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作考核辦法獎懲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關乎千家萬戶的幸福,是學校生存和發(fā)展的一個基礎。安全工作無小事,為了營造“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時時講安全”的良好局面。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校和各部門負責人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小學校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則:
1、突出預防,消除隱患。
2、重視過程,講究實效。
3、尊重事實,落實責任。
4、個人考核和集體考核結合。
二、考核內容: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工作,是指涉及到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以及師生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防范工作,包括交通安全、飲食安全、課間活動安全、體育活動安全、課堂教學和活動安全、理化實驗安全等。
三、考核獎懲規(guī)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月考核制,月考核情況亦將納入年終考核。
2、學校根據校方與各教職工簽訂的責任狀,對在校嚴重違反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傷害事故的教職工要依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安全主任及其他中層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一職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fā)生較大事故或多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造成校園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不尊重學生人格尊嚴,嚴重體罰學生的;
4.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fā)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5.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6.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7.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8.未履行“第一目擊責任人”義務的;
9.凡違反各教職工工作責任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細則
1.無安全責任事故、檢查無不合格項月考核為滿分,并優(yōu)先獲得期末評優(yōu)權。班主任所帶的班級在一整學期都無安全事故,期末獲得不低于200元的額外獎勵。
2.四級安全責任事故,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但未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將按照我校出臺的《教職工安全工作檢查評分細則》進行考核,并對相關責任人口頭警告。
3.三級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y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lián)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扣責任人本月績效工資30—50元。
4、二級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傷害赴醫(yī)院處理,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1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除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外,扣其責任人本月績效工資100—200元,并取消相關責任人學期末評優(yōu)評先資格。
5.一級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如取消文明單位、家長投訴、信訪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除年終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在學校內通報批評外,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
6、重大安全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重傷、或3人以上重度中毒事故,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教育局、地方黨委、政府上報。由上級依法處理相關責任人。并通過校委會,依據責任人相關情節(jié)給予重處。
七、責任追究辦法
1.四級責任事故,將按照《教職工安全工作檢查評分細則》進行處理。
2.三級至特大責任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直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如果觸犯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并移交司法機關或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藍天小學安全領導小組
第2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及“分級分組條塊管理”的原則,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發(fā)生。
一、各級負責人:
1、各班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2、年級組長組織師生活動時發(fā)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總結,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及時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fā)現學生①攀爬學校圍墻;②用籃球架倒立;③站在課桌椅上把頭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過道狂奔追逐;⑥帶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fā)現一人次扣1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fā)生安全事件的。發(fā)生一次扣5分。
6、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fā)生。未做到以上一項的一次扣5分。
四、學科教師:
1、值班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值日記錄》本上。對發(fā)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上報綜治辦,并與相關班主任溝通的。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fā)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項未做到扣5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未做到的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xié)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fā)生。不到崗、不作為的扣5分。
5、學生發(fā)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員:
1、參加學校組織安全學習工作,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崗位的安全責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現安全問題,則要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3、開展每月一次崗位安全自查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并及時處理。一項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級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因部門及相關人員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時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學期中各項榮譽評比,考核評優(yōu)、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發(fā)生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傷害師生或劫持學生案件;
2、師生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發(fā)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實的。
七、說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計,學校根據考核予以獎勵。
第3篇 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
為確保我校正常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維護校紀校規(guī),保障師生安全,重視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貫徹 “ 誰主管誰負責 ” 的原則,校長是學校第一責任人,各辦公室負責人是各科室第一責任人。
2 、認真執(zhí)行目標責任制,落實各項檢查和防范措施,每學期考核一次,若沒有違紀情況和檢查次數、時間、人員到位,可獲安全責任獎(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對安全工作做出成績者,給予一次性的獎勵,有突出貢獻者學校將給予特別嘉獎。
4 、安全防范檢查措施不落實、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責任獎,考核根據目標責任書的要求進行。
5 、發(fā)生安全事故,按規(guī)定扣除安全獎,事件較為嚴重的還將扣除年終獎,并實行“一票否決”,部門和當事人當年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6 、發(fā)生重大事故,召開現場會議,分析情況,做好善后工作。嚴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 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7 、發(fā)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是學生,除追究學生責任外,學生導師也將承擔一定的責任。
