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匯編ⅱ4
18.3.6明確發(fā)生異常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18.3.7明確儲存經營涉及到的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19、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制度
19.1明確適用范圍(涉及貨物的出入庫管理各個環(huán)節(jié))。
19.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如驗收、保管、發(fā)貨等人員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19.3出入庫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19.3.1明確貨物的驗收程序、方式、地點等。
19.3.2明確出入庫應查驗的內容(品種、數量、規(guī)格、包裝、標志等)。
19.3.3明確記賬內容(包括品名、數量、經手人等)、賬物必須相符。
19.3.4明確不符合入庫規(guī)定貨物的處理原則。
19.3.5明確出庫的順序原則。
19.3.6明確對進入儲存區(qū)域的人員、車輛的要求。
19.3.7明確對儲存庫房的消防設施的要求及檢查要求。
19.3.8明確對儲存保管涉及到的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20、危險化學品養(yǎng)護管理制度
20.1明確適用范圍(自有倉庫和租賃倉庫的危險化學品的養(yǎng)護管理環(huán)節(jié))。
20.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如從事危險化學品養(yǎng)護活動的自有人員、委托單位的人員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0.3危險化學品養(yǎng)護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0.3.1明確入庫時的檢驗內容(品名、規(guī)格、數量、質量、包裝、標志、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
20.3.2明確儲存中應檢查的內容和周期。
20.3.3明確安全操作要求。
20.3.4明確對檢查結果的處理方式或方法。
20.3.5明確對養(yǎng)護管理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21、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1.1明確適用范圍。
21.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1.3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1.3.1明確各類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庫房的要求(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氣、通風、庫房周邊、衛(wèi)生等)。
21.3.2明確儲存中的禁忌要求(寫明禁配物料名稱)和儲存方式。
21.3.3明確儲存中的堆垛要求。
21.3.4明確運輸要求和運輸方法。
21.3.5明確安全操作要求。
21.3.6明確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涉及到爆炸品的要體現“五雙”管理要求。
22、毒害性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2.1明確適用范圍。
22.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2.3毒害性危險化學品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2.3.1明確各種毒害性危險化學品儲存庫房的要求(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氣、通風、庫房周邊、衛(wèi)生等)。
22.3.2明確儲存中的禁忌要求(寫明禁配物料名稱)和儲存方式。
22.3.3明確儲存中的堆垛要求。
22.3.4明確運輸要求和運輸方法。
22.3.5明確安全操作要求。
22.3.6明確對毒害品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22.3.7涉及到劇毒化學品的要體現“五雙”管理要求。
23、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3.1明確適用范圍。
23.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3.3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3.3.1明確各種腐蝕性危險化學品儲存庫房(棚)的要求(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氣、通風、庫房周邊、衛(wèi)生等)或罐區(qū)設備設施要求。
23.3.2明確儲存中的禁忌要求(寫明禁配物料名稱)和儲存方式。
23.3.3明確儲存中的堆垛要求。
23.3.4明確運輸要求和運輸方法。
23.3.5明確安全操作要求。
23.3.6明確對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24、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
24.1明確適用范圍(涉及到與運輸有關的人員和單位)。
24.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如司機、押運員等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4.3運輸管理具體內容:
24.3.1審驗運輸合同文本或任務單、運輸單位資格;明確運輸工具、包裝物應符合的要求。
24.3.2明確對運輸單位和從業(yè)人員的告知義務及告知內容(禁忌、標志、防護、應急處理等)。
24.3.2明確運輸、裝卸作業(yè)中,應注意的問題。
24.3.3明確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如有的話)運輸時的特殊要求和管理規(guī)定。
25、加油站儲油罐區(qū)管理制度
25.1明確適用范圍。
25.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5.3加油站儲油罐區(qū)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5.3.1明確對加油站儲油罐區(qū)環(huán)境的要求。
25.3.2明確對加油站儲油罐區(qū)警示標志的要求。
25.3.3明確對加油站儲油罐區(qū)消防滅火器材配置的要求。
25.3.4明確加油站儲油罐日常維護應注意的問題。
25.3.5明確在加油站儲油罐區(qū)及附近用電、用火或機械作業(yè)的安全要求。
26、加油站進出車輛、人員管理制度
26.1明確適用范圍 (包
第2篇 化工公司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保障外來施工人員的施工過程作業(yè)安全和個人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參加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工程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zhí)行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條 公司方(甲方)必須對外來施工的單位(乙方)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其內容:
1、驗證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及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確認,要由設備、安全聯合審查,認證后,方能委托。
第五條 甲乙雙方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guī)定簽訂安全協議書。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
臨時追加的項目,除按程序補辦手續(xù)外,要由安全科審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乙方施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等工作,并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條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做到:
1、明確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2、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
3、甲方向乙方介紹本公司廠規(guī)廠法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yè)現場及環(huán)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5、甲方安全科要同乙方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協議書。
6、甲方對乙方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yè)場所,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作業(yè),并向甲方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1、現場作業(yè)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甲方規(guī)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等管理和審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準,方可作業(yè)。
2、施工和檢修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負責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任意將火種攜帶入生產區(qū)內,并須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
4、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對違章作業(yè)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yè),甲方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yè)。
第九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自覺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絕對保證甲方人員、生產和設施安全;及保證自身設施和人員安全。如果因管理不善及違章作業(yè)等原因造成損失或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完全承擔。
第3篇 d單位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wèi)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fā)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4篇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目錄
