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9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九)
一、獎懲原則: 依法獎懲,獎懲分明,公開平等,以獎為主。
二、獎勵:
1.獎勵的原則:對業(yè)績突出者或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實行物資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原則。
2.獎勵的目的:認可員工的工作業(yè)績,鼓勵激發(fā)員工用自己的聰明才智不斷開拓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最佳的經濟效益,塑造企業(yè)形象。
3.獎勵種類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
4.獎勵的方式:(1)授予各種光榮稱號; (2)給予特殊津貼;
(3)發(fā)放獎金。
5. 獎金發(fā)放的標準:
(1)嘉獎一次,獎勵200元。
(2)記功一次,獎勵500元。
(3)記大功一次,獎勵1000元。
6.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嘉獎:
(1)能完成重大或特別難辦的事務者。
(2)超額或超標準完成本職工作者。
(3)厲行節(jié)約、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功:
(1)提出生產、經營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議被采納者。
(2)遇見緊急情況,不怕風險敢于承擔責任及時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3)積極檢舉損害公司利益的違紀行為者。
(4)遇到意外事件奮不顧身,避免或減少經濟損失者。
8.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大功:
(1)勇于開拓市場,為公司創(chuàng)造可觀的經濟效益,有顯著貢獻者。
(3)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4)入公司期滿五年工作成績優(yōu)異,未曾曠工或有劣跡記載者。
9.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予以發(fā)放獎金:
對公司提出建議性意見被采納者,并為公司創(chuàng)造巨額經濟效益或廣泛效益,按其所創(chuàng)利潤的3%發(fā)給當事人獎金。
三、懲罰:
1.懲罰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國家法規(guī)及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為準繩,對員工的懲罰要定性準確,處理恰當。
2.懲罰的目的:為保證公司的一切工作正常進行,時刻提醒、規(guī)范員工的行為舉止,做到令行禁止。
3.懲罰的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解聘。
4.懲罰的形式: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
5.經濟處罰標準:
(1)警告一次,罰款100元;
(2)記過一次,罰款200元;
(3)記大過一次,罰款500元;
6.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經允許,擅自離崗,貽誤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以致發(fā)生危害公司工作,情節(jié)輕微者;
7.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記過:
(1)對上級合理指導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無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響公司利益;
(2)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鬧、吵架,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阻的;
(3)對同事惡意攻擊、誣害,制造事端的;
8.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記大過:
(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
(2)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三日以上者。
(3)違反操作規(guī)程操作,造成損壞或發(fā)生事故者。
(4)一年內累計兩次記過者。
第2篇 中鑫物業(yè)員工獎懲制度
鑫中物業(yè)員工獎懲制度
1、表彰獎勵
⑴ 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質量、增收節(jié)支方面作出了顯著成績的員工;
⑵ 在業(yè)務開發(fā)、經營管理、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取得了開拓、創(chuàng)新成果的員工;
⑶ 保護公共財產,制止或避免人生、設備等事故,使國家、公司和職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員工;
⑷ 在改善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員工;
⑸ 遵守財經紀律,為維護公司利益嚴格把關,成績突出的員工;
⑹ 忠于職守、工作勤懇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員工;
⑺ 其他方面應予以獎勵的員工。
2、批評處罰
⑴ 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guī)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
⑵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無理取鬧、聚眾鬧事、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員工;
⑶ 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財產、職工生命遭受損失的員工;
⑷ 工作不負責任,浪費人力、物力、財力,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
⑸ 濫用職權,違反國家政策規(guī)定,損公肥私,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失的員工;
⑹ 違反財經紀律,有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員工;
⑺ 有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行為的員工;
⑻ 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有損公司利益的員工;
⑼ 犯有其他錯誤的員工。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一、目的:建立科學、完善的員工工作獎懲體系,以激發(fā)員工的自律性、積極性、主動性。
二、 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三、 職責:
1、 班長、主管簽發(fā)的《獎罰通知書》由部門經理審批,總辦備案;一次性超過(含)20分或50元的罰款,由部門經理審核,品質部經理審批,總辦備案;一次性超過(含)20分或50元的獎勵,由總辦審核,總經理審批。
2、 主管及以上人員的獎罰由品質部、總辦審核,總經理批準。
3、 操作員的辭退通知由主管提請,部門經理、品質部審核,總辦主任批準。
4、 普通員工(含)以上級別員工的辭退通知由部門經理提請,品質部、總辦審核,總經理批準。
5、 部門級的獎懲通報,由部門經理簽發(fā),報品質部和總辦備案。
6、 公司級的獎懲通報由總經理簽發(fā)。
四、 方法和過程控制
1、 全體員工獎懲辦法
①獎懲方式:
a獎勵方式包括:口頭表揚、獎勵通知書、通報表揚等,同時進行相應的物質獎勵(加分、獎金、加薪)。
b處罰辦法包括:口頭批評、處罰通知書、通報批評、辭退,同時進行相應的物質懲罰(扣分、罰款、減薪)。
2、 獎勵方法:
(1)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表揚:
①工作積極主動,提供優(yōu)質服務,尊老愛幼,屢受顧客表揚;
②培訓認真刻苦,成績突出,做到學以致用;
③工作中善于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反映問題及時,處理問題靈活;
