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a公司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裝卸消防工作,保障裝卸生產和基本建設安全,努力減少、消滅火災事故,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根據(jù)《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及路局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鐵路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項管理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逐級負責制和崗位消防負責制。
第三條 裝卸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領導小組領導,由各裝卸分公司負責。消防工作納入裝卸生產、經營和基本建設之中。
第四條 裝卸消防工作由裝卸公司安全部牽頭,設備部、業(yè)務部協(xié)同管理,接受鐵路公安機關監(jiān)督管理,由各分公司負責實施。
二、消防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對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公司安全生產部。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公司安全生產部安全員。
第八條 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安全生產部、技術設備部、業(yè)務部、行政辦公室、黨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為成員。
2、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部、技術設備部、業(yè)務部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第九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分公司經理,對本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經理,對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分公司安全技術室。分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分公司安全技術室安全員。
第十二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班組長,對本班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職工個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負責。
第十三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分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2、分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分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技術室,安全技術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技術室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四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
依據(jù)《消防法》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職責,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的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事實演練。
第十六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責任: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組織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督促基層分公司、負責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單位消防檔案,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3、檢查本單位的火災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xiàn)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7、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9、認真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八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分公司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分公司消防臺帳,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3、檢查本單位的火災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xiàn)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7、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9、認真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消防安全責任:
1、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是領導和組織全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機構,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
2、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負責制,各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向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并負責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向總經理負責,做好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3、貫徹執(zhí)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局、公安局及地方政府有關消防工作的規(guī)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等。執(zhí)行上級下達的消防工作任務,并督促落實;
4、結合實際,制定公司、分公司消防管理規(guī)定和辦法,把消防工作列入裝卸生產、基本建設、營銷管理之中;
5、根據(jù)鐵路裝卸生產的特點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組織有關部室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和整改火災隱患,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適時開展消防演練活動;
6、定期召開消防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總結、推廣消防工作經驗,表彰消防安全先進單位和個人;
7、支持配合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實施監(jiān)督,提供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活動經費,充分發(fā)揮消防監(jiān)督作用;
8、調查處理火災事故,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和火災事故肇事者。
第二十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具體辦事機構。
2、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及其它消防行政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規(guī)范,落實上級和公司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務。
3、起草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計劃、文件,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見、建議。
4、掌握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情況、動態(tài),收集消防信息,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臺賬,定期分析工作狀況,剖析火災原因,探索火災規(guī)律,制定相應對策。
5、組織、實施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檢查、評比,總結、推廣消防先進典型。
6、完成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遵守車間、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準在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的區(qū)域內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
2、對本班組配備的消防器材負責管理和使用、保養(yǎng)、不準私自挪用消防設備和器材。
3、由班組長組織對本班組、本崗位作業(yè)處所,進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4、視火險就是命令,聽到報警和發(fā)現(xiàn)火險時,班組長要立即采取措施,積極組織職工撲救,盡量減少損失。
第二十二條 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不在嚴禁吸煙的場所吸煙。
2、懂得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遵守車間、班組防火安全管理。
3、嚴禁將煙頭、可燃物、油脂類等易燃物品亂丟。
4、每位職工必須要做到消防安全的“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辦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消防組織管理
