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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腳手架作業(yè)(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51

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腳手架作業(yè)

第1篇 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腳手架作業(y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長慶油田分公司水電廠(以下簡稱水電廠)所轄生產生活區(qū)域等施工作業(yè)中的有關腳手架作業(yè)的安全管理,防止腳手架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fā)生,依據《長慶油田分公司腳手架作業(yè)安全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標準等,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腳手架是一種臨時搭設的、可供人員在其上施工、承載建筑、設備和物料的平臺。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水電廠所屬各單位(包括廠監(jiān)管的多元經濟單位)及承攬水電廠施工任務承包商的任何金屬(木)腳手架作業(yè)活動,包括搭建、拆卸、移動、提升、改建和使用腳手架作業(yè)。

第二章 腳手架作業(yè)管理要求

第四條 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作業(yè)許可制度,應辦理作業(yè)許可手續(xù)(應有許可票見附件),并詳細說明作業(yè)范圍、確定危害和評估風險、制定相應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五條 由各業(yè)務主管部門或基層單位負責人組織生產及施工單位有關人員進行現(xiàn)場調查,識別腳手架作業(yè)對生產區(qū)域的具體影響,進行工作安全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第六條 由施工單位編寫腳手架作業(yè)方案和應急預案,按照等級劃分逐級辦理作業(yè)許可票,批準后方可進入生產區(qū)域進行腳手架作業(yè)。

第七條 施工單位應具有腳手架作業(yè)相關資質;腳手架作業(yè)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具有相應資質;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等不適宜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允許進行腳手架作業(yè)。

第八條 凡是沒有辦理作業(yè)許可手續(xù)、沒有落實作業(yè)安全措施、未設現(xiàn)場作業(yè)監(jiān)護人以及腳手架作業(yè)方案有重大變動且未經批準的,一律禁止作業(yè)。作業(yè)期間,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第十條 腳手架作業(yè)前,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hse控制措施,并組織作業(yè)方案與hse控制措施的專門培訓,使作業(yè)相關人員充分理解和熟知腳手架搭設作業(yè)技術要求、存在危害。hse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相關附圖,如作業(yè)環(huán)境示意圖、平面布置示意圖等;

2、風險評估結果(如工作前安全分析);

3、安全工作方案:腳手架作業(yè)安全方案,應具體描述腳手架作業(yè)中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周圍工藝設備和容器、工藝管線、電力線、危險區(qū)域等的安全,如何消除相互的影響。必要時應提供示意圖;

4、個人防護裝備;

5、其他相關資料。

工作前安全分析時應考慮但不限于:

--高處作業(yè);

--現(xiàn)場存在的電力線或工藝設備和容器;

--危險區(qū)域劃分;

--作業(yè)環(huán)境;

--鄰近工作人員的相互影響;

--腳手架基礎或鄰近區(qū)域挖掘作業(yè)的影響;

--氣候的影響。

第十一條 腳手架管理實行綠色和紅色標識:

綠色表示腳手架已經過檢查且符合設計要求,可以使用;

紅色表示腳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設或待拆除,除搭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第三章 腳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動、改裝

第十二條 腳手架的搭設、拆除、移動、改裝等作業(yè)應在作業(yè)技術負責人現(xiàn)場指導下進行。

第十三條 作業(yè)中,作業(yè)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工具袋等裝備。

第十四條 腳手架應正確設置、使用防墜落裝置,每一作業(yè)層的架體應設置完整可靠的臺面、防護欄桿和擋腳板。使用特殊防護設施時應在作業(yè)負責人指導下進行。

第十五條 腳手板除了用作鋪設腳手架外不可它用。

第十六條 腳手架的支撐腳應可靠、牢固,能夠承載許用最大載荷。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第十七條 當腳手架的高度超過其最小基礎尺寸的4倍時,應在其頂部采取防傾覆的措施。

第十八條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當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應進行檢查,并采取臨時性加固措施。

第十九條 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措施等執(zhí)行jgj46標準。

第二十條 遇有六級及以上強風、濃霧、大雪及雷雨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腳手架搭設作業(yè),正在使用的腳手架應以紅色掛牌替換綠色掛牌。雨雪過后,應把架面上的積雪、積水清除掉,避免發(fā)生滑跌。大風過后,應對腳手架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

