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制度
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一、 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二、 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qū)。
三、 必須按規(guī)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四、 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石內行駛車速成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 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 在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yǎng)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七、 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八、 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guī)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九、 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高呼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十、 作業(yè)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第2篇 安全生產經費提取制度范本
一、 為貫徹皖政(2004)3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加強安全經費的提取和管理,確保安全資金投入,進一步推動勞保工作的全面開展,制定本制度。
二、 安全技術措施專項經費是為提高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水平,促進施工現場勞動條件改善,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項目部主要負責人通過提取安全措施費用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要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發(fā)生事故,承擔責任。
三、 項目部不按照皖政(2004)3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的決定》第十二條規(guī)定要求,按照項目投標資金的2%提取安全措施反映費用。安全費用由項目部自行提取,計入生產成本,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四、 安全經費使用范圍。
1、 安全技術措施方面。為預防傷亡事故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以及安全防火防爆措施等。
2、 安全衛(wèi)生技術措施方面。防止傷亡事故或職業(yè)病的發(fā)生,改善勞動保護條件,預防職業(yè)病和事故的一切技術措施。如預防高空墜落防塵防毒防噪防震動以及通風等。
3、 安全管理人員為提高監(jiān)察水平而購置的檢測、檢測儀器設備等。
4、 保證生產安全、衛(wèi)生場所必須是彩板房及設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辦公彩板房等。
5、 安全、宣傳教育所需設施。如:安全警示、標志、標語牌、安全教育教材、宣傳、培訓及法規(guī)、標準、圖書儀器、安全技術展覽會等。
6、 有關上級行業(yè)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專項支出。
五、 安措經費由項目部按皖政(2004)3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自行提取,計入生產成本,由財務人員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確保安全生產投入。
第3篇 汽車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交通安全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結合我省交通系統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全省交通系統各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審批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經費保障,人員到位,設施齊全。
第五條 各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和支持各單位進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管理先進技術,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六條 對發(fā)生重特大生產事故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事故單位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各單位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護、報告重大安全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優(yōu)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八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九條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構或指定部門負責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各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形勢,防范各類事故發(fā)生,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
(四)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推廣應用安全管理新技術,提高從業(yè)人員素質。
(五)組織安全檢查活動,督促安全隱患整改。
(六)做好'春節(jié)'、'五一'、'十一'黃金周的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類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八)查處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組織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活動,做好'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的各項工作。
(十)定期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第十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有關行業(yè)管理機構應加強行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和管理,及時向同級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管理機構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事故,同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海事管理機構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保障內河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統一監(jiān)管制度和信息通報及溝通協調機制。
2、負責船員培訓、考試、發(fā)證工作,監(jiān)督檢查船舶的船員配備、持證、適任、值班等情況。
3、負責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jiān)管管理工作。
4、負責運輸船舶的安全監(jiān)管工作和船舶的進出港簽證。
5、負責通航水域安全監(jiān)管工作,對內河交通密集區(qū)域、多發(fā)事故水域以及貨物裝卸、乘客上下比較集中的港口,對客渡船、滾裝客船、高速客輪、旅游船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加強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huán)境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督促港航企業(yè)加強安全管理。
7、負責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
8、負責航道、錨地、安全作業(yè)區(qū)、施工作業(yè)區(qū)等區(qū)域的現場安全監(jiān)督和秩序管理。維護水上游覽區(qū)、水上體育競技活動區(qū)的現場通航秩序。
9、監(jiān)督檢查轄區(qū)碼頭、泊位安全狀況,監(jiān)督轄區(qū)錨地、航道、調頭區(qū)、泊位水深情況。
10、現場監(jiān)督檢查轄區(qū)內船舶、設施的航行、停泊和作業(yè)情況,處理轄區(qū)內船舶、設施的違法行為。
11、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適裝許可及現場監(jiān)督。
12、負責助航標志的監(jiān)督管理。
(二)航運管理機構
1、負責水路運輸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
2、負責水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查處重大客、貨運輸事故。
3、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jiān)督,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
(三)運政管理機構
1、負責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建立運輸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制定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運輸企業(y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
3、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yè)資格關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監(jiān)督,做好道路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資質審核、運輸車輛安全資質審查和從業(yè)人員資格審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的源頭管理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并提出相應措施。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督促運輸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制度,整改事故隱患。
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查處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做好'春節(jié)、五一、十一'黃金周的道路運輸安全工作,保障運輸安全。
8、組織開展培訓工作,定期對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工作業(yè)務培訓。
9、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對車輛的靜態(tài)管理和動態(tài)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0、維護汽車站秩序,監(jiān)督汽車站做好'三品'檢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時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統計報表。
(四)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2、負責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