④勤儉節(jié)約,為公司節(jié)省開支;
⑤經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
⑥經常協(xié)助上級管理工作;
⑦遇事臨危不懼,勇于維護公司利益;
⑧內務始終保持良好,做好傳、幫、帶工作。
(2)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通報嘉獎:
①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改革小區(qū)(大廈)物業(y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②在服務(生產)工作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屢受各界表揚者;
③發(fā)現(xiàn)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④對現(xiàn)行規(guī)章制度提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者;
⑤檢舉、揭發(fā)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guī)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⑥嚴格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能源有顯著成效者;
⑦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者。
3、 懲罰方法:
(1)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為輕微過失,將受到批評、扣分、罰款等處分:
①儀容儀表:違反公司《員工行為規(guī)范》要求;
②工作要求: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閑聊,班前吃帶異味的食品;
③工作(內務)環(huán)境:員工工作場所及員工宿舍干凈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
④不使用指定之員工通道或搭用乘客電梯,未經允許上班會客,擅自換班、替班,不參加培訓;
⑤未經部門經理允許在宿舍會客,留外人住宿者;
⑥高聲喧嘩或發(fā)出不必要之聲音,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⑦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違反制度要求;
⑧不節(jié)約用品、用料,不愛護工具。
(2)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為一般過失,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扣薪、記過處理:
①對業(yè)主不禮貌,與顧客爭辯;無理頂撞領導;
②當值時間睡覺未造成損失;
③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
④吵鬧、粗言穢語,違反公共場所秩序,擾亂轄區(qū)安寧;
②發(fā)現(xiàn)問題故意回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
③因疏忽、不小心損壞公司或業(yè)主的財物;
④未經業(yè)主允許擅自進入業(yè)主房間;
⑧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憤、損壞公物、浪費材料;
⑨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處理問題不公正;
⑩非工作需要,私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
⑶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為嚴重過失,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扣分、罰款、降職、降薪或辭退處理:
①當班睡覺,造成事故或損失者;
②當班期間喝酒或酒后上崗;
③違反制度、操作規(guī)程,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
④蓄意破壞、損壞、浪費、偷竊公物或顧客之物品;
⑤服務態(tài)度差,遭到業(yè)主有效投訴;
⑥未經批準,私自配制顧客或公司鎖匙;
⑦涂改、假造單據、證明及各類憑證記錄,拾遺不報;
⑧不盡忠職守,遇事不及時向領導報告;
⑨發(fā)生緊急情況時不參與救護或逃離現(xiàn)場;
⑩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搏;
⑧不團結、拉幫結派、搬弄是非、無中生有,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聲譽。
⑨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損公肥私;
⑩不節(jié)約用品、用料,不愛護工具,三次不改者;__ 未經總經理批準,私自復印或向外傳播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等文件;__ 不服從上級領導的正確命令;__ 發(fā)現(xiàn)緊急事件不立即采取措施、不向上級報告者。
(4) 凡有以下過失之一者為重大過失,對當事人即時辭退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①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行賄;
②侮辱、謾罵、恐嚇、威脅他人、與顧客吵架,私自拿走、轉買、隱藏公司、業(yè)主及他人財物;
③傳播淫穢書刊、錄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劑或興奮劑;
④酗酒、賭搏或打架,惡意破壞公物或顧客物品;
⑤未經批準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休另謀職業(yè);
⑥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未經公司同意向顧客索取小費、物品或其它報酬;
⑦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嚴重后果;
⑧經常違反公司管理規(guī)定,屢教不改;
⑨由于工作失職使顧客財產、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
⑩連續(xù)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次。
4、 獎懲標準:
①符合“2(1) 獎勵方法”中各條款規(guī)定的,可給予口頭表揚或部門通報表揚,較突出者可給予50元以下獎勵;符合“2(2) 獎勵方法”各條款規(guī)定的,可給予員工50~100元獎勵,并在公司內通報表揚。
②輕微過失予以口頭批評,給予10~30元(扣5~15分)罰款;一般過失給予部門通報批評,并給予30~50元(扣15~25分)罰款;嚴重過失給予公司通報批評,并給予50~100元(扣25~50分)罰款;重大過失立即給予辭退,并在公司內通報,承擔相應經濟損失,并給予100~500元罰款;因違犯公司規(guī)定被辭退的員工,公司有權不提前通知,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5、 操作層獎罰辦法:
①基準分為100分,總分為100+獎分/-罰分。
②考核分數(shù)與當月工作掛鉤,每獎罰1分=2元。
③凡獎罰分值在20分以上者,須附簽發(fā)人的書面報告;連續(xù)兩個月罰分值在20分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④獎懲均應使用“獎勵/處罰通知書”,當事人簽字,被考核者有權利了解獎罰分值及原因。
⑤此考核標準適用于操作層員工,此標準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以“懲罰方法”為準。
⑥獎罰標準:(略)
6、 申訴和執(zhí)行:
①員工如認為考核(檢查)人給予本人的獎懲不合理時,在簽字時可表明自己的意見并直接書面向總辦進行申訴。
②總經理對公司范圍內的獎懲有最終決定權,一旦決定,員工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
③員工因不滿意、不理解公司的決定而影響工作的,經教育仍不能改變、改正的,應予勸退或辭退,但不影響違犯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執(zhí)行。
第4篇 s灣物業(yè)員工獎懲制度
麗灣物業(yè)員工獎懲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yè)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獎勵