第二十一條 腳手架作業(yè)過程中禁止高空拋物、禁止上下同時拆卸。桿件尚未牢固時,禁止中途停止作業(yè),禁止攜帶物品上下腳手架,所有物品應使用繩索或其他傳送設施傳遞。

第四章 腳手架的檢查

第二十二條 腳手架搭設期間遇有下列情況時,作業(yè)負責人應根據腳手架檢查清單逐項檢查確認,并根據結果設置警示牌:

--分段搭設的腳手架,在每段搭設完成后;

--每搭設完10~13m高度后;

--腳手架搭設完成后。

腳手架檢查清單參見附錄a,腳手架警示牌參見附錄b。

第二十三條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有下列情況時,作業(yè)負責人應檢查腳手架,并根據檢查結果設置警示牌:

--遇有大雨、大雪、大風(六級及以上)、寒冷地區(qū)解凍后;

--每一班次作業(yè)開始之前;

--作業(yè)平臺上施加載荷前;

--腳手架改動后;

--每隔7~10天。

第二十四條 檢查發(fā)現(xiàn)腳手架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xiàn)象,應立即修理完善,重新設置綠色警示牌。檢查依據包括《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66-2008。

第五章 隔離與防護

第二十五條 在腳手架作業(yè)前和作業(yè)過程中應根據需求設置安全通道和隔離區(qū),隔離區(qū)應設置警戒標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

第二十六條 腳手架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腳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動部件,如扣件、活動鋼管、鋼筋、工器具等。

第二十七條 超出避雷裝置保護范圍的大型腳手架應按相關標準設置避雷裝置。

第六章 腳手架的使用

第二十八條 腳手架的使用

1、腳手架的使用者都要接受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作業(yè)規(guī)程、作業(yè)危害、安全防護措施等。

2、腳手架的使用者要按照工作前安全分析,主動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3、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現(xiàn)場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使用者應通過安全爬梯(斜道)上下腳手架。腳手架橫桿不可用作爬梯,按照爬梯設計的除外。

5、腳手架上的載荷不允許超過其容許的最大工作載荷。

6、腳手架無扶手、腰桿和完整的踏板時,腳手架的使用者需使用防墜落保護措施。

7、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

8、在腳手架上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同時執(zhí)行水電廠動火相關規(guī)定。

9、腳手板材料應為木板或竹架板,腳手板放置在腳手架上后,兩頭應用直徑不低于5mm的鐵絲捆綁,防止負重后翻板。

第七章 腳手架材料

第二十九條 腳手架材料包括鋼管、門架、扣件和腳手板等,質量要符合國家腳手架技術規(guī)范要求。廠業(yè)務主管部門或總包單位應在施工作業(yè)單位入場前對其腳手架材料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對腳手架廠商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進行審驗。重復使用的腳手架鋼管、門架和扣件等材料的形狀尺寸、性能應滿足腳手架技術規(guī)范要求,嚴禁使用裂縫、變形、滑絲和銹蝕的腳手架材料。腳手板材料應符合作業(yè)方案中對承載力的要求,嚴禁使用腐朽的腳手板。

第三十條 在入庫前和使用前應對腳手架材料和部件進行檢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應及時修復或銷毀,在銷毀前應附上標簽避免誤用。

第三十一條 應妥善保管腳手架部件,存放在干燥、無腐蝕的地方,禁止在上面堆放重物,防止損壞,使用期間應定期檢查。

第三十二條 腳手架部件的檢查結果應附在腳手架的相關資料中。

第八章 腳手架作業(yè)許可票管理

第三十三條 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三級審批管理。凡在本細則規(guī)定范圍內的腳手架作業(yè)前,須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作業(yè)區(qū)域所屬基層單位辦理許可票,經業(yè)務主管部門或基層單位主管領導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審查施工方案,進行現(xiàn)場勘察,合格后按照等級劃分簽發(fā)腳手架作業(yè)許可票。

對搭設高度5米及以下的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一級審批。要求施工單位報施工作業(yè)所在區(qū)域的基層單位審批簽發(fā)。

對于搭設高度5米至15米的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二級審批。要求施工單位在基層單位審批后,報廠業(yè)務主管部門審批簽發(fā)。

