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一、為增強核心競爭力,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加大安全檢查、整改、復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檢查秩序,實現安全生產的本質安全,根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組織機構
安全檢查參加人員組成為:集團公司領導、各職能部室、各生產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及各單位各專業(yè)負責人。
三、檢查范圍
集團公司各生產礦井;新建、改建、擴建礦井;地面廠點。
四、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分為:現場檢查和資料檢查。
(一)現場檢查內容主要有:
1、礦井各系統(tǒng)的能力、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
2、礦井五大災害及其它災害的防治措施;
3、“一通三防”、“三大兩小”專業(yè)會戰(zhàn)及救護隊的檢查;
4、各行業(yè)按集團公司或按行業(yè)安全生產技術規(guī)范的重點進行檢查。
(二)資料檢查主要有
1、對照新疆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28條進行檢查;
2、學習傳達上級、集團公司各類安全生產電話會議精神的情況;
3、被檢查單位的安全生產自查、自檢、整改情況;
4、培訓與持證上崗情況;
5、各級、各工種、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6、各種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guī)程、標準化等資料。
第2篇 公司安全環(huán)保檔案管理制度怎么寫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________公司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管理的范圍及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內容。
其目的是為了規(guī)范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________公司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管理。
2 管理職責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管理的領導工作。
2. 2設備安全課負責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日常管理工作。
2. 3技術部負責指導、監(jiān)督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管理工作。
3. 管理內容3.1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a)共設置三個一級類目。
編號用漢語拼音音節(jié)表示。
一級類目分類編號順序如下:
代 號 名 稱
aq 安全類檔案
hb 環(huán)保類檔案
w 職業(yè)衛(wèi)生類檔案
b)二級類目按檔案管理內容進行編號,編號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凡設及人員檔案管理的全部按拼音姓名排序。
3. 2安全類檔案包括:上級安全法規(guī)文件、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危險源管理資料、年度計劃及總結資料、教育培訓資料、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演練、日常檢測檢驗結果、事故隱患排查資料、日常檢查記錄(含各類專項檢查)、隱患整改資料、新建項目安全性評價及驗收資料、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獎勵與處罰資料、安全有關會議紀要、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事故檔案(含職業(yè)病事故)等。
3. 3環(huán)保類檔案包括:上級環(huán)保法規(guī)文件、公司內部環(huán)保管理性文件、環(huán)境因素管理資料、年度計劃及總結資料、“三廢”檢測檢驗結果、環(huán)保設施日常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資料、新建項目環(huán)保評價及驗收資料、危險廢物“五聯(lián)單”、環(huán)境年報、排污申報、排污許可證、環(huán)保事故檔案等。
3. 4職業(yè)衛(wèi)生類檔案包括:上級職業(yè)衛(wèi)生法規(guī)文件、公司內部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性文件、作業(yè)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檢測資料、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檔案、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檢查記錄、作業(yè)場所職業(yè)病危害申報資料、新建項目職業(yè)病危害評價及驗收資料等。
3. 5檔案的保存期限
3.5.1 安全類檔案: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事故檔案、新建項目評價及驗收資料應永久保存,其它檔案保存三年。
3.5.2 環(huán)保類檔案:環(huán)保事故檔案、新建項目評價及驗收資料應永久保存,其它檔案保存三年。
3.5.3 職業(yè)衛(wèi)生類檔案: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檔案、新建項目職業(yè)病危害評價及驗收資料應永久保存,其它檔案保存三年。
3. 6管理要求
3.6.1 歸檔資料必須分類裝訂成冊。
3.6.2 需復印事故檔案、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檔案時,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印。
第3篇 公司辦公區(qū)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辦公區(qū)域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盜和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行政管理部為公司辦公區(qū)域安全管理的負責部門,負責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訂、落實、檢查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各部門科室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條:辦公室不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六條:辦公室應按照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部門的要求,對消防設施設備的配置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
第七條:辦公室應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性能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栓、滅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暢通,消防標識清晰、準確。
第八條:辦公區(qū)域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條:發(fā)生火情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章 防盜安全管理
第十條:公司辦公室安裝防盜裝置,門禁系統(tǒng)。
第十一條: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存放私人貴重物品或大筆現金,離開辦公室(室內無人)應隨即鎖門。
第十二條:會議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管理,保持設施設備的齊全。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外出存取大額現金時,應不少于二人;財務部門在保險柜存放過夜的現金應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內。
第十四條公司印鑒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開存放,蓋章人員須填寫明細表。
第十五條公司車輛使用人在停放車輛時應關窗鎖門,車內不宜存放貴重物品。
第四章用電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辦公區(qū)域應根據配電容量配置設施設備,并留有余地。
第十七條:員工使用各類設施設備時,應遵守相關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違規(guī)操作以保障用電安全。
第十八條:除辦公設備以外的電力設施設備的維修應由物業(yè)管理人員負責,公司人員不得擅自維修。
第十九條:維修人員在維修各類電力設備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
第二十條:員工不得在辦公區(qū)域拉電線,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下班時應切斷辦公設備、電風扇及各類辦公電器的電源。
第五章相關事項
