瞞事故隱患。
4、交接班時,必須雙方共同檢查設備、設施及作業(yè)場所,特別是卷揚機、通風系統、特種設備等重要設備要認真交接。各施工任務的運行工種須制定具體的交接內容,對查出的問題應共同研究協商解決。交接雙方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5、發(fā)揚協作友愛精神,交班者要為接班者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發(fā)生矛盾時,由現場負責人解決。
6、不連續(xù)作業(yè)的崗位,無接班者時,要切斷電源,熄滅火種,清理工作場所后方可下班。
7、接班者接班后除進行有關事項檢查,還要仔細查閱交接班記錄,對上班存在的隱患、整改辦法了解清楚明白,不了解清楚明白,不許接班。
第11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執(zhí)行制度
1、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為了確?,F場安全生產,防止安全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危害,工程項目部必須根據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嚴格執(zhí)行。
2、工程項目部必須做到從編制確認、監(jiān)督實施、改進修訂等三個環(huán)節(jié)落實和執(zhí)行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3、編制確認
3.1 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在具體施工活動開始前編制完成。編制時,應確定適用的安全活動并形成文件。
3.2 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可一次編制也可分階段編制。階段性計劃是指針對某施工階段的計劃,如基礎、結構、裝飾和安裝階段的計劃。
3.3 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按公司制訂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與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制度》規(guī)定程序審核確認,并形成書面記錄。審核確認應在施工活動開始前進行。
4、監(jiān)督實施
4.1 工程項目部應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根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把安全職責和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
4.2 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工程項目部應加強對實施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過程監(jiān)督和檢查,及時糾正違反計劃要求的行為,以確保計劃全面有效的得到實施。
4.3 落實和執(zhí)行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作為現場安全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工程項目部應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定期做好考核記錄。
5、改進修訂
5.1 經批準的現場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嚴格督促落實。當工程設計或施工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工程項目部應對變化可能涉及的危險源和不利環(huán)境因素進行補充識別、評價,并對原安保計劃是否修改作出評審,必要時進行修改,以確保計劃的持續(xù)適宜性。
5.2 經更改修訂后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重新進行審批確認。
5.3 應及時總結和評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效果,不斷充實、完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第12篇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生產經費有保障,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第十八條和八十條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1、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項目部以及在我公司范圍內進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分包單位。
2、安全資金的提取比例。各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按自營收入不少于3%的比例由財務部門按月足額提取,直接進入當月相應的工程項目成本,并保證安全生產經費落實到位。
3、安全資金的提取基數。公司機關安全資金的提取基數為項目上交公司管理費用總額的5%。
4、安全資金的帳務設置。各單位每月提取的安全資金必須專列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做到??顚S?,在生產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安全生產資金,及時反映增減變動情況。
5、每年年初,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結合工程施工具體情況,會通工程和安全部門編制年度安全資金計劃(必要時可及時修訂調整),計劃中應明確資金使用審批權、項目資金單位及責任人、完成期限等內容,并上報總公司財務管理考核的項目之一。
6、安全資金列之范圍:個單位提取的安全資金主要用于安全實施、安全標志標牌、消防器材、宣傳培訓、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的投入以及安全獎勵等。
7、安全資金列之程序。安全資金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部門在起管轄范圍內按計劃使用,不得挪用他用,經分管安全的領導審批后掃財務上辦理報銷手續(xù)。財務部門應按時支付,不能擅自更改,同時要建立安全資金分類使用臺帳,及時統計上報相關資料的報表。
8、安全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各單位各級相關負責人應將安全資金計劃列入議事日程,經常關注的執(zhí)行情況和效果,對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現的偏差及時修正以期達到預定的安全目標。
9、安全資金的驗收工作。各單位的各級財務、審計、安全部門和工會組織,應對資金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審查(分日常性工作檢查及中期和年終檢查),及時形成反饋見納入年度責任壯考核內容,同時向各級負責人和工會報告。
10、安全生產督查工作中,對不符合安全制度規(guī)定而采取的罰款收入統一列入個單位的安全資金帳戶,集中統籌安全使用。
11、在危險源點的整改和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技術改造中,對依次性投入費用較大的項目,可由使用單位安全部門申報,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另行安排資金投入,確保生產環(huán)境和設備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12、各單位當年提取的安全資金使用后有結余,應轉入下一年繼續(xù)使用,不得轉入當年利潤;當年發(fā)生安全資金超支的,應經主要領導批準追加經費,年未安全資金帳戶的于額不得為負數。