對于搭設高度15米及以上的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三級審批。要求施工單位在基層單位和業(yè)務部門審批完后,報廠主管領導審批簽發(fā)。

第三十四條 腳手架作業(yè)結束后,申請人和許可人(或其授權人)在現(xiàn)場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關閉腳手架作業(yè)許可。

第九章 安全職責

第三十五條 廠主管部門職責

根據廠業(yè)務部門職能職責,由各業(yè)務部門負責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的腳手架許可手續(xù)審批和日常管理檢查工作。主要負責合理安排施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協(xié)調解決相關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業(yè)務、管安全”的要求;及時組織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環(huán)保措施;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督促問題整改和考核。

第三十六條 質量安全環(huán)??坡氊?/p>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督促對業(yè)務主管部門、施工單位落實作業(yè)許可制度和現(xiàn)場安全環(huán)保措施;督促業(yè)務主管部門、施工單位和屬地管理單位落實各自安全環(huán)保責任及安全措施;并對作業(yè)許可制度、腳手架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施工作業(yè)審查及許可人職責:

1、向施工單位提供現(xiàn)場相關信息和特殊要求;

2、核實安全措施,提供挖掘作業(yè)安全的必要條件;

3、批準或取消挖掘作業(yè)許可票;

4、對挖掘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管理負責。

第三十八條 基層單位職責:

1、負責向施工單位提供安全作業(yè)的現(xiàn)場條件;

2、負責向施工單位明確施工現(xiàn)場的危險點源和危險狀況;

3、負責配合施工單位制定腳手架作業(yè)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4、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落實作業(yè)許可,負責現(xiàn)場監(jiān)護;

5、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維護好各種安全、消防防護設施設備和器材,工藝設備、設施。

第三十九條 施工單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油田公司相關規(guī)定;

2、負責制定切實可靠的作業(yè)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經批準后嚴格組織施工;

3、在施工作業(yè)前組織安全教育,使施工作業(yè)人員熟悉掌握和執(zhí)行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要求、規(guī)定;

4、自覺維護生產單位的安全、消防、防護設施設備和器材;

5、負責對施工作業(yè)隊伍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施工作業(yè)前、施工中發(fā)現(xiàn)隱患、險情及問題,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置。如發(fā)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搶險,并立即報告生產單位。

第四十條 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職責

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是指施工單位腳手架搭建現(xiàn)場負責人,其安全責任如下:

1、對腳手架現(xiàn)場作業(yè)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對腳手架作業(yè)的現(xiàn)場指導;

3、負責腳手架搭建期間的安全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設置綠色或紅色警示牌;

4、負責辦理作業(yè)許可票,督促作業(yè)人等履行安全職責,落實作業(yè)許可票、作業(yè)方案和預案中各自的安全措施,并互相檢查,確認落實后方準作業(yè);

5、作業(yè)前,負責人必須對所有參與作業(yè)的人員進行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的技術交底;

6、作業(yè)過程中,負責人對現(xiàn)場施工人員的“三違”行為有批評教育、制止或處罰權,發(fā)現(xiàn)不能保證施工安全時有權停止施工,險情排除后方可重新作業(yè)。

第四十一條 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員安全職責

1、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由基層單位或監(jiān)理公司指派,對作業(yè)安全負直接監(jiān)護責任;

2、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應具有較強的責任心,有生產實踐經驗,并經過嚴格的培訓;

3、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必須全面了解作業(yè)區(qū)域環(huán)境狀況,熟悉工藝設備運行狀況,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備消防知識,能熟練使用救護器具及消防器材;

4、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在接到作業(yè)許可票后,應逐項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確認后方準作業(yè),當發(fā)現(xiàn)作業(yè)部位與作業(yè)許可票不相符合,或者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有權制止作業(yè);

5、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應熟悉應急預案,并能指揮處理異常情況;

6、作業(yè)過程中,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監(jiān)護人必須對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作業(yè)人員的行為嚴格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有違反作業(yè)許可票、作業(yè)方案的行為,應先停止其作業(yè),監(jiān)督其整改后,方準許繼續(xù)作業(yè);