1.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從業(yè)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3.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管理制度
4.從業(yè)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5.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6.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7.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8.烹調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9.面點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10.涼菜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11.裱花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12.現榨飲料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4.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5.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6.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8.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19.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20.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yè)人員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yè)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yè)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yè)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2.從業(yè)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yè)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guī)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3.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yè)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wèi)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yè)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后;3、處理生食物后;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fā)、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zhí)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開始工作前;2、上廁所后;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qū)。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qū)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qū)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wèi)生要求。
4.從業(yè)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從業(yè)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fā)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qū)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yè)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yè)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qū)內脫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qū)。
六、每名從業(yè)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5.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fā)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yè)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采購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yè)蓋章(或簽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guī)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5篇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6篇 單位 消防安全制度
篇一: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wèi)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fā)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篇二:
企業(yè)職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活動,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1 、認真組織單位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及防火安全常識,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2 、熟記自己職責,責任范圍,熟悉崗位環(huán)境,明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滅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識。
3 、牢記火警電話號碼 119 、報警程序和企業(yè)消防控制中心電話號碼 2022 ,如發(fā)生火災迅速報警,及時通知內部有關人員到場處置。
4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員工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解決。
5 、物品倉庫嚴禁吸煙,物品、碎紙垃圾要及時清除,經常保持安全**的暢通。
6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平時巡查制度,防止出現漏崗現象,巡查人員必須 24 小時堅守崗位,發(fā)現險情及時排除。
7 、平均每個月對單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班,不斷提高單位的自身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 、經常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篇三:
一、消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學校消防工作。
二、學校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三、學校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主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主任為組員。消防領導小組的責任是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采取應急手段,確保學校消防安全。
四、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長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貫徹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分管副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是:
1、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擬定年度消防計劃,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確保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標志完好。
六、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與各處室、教研組、班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與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七、對消防重點部位如實驗室、微機室、圖書室、主控室、電教室、財務室、配電室等實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標志,定期檢查、檢驗、維修、更新滅火器藥品,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對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消防滅火技能的培訓,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
八、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間巡邏制度,落實到人,由總務處負責安排和檢查并建立記錄。
九、堅持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消防安全法規(guī),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準在校內隨意亂燒舊書本、廢紙等。
十、與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主動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不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設施,杜絕火災隱患,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