第二十二條:值班人員負責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時應檢查辦公室門窗及電源的安全情況。如值班人員下班時仍有員工在加班,則須做好交班工作。節(jié)假日及雙休日值班人員負責節(jié)假日及雙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發(fā)現情況應及時向行政管理部人員報告處理。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類防范設施的完好情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四條:各類安全問題由行政管理部根據原因、性質、后果、責任等因素負責處理,必要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第4篇 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OT31-02總則
1.1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guī)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yè)生產發(fā)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1.2安全生產是現代化企業(yè)頭等大事,社會化大生產要求各項工作都應為員工創(chuàng)造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yōu)質、安全、文明生產。
1.3安全生產重在預防,為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1.4在設計、新建、改建、擴建廠房、住房、科研、新工藝、新產品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各項安全法令、規(guī)程條例和標準。
1.5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主管領導、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要堅守崗位,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規(guī)則,對實現安全文明生產負責。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2.1總經理為全公司安全生產的總負責人。
2.2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生產廠長為全公司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為公司安全委員會主任。
2.3生產部負責主持全公司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生產部為安全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
2.4安全委員會成員由各生產車間、部門的負責人和代表組成。
2.5各車間負責人為本單位的安全負責人,班組長為班組安全負責人。
2.6公司安全委員會的職責是學習貫徹國家的安全技術政策,研究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動員和組織全體員工為實現安全、優(yōu)質、高產作貢獻。
2.7保衛(wèi)組為全公司防火治安主管部門,主管消防治安工作。
安全生產各級負責制
3.1總經理安全職責
3.1.1對企業(yè)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guī)程和指示,組織實施企業(yè)有關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決議。
3.1.2關心員工、愛護員工,不斷實施企業(yè)有關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決議。
3.1.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長遠規(guī)劃。
3.1.4建立安全機構,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層層有人負責,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3.1.5組織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重大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改正。
3.2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3.2.1生產廠長同時主管安全工作,在生產管理上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2.2組織員工學習勞動保護政策和業(yè)務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安全技術教育,要堅持組織對新員工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3.2.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計劃、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zhí)行。
3.2.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組織實施。
3.2.5組織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對查出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部門,指定人員限期整改。
3.3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3.3.1對車間安全全面負責。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令、指示和決定。
3.3.2組織制定或修訂本部門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并認真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3.3.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3.4負責組織新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并定期組織考核。
3.3.5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并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隱患,使本部門設備和安全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
3.3.6組織并參加各類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并及時上報。
3.4班組長安全職責
3.4.1組織學習、貫徹執(zhí)行公司、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決定。
3.4.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生產崗位的安全教育。
3.4.3作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生產設備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4.4搞好本班組的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3.4.5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具。
3.4.6班組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落實防范措施。
3.4.7搞好清掃、整理工作,保持工作環(huán)境的整齊清潔。
3.5保衛(wèi)組安全職責
3.5.1負責廠區(qū)內防火、抗洪、保衛(wèi)工作。
3.5.2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并培訓。
3.5.3負責滅火器材、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3.5.4負責火警、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區(qū)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工作。
3.6技質室安全職責
3.6.1負責組織工業(yè)建筑、機械、電氣設備和安全裝置等檢查、校驗工作。
3.6.2制定或審定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檢修安全措施計劃,并保證實施。
3.6.3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7生產部安全職責
3.7.1根據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設備使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組織好生產。
3.7.2妥善、果斷處理生產過程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事故,立即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
3.7.3負責勞動保護用品計劃,按標準發(fā)放用品。
3.7.4負責防暑降溫工作,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7.5組織新員工進行入廠教育和經常性安全教育。
3.7.6負責組織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統(tǒng)計上報。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和工傷鑒定工作。發(fā)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預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寫出《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報主管部門。
3.8工人安全職責
3.8.1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他人違章作業(yè)。