7、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作業(yè)過程中不得離開現(xiàn)場,完工后,應對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存在后,在作業(yè)許可票上簽字,并對作業(yè)過程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況進行記錄注明后方可撤離。

第四十二條 施工單位作業(yè)人員職責:

1、作業(yè)人是施工具體操作者,對作業(yè)負直接責任,必須遵守生產單位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安全措施;

2、腳手架作業(yè)人必須經過培訓,具備相應的資質,持證上崗;

3、作業(yè)人必須熟悉并掌握應急預案;

4、作業(yè)人在作業(yè)前,必須核準作業(yè)方案,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接到作業(yè)指令后,必須在作業(yè)(技術)負責人、監(jiān)護人均在場情況下,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人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能保證作業(yè)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yè),經負責人、監(jiān)護人確認隱患整改完畢后方能繼續(xù)作業(yè);

6、作業(yè)人應按規(guī)定擺放作業(yè)設備和工具,正確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由規(guī)劃計劃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西安市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城市公共經營場所(以下簡稱公共經營場所)是指:在本市轄區(qū)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影劇院、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游藝廳等公共娛樂場所;

賓館、飯店、酒家、餐館、招待所等公共餐飲住宿場所;酒吧、網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發(fā)廳、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閑場所;體育館、保齡球館、臺球館、健身館、旱冰場、射

擊場等體育運動健身場所;金融、保險、電信、郵政等對外營業(yè)場所;商場、集貿市場、證券交易場所等營業(yè)場所;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幼兒園、學校、醫(yī)院、圖書館、養(yǎng)老院等人員密集場

所。

第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實行政府屬地監(jiān)管與部門監(jiān)管相結合的機制。

第四條 全市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依法組織查處公共經營場所安全事故。

第五條 各級政府商務、文化、體育、旅游、教育、衛(wèi)生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能職責,對本轄區(qū)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實施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公安、消防、質監(jiān)、建設、市政、環(huán)保、工商、城管、交通、電力等部門分別對公共經營場所單位安全管理實施專項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場所(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七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完善安全條件,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安全。

第八條 公共經營場所從業(yè)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前款所稱從業(yè)人員包括本單位的職工和在本單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人員。

第九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有關經營許可,且在開展經營活動前,須經公安消防部門消防驗收(檢查)合格。

第十條 本細則所列的公共娛樂場所、公共餐飲住宿場所、公共休閑場所、公共體育運動健身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和檔案館等建筑物內。已經設置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會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 實行租賃承包或委托經營管理的公共經營場所產權單位,應當認真審核承租者或經營者的有關資質,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公共經營場所產權單位要與經營者(承包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由一家經營者整體租賃承包的,經營期間安全工作由該經營者負責;有多家擁有產權或者有多家租賃使用的,由產權單位或租賃使用單位組織協(xié)商,確定由一家單位負責整體建筑內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經營使用者對各自經營使用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并配合產權單位或委托的統(tǒng)一管理單位做好相關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建立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并對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五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對本單位容易發(fā)生事故的部位、設施,明確責任人員,制定并落實防范和應急措施;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資金,及時進行整改。

第十六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在每日營業(yè)開始前和結束后,對營業(yè)區(qū)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營業(yè)期間每2小時至少進行1次安全巡查,檢查和巡查應當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八條 公共經營場所中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飲場所、公共休閑場所、公共體育運動健身場所應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建筑內的第一層至第三層的靠外墻部位,不得設置在地下第二層及第二層以下;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特定要求。設置在地下一層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l0米,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應當依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設置防煙、排煙設施。 (三)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對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和地下一層且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條 公共經營場所嚴禁使用鋼瓶液化石油氣。

第二十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確保使用的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并按規(guī)定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一條 公共經營場所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3篇 電站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細則

1 目的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充分發(fā)揮作用,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執(zhí)行力,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民新能運營有限公司的電站安全生產責任管理。

3 上游程序和參考文件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4 定義

5 職責

5.1 總經理部

5.1.1 負責審批本細則,并監(jiān)督實施。

5.2 運維中心

5.2.1 負責編寫、升版并解釋本細則;

5.2.2 推動電站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

5.3 電站

5.3.1 落實電站安全生產責任制。

6 管理細則

6.1 站長安全職責

6.1.1 負責做好電站日常行政事務和生產管理工作;