3、負責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三項人員考核(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查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受理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機構
1、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設、養(yǎng)護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
2、監(jiān)督檢查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和從業(yè)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3、監(jiān)督檢查公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標志、警示標志、繞行標志或修建臨時便道,以保證車輛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的要求。施工作業(yè)完畢,應當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
4、公路養(yǎng)護工作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保證公路、公路橋涵及各類公路附屬設施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5、定期對養(yǎng)護的公路橋梁進行檢查。公路橋梁經檢測荷載等級達不到原標準的,應當設置明顯的限載標志,并及時進行維修和加固;經檢測發(fā)現公路橋梁嚴重損壞影響通行安全的,應當設置禁止通行和繞行標志,并及時采取修復措施。
6、公路標志、標線應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對損壞的公路標志,應當及時予以修復、更換;因技術等原因無法按時修復、更換的,應當設置臨時公路標志。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實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門應與所屬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加強考核工作。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基層單位、每一個環(huán)節(jié)、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工作人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安排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安全獎勵等方面的經費,并納入年度單位財務預算。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部門應配備專用電話、傳真機、計算機、照相機、攝像機、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實行安全例會制度。
各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對客運駕駛員每周一次例會、貨運駕駛員每月一次例會。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議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主持人、會議議題、議定事項和到會情況等。
第十八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yè)管理機構應對轄區(qū)內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檢查。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檢查和專項檢查兩類,檢查方式為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行政領導檢查與專家檢查相結合以專家檢查和評價為主,檢查的主要內容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yè)管理機構每半年應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重大活動、重要時段、根據上級要求或視情節(jié)進行專項檢查。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重點部門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條 安全檢查實行登記制度,其內容包括: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項目、檢查部位、隱患情況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中發(fā)現事故隱患當時不能整改的,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要下達《停業(yè)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并由安全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檢查人員應通知行政審批部門撤銷其原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安全檢查所發(fā)現的隱患,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被檢查單位應向檢查單位寫出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應當向檢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按重新規(guī)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檢查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后,檢查單位應當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后仍有安全隱患的,給予停業(yè)等相應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實行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其內容包括:上級檢查單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復印件、安全隱患整改負責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資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體監(jiān)控(管理)負責人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人員要依法履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職責,堅持原則、秉公執(zhí)法、清正廉潔,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五條 具有行政審批職責的部門、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準、核準、許可、認證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逐級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己私Y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
對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及考核合格的單位要給予獎勵??己瞬缓细竦?予以通報批評。
安全生產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準》執(zhí)行??己藢嵭?000分制,900分以上為優(yōu)秀,900分至800分為合格,80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參加'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做到組織領導落實、活動方案具體、保障措施得力,活動效果明顯。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要重視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準確、全面地報送各種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總結(春運、黃金周、重大活動、安全生產月、專項治理等)、事故報表、安全教育培訓、典型材料、簡報等。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檔案,并實行專人管理。
安全檔案內容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情況、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情況、安全會議情況、安全活動情況、安全獎懲情況、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等資料。
第四章 教育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必須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特性。
第三十二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要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檔案。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應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堅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結合、專項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結合、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相結合。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不得低于95%,確保培訓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舉辦單位、學習內容、人員簽到冊、考試試卷及考核成績等。
第五章 舉報與獎勵
第三十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件地址,受理舉報人的舉報。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受理舉報時應將舉報事項、時間、地點、可能存在的危害和舉報人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記錄清楚。
第三十七條 群眾舉報的事項,要及時核實和處理,核實和處理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被舉報單位要認真整改舉報事項,并將整改情況上報查處部門。
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當在受理舉報后10日內予以答復。
第三十八條 對舉報人的有關情況要嚴格保密,不得向被舉報單位和社會泄露舉報人情況。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或人員,由交通主管部門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舉報范圍包括:
(一)不具備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相應資質資格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
(三)新建、改建、擴建交通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依法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
(四)未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排上崗作業(yè)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yè)的;
(五)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單位或者有關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六)其他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
第四十條 對舉報的事項經調查屬實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給予舉報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獎勵。