3.8.2精心操作,嚴格工藝操作,記錄整齊清潔,準確可靠。
3.8.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事故。
3.8.4按時巡回檢查,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對不適應的操作規(guī)程及時提出修改意見。
3.8.5加強設備維護,經常保持作業(yè)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3.8.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及各種生產工具。
3.8.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的指令。
員工安全生產守則
4.1員工必須執(zhí)行國家《廠礦企業(yè)勞動安全條例》,作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4.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員工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各班組必須作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經常保持生產場地通道暢通。
4.3一切外單位來公司參觀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應由有關部門交代注意事項,由指定人員帶領在安全位置上觀看,未經批準一律不準參觀。任何人不準擅自帶人參觀。
4.4對新員工、實習員工、臨時頂崗員工以及變換工種的員工,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間主任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5采用新工藝、使用新設備,采用新材料,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員工學習,操作熟練后,方可投入生產。
4.6一切外露的機械傳動部位,必須安裝防護裝置。檢修設備時需拆除裝置才便于檢修的設備,檢修完后必須將保護裝置照原樣裝好,否則不予接收。
4.7電氣部分應安裝安全保護裝置。在檢查電氣設備時必須設有專人監(jiān)護,并掛上“正在檢修,嚴禁合閘”的牌子,檢修完畢,由檢修人員同志使用人員或班組長,方可送電。一切電氣設備只能由電工和專業(yè)人員檢修維護,其它人員不能擅自修理。未經技質室同意,不允許架設臨時線路。
4.8嚴禁同時進行高、低空垂直作業(yè)。在五米以上高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工具裝入工具包內,并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必須帶安全帽。
4.9易燃、易爆、危險品和一切禁火場所,嚴禁明火和攜帶引火物入內。
4.10車間、庫房物料的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超限,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并報生產部。
4.11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4.12所有設備運行時,嚴禁維修、跨越作清潔衛(wèi)生。
4.13每個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qū)域內發(fā)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fā)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員工個人安全防護規(guī)則
5.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勞保防護用品。工程管理人員到生產場所工作,也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品。
5.2女員工在生產場所操作時,必須穿戴防護帽,不準將發(fā)辮露出帽外,不準穿裙子,不準穿高跟鞋。
5.3在生產場所操作時,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5.4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本廠員工和外來參觀人員均須戴安全帽。
5.5操作各類機床(如切割機等)時,不準戴手套。
5.6生產、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7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生產和工作場地。
5.8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工作崗位。
5.9發(fā)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車間領導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總經理報告。
安全教育
6.1新員工入廠必須進行廠、車間、班組的三級教育。
6.2廠(公司)級安全教育由生產部組織,并負責進行教育。主要內容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guī)定、本廠生產特點、一般安全知識和守則等。
6.3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進行教育。主要內容為車間的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6.4班組和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有崗位操作法,崗位事故預防和處理,安全設備和防護用品的設置和使用方法。
6.5廠內工作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返回崗位者進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調動時要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6.6安全技術考核
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主任負責組織實施。
6.7車間建立安全冊,由車間主任填寫,內容為:
a)安全教育:內容、日期、學習時間、人數;
b)安全檢查:日期、檢查內容和結果、整改措施和情況;
c)事故;發(fā)生日期、病情、證明材料、處理情況等。
第5篇 物流公司倉儲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倉儲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倉儲各項操作行為,確保裝卸、搬運、碼放等各項工作安全有序,作業(yè)質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范。本規(guī)范適用于倉儲操作整個作業(yè)過程。
規(guī)范內容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倉管員作業(yè)時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yè)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yè)。如發(fā)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yè)。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wěn)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yè)。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yè)。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fā)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yè)。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門。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wěn)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wěn)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yè)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wěn),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yè)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wěn),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吭诰o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yè)、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yè),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范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huán)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yè)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guī)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fā)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yè)醫(y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guī)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題。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fā)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fā)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控。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xù)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wèi)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qū)域內。