第二十三條 消防責任人、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員等人員變動后,新任人員必須自覺學習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機構組織的消防安全專門培訓,以盡快具備應有的消防管理素質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二十五條 消防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在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定期召開會議,組織、協(xié)調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有計劃地增加消防資金投入,逐步改善消防基礎設施,適應預防和撲救火災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九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三十條 新建、改建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內部裝修工程的設計,應當按照國家和鐵道部工程建筑消防設計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新建、改建工程的建筑防火審核工作,由鐵路公安消防機構組織審核。建設單位應將工程建筑的消防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報送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建設主管部門不得發(fā)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第三十一條 經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工程建筑設計需要變更的,報原審核單位核準;未經核準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變更。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家和鐵道部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鐵路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五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六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對電氣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各級電工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各專業(yè)電工技術等級標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水平,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三十八條 新從事電氣工作的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氣安全技術培訓,見習或學徒期滿,經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后才能操作。新上崗位和變換工種的工人不能擔任電氣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三十九條 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第四十條 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公司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xiàn)場。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應在12小時內逐級向鐵道部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十二條 凡發(fā)生火災事故,各單位都應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認定責任,嚴肅處理。
五、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2篇 建設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省市有關消防條例和企業(yè)程序文件、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建立各級消防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和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體系附后)
二、施工現(xiàn)場項目經理須與分包單位和班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把消防安全的責任層層分解到各施工人員。
三、施工項目必須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制度。
四、施工項目必須建立管理人員及各工種的崗位防火安全職責。
五、分公司、施工項目必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公司義務消防領導小組名單附后)。
六、加強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教育,使其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基本知識。
七、檢查獎罰辦法
1、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施工項目每周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落實。
2、分公司根據(jù)季節(jié)氣候不同特點及上級部門檢查要求進行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通知項目整改。
3、對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成績顯著的項目、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在分公司檢查中,受通報表揚的,在值班、巡邏時及時消除火災事故苗頭的,及時組織撲救火災,避免重大經濟損失的,以及其它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給予500元~1000元獎勵。
5、違反用火、用電等防火制度的;擅自破壞、移動滅火器材的;滅火機維修不善,影響使用或配備不足的;擅自動火或未監(jiān)火人員的;給予500元~100元罰款。
6、發(fā)生一般火災事故的;二次提出整改未及時按期整改火災隱患的;在每月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給予500~1000元罰款或停工整改。
7、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的;對重大火災事故隱患在多次提出整改意見仍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發(fā)生火災事故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對發(fā)生火災事故或重大違章作業(yè),防火責任人發(fā)現(xiàn)后不主動制止或組織力量搶救的;將給予10000元以上(含)罰款及停工整改。
8、如被新聞機構曝光或上級部門檢查通報批評的,按分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罰。
9、罰款統(tǒng)一繳財務部門,做到??顚S?用于獎勵和一些必要的消防活動開支。
八、火災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附后)。
九、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分公司范圍內適用,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企業(y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企業(y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
2、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生產場所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燈,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生產、生活場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區(qū)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設有疏散標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兩層以上(含兩層)不準設置防盜窗,疏散門向外開啟。
6、生產車間存放危化品存放量不得超過l天的使用量,禁止禁忌物混合堆放。
7、嚴禁在生產場所動用明火和吸煙。
8、生產場所嚴禁使用電爐。
第4篇 氧化鋁分公司消防器材和設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設施是滅火的專用工具。在沒有發(fā)生火災的情況下,嚴禁任何人擅自動用。
2、各班組所轄區(qū)域內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各班組長負責保管。
3、倉儲科負責庫房及站點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備、更換、維修和檢查工作。
4、不準以任何理由埋、壓、圈、占和損壞一切消防器材和設施。丟失和損壞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應及時匯報,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按原價賠償并處以罰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應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專用設施,應設有明顯標志。未經倉儲科同意,一律不準動用。
8、各班組配備的室外消防專用柜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專用柜內的設施必須擺放整齊、懸掛有序、保持清潔,防止受壓、受潮損壞。
9、各班組配備的水槍水帶,因有特殊情況使用的,必須經倉儲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凈、晾干、整齊放回原處。
10、各班組轄區(qū)內的通道、路口和油區(q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第5篇 建筑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部各部室負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制定消防預案,并設專人管理消防工作。
2、主管安全的領導負責貫徹實施消防法規(guī),布置和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將消防工作納入生產、行政管理計劃,并對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予以落實。
3、員工要做到:懂火災危險、預防措施和撲救方法,會使用消防設備,會處理險情和報火警,做到消防器材定人定期維修保養(yǎng)。各崗位必須保持清潔,廢紙廢物及時清理,堅決杜絕一切火險隱患。
4、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專人專管,定期檢查。
5、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及時報警,火警電話119。
6、安裝電氣設備要符合技術規(guī)定,以防短路造成電流過大而引起火災。
7、嚴格遵守執(zhí)行安全用電制度,防止電線電器起火。
8、易燃易爆的生產場所、車間、庫房、油罐區(qū)等場所嚴禁煙火,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9、組建義務消防隊,并期進行消防演習。
10、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對違反條例的不安全行為加以制止。