第4篇 安全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1、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2、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3、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4、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5、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于公司,并在安全會議上公布;
6、每半年對安全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
7、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并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5篇 幼兒園安全工作考核及獎懲制度
為將幼兒園安全工作做實做細,強化全園教職工安全意識,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確職責,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1、幼兒園安全工作小組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布署幼兒園安全工作,各崗位、各相關處室根據自己承擔的各項安全工作認真落實。
2、幼兒園逐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各崗位根據自己承擔的安全責任,做好日常的檢查、匯報、排除安全隱患工作。并做好記錄,做為幼兒園考核的依據。
3、幼兒園安全工作小組在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過程中,不定期檢查各項安全工作,對檢查情況做好記錄,作為學期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據。
4、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規(guī)則,在自己分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擔安全管理工作,并做為工作中的首要任務去做。幼兒園對各崗位的年度考核,以安全工作的完成情況作為首要考核依據。
5、幼兒園在檢查安全工作中,對不認真履行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履行職責不到位的,第一次由主管園長談話,給予批評,第二次在全體教職工會給予點名批評,全校通報,第三次調離工作崗位。
6、幼兒園安全考核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凡是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崗位工作人員,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模等各種榮譽的評選資格,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7、幼兒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實行公開,公平的原則,年度考核、獎懲情況向全體教職工公開,計入量化考核成績,并記入個人業(yè)務檔案。
一、具體實施方法:
考評:幼兒園成立安全考核評價領導小組,每月對教師的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教師的安全工作予以獎勵或懲罰。
獎勵:每月幼兒園安全考核領導小組對教師的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每月無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的教師獎勵100元。
懲罰:(一)受傷。幼兒因各種原因受傷,縫一針扣10元,縫兩針扣20元,三針扣30元,縫四針扣40元,縫五針扣50元,后果嚴重者按相關要求進行處理。(二)骨折。幼兒因為各種原因造成骨折,每次扣50元,后果嚴重者另行處理。(三)脫牙。幼兒因安全事故出現脫牙一顆扣10元,二顆扣20元,三扣30元,后果嚴重者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正常換牙而出現的脫牙不屬安全事故,但要以醫(yī)生診斷為準。(四)鼻塞、耳塞和吞咽。教師因失職造成幼兒鼻塞、耳塞或吞下異物情節(jié)較輕的每次扣5元,造成嚴重后果者每次扣20元。
(五)體罰。凡因教師體罰幼兒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按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加倍懲罰,情節(jié)嚴重的,年度考核、評先評優(yōu)、晉級評
職實行一票否決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做書面檢討。
注明:出現以上安全事故不享受教師安全獎勵,聘請教師懲罰資金從工資中扣除,公辦教師從績效工資中扣除,誰當班誰承擔責任若兩位教師同時當班則共同負責。
其它
1.教師當班時間離崗、長時間接打電話、串班、吃東西、打堆閑
聊、做私活等,查到一次,扣除5元。
2.當班教師不按規(guī)定交接班,未做好交接班記錄,發(fā)現幼兒尿褲、
尿床、大便等未清洗干凈,查到一次扣5元。
3.幼兒出現咬傷、抓傷一次扣2元,
4、安全、法制、心理健康課程未納入班級課程計劃,以及未及時開展安全、法制、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一次扣除5元;如實填寫各類安全工作記錄,上交安全教育工作材料,每差一次記錄或每缺一份材料,扣除2元;未按學校要求及時發(fā)放各類安全告知書,未向家長盡到告知、警示、宣傳、教育責任的,一次扣除5元。
第6篇 某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把各班級的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評優(yōu)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
2、對于安全工作思想上重視、措施得力、工作有成效的班級和個人,在評優(yōu)、考核等方面優(yōu)先考慮,對成績特別突出的要進行表彰獎勵。
3、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于教育不利、措施不當,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級或個人取消本年度的一切評優(yōu)資格,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4、安全工作優(yōu)勝獎享受校優(yōu)秀工作者同等待遇。
第7篇 學校管理-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2、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況。
第8篇 安全工作考核評估制度
一、學校安全工作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具體責任人的工作機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和原則。“一崗雙責,一票否決”制度,各處室、班級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本年級)的安全工作及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二、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各部門經常性自查和學校統(tǒng)一集中檢查相結合的制度。各處室每周要對本部門的安全情況至少檢查一次,發(fā)現情況及時整改。
三、校委會對學校重點部位每周定期安全檢查1-3次,并對各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四、校委會在檢查中要做到檢查到位、反饋到位、匯報到位、材料歸檔到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責任處室,由責任處室落實整改。
五、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整改不及時或拒絕整改的,給責任處室或責任人扣0.5-1分,造成責任事故的,由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加重處罰,并取消評選資格。
六、安全工作納入學校重點工作考核。
七、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八、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第9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票否決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各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辦發(fā)(2007)9號《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全鎮(zhèn)各小學、幼兒(園)校全體干部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guī)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全體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學??己酥笜酥?,并作為學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同時作為績效工資發(fā)放的依據。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區(qū)級肯定或獎項的根據目標責任獎勵辦法進行一次性獎勵。
3、對在校嚴重違反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學校及教職工要按照事故等級追究其責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安全責任管理工作一票否決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職員工由各校委會進行考核,各校委會成員由總校負責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fā)生較大事故或多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fā)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無安全責任事故、檢查無不合格項,發(fā)當月全額安全獎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第一次發(fā)現口頭警告提示,當月沒有整改上報的或發(fā)現第二次此類問題的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5%。
3.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y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lián)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8%。