一、獎勵種類:
頒發(fā)獎狀:通報表揚(嘉獎);物質獎勵(小功);晉升工資或晉級(大功);發(fā)放獎金。
二、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認真勤奮、承辦、執(zhí)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3、檢舉揭發(fā)違反規(guī)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5、策劃、承辦、執(zhí)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6、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chuàng)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fā)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fā)表有關物業(yè)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yōu)秀工作者評獎。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yōu)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yōu)秀工作評獎者。
三、獎勵程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2、每半年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成績評定員工職級。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yōu)秀員工稱號,并給予獎勵。
3、對嚴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員工,在提薪晉升等各方面將優(yōu)先考慮。
4、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規(guī)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第二節(jié)違紀過失
一、甲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fā)生錯誤但情節(jié)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不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填寫或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不使用禮貌用語。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guī)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guī)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jié)尚輕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對各級領導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2、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等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4、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5、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yè)務培訓者。
二、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tài)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yè)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yè)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
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三、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jiān)督、與其發(fā)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tài)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累計被用戶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
9、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xù)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yè)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乙類行為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在公司任職期間私自在外兼職。
25、其它應
第5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8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八)
為了弘揚正氣,表彰先進,懲治違法違規(guī)行為,保證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樹立良好的風氣和企業(yè)形象,特制定本條例。
一、獎勵種類
通報表揚、物質獎勵、立功嘉獎、獎勵晉級
二、獎勵條件
1、對改進公司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在服務生產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者;
3、在對外接待中,服務工作態(tài)度好,創(chuàng)造良好聲譽者;
4、為業(yè)主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業(yè)主表揚者;
5、發(fā)現(xiàn)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6、為保護國家財產、他人生命財產,能見義勇為者;
7、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有成效者;
8、拾金不昧,主動上交者;
9、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10、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三、獎勵的審批權限
1、通報表揚由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物質獎勵和立功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名,報總經理批準,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3、獎勵晉級,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過失種類
1、輕微過失
(1)無故遲到,早退。
(2)當班時不著工作服,不佩戴工號牌;衣著不整齊,或工號牌佩戴位置不適當,佩戴結婚戒指以外的飾物。
(3)當班時竄崗、扎堆聊天,看書看報,或擅自調換班次。
(4)當班時嚼口香糖、吃零食。
(5)非當班時私自在公司內逗留閑逛。
(6)在生產、營業(yè)廳大聲說話,追逐打鬧,勾肩搭背。
(7)工作或服務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
(8)違反規(guī)定搭乘客用電梯。
(9)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注意公共場所的整潔。
(10)在工作現(xiàn)場存放私人物品。
(11)浪費器材、水、電,不愛護公物、工具和設備等。
(12)私自接受業(yè)主或來方人員的饋贈。
2、嚴重過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輪班人員下班前沒有與下一班交接工作而擅自離崗;
(2)不遵守門衛(wèi)制度,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私自攜物離開工作現(xiàn)場。