第6篇 某爆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方針,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建立消防組織,全面實現(xiàn)安全經營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倉庫區(qū)域內不準隨便使用明火、庫區(qū)內嚴禁吸煙、并要有禁吸煙的明顯標志。
二、按照規(guī)定,專庫專用、分庫存放,堆放整齊,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三、操作及檢查人員,嚴禁把火種、火源帶入庫房,不準穿帶鐵定的鞋進入庫房,做到防火、防盜、防電、防潮。
四、庫房區(qū)域內嚴禁住人,不準設置火爐、煤油爐、電爐等用火用電設備。
五、進庫人員交出火種,關掉手機、呼機等通訊設備。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須戴上火星熄滅器。周圍不得有雜草,庫區(qū)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除,不能等枯黃后才清理。
六、保證庫區(qū)清潔、在庫房內不得存放其他雜物。
七、爆炸物品倉庫應備有存儲足夠水量的防凍池或消防用水管道。
八、爆炸物品倉庫不論其所在地區(qū)的雷電期的長短,都應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
九、爆炸物品的倉庫上空,不準架設任何電線或電纜,庫房內不裝照明設備。
十、不論何人進出庫區(qū)都必須遵守出入庫登記制度,并詳細登記在冊,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倉庫。
十一、搬運裝卸及堆裝爆炸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損撞擊。
十二、堆放各種爆炸物品時,要求做到穩(wěn)固整齊、便于搬運,不至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運不便而造成事故。
十三、庫內不準使用鐵質或容易產生火花的金屬工具。
十四、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消防演習,并做好總結與記錄工作。
第7篇 生物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與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2001公安部61號令)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公司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zhí)行“三同時”規(guī)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報告。
4.3 、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由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公司的消防工作。
4.4 、公司在員工崗前培訓時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4.5 、火災事故預防
4.5.1、按單位、部門劃分消防責任區(qū),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
4.5.2、按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4.5.4 、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處理,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
4.5.5 、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4.7.1 公司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當?shù)卣踩O(jiān)督部門備案。
4.7.2、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
4.7.3 、當公司人員調整、作業(yè)場所調整后,應及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8 、如果發(fā)生火災,火災初期應積極自救和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領導;有關領導應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作出報警和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決定。
4.9 、消防工作應納入《安全目標責任書》,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考核。
5 、相關制度
《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相關記錄
《安全目標責任書》
《消防器材登記臺帳》
《安全作業(yè)許可證》
《體系運行檢查記錄表》
《會議記錄》時間等有關情況。
4.5.6、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單位對本轄區(qū)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4.5.7 、針對企業(yè)特點定期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4.5.8 、廠內設置禁火區(qū),生產區(qū)內嚴禁吸煙,動火作業(yè)應按照《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5.9 、進入禁火區(qū)的車輛必須佩戴防火裝置,運載?;返能囕v進入禁火區(qū)需經相關部門批準。
4.5.10、廠區(qū)應加裝防雷設施,并進行防雷檢測,避免雷電引發(fā)意外火災事故。
4.5.11、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裝卸、換裝、清掃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 、加強易燃液體、液化氣體和燃氣設備的管理與監(jiān)督、監(jiān)控,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4.5.13、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按標準配置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和儲存區(qū)域的用電設備和用電器具,生產設備應加裝消除靜電的設施和采取防護措施,避免電火花引發(fā)意外火災事故。
4.5.14、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4.6、根據(jù)企業(yè)條件成立義務消防隊
4.6.1 、義務消防隊應在企業(yè)突發(fā)意外火災事故時及時進行撲救,避免和減少火災損失。
4.6.2 、義務消防人員應熟悉企業(yè)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 每天保證都有公司管理人員夜間值班,加強夜間值班的巡回檢查。
4.6.4 、加強對廠內禁火作業(yè)區(qū)、生產車間、?;穫}庫(儲罐區(qū))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檢查。
4.7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8篇 x酒店物業(yè)管理公司消防規(guī)章制度
**酒店物業(yè)管理公司消防規(guī)章制度
為了加強物業(yè)管理公司本身及外單位在轄區(qū)內“動火”管理,切實保證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確保業(yè)主(租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物業(yè)管理公司必須制定消防規(guī)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①本單位及外單位在公司轄區(qū)內施工需動火的工程,必須事先通知消防監(jiān)控中心,在管理處辦理動火作業(yè)手續(xù),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處應派人監(jiān)督,待動火完畢后立即清查現(xiàn)場。
對私自動火作業(yè)的,一經發(fā)現(xiàn),對施工單位除責成其補辦動火作業(yè)手續(xù)外,還要對施工個人及負責人進行處罰。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處罰外,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②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變壓器室、配電房、汽車庫、發(fā)電機房、樓層、辦公室等處)動火,必須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并做好防范工作,方能動火。
③配電房及重要機房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不準吸煙,消防設備旁邊不準堆放任何雜物。
④各走道、樓梯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禁止用戶在走道、樓梯、垃圾桶旁燒紙、焚香。
⑤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規(guī)定。
⑥嚴格維護消防設備,并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及使用正常。
第9篇 典當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jù)《典當管理辦法》以及國家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fā)現(xiàn)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xiàn)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3、公司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tǒng),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4、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⒅贫然?。
5、公司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7、營業(yè)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tài)。
8、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fā)生火情的隱患。