13、公司范圍進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單位也應嚴格參照此制度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各分公司、項目部財務部門應加大對其的知道、督查力度,確保安全生產經費的有效投入。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和管理,使員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掌握安全生產知識,確保企業(yè)的生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安全教育的對象及要求:
1、安全教育的對象:公司員工、培訓工、實習生、民工等。
2、員工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公司安全科每年組織1-2次培訓,時間一天,經書面考核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施工,考核成績記錄在案,考卷存檔。
3、新進公司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教育由安全科負責,部門教育由部門安全員負責,三級教育合格,發(fā)給安全上崗證,持證上崗,工傷、病假復工和交換工作崗位教育參照新工人三級教育執(zhí)行。
4、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科組織電工、風電焊工、架子工、機械操作工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參加市安全教育培訓中心的培訓持證上崗,并每隔二年參加一次復審。
5、日常安全教育,由部門安全員負責每月一次,遇有新開工項目,在技術交底的同時公司安全科應于項目部一起進行工程的安全交底。
6、施工管理干部參加待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兩年復審一次持證上崗。
二、安全教育內容:
1、安全教育的思想: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
2、安全知識教育:了解施工生產的一般流程,環(huán)境、區(qū)域概括介紹與環(huán)衛(wèi)知識,安全生產注意事項,企業(yè)內外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工種、崗位安全生產知識。
3、安全技術教育:安全生產技術與防護、防范技術,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預測技術等。
4、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生產法規(guī),法律上有關條文,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責任制,受處分先例。
5、安全紀律教育:廠規(guī)廠紀、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獎懲條例。
三、安全教育形式:
1、課堂教育:如開辦各種學習班、座談討論、考試考核。
2、現場教育:參觀學習、組織活動、實習等。
3、宣傳教育:張貼宣傳畫、漫畫、生產標語、廣播、辦墻報、發(fā)簡報、通報等。
4、強化教育:組織安全教育知識競賽、進行安全生產競賽、評比、大、小會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典例等。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大生產檢查分類:
1、安全人員日巡回檢查。
2、職工崗位檢查,班組日檢查,工程隊周檢查,公司月檢查,專業(yè)大檢查,季度性檢查。
二、安全檢查內容:
1、公司月檢、大檢查,則安檢部門、公司領導參加,以查管理、查現場、查各種措施落實情況等內容。
2、各類專業(yè)檢查。
3、檢查防火及消防措施,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情況。
4、檢查機械、起重、電器等設備,防高空墜落等的安全完好程度和安全狀況。
5、檢查機動車車輛完好率。
6、檢查各種機械及安全裝置的完好狀況,電氣設備的完好狀況,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況,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
7、生產班組查各使用機械及安全裝置完好狀況,移動電器使用保管情況,安全操作情況,消防器材情況等。
8、季節(jié)性檢查,應根據季節(jié)特點進行防臺、防汛、防凍、防暑等重點的安全檢查。
三、事故隱患整改:
1、各部門應將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公司匯總,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難度較大的要訂出整改計劃,安排整改項目的逐步落實。
2、事故隱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四不準”,整改率達100%。
四、考核
1、安全人員要加強巡回檢查,考核要有記錄,有統計,對查出的違章、違紀現象要按“經濟責任制”嚴格考核。
2、對各職能部門在自己業(yè)務范圍內不能對安全生產負責,對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能知不能按期解決的直接責任人按違紀違章處理,對生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責任。
3、發(fā)揮廣大職工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監(jiān)督作用,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搞好安全工作。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專項施工項目及企業(yè)內部規(guī)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以企業(yè)的技術負責人為主和安全管理機構的安全人員參加,應向參加施工的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方案交底。
2、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以項目技術負責人為主,會同安全員、項目施工員將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3、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分包單位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人員向作業(yè)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4、安全員及各條線管理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實施作業(yè)人員工種交底。
5、交底應細致全面、講求實效,不能流于形式。
6、所有安全技術交底出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記錄,較低雙方履行簽名手續(xù),交底雙方各有一套書面交底記錄文中。
7、書面交底記錄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備案。