(3)違反會客制度,私自攜親友或他人在公司參觀或私人探訪。
(4)未經批準使用公司對客服務的設施和設備。
(5)未經批準私配公用鑰匙或打私人電話。
(6)偷吃、偷喝和偷拿食物或在廚房內為自己烹制食品。
(7)私自處理客人丟下之財物(包括書、報)。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業(yè)主或來訪人員的物品損失、損壞。
(9)當班時睡覺或無故中途停止工作,喝酒或帶有醉態(tài)、打撲克、下棋以及辦其他個人私事。
(10)對業(yè)主或同事不禮貌、不尊重、粗言穢語、恐嚇威脅。
(12)挑撥事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公司安寧。
(13)私自向外泄漏公司機密資料。
(14)超越職權范圍擅自做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作答造成損失。
(15)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16)不尊重上級,不服從管理。
(17)發(fā)現(xiàn)公司物品丟失、損壞,不上報或謊報。
(18)在禁煙區(qū)內吸煙。
(19)無證駕駛或擅自駕駛機動車。
(20)攜帶與工作無關的各種物品進入工作現(xiàn)場或攜帶私人物品到工作現(xiàn)場。
(21)私自使用、移動消防設備,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
(22)發(fā)生事故4小時不上報,重大事故1小時不報。
3、重大過失
(1)當月無故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
(2)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3)撕毀或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
(4)偷看、偷聽和散布傳播黃色刊物、錄相、錄音。
(5)賭博或變相賭博,以及進行其它帶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6)道德敗壞、生活作風不正。
(7)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眾鬧事、煽動并參與斗毆事件。
(8)危害他人,調戲或欺辱他人。
(9)偷拿、騙取業(yè)主、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0)攜帶或收藏其他禁品。
(11)蓄意破壞或浪費公司各種設施、設備和業(yè)主財物。
(12)無理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經教不改。
(13)受國家刑律及治安條例處罰。
(14)由于自身失誤或違反公司有關制度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的。
五、處理及程序
1、對輕微過失的處理:
第1次過失:由部門經理口頭警告,并罰款10元;
第2次過失:由部門經理書面警告,并罰款50元;
第3次過失:由部門經理最后警告,并罰款100元;
第4次過失:予以解聘。
2、嚴重過失:
第1次過失:由部門經理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
第2次過失:由部門經理最后警告,并罰款200元;
第3次過失:予以解聘。
3、重大過失:
立即予以解聘。
4、嚴重違紀、違法即使未有過警告,也立即予以解聘,觸犯法律的,送執(zhí)法部門處理。
六、處分的審批權限
1、過失處罰由部門經理簽發(fā)生效。
2、解聘由部門經理提議,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生效,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6篇 物業(yè)集團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物業(yè)集團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tǒng)一表彰。
二、 對各有償服務范圍內的創(chuàng)收,按實際創(chuàng)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 對發(fā)現(xiàn)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并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 對工作中因有發(fā)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并按公司文件規(guī)定評選獎勵。處罰:
三、 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四、 曠工半天,扣發(fā)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fā)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 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干私活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20元。
六、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 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并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jié)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jié)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fā)現(xiàn)除返還或賠補外,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 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yè)余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戶的服務要求,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戶造成損失(本物業(yè)服務范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并賠償。
十、 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fā)現(xiàn)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fā)現(xiàn)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xiàn)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guī)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 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fā)現(xiàn)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qū)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 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薪酬制度獎懲制度考勤制度辦公室管理規(guī)章制度房地產公司規(guī)章制度辦公室日
第7篇 員工獎懲規(guī)章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經理和主管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二節(jié):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zhí)行公司規(guī)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xiàn)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yè)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yōu)閼斀o予獎勵的。
第八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經理店長進行審核;
3、總經理或店長批準。
第三節(jié):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_____元:
1、隨意吐痰,丟紙屑果皮者;
2、早會遲到者;
3、營業(yè)時間內聚眾聊天、看小說、吃零食、打瞌睡、抄寫非公事文件者;
4、崗位衛(wèi)生檢查不合格者;
5、當班期間未佩帶工牌、未穿著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門示未化淡妝者;
6、禮儀、稱呼不規(guī)范者(包括對主管、攝影師、化妝師、設計師的稱呼);
7、填寫各種工作表格不認真、漏填者;
8、當班期間當眾化妝,修剪手、腳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衛(wèi)生、關閉電腦、空調等;
11、未按公司規(guī)定使用公司設備者。如電腦等;
12、上下班忘記打卡者。(須有主管開單證明確有準時上下班)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______元:
1、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列席公司會議者;
2、未經許可而私自帶人進入工作場所者;
3、離開工作崗位未辦理代班手續(xù)者;
4、安排任務未及時完成者;
5、竄崗、隨便進入其它部門工作室者;
6、上班時間吵鬧、大聲喧嘩而不聽糾正者;
7、利用公司設備電腦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者;
8、上班時間洗頭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_______元:
1、未經主管同意外出者;
2、態(tài)度惡劣,傲慢,不接受管理,當眾頂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人事件者。如電話、打印機、復印機等;
4、在顧客面前吵架、說粗話有損公司聲譽形象者;
5、服務態(tài)度欠佳,經顧客檢舉屬實者;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7、出席各種會議或者工作,代他人簽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________元:
1、與顧客或員工發(fā)生斗歐吵架事件者,由部門主管根據情節(jié)作出處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私拉電源影響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業(yè)者。
第十三條、有以下行為者,做記過或開除處分:
1、利用私人對公司不滿,煽動員工情緒制造事端者;
2、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職務調動者;
3、在外散布謠言,制造事端,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風險提示:實踐中,發(fā)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yè)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yè)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yè)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yè)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企業(yè)在制定規(guī)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xié)議,據此證明商業(yè)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yè)對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fā)生侵犯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yè)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yè)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4、泄露公司營業(yè)機密,如效益,拍照對數(shù),促銷計劃與發(fā)展營運計劃嚴重者。
第十四條、有以下行為者視情節(jié)嚴重報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私自偷取公司產品與顧客產生交易者;
2、盜取、偷竅顧客、同事、公司財物者;
3、盜取、泄露公司內部高級文件、機密者。
第四節(jié):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須有部門主管批準簽字,每月不能超過兩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統(tǒng)一交予會計。
第十六條、忘打卡每人次處于二元處罰,以每一次遞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記打卡二元,無次忘記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條、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分鐘三元扣罰,每月遲到超過五次在原有處罰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條、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時不辦理任何手續(xù),作曠工處理。曠工按三倍扣除當天工資。連續(xù)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公司將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考勤工作由會計負責,考勤員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
第二十條、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在發(fā)工資前應進行仔細核對,核對無誤后方可計算工資。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前前臺領取統(tǒng)一公文,正確填寫,報有關主管簽字后,然后在急時送回前臺。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得到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崗位;
2、如因突發(fā)事件不能到崗者,須立即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說明原由,由部門主管當日下班前補辦手續(xù)上交人事部;
3、員工因病(事)請假,公司不發(fā)當日工資。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崗位每日上班時間鐘頭數(shù),按比例扣發(fā)當日部份工資,并扣除當月滿勤獎金;
4、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主管)批準,超過三天者須報總經理批準;
5、部門經理(主管)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準;
6、員工請假,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到時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xù)假手續(xù),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7、如請假必須提前一天進行申請;如有突發(fā)事可以在8點之前打電話。8點之后無效;
8、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9、因參加社會活動、工作、業(yè)務需要或會議必須離開工作崗位者,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給予公假,工資照發(fā);
10、因某些原因想辭職的,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偨浝砗炞趾笊?。簽字時間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辭職。
風險提示: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yè)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guī)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yè)舉證,所以企業(yè)制定和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xiàn)舉證不能的后果。