3.車輛未安全??吭谡九_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yè)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
第6篇 建設公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顚S?。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lián)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lián)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yè)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tǒng)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yè)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tǒng)籌規(guī)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部復查;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 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技術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連續(xù)監(jiān)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2、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qū)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7篇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3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為了杜絕發(fā)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把反違章特別是反習慣性違章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對所有安全生產行為的管理。
三、職責:安全生產獎懲由企業(yè)安全委員會負責,人資部協(xié)助。
四、內容
(一)按違章情節(jié)分下列3個層次進行處罰:
1.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給予開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現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他人重傷以上(含重傷)傷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負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責任的。
(2)一年之內因違章待崗達到兩次的。
2.對下列嚴重違章行為之一,負有主要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給予待崗三個月以上的處罰。
(1)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他人輕傷或自身輕傷、重傷的,負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責任的。
(2)一年之內違章記分累計達到10分。
(3)違*火管理制度進行工業(yè)動火。
(4)違反規(guī)定運輸、儲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帶電作業(yè)未設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規(guī)定辦理作業(yè)許可證。
(6)駕駛員灑后駕車。
(7)未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8)安全監(jiān)督人員發(fā)現違章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3.對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負有主要責任的直接責任人,給予2至10分的違章計分或50~300元經濟處罰。
(1)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2)違反《公司區(qū)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駕駛機動車輛。
(3)安全防護設施不齊全完好。
(4)不按要求組織、參加安全活動。
(5)未按照規(guī)定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在可能使作業(yè)人員滑、掉落造成傷害的場所施工作業(yè)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強行行車。
(8)在高壓、電氣作業(yè)過程中,與高壓、帶電體不按規(guī)定保持安全距離。
(9)電氣設備接地接零不規(guī)范或未采用漏電保護器。
(10)亂接、亂拉電氣線路、線頭裸露、保險絲不規(guī)范、開關無標識。
(11)未按標準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器材。
(14)在聚集場所未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未安裝應急照明燈或應急照明燈失效。
(15)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檔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
(16)擅自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
(17)消防、滅火器材被遮檔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設備未掛警示標志或無專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場所,未按規(guī)定配備檢測儀器和個人防護用具。
(20)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21)未經批準使用電爐、煤爐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規(guī)定為從業(yè)人員配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3)上崗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護目鏡等)。
(24)生產作業(yè)場所或員工宿舍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的標志,封閉、堵塞生產作業(yè)場所或員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未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6)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參加培訓經考核合格。
(27)特種設備防雷裝置和設施,防靜電接地裝置,高壓電工用具等未按規(guī)定檢測、檢驗。
(二)有下列行為的給予獎勵或晉升:
1.對遵規(guī)守紀,一年內無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一線員工予以獎勵50~100元。
2.對及時發(fā)現隱患并排除隱患的行為給予獎勵100~200元。
3.對安全生產獻計獻策,并經公司采納有成效的給予獎勵300~500元。
4.對舉報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的人員給予獎勵50~200元。
5.對為安全生產作出貢獻者,視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的獎勵。
五、相關記錄
《違反安全生產處罰通知單》aq-bzh33
第8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fā)現和解除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公司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標準,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及施工現場創(chuàng)建達標管理辦法為依據。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yè)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生產安全員每天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周由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對工作區(qū)域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3)、月檢查:每半月由安全生產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對所有項目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4)、季度檢查:由公司綜合部組織,安全生產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達標驗收檢查。