第四十一條 舉報事項調查屬實的,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舉報獎金。
舉報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指定部門領取獎金;委托他人代領獎金,代領人應出示本人和舉報者的有效證件。領取獎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逾期不領的,按無人領取處理;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的,須出具相關證明。
對同一事項的舉報只獎勵一次,獎勵對象為首先舉報者。
第六章 事故報告與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單位無力搶救時,應當立即請求就近的救護、醫(yī)療單位及有關部門救援。
嚴禁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應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上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應在2小時內上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發(fā)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4小時內上報省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發(fā)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6小時內上報省交通廳。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況。
事故具體情況調查清楚后,書面補報事故的詳細情況。
第四十四條 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有關人員應趕赴現場,調查事情情況,汲取事故教訓,制定預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汲取不放過)'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查處事故責任人,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整改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重特大事故的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guī)定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3.21.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對車輛、船舶的具體要求。
本規(guī)定適用全區(qū)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本規(guī)定引用的法律標準:《道路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以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2)嚴禁超速行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違章超車、違章停車、夜間違章使用燈光、違章超載、酒后駕駛、逆向行駛及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違章行為。
3)嚴禁無《道路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yè)性公路客運、貨運、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駕駛員培訓。嚴禁無《營運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從事營業(yè)性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嚴禁貨運農用車、農用三輪車、三輪摩托車等非客動車輛營運載客。
4)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變型機)等農業(yè)機械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對事故多發(fā)地段,公路管理部門要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標線,健全公路路口信號燈或讓行標志。
6)交通運輸企業(yè)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嚴禁疲勞駕駛,嚴禁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參加營運,嚴禁客運車輛超載運輸。
7)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yè)的的監(jiān)管,對嚴重違反交通法的司機和車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駕駛資格,并通知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停止或取消其營運從業(yè)資格。
8)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格遵守。開展交通安全'四進'活動,即:交通安全進村、進企業(yè)、進社區(qū)、進學校。加強和提高車主、業(yè)主.、駕駛員和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須嚴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2)嚴禁船舶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嚴禁短途無證客船運輸、非客船載客運輸。嚴禁船舶帶病運行。嚴禁船舶惡劣天氣營運和冒險航行。
3)取締無船舶證書、無船名、無港藉標識的船舶。打擊'三無'船舶非法運輸。
4)渡口設置單位必須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按規(guī)定辦理《渡口設置許可證》、《渡口登記證書》、《渡口檢驗證書》和《渡工(船員)證書》方可從事渡運。嚴禁無證渡運。
鄉(xiāng)鎮(zhèn)船舶必須遵守《江西省鄉(xiāng)鎮(zhèn)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實施細則》,同時鄉(xiāng)、鎮(zhèn)政府必須建立、健全鄉(xiāng)鎮(zhèn)船舶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管,整治水域通航環(huán)境,嚴禁占用航道捕撈、養(yǎng)殖、采砂、淘金等行為。
6)取締非法灘涂造船,及時打擊新出現的非法灘涂造船場點。
7)水上交通安全執(zhí)法檢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險品運輸船。
檢查內容:
(1)有關船舶證書是否齊全、合格有效、船證相符。
(2)船舶是否超載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線上渡運。
(4)船員證書是否合格有效、人證相符,船舶配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
(5)船舶經營資質,是否按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經營。
(6)是否超載運輸。
(7)加強對水上運輸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培訓以強化從業(yè)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技能。散裝液貨船人員應通過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訓,持有《內河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方準上崗作用。
3.22 旅游景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
3.22.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旅游景區(qū)安全管理具體內容。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區(qū)各旅游景區(qū)。
3.22.2 旅游景區(qū)管理部門應制定景區(qū)安全責任制,明確規(guī)定領導、部門、員工各自的崗位安全職責。
3.22.3 建立景區(qū)安全檢查制度;進行以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法規(guī)政策的情況、景區(qū)安全管理、安全條件、存在的隱患等方面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級領導、部門、員工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崗位安全技能方面進行檢查;
2)對景區(qū)的環(huán)境、標志、安全設施方面進行檢查;
3)由企業(yè)領導組織采用座談分析、項目對照的方式對企業(yè)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經費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進行全面系統檢查,促使企業(yè)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外,每年應定期進行2-4次群眾性大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檢查要有臺帳記錄。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yè)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后方能上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訓教育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經考試合格后執(zhí)證上崗。
3.22.5 景區(qū)內有潛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險地段要安置防護設施以保證游客的安全。
3.22.6 景區(qū)內的纜車、高架索道等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并應經常檢查保養(yǎng),確保安全運轉。
3.22.7 要制訂突發(f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fā)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訂相對應的援救措施。景區(qū)內應備有常用應急藥品,以便能及時為游客提供幫助。
3.22.8 景區(qū)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景區(qū)進行經常性的巡查,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部門。并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確保景區(qū)安全。
景區(qū)環(huán)境必須清潔、干凈,及時清除旅游垃圾,保護景區(qū)不被人為污染
第4篇 公司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2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二)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目的和意義。安全教育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
2、安全生產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包括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專業(yè)教育,還包括對企業(yè)廣大員工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以在企業(yè)公司內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的文化氛圍。
3、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分為: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教育兩個大的方面,另外還包括安全培訓教育的方式方法。
4、公司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包括公司的第一負責人(廠長、經理)、部門主管的安全知識培訓、公司技術工程師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