第8篇 g工廠員工獎懲制度
工廠員工獎懲制度
第1條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2條 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制、開發(fā)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jié)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jié)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yè)形象,維護企業(yè)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fā)給獎金體現(xiàn),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3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guī)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4條 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
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閑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
在要求禁煙的倉庫等地隨便吸煙的;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攀折、損壞、挪用廠區(qū)樹木、花草的;
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后龍頭不關的
未經批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tài)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20元;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guī)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在本廠范圍內干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yè)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jié)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wèi)當班不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qū)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fā)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fā)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fā)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第5條 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yè)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guī)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9篇 某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宿舍獎懲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宿舍獎懲制度
1、在宿舍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法令及地方法規(guī)禁止的一切活動,按國家、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2、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及管制刀具、有殺傷力的機械進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沒收,并給予100元的罰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解除住宿待遇。
3、嚴禁在宿舍賭博,違反者沒收參賭者隨身攜帶的賭資,并予以開除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當?shù)毓矙C關。
4、違規(guī)使用電器者經查實沒收違章電器并扣罰100元。
5、外來人員超時逗留,經查實第一次扣罰被訪人50元,兩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經許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以查實扣罰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鬧、爭吵者,給予罰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時間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擅回宿舍者,扣罰100元。
9、損壞、丟失公物照價賠償。
10、浪費水電及不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者,經查實扣罰100元。
11、在宿舍墻上亂寫、亂畫、亂貼及亂扔雜物或垃圾者經查實扣罰50元。
12、不服從室長安排,故意不參加衛(wèi)生輪值,罰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第10篇 k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為確保本酒店正常經營運作,酒店實行獎分與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堅持獎懲分明、獎優(yōu) 罰劣、獎勤罰懶,以激勵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以保證酒店各項規(guī)章制度得以貫徹執(zhí) 行。
獎分及扣分,每一分相當于人民幣10 元。 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獎金、晉升及獎勵分數(shù)等形式獎勵。
表揚(通報表揚)、獎勵、嘉獎、晉級(提升)等四類,即甲、乙、丙、丁四類:甲為晉 級(提升)類,乙為嘉獎類,丙為獎勵類,丁為表揚(通報表揚)類。 凡有員工符合獎勵規(guī)定的,由有關部門填寫一式三聯(lián)《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在“獎 勵”一欄中填寫清楚員工獲得獎勵的原因和獎勵方式,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 執(zhí)行。
有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員工,應給予1~50 分內的獎勵。
1、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個人業(yè)務水平和酒店服務質量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2、在酒店節(jié)約原材料、能源和資金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工作任勞任怨,為賓客提供細致周到服務,多次受到賓客贊譽和表揚者。
4、在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5、被評為酒店年度、季度“優(yōu)秀員工”或業(yè)務技能大賽獲獎;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為酒 店爭得榮譽者。
6、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酒店和員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者。
7、堅持原則,遵紀守法、抵制歪風邪氣,見義勇為,在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貢獻者。
8、為酒店科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酒店采納者。