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一、工傷事故指企業(yè)職工在生產(工作)區(qū)域內生產經營過程中,從事生產(工作)經營有關的勞動,發(fā)生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二、工傷事故分: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多人事故、重大傷亡事故、特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
三、工傷事故報告:
1、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班組應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公司,所在部門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填好事故報告和一式四份的傷亡事故登記表。
2、發(fā)生重傷、死亡、多人事故、特大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報告主管部門。
3、職工受傷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個工作日,部門應填好事故報表,不填傷亡事故表。
四、工傷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1、部門出工傷事故后,都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事故分析會,找出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并建立事故檔案。
2、一般性輕傷事故由部門組織進行調查,重傷事故由組織經理參加調查分析,死亡、重大傷亡、特大傷亡事故由經理組織調查分析并請上級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參加。
3、事故調查處理的書面報告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審批后方能結案。
4、凡發(fā)生責任事故,應按事故的嚴重程度,情節(jié)輕重和經濟損失等情況按“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凡發(fā)生工傷事故隱瞞不報,除不作工傷處理外,并對隱瞞事故者作經濟處理。
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一、全面、系統地熟悉施工圖紙。
二、按圖紙要求,考慮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因素。
1、建材質量問題:必須由供貨方提供有效質量證書;水泥進市許可證;必要時對鋼材、水泥、紅磚等送質量檢測部門檢測后方能使用。
2、施工操作技術問題:控制砼配比、確保砼標號;堅持石子沖洗,堅持黃砂粒度和凈度。
三、根據圖紙要求考慮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問題,提出針對性地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
四、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工程技術負責人對有關安全技術,必須經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審查同意。
五、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要求:
1、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報工程技術部安技科初審備案。
2、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該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審定后執(zhí)行。
3、特殊工程、特殊工藝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定。
4、根據《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法定制約作用,必須認真執(zhí)行,因條件變化或其他因素而變更,必須通過原編審、審批人員辦理變更手續(xù),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本制度對安全生產無事故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有顯著成績的各部門,隊組、個人給予表彰、獎懲。
1、積極宣傳、組織安全知識教育、安全做事落實,安全制度健全,及時消除安區(qū)隱患,安全設施完好無損,無事故,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隊組給予獎勵2000元。
2、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活動,制止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個人給予表彰并獎勵500元。
3、能愛護安全設施,準確使用各項安全防護用品,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避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個人給予獎勵300元。
4、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積極開展安全檢查和自查活動,對發(fā)現的不安全因素隱患能立即整改,現場文明安全無事故的隊組給予3000元。
5、對積極支持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改善安全設施方面和安全工作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表彰并獎勵200元。
二、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防范措施了部門、隊組、個人給予批語教育及處罰200元-1000元。
1、對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實,發(fā)現不安全因素隱患不及時提出整改意見,落實消除辦法的部門、隊組,按承包協議規(guī)定進行處罰500元-2000元。
2、對施工現場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全,各項安全施工交底不健全無根據工程特點編制的針對性安全措施的隊組,按工程安全承包協議規(guī)定處罰500元-1500元。
3、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的工作職責范圍內不能對安全生產認真負責,未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和制度指導檢查工作,情節(jié)輕的予以處罰扣除當月獎金,造成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扣除全年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生產工人不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一經發(fā)現即進行罰款處理,不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操作,不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經檢查初次發(fā)現進行批評教育,令其糾正,經多次發(fā)現進行罰款50元-200元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