5、對公司的廠長、第一負責人、經理主要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基本安全技術知識、基本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6、公司的主管級培訓主要針對國家公司的相應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所轄部門專業(yè)技術等方面進行培訓教育。主管級培訓每年不少于12課時。
7、公司技術工程師的培訓教育主要包括:
◆全生產技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是實現安全技術措施中應承擔的責任。
◆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系統的安全工程知識
◆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8、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內容是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標準、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兼職安全員培訓,由安全員、直線經理人、事業(yè)部人員或外聘人員進行,每年不少于32課時的培訓。
9、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特種作業(yè)和經常性教育、日常性安全生產教育等
10、教育內容: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事業(yè)部級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公司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公司(工廠)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包括: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崗位教育。
◆入廠教育:新入廠的職工(干部和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廠的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到車間和工作地點以前,由公司的安全員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教育。其教育的內容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本廠的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yè)內部特殊危險部門的介紹,一般的機械電氣安全知識,入廠安全須知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經考試合格再分配到車間。
◆車間教育:是指在新職工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車間后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的安全員負責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有本車間的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本車間的勞動紀律和生產規(guī)則,安全注意事項,車間的危險位置,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yè)情況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組長對新到員工進行的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工段、班組長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發(fā)生事故時的緊急救災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線。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工人經考試合格后,領到安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沒有經過三級教育并考試不合格者絕對禁止獨立操作。
11、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是指接觸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在公司包括叉車作業(yè)、制冷作業(yè)、機電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國家的相關培訓取得相應國家認證資格后經過公司的內部培訓取得上崗證之后才能正式上崗。
12、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是要在生產過程的自始至終堅持不斷。教育的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包括陣地教育、電視教育、和警言警句教育。
13、日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知情警示教育、員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教育等。
14、安全宣傳教育,包括日常的板報、宣傳畫、宣教手冊、實戰(zhàn)演習、知識競賽。由綜合科和安全員對此進行安排和落實。
15、安全教育的方式分為面授、座談、報告等多種形式。
第5篇 運輸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工作制度
(一)監(jiān)督檢查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jiān)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jiān)督檢查從業(yè)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jiān)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jiān)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jié)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yōu)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jiān)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jiān)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四)監(jiān)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jiān)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五)監(jiān)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六)監(jiān)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jiān)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七)監(jiān)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八)監(jiān)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九)監(jiān)督檢查企業(yè)安定穩(wěn)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第6篇 某酒店康樂部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為了加強賓館康樂部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營造良好的企業(yè)安全文化氛圍,使康樂部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定》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結合賓館康樂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目的和要求
1.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 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 部門應按規(guī)定對所有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 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6. 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 部門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教育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yè)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8。 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zhí)行賓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范,應向從業(yè)人員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 館所有從業(yè)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組織機構由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培訓部及各部門培訓小組共同組成。
1. 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 *** *** ***
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的工作職能
⑴ 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新入館員工的飯店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賓館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指導工作。
⑵ 賓館培訓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的飯店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賓館《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登記,并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zhèn)洳椤?/p>
⑶ 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的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⑷ 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的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后的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y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條例和規(guī)定;
2.賓館及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必備的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賓館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對象是賓館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
1. 賓館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2. 入館的從業(yè)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3. 崗、離崗6個月以上的從業(yè)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4.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yè)人員接受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5. 事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由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組織,到指定的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于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采用課堂講授、視聽教學、案例分析、分組討論、操作示范、現場培訓、問卷調查、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 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訓內容作筆記備考。