9、部門經理/主管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qū)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0、營業(yè)場地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1、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并定期檢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3、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公司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tài),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第10篇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企業(yè)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tǒng)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jiān)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tǒng)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xié)調專業(yè)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jù)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qū)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fā)現(xiàn)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fā)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xiàn)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jiān)督部和規(guī)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jiān)督檢查權。
第五條 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jiān)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xié)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guī)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shù)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qū)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wěn)裝穩(wěn)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 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guī)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按電工技術規(guī)范進行,非專業(yè)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yè)。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qū)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guī)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 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jù)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 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yǎng)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qū)、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yǎng),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tǒng)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jù)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fā)現(xiàn)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guī)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tài)。
2、火災造成損失規(guī)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xiàn)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xiàn)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fā)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 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guī)、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qū)內動火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安全規(guī)程造成火災,要根據(jù)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guī)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fā)現(xiàn)、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xiàn)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guī)定的內容執(zhí)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本制度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某公司糖類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公司是以儲糖為主的大型物流企業(yè),為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貿系統(tǒng)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xiàn)。
第三條 各駐司單位和駐司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tǒng)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yè)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保衛(wèi)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jù)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jié)的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并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 根據(jù)我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 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zhàn)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 我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庫區(qū)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行政值班由帶班長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 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xiàn)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 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各項操作規(guī)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 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jié)和重大節(jié)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jù)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保衛(wèi)卡口和巡邏人員進行提高專業(yè)素質教育。
4、個別教育:對調入我司和內部調崗的職工,保衛(wèi)部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外來作業(yè)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
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yè)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條 明火作業(yè)管理
1、凡在庫區(qū)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保衛(wèi)部在進行現(xiàn)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xiàn)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主管領導、保衛(wèi)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yè)必須在“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作業(yè),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yè)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xù)。
3、明火作業(yè)前,在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yè)負責人對全體作業(yè)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wèi)部派人對現(xiàn)場監(jiān)督。
4、明火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fā)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實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動火作業(yè)完畢,作業(yè)人員應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6、動火作業(yè)完畢,保衛(wèi)部應對動火現(xiàn)場進行檢查,監(jiān)督作業(yè)現(xiàn)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7、大風天(4 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yè)。
8、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9、外來施工單位在我司進行明火作業(yè),必須履行我司明火作業(yè)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
第十五條 爐火使用管理
1、使用爐火取暖的部門必須向保衛(wèi)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衛(wèi)部審查合格后開據(jù)爐火使用證,方可按裝爐具。嚴禁私自按裝使用爐火。
2、辦公室在收到經保衛(wèi)部批準的“爐火使用證”后,方可發(fā)放爐具。