篇四: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經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guī)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qū)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 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一)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 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有關規(guī)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fā)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yè)。
(三)發(fā)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fā)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 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篇五:
1、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2、單位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各部門經理為委員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和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成立以部門經理為首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行政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做到責任層層落實,把好安全關。
4、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安全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記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門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自覺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規(guī)定,切實負責,加強檢查,積極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5、安全保衛(wèi)部是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總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指導。
6、單位配置的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緊急廣播系統、防排煙系統、卷簾門以及各種消防安全指示標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設備設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標準,所有員工都有維護、保管、養(yǎng)護的義務,不準隨意挪用、移動、擠占、遮擋和損壞。
7、單位的消防設備設施要有專人負責登記造冊,定期維護保養(yǎng),保持設備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崗位安全員為主要成員的義務消防隊,由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定期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9、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0、所有員工應當認真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會”(知道單位或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知道初期火災撲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線,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
11、單位的防雷裝置,應當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定期檢查,對避雷針、避雷器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12、單位把高壓配電室、鍋爐房、電腦機房、燃氣調壓站、中餐廚房等列為重點防火部位,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規(guī)章制度,有安全負責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緊急處置預案,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廚房等使用明火或產生熱能源的部位,要嚴格管理,嚴格要求,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設備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動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嚴格遵守本單位關于《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須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
15、不準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帶入客房,建筑物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客房內不準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不準私自安裝電器設備。
16、餐廳、宴會廳、劇場、歌舞廳及其他人員聚散場所和娛樂場所,營業(yè)中要控制所能承載的人數,不得超員接待,并保持疏散暢通。
17、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單位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專業(yè)電工實施;客戶自備和使用的電器設備,須經工程部門檢查認可,并由專業(yè)電工安裝;凡可移動的電器設備,其電源線必須是橡膠護套導線;因工作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提前申請,按《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由專業(yè)電工安裝架設。
第7篇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晨檢制度范本
一、每天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上班后,由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精神狀態(tài)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tài);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
6、觀察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是否帶戒指、項鏈等違規(guī)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衛(wèi)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如檢查中發(fā)現個別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帶戒指、項鏈等違規(guī)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脫下;
2、對指甲過長,個人衛(wèi)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衛(wèi)生后上班。
三、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fā)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8篇 勞務隊、供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把好民工、臨時工錄用工。
1、嚴格審查。分包方必須具有符合要求的資質證(資質等級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資格證書、法人委托書、稅務登記證),有相應的法人代表、技術人員的職稱證件、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證,主要技術工人的等級證書等證明。
2、嚴格審批。按《分包方控制程序》對分包商進行評價,及時向業(yè)主反饋分包方安全管理信息。
(二)、對外分包時,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給外包企業(yè)。
(三)、加強對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四)、加強對臨時工安全思想教育、培訓及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防護用品的教育。
第9篇 監(jiān)理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 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 、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
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單位、部門
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五、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第10篇 外協施工承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選擇合格的承包商,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盡可能的避免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合本企業(yè)承包商的管理。
3.職責
安環(huán)部和廠長辦負責承包商的預審、教育、施工監(jiān)督檢查驗收;行政部負責后勤的保管和供給;生產廠長統籌管理,協調各部室配合幫助。
4 資格預審
4.1承包商需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目錄、企業(yè)的經營能力和范圍、以往的業(yè)績及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范圍等內容;
4.2安環(huán)部、廠長辦、設備部、行政部會同其它各部室、車間針對承包商提供的內容進行審核,確定承包商的安全生產作業(yè)能力,根據審核結果選出適合的承包商,將審核結果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正式選用承包商;