9、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10、其他應該給予獎勵的。
1、目的 為促進員工自律,建立員工行為標準,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證優(yōu)良的服務。同時為 部門主管提供一個一致的紀律處分的標準。
2、類別 員工處分分為三種: a 類處分(小過):適用于口頭警告、輕微過失; b 類處分(中過):適用于嚴重警告、嚴重過失; c 類處分(大過):適用于重大過失。
3、處理方式:批評(教育)、扣分(或罰款)
4、處分程序: 由員工所在部門填寫一式三聯(lián)《員工獎勵/處分通知單》,在扣罰一欄寫清楚處分原因及 處理結果,由違規(guī)者本人或見證人簽認,部門經理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審批,呈總經理批 準后執(zhí)行。 員工如有違反,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 知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1 分~10 分(即罰款10 元~100 元),不得參與月度優(yōu)秀員工評獎; 同樣過失重犯者,將加倍扣分。同年累計三次受到 a 類處分者,取消當年評選優(yōu)秀員工的資 格。
1)無故遲到、早退。
2)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電梯;不使用規(guī)定的員工通道和規(guī)定路線行 走。
3)不按規(guī)定穿著工作服,不佩戴工號牌和銘牌,儀容不整,違反酒店有關飾物佩戴規(guī)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他部門閑逛、閑聊、干私事。
5)工作時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或在員工餐廳外進食,或將工作餐帶出員工餐廳。 3
6)當班時使用酒店電話辦私事。
7)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環(huán)境整潔。
8)下班后無故在酒店營業(yè)場所內逗留、閑逛。
9)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看電視或玩電子游戲、閱讀書報。
10)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高聲與顧客交談或作不雅的動作。
11)服務態(tài)度欠佳,工作馬虎、粗心大意,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
12)因工作疏忽,損壞酒店或賓客的財物,但價值較低。
13)私自調換更衣室或宿舍。
14)工作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帶親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場所。
15)未經部門經理批準,擅自調整班次、休息和休息時間。
16)故意浪費酒店資源,不愛護公物、工具和設備等。
17)使用音樂、娛樂設備影響他人休息,屢教不改者。
18)當班前喝酒、吃蔥蒜、榴蓮等有強烈異味的食品。
19)將餐卡、員工銘牌等借給他人使用者。
20)違反吸煙條例。
21)其他輕微過失。 員工如有違反,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 知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 10 分~20 分(即罰款 100 元~200 元),扣除年終獎 50%,不得參 與酒店月度、季度優(yōu)秀評選活動。同樣過失重犯者,將加倍扣分。試用期內員工要延長一個 月的試用。
1)工作時間睡覺或無故中途停止工作、辦私事。
2)當班時擅離工作崗位、未作交班擅自離崗,或因交班疏漏造成賓客投訴。
3)未經批準,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攜親友或他人進入酒店參觀非開放區(qū)域或進行私人探 訪等。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酒店或客人財物損失或破壞,或造成客人的嚴重投訴、批評,影 響酒店的聲譽。
5)在酒店營業(yè)場所或辦公區(qū)吵鬧、粗言穢語或擾亂酒店安寧,影響工作秩序。
6)未經許可擅入客房或私自使用客用設施設備,或出借酒店公物。
7)培訓學習期間曠課,不認真,不虛心,影響惡劣者。
8)違反員工餐廳、更衣室、員工活動室等有關規(guī)定。
9)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酒店正常的工作秩序。
10)不尊重上級,不服從上級工作指示與分配調動。
11)當班時間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或在店內烹制自用食品。
12)當班時間出現(xiàn)酒店物品遺失、損壞,不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或對領導隱瞞事實。
13)違反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引起較為嚴重的后果。
14)未經批準私自配制酒店對客服務場所或辦公場所鑰匙。
15)在酒店內兜售、販賣私人物品或私換外匯、套匯等。
16)超越職權范圍、授權范圍,擅自做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作答而造成損失。
17)違反操作規(guī)程、服務規(guī)范,導致不良后果。
18)對賓客和同事不禮貌,說污辱性與無責任的話。
19)經常遲到或早退,中途離崗影響工作。
20)無病裝病,弄虛作假。
21)拒絕酒店授權人員(如:保安)檢查手袋、行李等。
1、員工如有違反,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 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20 分~50 分(即罰款200 元~500 元),不得參與酒店月度、季度、年度等 一切優(yōu)秀評選活動。
2、凡有c 類過失的員工,酒店有權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補償。
3、觸犯國家刑律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員工受c 類處分或同樣錯誤連續(xù)發(fā)生,部門管理人員須負連帶責任,同樣要做出扣分 處理。
1)向客人索要錢物/小費或變相索取其他報酬。
2)無故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15 天。
3)由于工作失誤造成酒店、賓客財物嚴重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
4)其他一切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的行為。
5)蓄意偽造酒店單據、證明或文件,銷毀或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賬單、單據,或利用已 付單向客人收費及故意加收,中飽私囊。
6)偷盜、騙取酒店、客人、同事之財物。
7)以酒店的名義招搖撞騙,嚴重破壞酒店聲譽。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9)蓄意破壞酒店各種設施設備。
10)私自向外界泄漏酒店機密資料。
11)未經批準,私自在外兼職。
12)侮辱、謾罵、威嚇、威脅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員。
13)毆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致人重傷。
14)攜帶、收藏或使用麻醉劑、槍械及其他違禁品。
15)私自在酒店張貼標語、涂改公告;組織、煽動或參與罷工等事件。
16)在酒店聚眾賭博,破壞酒店經營工作秩序。
17)參加或利用*組織。
18)做不道德或猥褻交易、流氓行為。
19)違反國家消防條例、規(guī)定,造成火災或火警事故。
20)私自損壞防火報警設備、通信設備等各種公共設施設備。
21)犯有詐騙、勒索、窩贓、搶劫等刑事犯罪。
除上述條款外,各部門可依據本部門經營管理及督導管理的實際需要,訂立本部門《管 理細則》,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呈總經理批準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11篇 廚房員工獎懲制度
知福居廚房員工獎懲制度
我們不應該做的:
1) 上班遲到扣除1小分,當月遲到5次的員工追加扣除2大分。
2) 上班時間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扣除3~5小分,情節(jié)嚴重追加扣除1~5大分。