2. 視聽教學:利用多媒體、音像制品等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直觀教學效果。
3. 案例分析:通過對賓館以往發(fā)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4. 分組討論:圍繞某個安全主題組織受訓人員進行分組討論,集思廣益,并對討論結果進行陳述和點評。
5. 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示范,規(guī)范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的操作程序。
6. 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7. 問卷調查:結合安全生產活動或公眾關注的安全話題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tài),跟進培訓。
8. 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應進行培訓后的考核,考核合
后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采用試卷答題、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的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范、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管理
1.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賓館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及內容。
2.培訓部協助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及各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的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的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相關部門,應根據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負責出題考核及閱卷登分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的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y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由指定的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注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yè)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的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館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的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的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yè)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fā)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的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費的計劃、安排及使用,《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guī)定,參照賓館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
9.每年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計劃。
10.安全生產培訓每次登記培訓記錄,保存至少2年。
1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北京友誼賓館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
12.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7篇 吊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公司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吊籃(以下簡稱“吊籃”)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吊籃租賃、安裝、拆卸、使用行為,防止和減少吊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吊籃租賃、安裝、拆卸、使用管理,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吊籃的出租單位須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
出租吊籃時,出租單位應當與項目部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每月保養(yǎng)的具體時間以及項目部不得轉租吊籃等內容。
第四條 出租或使用的吊籃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和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嚴禁使用鋼管等材料自行制作的吊籃。
第五條 不得出租、使用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吊籃:
(一)屬于國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過安全技術標準、制造廠家及有關要求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經檢驗達不到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四)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第六條 使用吊籃的項目部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吊籃的安全技術檔案,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吊籃使用的操作規(guī)程;
(二)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三)負責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確保吊籃的狀況完好,其安全性能符合國家、行業(yè)及本市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四)對本項目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配備齊全、有效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七條 出租單位負責吊籃的安裝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嚴禁項目部擅自安裝、拆卸吊籃。
吊籃安裝、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前,由出租單位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并報項目部、本公司和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同時應對安裝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確保施工現場達到吊籃安裝、拆卸所需的車輛進出場條件,并提供臨時用電電源。
吊籃安裝和拆卸作業(yè)時,出租單位應設置警戒區(qū),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jiān)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從事吊籃安裝、拆卸的人員(搬運人員除外)應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八條 安裝單位在吊籃安裝完成并自驗合格后,報項目部、本公司。本公司組織出租單位、項目部、監(jiān)理單位進行驗收并填寫《高處作業(yè)吊籃驗收記錄表》和《蚌埠市建筑工程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使用登記表》。吊籃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停用5日以上的吊籃使用前,應當按照以上程序重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第九條 項目部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huán)境以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對吊籃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二)督促出租單位對吊籃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三)審查出租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吊籃的產品合格證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審查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操作人員的培訓證明,審查安裝、拆卸人員的資格證書。
第十條 本公司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審查出租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吊籃的產品合格證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審查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操作人員的培訓證明,審查安裝、拆卸人員的資格證書;
(二)組織出租單位、項目部、監(jiān)理單位對安裝后的吊籃進行驗收;
(三)監(jiān)督項目部對吊籃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督促出租單位對吊籃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四)派人對現場進行巡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或要求相關單位整改。
第十一條 對于使用吊籃的每個施工現場,出租單位均應派駐專業(yè)人員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確保吊籃的安全技術性能和安全裝置符合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
每班作業(yè)前,出租單位的專業(yè)人員應對吊籃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十二條 出租單位應對吊籃操作人員進行吊籃理論知識、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操作人員經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的證明后方可操作吊籃。
第十三條 施工作業(yè)時,嚴禁超過吊籃的額定載荷。作業(yè)時,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yè)。
第十四條 操作人員在作業(yè)中應當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標準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及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嚴禁違章操作。
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在作業(yè)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在每班作業(yè)前,操作人員應當對吊籃進行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排除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籃。