3、爐具按裝后,必須經保衛(wèi)部檢查批準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爐火部門,必須有專人對爐火進行管理,并嚴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門向保衛(wèi)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嚴格執(zhí)行爐火管理辦法:
⑴ 應做到“兩定、把三關、四有、五不準”。兩定是:定爐型、定地點。把三關是:把宣傳教育關、把爐火按裝關、把檢查驗收關。四有是:有制度、有專人管理、有指定爐火安放地點、有消防器材。五不準是:不準用易燃液體點火、不準在爐旁放可燃物、不準在爐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準無人封火過夜和看火人睡覺、不準任意挪動爐火。
⑵ 熱爐灰須用水澆滅無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點。
7、對違反制度者,保衛(wèi)部必須勒令?;疬M行整改,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十六條 吸煙管理
1、我司庫區(qū)、生活區(qū)內嚴禁吸煙,必須到指定地點(辦公室)內吸咽。
2、在指定的吸煙室內吸煙,煙頭必須熄滅后放入煙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
3、吸煙室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我司生產、生活、庫區(qū)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yǎng)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倉庫安全。
第十八條 庫區(qū)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每個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第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 0 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對我司庫房內配備的吸濕機、軸流風機等電器設備,必須就近配置電源插扳,電源連接線必須使用相應功率的護套線,確保安全送電,各種電器設備工作期間,作業(yè)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非作業(yè)用電器具。
第二十條 庫區(q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在庫區(qū)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yè)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保衛(wèi)部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按裝。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第二十二條 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條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 儲存作業(yè)管理
第二十四條 我司庫區(qū)、生活區(qū)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yè)時,應按第十四條明火作業(yè)管理要求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為所分管的庫房、露天垛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負責。
第二十六條 我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垛儲存,庫房內儲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8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與垛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2米,露天貨區(qū)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12篇 宣鋼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安全科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宜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卜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qū)和消防職責。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一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tǒng)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火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安全科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fā)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guī)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jiān)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xié)助創(chuàng)業(yè)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xié)助辦公室及生產車間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領導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tǒng)計、監(jiān)管等各項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申報、采購和配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qū)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qū)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qū)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yǎng),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己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己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jiān)護,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公司須根據(jù)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qū)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qū)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書先向生產副經理申請同意,由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等重點區(qū)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qū)、庫區(qū)、易燃易爆物品作業(yè)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yè)前,必須規(guī)定其進出廠區(qū)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yè)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生產部機修車間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時,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線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jù)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應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記錄》,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yǎng)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安全險患。
5.7.2公司安全科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qū)域是否有吸煙現(xiàn)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安全科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及時通報,并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整改完畢的工作聯(lián)絡單報送安全科驗證、存檔。
5.8發(fā)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fā)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fā)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fā)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痣U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fā)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fā)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fā)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fā)現(xiàn)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fā)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zhí)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提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fā)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規(guī)、規(guī)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zhàn)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xiàn)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yè)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fā)現(xiàn)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jù),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