2、專業(yè)性檢查:由公司組織專業(yè)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綜合部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特殊節(jié)假日,對公司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
第9篇 物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
物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條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武漢綠島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廠部、行業(yè)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guī)。
第十四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分管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管理和檢查。
第10篇 公司安全生產檢查整改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檢查與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fā)現問題,有效進行改進
2、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者:公司各車間、部門
4、程序:
4.1安全檢查內容
4.1.1 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2 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zhí)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執(zhí)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zhí)行情況。
4.1.4 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guī)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guī)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 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4.2安全檢查形式
4.2.1 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部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2 部級安全檢查,由部安全主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對發(fā)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部。
4.2.3 車間級安全自查,由車間主任、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報部安全主管。
4.2.4 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每周一次,檢查情況報車間、部門領導。
4.2.5 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檢查,由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考核小組負責進行,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4.2.6 各專業(yè)性檢查,由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2.7 季節(jié)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jié)有針對的進行檢查,又分管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2.8 經常性檢查: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人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業(yè)務,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即時指出。每個班組都必須嚴格進行安全交換班檢查,不馬虎、不走過場,當面講清、交換班記錄完整。
4.2.9 臨時性檢查:緊急情況下的搶修、大修項目的開工、長期不用設備開車、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投產,都應進行臨時性的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3檢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fā)現的不安全隱患,由制造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時間、定責任人、定實施監(jiān)督復核人。
4.3.2 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車間、部門,車間、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并在安全生產考核時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11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獎懲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對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jiān)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制度規(guī)章、條例、規(guī)程自行其是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以上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某外企公司廠區(qū)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加強廠區(qū)機動車輛安全管理,防止廠區(qū)內發(fā)生交通運輸事故。
2.0 適用范圍
廠區(qū)內行駛、作業(yè)及停放的機動車輛。
3.0 職責
3.1 行政人事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的行駛、停放管理(包括外來車輛)。
3.2 生產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行駛、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4.0 內容
4.1 機動車輛必須由上海市公安部門或交通監(jiān)理部門核發(fā)號牌和行駛證,方可行駛。
4.2 機動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4.3 車輛裝載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數量,車輛載物高度、寬度和長度應按公安、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4 廠區(qū)內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驗車(包括外來車輛),合格后方能行駛。
4.4.1 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包括限于廠區(qū)內行駛的機動車。
4.4.2 機動車輛司機嚴禁酒后駕車,不得在行駛時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事情。
4.4.3 機動車輛在廠區(qū)主干道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轉彎或進出車間、倉庫,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車間、倉庫內行駛或倒車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小時。
4.5 機動車輛在廠房、倉庫、窄路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駕駛員的一側指揮。
4.6 機動車輛司機在廠區(qū)內行駛應自覺遵守各種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準亂停車輛,特別是廠區(qū)十字路口,車間倉庫門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處,機動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區(qū)域。
4.7 外來機動車輛停放應聽從門衛(wèi)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廠區(qū)內車輛停放滿位的情況下,外來機動車輛應在門衛(wèi)的協(xié)調下停放在廠區(qū)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門口禁止停車。
4.8 運送化學品等危險品的車輛,門衛(wèi)應核對車輛的“危險品運輸證”和駕駛員的
“危險用品駕駛員證”以及押運員的“危險品押運員證” ,若無上述證明材料,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廠區(qū),應通知倉庫相關人員到場外卸貨。
4.9 廠區(qū)內發(fā)生交通事故,應逐級上報,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5.0 相關文件
6.0 相關記錄
7.0 實施日期:2023年7月1日
編制:生產部 審核: 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