第十六條 吊籃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吊籃的安全鎖,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或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送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或生產廠家校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驗的有效期限不大于1年。
校驗標識應粘貼在安全鎖的明顯位置處,同時應在安全管理資料中存檔。
第十八條 吊籃上的操作人員應當配備獨立于懸吊平臺的安全繩及安全帶或其它安全裝置。
安全繩應當固定于有足夠強度的建筑物結構上。嚴禁將安全繩、安全帶直接固定在吊籃結構上。
第十九條 有架空輸電線場所,吊籃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0m。如果條件限制,應當與有關部門協商,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籃。
第二十條 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嚴禁用吊籃做電焊接線回路。吊籃內嚴禁放置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第二十一條 嚴禁將吊籃用作垂直運輸設備。嚴禁作業(yè)人員從窗口上、下吊籃(首層除外)。
第二十二條 維修和拆卸吊籃時,應先切斷電源,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維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專人值守。
第8篇 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管理。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對各級管理人員上崗到位管理負領導責任;生產副總經理受總經理委托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3.2安全監(jiān)察部是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標準的制定,以及對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行為日常監(jiān)督、檢查、通報和考核工作,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上崗到位管理不善負管理責任。
3.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按照崗位責任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執(zhí)行本制度要求,對未能執(zhí)行制度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直接管理責任。
4工作內容、要求與程序
4.1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標準
4.1.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到位標準(見表1)
表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上崗到位標準
序號
上崗到
位人員
上 崗 到 位 內 容
要求
備注
1
總經理
(1)參加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發(fā)電事業(yè)部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2)參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3)閱批上級安全文件、事故通報
三日內
(4)新投運機組啟停,a級檢修啟停
參加
(5)巡視生產作業(yè)現場
每月一次
(6)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
每月一次
2
生產副總經理
(1)參加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發(fā)電事業(yè)部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2)主持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3)機組啟停,abc級檢修的啟停
參加
(4)閱批上級安全文件、事故通報
兩日內
(5)巡視檢查生產作業(yè)現場
每天一次
(6)夜間巡視生產現場
每月一次
(7)重大操作、重大作業(yè)項目
每次
(8)聽取生產部門工作匯報
每天一次
(9)審批公司安全和生產有關計劃、文件、報表
兩日內
3
經營副總經理
(1)參加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發(fā)電事業(yè)部季度經濟運行分析會
每季度一次
(3)參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4)巡視生產及作業(yè)現場
每月一次
(5)組織抽查勞動、值班、工作紀律或夜間查崗
每月一次,檢查有記錄
(6)聽取所分管部門工作匯報
每月二次
4.1.2公司中級管理人員到位標準(見表2)
表2公司中級管理人員到位標準
序號
上崗到
位人員
上 崗 到 位 內 容
要求
備注
1
安全監(jiān)督部經理
(1)參加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發(fā)電事業(yè)部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2)參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3)組織公司及本部門安全活動
公司每月一次、本部門每周一次
(4)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日一次
(5)夜間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周一次
(6)機組啟停,abcd級檢修啟停
參加
(7)組織抽查勞動、值班、工作紀律或夜間查崗
每月兩次,檢查有記錄
(8)組織或參加有關事故調查
3日內報出
(9)有關重大項目作業(yè)或操作
全過程參加
(10)審核或批準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試驗方案
2日內
(11)根據職能組織有關檢查(抽查)
每月一次,檢查有紀要
(12)有關安全文明生產活動、安全教育培訓及職業(yè)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計劃、總結和費用審批
3日內完成
(13)組織召開部門早會、晚會
每天一次
(14)天氣惡劣時主動堅守或趕到工作崗位
到位
2
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
(1)參加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發(fā)電事業(yè)部月度工程、生產例會
每月一次
(2)參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3)組織本部門安全活動
本部每周一次
(4)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日一次
(5)夜間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周兩次
(6)機組啟停,abcd級檢修啟停
參加
(7)組織抽查勞動、值班、工作紀律或夜間查崗
每月兩次,檢查有記錄
(8)組織或參加有關事故調查
3日內報出
(9)有關重大項目作業(yè)或操作
全過程參加
(10)審核或批準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試驗方案
2日內
(11)根據職能組織有關檢查(抽查)
每月一次,檢查有紀要
(12)有關安全文明生產活動、安全教育培訓及職業(yè)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計劃、總結和費用審批
3日內完成
(13)組織召開部門早會、晚會
每天一次
(14)天氣惡劣時主動堅守或趕到工作崗位
到位
3
設備工程及維護部副經理
(1)參加或組織本部門安全活動;
每周一次
(2)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日一次
(3)機組啟停,abcd級檢修啟停
參加
(4)參加或組織抽查勞動、值班紀律或夜間查崗
每月一次,檢查有記錄
(5)組織或參加有關事故調查
3日內報出
(6)有關重大項目作業(yè)或操作
全過程參加
(7)審核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有關試驗方案
2日內
(8)根據職能參加或組織聯合檢查(抽查)
檢查有紀要
(9)參加部門早會、晚會
每天一次
(10)天氣惡劣時主動堅守或趕到工作崗位
到位
(11)夜間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周兩次
4
運行部經理
(1)參加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發(fā)電事業(yè)部月度生產例會
每月一次
(2)參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3)組織本部門安全活動
本部每周一次
(4)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日一次
(5)夜間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周兩次
(6)機組啟停,abcd級檢修啟停
參加
(7)組織抽查勞動、值班、工作紀律或夜間查崗
每月兩次,檢查有記錄
(8)組織或參加有關事故調查
3日內報出
(9)有關重大項目作業(yè)或操作
全過程參加
(10)審核或批準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試驗方案
2日內
(11)根據職能組織有關檢查(抽查)
每月一次,檢查有紀要
(12)有關安全文明生產活動、安全教育培訓及職業(yè)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計劃、總結和費用審批
3日內完成
(13)組織召開部門早會、晚會
每天一次
(14)天氣惡劣時主動堅守或趕到工作崗位
到位
5
運行部副經理
(1)參加或組織本部門安全活動;
每周一次
(2)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日一次
(3)機組啟停,abcd級檢修啟停
參加
(4)參加或組織抽查勞動、值班紀律或夜間查崗
每月一次,檢查有記錄
(5)組織或參加有關事故調查
3日內報出
(6)有關重大項目作業(yè)或操作
全過程參加
(7)審核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有關試驗方案
2日內
(8)根據職能參加或組織聯合檢查(抽查)
檢查有紀要
(9)參加部門早會、晚會
每天一次
(10)天氣惡劣時主動堅守或趕到工作崗位
到位
(11)夜間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周兩次
6
非生產部室經理
(1)參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2)根據職能組織或參加有關檢查(抽查)
每月一次,檢查有記錄
7
非生產部室副經理
根據職能參加或組織有關檢查(抽查)
每月一次,檢查有記錄
4.1.3公司一般管理人員到位標準(見表3)
表3公司一般管理人員到位標準
序號
上崗到
位人員
上崗到位內容
要求
備注
1
生
產
部
門
專
工
(1)參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會
每月一次
(2)參加本部門安全活動
每周一次
(3)巡視檢查生產現場
每日1-2次
(4)機組啟停,abcd級檢修啟停
參加
(5)編制審核安全生產專業(yè)報表
按安全生產管理程序辦理
(6)參加抽查勞動、值班、工作紀律或夜間查崗
檢查有記錄
(7)參加有關事故調查
3日內報表
(8)有關重大項目作業(yè)或操作
全過程參加
(9)審核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有關試驗方案
2日內
(10)根據職能參加聯合檢查(抽查)
檢查有記錄
(11)參加部門早會、晚會
每天一次
(12)天氣惡劣時主動堅守或趕到工作崗位
到位
2
非生產部室管理人員
(1)根據職能參加有關檢查(抽查)
檢查有記錄
4.1.4重大操作、作業(yè)項目生產管理人員到位標準:(見表5;表中“z”代表組織;“c”代表參加)
表5重大操作、作業(yè)項目生產管理人員到位標準(運行)
到位人員
工作內容
機組正常啟停
機組緊急啟停
鍋爐安全門定砣
其他安全門定砣
機組c檢冷熱態(tài)驗收
機組c檢后部分試運
機組c檢后啟動
機組a、b檢后部分試運
機組a、b檢冷熱態(tài)驗收
機組a、b檢后啟動
公用系統a檢驗收
公用系統a檢后啟動
主設備技更改項目驗收
主設備技更改項目投運
500kv母線停、投運
10kv、6kv母線停投運
機組特殊方式運行(如低負荷)
機組惡劣天氣運行
鍋爐打焦子、事故放灰渣
廠用電運行方式
異常
廠內輸煤單側皮帶運行(無備用)
清理煤斗堵煤蓬煤
總經理
生產副總經理
c
c
c
c
c
運行值長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安全監(jiān)察部