4.3安環(huán)部匯總各部室意見,針對承包商的施工內容提出安全生產要求,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4.4承包商要根據企業(yè)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編制必要的生產計劃,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檢查與作業(yè)有關的安全設施、配備,接受企業(yè)安全培訓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環(huán)部出具“承包商一級教育合格證明”,承包商憑借《承包商一級教育合格證明》及《安全責任協議書》方可進入廠區(qū)。
5 作業(yè)監(jiān)督
5.1安環(huán)部對承包商的作業(yè)落實安全責任人,作業(yè)過程中,承包商有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企業(yè)施工作業(yè)的實際情況,落實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員涉及到用火、用電、登高、吊裝等作業(yè)時應到設備部申請,辦理相應的作業(yè)許可證,作業(yè)許可證的辦理須符合企業(yè)相關制度;
5.3安環(huán)部針對作業(yè)內容不定時的檢查監(jiān)督承包商的施工作業(yè)和安全生產狀況,填寫《承包商作業(yè)安全檢查表》。
6 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本企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廠區(qū)內嚴禁吸煙、嚴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業(yè),嚴禁違章動火、違章作業(yè)等規(guī)定。不得將火種及香煙帶入廠區(qū)內。在施工作業(yè)時要按照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在廠區(qū)內不準有穿短褲、裙子、拖鞋和赤腳(背)、無袖背心、追逐打鬧以及將小孩帶入廠區(qū)內等現象。
6.2承包商要愛護廠內公物及所有設備、管道和消防設施(器材),未經安環(huán)部批準辦理許可證,嚴禁動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無端爬越廠區(qū)內的各種機械裝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與本施工工作無關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帶(開)施工車輛必須接受門衛(wèi)檢查和登記,按照規(guī)定戴好防火帽,在廠區(qū)內限速行駛。未經安環(huán)部批準,嚴禁將非作業(yè)車輛駛入裝置區(qū)內以及將車輛停放裝置區(qū)內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和允許的作業(yè)范圍,在指定的區(qū)域內從事施工作業(yè)。嚴禁在裝置區(qū)內隨意開啟機泵、動用、觸摸機器、儀表、閥門、電器設備等,更不準未經同意隨意拖用廠內、他人或外單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現場的設備、物資材料要有專人看管,發(fā)生竊盜案件時要及時向安環(huán)部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業(yè)過程中,要與相關科室做好聯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項,防止因施工作業(yè)情況的變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類事故。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yè),嚴禁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服裝以及穿帶鐵釘的鞋。
6.6承包商應遵守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廠區(qū)內未經安環(huán)部批準,嚴禁使用電爐、電鍋、電壺等大負荷電器。
6.7承包商應安排具有資質和相應能力的專業(yè)人員對特殊作業(yè)和危險作業(yè)進行專業(yè)監(jiān)護。
6.8在企業(yè)啟動安全應急程序時,承包商必須無條件服從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項目有多個承包商的,執(zhí)行以上規(guī)定外,由安全生產副廠長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廠區(qū)內違反上述有關條款和廠內有關規(guī)定者,安環(huán)部將依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企業(yè)有關安全管理文件中的處罰條款作出處理,視情節(jié)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造成事故、險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惡劣影響時,視情節(jié)對責任者和責任單位進行賠償損失或交由司法部門處理。
7 表現評價和續(xù)用
7.1項目完工后,企業(yè)相關科室應對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表現做出評價,填寫《承包商表現評價表》,匯入承包商檔案;
7.2企業(yè)將為合格的承包商造冊,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單》;
7.3對于承包商名單中優(yōu)秀的承包商,企業(yè)以后在選擇時可以優(yōu)先考慮。
第11篇 某某單位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研究、部署、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總局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會議。
第三條 下屬單位應結合實際,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第四條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建立和執(zhí)行情況應納入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和考核范圍。****部門負責對下屬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下屬單位應建立內部監(jiān)督和考核制度。
第二章 內容
第五條 ****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一)****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人員包括:****領導、****各部(室)負責人、下屬單位負責人及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職、專職安全員、安全業(yè)務員等。
(三)會議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作工作報告。
(四)會議主要任務: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會議、文件精神,總結上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根據需要進行安全生產工作表彰等。
(五)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組織,****部門協助。
第六條 ****安委會會議:
****安委會會議根據需要適時召開,參加人員包括:安委會全體成員及其有關人員。會議主要任務是研究、分析、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安全生產例會:
(一)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
(二)參加人員為下屬單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職、****專職安全員、安全業(yè)務員。
(三)會議主要內容包括:傳達、貫徹國家、上級有關精神,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研究事故隱患及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 安全生產專題會:
(一)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年度重點工作,適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
(二)安全生產專題會時間、地點、內容、參會人員等由組織單位負責提出。
(三)安全生產專題會主要任務是針對安全生產某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或重點工作,研究解決的辦法及措施。
第三章 要求
第九條 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確定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主持人 、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zhí)行情況等。
第十條 參加會議的人員,應熟悉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人員參加會議,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向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早退。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匯編ⅰ3
(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交接班管理制度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
根據原化學工業(yè)部《安全生產禁令》的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編寫要點如下:
3.1適用范圍。
3.2引用標準。
3.3交接班要求及內容
3.3.1接班準備(含提前到崗,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防護用品,班前會議,檢查生產和設備運行情況等);
3.3.2交班準備(含填寫好設備運行、生產情況記錄,工具備件清點數量,工具擺放有序、整齊,資料歸好,做好衛(wèi)生等);
3.3.3交接班內容(含上一班生產工藝情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下一班的任務,技術措施要求,工具備件數量,設備運行情況,有無事故及處理情況,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記錄,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及通知等)。
3.4交接班“五交”、“五不交”的規(guī)定
3.4.1五交(交本班生產、工藝指標、產品質量和任務完成情況;交各種設備、儀表運行及設備、管道的跑、冒、滴、漏情況;交不安全因素及已采取的預防措施和事故處理情況;交原始記錄是否正確完整和崗位區(qū)域的清潔衛(wèi)生情況;交上級指令、要求和注意事項)。
3.4.2五不交(生產情況、設備情況不明,特別是事故隱患不明不交;原始記錄不清不交;工具不齊全不交;崗位衛(wèi)生不好不交;接班者馬虎,不嚴格不交)。
3.5考核
3.5.1人員要對口 交接;
3.5.2接班人員未到,在崗人員不得離崗;
3.5.3交接班要簽字;
3.5.4交接班記錄要不定期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