3) 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扣除1~3小分。
4) 廚房員工培訓課或者有事先通知的臨時集合無辜缺席的,扣除3~5大分。
5) 違反員工餐廳管理規(guī)定,浪費食物,扣除5小分,情節(jié)嚴重的扣除1~3大分。
6) 廚房員工儀表不干凈,不穿著工衣就進入廚房工作崗位工作,頭發(fā)過長,上班時間手戴戒指。扣除1~3小分。
7) 由于主管級員工忘記申購菜品原料從而導致的菜品估清,不按照廚房六常管理法規(guī)定胡亂堆放原料工具,扣除2~5小分。
8) 未經允許吃、喝、拿公司物品,扣除3~5小分,情節(jié)嚴重的扣除當月全部考評分,并扭送公安部門。
9) 工作時聽mp3音樂、玩手機,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扣除1~3小分,屢次違反的追加扣除1~3大分。
10) 廚房員工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扣除3~5小分。
11) 廚房員工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照價賠償,扣除1~3小分。
12) 廚房員工拒絕執(zhí)行本部門主管的指示,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導致本部門菜品銷售發(fā)生脫節(jié),扣除2~6小分,情節(jié)嚴重的追加扣除3大分。
13) 上班時打瞌睡,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扣除1~6小分。
14) 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調戲或侮辱他人,偷竊酒店物品。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故意損壞告示欄或他人物品,扣除3到15小分,情節(jié)嚴重的將扣除當月全部考勤分,并扭送公安部門處理
15) 部門上菜速度慢,菜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將不干凈或者變質的原料上桌,因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的客人投訴,扣除2~6小分。
16) 在廚房內吸煙,酗酒,扣除5小分。
17) 不服從上級安排,頂撞上級,扣除3~5小分,情節(jié)嚴重并造成惡劣印象的追加扣除1~5大分。
18) 每日、每周例行衛(wèi)生檢查不合格,扣除1~2小分。
備注:以上扣分制度針對廚房普通員工,部長級、主管級、主任級違反則加倍扣除考評分。每月因員工違紀扣除的金額明細,會在廚房會議上公布。所扣除的錢款,全部用于獎勵每季度的優(yōu)秀員工和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員工。
知福居廚房員工獎懲制度
應為我們的努力付出所得到的:
1) 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異,態(tài)度積極,受到經理,部門主管表彰,加1~5小分。
2) 拾金不昧,幫助后進員工工作,對部門日常運作提出有建樹性提議并被采納,加3~10小分。
3) 推出本部門新菜品,得到客人認可并點擊率頗高,加5~15小分。
4) 當選本季度優(yōu)秀員工的,本季度每月加20小分。
5) 積極配合廚房部門工作,在本部門人員欠缺,員工自愿加班加點,加1~5小分。
6) 在酒店范圍發(fā)生以外事故(如火警、工程事故、廚房起火等)挺身而出維護酒店利益的廚房人員,加20~100小分。
備注:以上有優(yōu)異表現(xiàn)的員工,由廚房主任和廚師長合適情況后下達加分單。
優(yōu)秀的員工、優(yōu)待的福利:
1) 優(yōu)秀員工每季度評選一次,當選的員工每月增加獎金100元,本季度每月增加20小分,并得到一份由廚房部贈送精美禮物和公司頒發(fā)的優(yōu)秀員工獎章。
2) 廚房優(yōu)秀員工本季度可以和家屬朋友免費在公司就餐一次,餐費200元。
優(yōu)秀員工考評名額權限:
1) 一季度內違紀少于5次的員工,可以獲得候選權。
2) 一季度內受到公開表彰的員工,可以獲得候選權。
3) 評選會上得到30%選票以上的員工,可以獲得候選權。
4) 廚房主任提議的員工,可以獲得候選權。
第12篇 公務員工作獎懲制度范本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機關工作人員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機制,激勵和引導機關人員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積極進取,現(xiàn)參照《公務員法》和我市有關效能監(jiān)察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機關工作人員應模范地履行各項工作職責,秉公執(zhí)法,努力做好行政執(zhí)法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條 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到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注重工作實績,考核結果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 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分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是指政治素質、思想修養(yǎng)、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等。
能:是指行政執(zhí)法水平、業(yè)務技術水平及組織管理才能。
勤:是指工作態(tài)度、出勤情況等。
績:是指執(zhí)法工作的數(shù)量、質量和效果。
第五條 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稱職和不稱職三個檔次。
第六條 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機關工作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年終考核或單項評比中被評為優(yōu)秀的;
(二)在宣傳貫徹法律、法規(guī)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
(三)在文化事業(yè)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
(四)按其他規(guī)定應當給予表彰的。
第七條 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是指對群眾反映較大或有一定問題,但又不構成違紀的機關工作人員及時提醒、警戒和限期改正的制度。
第八條 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以誡勉:
(一)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決定、集體決定出現(xiàn)偏差,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不嚴格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科室內部鬧不團結的;
(三)工作作風不實,甚至弄虛作假、虛報浮夸,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脫離群眾,不關心群眾疾苦,甚至損害群眾利益,群眾意見較大的;
(五)執(zhí)行廉潔從政有關規(guī)定不夠嚴格,影響干部形象的;
(六)不遵守社會公德,生活作風不檢點,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在民主評議中,優(yōu)秀票和稱職票合計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或年度考核評為基本稱職的(健康原因除外);
(八)組織認為需要誡勉的其他問題。
第九條 機關工作人員的誡勉由局紀檢組、辦公室根據考察情況、民主集中制貫徹情況等,對照第八條之規(guī)定,提出誡勉對象建議名單,報局黨委審定。
第十條 誡勉對象確定后,分管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找被誡勉干部談話,指出問題,提出要求,并由專人作好記錄。
第十一條 被誡勉人員在誡勉談話后的15天內,要在深刻反省、認真剖析的基礎上,制定整改措施,報辦公室、紀檢組和分管領導;誡勉期滿,要寫出整改情況報告。
第十二條 誡勉期限一般為半年。誡勉期間被誡勉人員沒有改正存在問題或出現(xiàn)新問題的,要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