經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專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設備工程及維護部
經理
c
c
z
c
z
c
z
z
c
c
c
c
c
c
z
副經理
c
c
c
c
c
c
c
c
z
c
c
c
c
c
c
c
c
c
c
c
專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運行部
經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副經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專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續(xù)表5重大操作、作業(yè)項目生產管理人員到位標準(檢修)
到
位
人
員
機組搶修
主要輔機搶修
汽輪機扣大蓋
汽輪機吊轉子
發(fā)電機抽裝轉子
鍋爐吊盤驗收
500kv變壓器吊芯
10kv、6kv變壓器吊芯
設備帶壓堵漏
廠內輸煤系統換皮帶
水源地主線停運及恢復
機組a檢前后效率試驗
機組大型試驗
a檢后電除塵加壓試驗
停工待檢點質量見證點
影響負荷缺陷處理
主要設備修后
傳動試運
總經理
c
c
c
c
生產副總經理
c
c
z
c
c
c
c
c
c
運行值長
z
z
z
z
安全監(jiān)察部
經理
z
c
c
z
z
z
z
c
c
c
c
副經理
c
z
c
c
c
c
c
c
c
z
c
檢修專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運行專工
c
c
c
c
c
c
c
c
c
c
安全專工
c
c
c
c
c
設備工程及維護部
經理
z
c
c
z
z
z
z
c
c
c
c
副經理
c
z
c
c
c
c
c
c
c
z
c
專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運行部
經理
c
c
副經理
c
c
c
專工
c
c
c
c
c
c
c
c
4.1.5生產現場和有關重點部位管理人員上崗簽到要求
表6生產現場和有關重點部位管理人員上崗到位簽到要求
簽到簿設置地點
簽 到 人 員 及 時 間 次 數
集控室
公司副總經理、通遼檢修、河一檢修經理或副經理、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或副經理、運行部經理或副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兩次;檢修公司專業(yè)專工、公司生產部門專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電除塵器值班室
公司副總經理、通遼檢修、河一檢修經理或副經理、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或副經理、運行部經理或副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通遼檢修、河一檢修專業(yè)專工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專工、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燃脫、電氣、熱控專工每周不少于兩次;運行部鍋爐專工每天不少于一次,電氣、熱控專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輸煤值班室
公司副總經理、通遼檢修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或副經理、運行部經理或副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通遼檢修公司專業(yè)專工、公司生產部門燃脫、電氣、熱工、安全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兩次。
油區(qū)值班室
公司副總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通遼檢修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或副經理、運行部經理或副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兩次;通遼檢修公司專業(yè)專工、公司生產部門燃運、安全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三次,電氣、熱工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
氫站值班室
公司副總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通遼檢修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或副經理、運行部經理或副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兩次;通遼檢修公司專業(yè)專工、公司生產部門化學、安全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三次,電氣、熱工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
脫硫值班室
公司副總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通遼檢修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或副經理、運行部經理或副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兩次;通遼檢修公司專業(yè)專工、公司生產部門燃脫、安全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三次,電氣、熱工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
化水值班室
公司副總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通遼檢修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或副經理、運行部經理或副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兩次;通遼檢修公司專業(yè)專工、公司生產部門化學、安全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三次,電氣、熱工專工每周簽字不少于一次。
1、2號爐汽包
公司副總經理、通遼檢修、河一檢修經理或副經理、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設備工程及維護部經理或副經理、運行部經理或副經理每周簽字不少于兩次;檢修公司專業(yè)專工、公司生產部門專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4.2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管理要求及考核
4.2.1上崗到位簽到簿由安全監(jiān)察部統一印刷,運行部定期發(fā)放管理,各級管理人員如實記錄上崗到位情況,安全監(jiān)察部定期進行檢查。
4.2.2 已明確規(guī)定檢查有關生產崗位及重點部位的管理人員,在各崗位設立的《管理人員上崗到位簽到簿》上簽字,各部門管理人員按照表6要求上崗到位,并提出檢查意見。
4.2.3各部門管理人員夜間值班,除了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外,還應到集控室簽到。
4.2.4為保持本制度持續(xù)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各部門及時將本部門執(zhí)行該制度的情況及意見等信息反饋給安全監(jiān)察部,以便及時修編完善。
5支持性文件和相關記錄、圖表
5.1支持性文件
5.1.1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則》
5.1.2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規(guī)定》
5.1.3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則實施細則》
5.1.4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規(guī)定實施細則》
5.2附件
5.2.1制度執(zhí)行情況反饋意見表(見附件一)
附件一
制度執(zhí)行情況反饋意見表
制度
名稱
通遼霍林河坑口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上崗到位制度
制度
編號
執(zhí)
行
中
發(fā)
現
的
問
題
第9篇 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為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提供資金保障,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guī)、文件要求,決定對公司在建項目試行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單列的制度;
二、 安全施工措施費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必要投入而單獨設立的專項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行??顚S茫坏门沧魉?;
安全生產措施費暫按工程造價的1%計取列入項目成本,統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產施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所屬承包部審核,再經公司綜合管理部復審,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承包部安排專業(yè)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fā)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1.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2.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3.“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費用;
4.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5.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龍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水上、水下作業(yè)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邊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8.搶險應急措施;
9.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10.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11.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的購置費用;
12.按國家、施工所在省、市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上述費用中,1、2、7、8、10項由公司專項列支,其他由項目部列支并按季統計上報。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相關約定執(zhí)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措施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計?。?/p>
五、公司、承包部、項目部有關負責人要做好此項專用資金提取、使用的監(jiān)督檢查,此項將作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 對不按規(guī)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部,公司依照有關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分處罰,發(fā)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10篇 機械使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1. 各種機械均應有技術說明書、出廠合格證、安全操作規(guī)程、運行履歷書等資料和安全防護裝置,否則不準使用。
2. 各種機械安裝后,均應由安裝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驗收,并向使用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能使用。
3. 起重機械設備應有各種安全防護,各種限位器,超載裝置必須靈敏可靠,不得超載使用,執(zhí)行國家統一指揮信號,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發(fā)證,無證不準上崗指揮。