4.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傷害,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除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10%。
5.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師生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教師上訪、家長投訴、信訪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全鎮(zhèn)內通報批評;總校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向學校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同時給予學校校長警告或免職處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校師生重傷、或食物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總校上報,由總校視情節(jié)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情節(jié)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guī)從重處理。該校校長立即免職。
七、責任追究辦法
1.一般以下責任事故,由學校根據事發(fā)實際情況進行檢查與核定。
2.一般以上責任事故,由總校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審核確定,并向教育局做相應報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辦法
一、學校安全是學校生存發(fā)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學校全體教職工時時必須關注,認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學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學校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任副組長,學校校委會全體成員任考核組成員。
二、學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的經常機制,負責定期和不定期對全學區(qū)安全進行考評和量化。考核結果納入教職工晉級、晉職、評先選模、年終考評的主要依據。
三、學校安全考評,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四、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點是確保學生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全回家;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五、學校安全考評具體內容:
(1)安全工作機構健全,效應體系好。
(2)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安全工作職責明確。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落實好。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良好。
(5)村學校、班級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好。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zhí)行好。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成好。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好。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好。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好。
六、學校安全獎勵、處罰: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村學校、班級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獎勵:
1、安全意識強,學校安全工作精細、規(guī)范、科學推進,無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或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學、規(guī)范處置,未造成影響。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及用電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3、模范遵守各種安全法規(guī),制止違反安全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
4、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險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5、積極撲救火災及各種突發(fā)性事件的處理工作,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6、對查明各種突發(fā)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貢獻。
(二)對于違反安全法規(guī)、上級安全要求、學校安全制度的村學校、班級或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安全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第11篇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條 縣政府每年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各鎮(zhèn)鄉(xiāng)政府、相關單位的年度綜合目標考核范疇,年終指定牽頭部門組織開展對各鎮(zhèn)(鄉(xiāng))、相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的綜合評估、獎懲。
第二條 年度考核采取聽匯報、看資料、查現場相結合的方式。
第三條 檢查鎮(zhèn)(鄉(xiāng))政府、相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組織體系建立情況、職責分工以及工作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檢查考核情況。
第四條 檢查上級部署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務貫徹落實情況、食品安全工作進展情況。
第五條 檢查食品安全協(xié)調機構運行情況、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開展監(jiān)管工作情況等。
第六條 檢查食品安全信息報送、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培訓情況等。
第七條 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牽頭部門負責向縣人民政府匯報年度考核情況,提出獎懲建議。縣人民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成績顯著、年度考核優(yōu)秀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guī)章制度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必要時予以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條 本制度由昌黎縣水產局負責解釋,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制度
為切實加強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體化,根據上級有關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訂安全工作考核條例。
該條例一共八條,其中對班主任及分管該班的任課教師所承擔的安全責任進行了具體的劃分與考核。
1、班主任宣傳、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利用晨會或班會做好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醒學生安全文明的休息與課間活動,并作好相關書面記錄,每周至少一次。(以查閱相關記錄為準,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2、班科協(xié)同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共同負責該班的安全工作,對學生做好有關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科任教師協(xié)同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級。
3、任課教師宣傳、教育:(10分)任課教師可利用相關課程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并在教案中有相關內容記載,每月至少兩次。(以查閱相關記錄為,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4、履行安全義務:(20分)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必須履行安全義務,隨時隨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隱患,并按時進行所轄區(qū)域內的安全檢查,如發(fā)現隱患,能及時處理的必須馬上處理,再告之相關部門進行處理或修繕;如不能處理的要馬上報告安全辦,及時進行相關的處理。(發(fā)現隱患后既沒有及時處理又未報安全辦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5、安全資料:(10分)班主任負責相關安全資料的發(fā)放與記錄,并將相關記錄按要求按時上交政教處。(以政教處按時收到的為準,不按時上交的,一次扣1分;有一次未上交扣2分,扣完為止。)
6、課堂安全:(10分)全體教師應認真組織課堂教育教學,保障學生課堂安全。(因組織不善導致或不在崗位而出現安全事故或學生傷害事故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7、簽定責任書:(10分)全體教師每期必須按時簽定一次相關的安全責任書,責任書簽定后就履行責任書所規(guī)定的權力與義務,共同管理好班級,創(chuàng)造一個和諧安全的校園。(未簽定責任書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8、應對與處理:(20分)全體教師都應該對突發(fā)的學生安全事件采取積極的應對與處理措施,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及解釋工作。(發(fā)現人或知情人未處理或置學生不顧,未造成較壞影響的20分全扣;處理不及時的,造成家長的不理解或較壞影響的扣5分;處理方法不得當,造成較壞影響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參加評優(yōu)評級評先時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