4. 電動工具的接地,接零要牢固可靠,各種電動機具應裝置有漏電保護器,在使用前及收回后必須進行檢查,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5. 凡正式轉的各類機械,必須建立專人專機相對固定,并制定崗位責任制或機組負責制,交接班制,定期維修制。
6. 機械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培訓考核,發(fā)給安全作業(yè)合格證,定期體檢,合格后方可單獨操作。
7. 各類機械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酒后操作。認真執(zhí)行“三不”,即:不準在運行中保養(yǎng);不準設備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使用。上班前要嚴格檢查裝置是否可靠和機械運轉是否良好,合格的方準進行操作。
第11篇 農機站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范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保障全區(qū)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堅持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一步降低和減少農機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實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實行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原則,落實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任務到單位,責任到人的目標責任制,層層落實目標責任,使農機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目標責任落到實處,為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奠定堅實基礎。
二、嚴格執(zhí)行登記管理制度,確保操作人員素質準入關。按照國家“五整頓、三加強”要求,堅持從源頭上抓起。在拖拉機及駕駛人登記、檢審驗、考核發(fā)證、安全檢查、事故處理等工作中,要嚴格管理,規(guī)范程序,切實做到“誰辦理、誰簽字、誰負責”,“誰檢驗、誰簽字、誰負責”,“誰考核、誰簽字、誰負責”。嚴格培訓質量,凡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辦理駕駛證的“誰辦理、誰負責”,嚴格實行過錯追究制和責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確保農機執(zhí)法的嚴肅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農業(yè)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在農機安全生產檢查、事故處理過程中,要規(guī)范程序、依法行政,嚴禁徇私枉法,說情求情,特別是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職權,以確保農機執(zhí)法的公正性、嚴肅性。
四、規(guī)范管理,嚴格執(zhí)行事故上報制度。發(fā)生農機事故必須按程序及時準確上報,發(fā)生一般事故,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先報告當地政府和安監(jiān)部門,經批準后按程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嚴禁瞞報、漏報或隱瞞不報,凡隱瞞不報或知情不報的,嚴格按干部管理權限對主管領導和事故統計人員進行處理,凡造成社會重大影響和后果者按照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
五、認真學習,切實加強干部業(yè)務素質。堅持經常性組織職工干部開展業(yè)務知識、法律法規(guī)知識學習,使廣大干部職工熟悉業(yè)務,弄通弄懂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檢查執(zhí)法過程中做到嚴格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
洛江區(qū)農業(yè)水務局
**年9月3日
第12篇 s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在實際生產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車間安全生產實行全員責任制。
車間主任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車間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級職能人員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員工在各自崗位上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車間各級管理人員、各班組和所有員工。
二、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主任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 車間主任對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五條 督促檢查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定期主持全車間安全活動和安全生產檢查;
第六條 針對車間生產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及時解決,對本車間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
第七條 組織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經常到現場指揮,保證安全生產;
第八條 發(fā)生安全事故時,要緊急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訓,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復發(fā)生;
第九條 領導車間、班組安全活動,負責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措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十條 對新工人、調換工種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參加對危險作業(yè)點、重要部位和設備的檢查,制定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對發(fā)現的問題要監(jiān)督整改;
第十二條 對臨時性危險作業(yè)的安全防范措施負責督促實施;
第十三條 負責輕傷事故、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四條 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時,要會同安全生產部、技術部等部門編制作業(yè)指導書。
打通工藝流程后,立即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員工有章可循。
2、車間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五條 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生 1
****************公司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產,對本班組員工遵章守紀負全面責任;
第十六條 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進行監(jiān)護;
第十七條 糾正違章作業(yè)和不安全行為,負責監(jiān)督危險作業(yè)的實施,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第十八條 按規(guī)定要求員工穿戴齊全勞保用品,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對違反者有權停止其上崗作業(yè)。
遇有事故險情時,有權立即指揮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
第十九條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外來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本作業(yè)區(qū);
第二十條 發(fā)生事故時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并如實提供事故發(fā)生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 及時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揚好人好事。
3、車間工藝、技術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十二條 負責車間安全生產中的工藝、設備技術工作,確保各項技術指標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三條 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并培訓員工;
第二十四條 每天深入生產作業(yè)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和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報告,并參加生產或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4、作業(yè)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十六條 作業(yè)員必須熟悉本崗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yè)要求,并經設備負責人許可方能上崗作業(yè);
作業(yè)員必須做到“三緊”、 “三不”、“一注意”:
三緊:衣著緊、緊腰、緊袖;
三不:不系領帶、不戴手套、不戴首飾;
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第二十七條 員工應認真做好在崗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各類事故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對當時不能處理的應做好記錄,及時向相關人員匯報。
對已發(fā)生的事故,以班組為單位,由車間主任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驗收。
分清責任,落實到人;
第二十八條 員工在崗期間,服從班長的統一指揮,加強協調溝通,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不互相傷害),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九條 自覺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yè)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報告;
第三十條 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好機械設備、安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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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和電器裝置;
第三十一條 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第三十二條 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班前后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三、安全教育培訓
第三十三條 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車間班組、生產崗位),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并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并附考試卷。
第三十四條 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 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第三十六條 每個月組織一次安全教育會議,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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