6.1.2 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和年終總結 <>,做好職工管理、考核、調配工作,掌握職工動態(tài),及時為電站提供決策依據;

6.1.3 對電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6.1.4 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 <>、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6.1.5 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及進行政治思想、安全知識學習教育,運用各種形式開展思想、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工作、職業(yè)道德和安全意識;

6.1.6 做好生產和安全月報、季報、年報及統(tǒng)計分析等各項統(tǒng)計工作;

6.1.7 根據生產的實際需要,定期編制年度及月份生產計劃 <>,安排電站設備的周期性試驗、小、中修及年度檢修;

6.1.8 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積極采用新技術,大力推選新的改造,為公司總經理當好生產技術參謀;

6.1.9 負責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書籍;

6.1.10 負責監(jiān)督電能經營管理,做好電量統(tǒng)計和電費計算工作;

6.1.11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電站員工落實安全生產法規(guī),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6.2 電站安全員(兼職)安全職責

6.2.1 協(xié)助電站站長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制度;

6.2.2 協(xié)助電站站長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6.2.3 組織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4 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第一安全責任人報告;

6.2.5 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的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6.2.6 組織并參加企業(yè)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負責職工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6.2.7 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參加企業(yè)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tǒng)計分析,按時上報;

6.2.8 按照電站制定的應急處理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6.2.9 管理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消防器材,隨時檢查員工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佩戴;

6.2.10 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6.3 電站值長安全職責:

6.3.1 執(zhí)行發(fā)布的技術、管理、工作和考核標準及上級指示和規(guī)定;

6.3.2 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制定和編寫年、季、月實施計劃和工作總結,向主管領導報告電站的工作情況;

6.3.3 負責對本值運維人員工作進行檢查與考核;

6.3.4 組織編寫本站的年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并按要求及時做出年度工作總結;

6.3.5 搞好本站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班組建設,堅持全面質量管理,提高現(xiàn)代化管理水平,確保全部門各項工作的全面完成;

6.3.6 負責光伏電站設備定檢工作或難度較大的運行、維護、檢修工作;

6.3.7 審查工作票,負責安排光伏電站的倒閘操作和檢修試驗;

6.3.8 負責光伏電站內新設備和檢修后的設備驗收,做好交接資料工作;

6.3.9 接受和執(zhí)行調度命令、上級指示,并做好記錄。

6.4 電站值班員安全職責:

6.4.1 值班員應掌握有關的系統(tǒng)和設備運行情況;認真執(zhí)行各種規(guī)章制度,積極協(xié)助值長搞好運行管理和設備維護工作;

6.4.2 積極協(xié)助值長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及安全措施的設置工作;

6.4.3 根據值長命令填寫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協(xié)助值長做好事故、異常情況的處理;

6.4.4 協(xié)助值長填寫各種記錄、報表、做好圖紙、資料、記錄的整理工作;

6.4.5 協(xié)助值長做好設備的巡視和特殊巡視工作;

6.4.6 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立即報告值長,不得擅自處理,(對明顯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時除外);

6.4.7 做好站內衛(wèi)生清掃工作;

6.4.8 在值長的指令下正確迅速地進行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

7 附件

第4篇 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① 為強化項目部安全管理,防止和降低各類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集團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施工現(xiàn)場安全設施標準化執(zhí)行手冊》等規(guī)章制度,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②本辦法適用于工程公司所屬各項目經理部。

第一章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項目部根據工程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同工程公司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安全目標。

項目部安全目標是:杜絕死亡或重傷事故、火災事故,年輕傷率控制在4‰以內。安全達標率100%,優(yōu)良率100%。

工程公司把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同項目經理責任制結合起來,作為年度考核責任人實績的重要內容;同時與職工獎金分配、評選先進項目部和先進個人掛鉤,對發(fā)生事故的項目部行使否決權。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部必須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有關規(guī)章制度,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安全責任。

工程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工程公司主管安全副經理對本司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工程公司施工生產活動過程安全管理工作。

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工程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工程公司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合理配置管理人員等相關資源,確保其正常發(fā)揮管理職能。

一、安全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①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職業(yè)健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制定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②參加工程公司組織的項目月度(或不定期)檢查,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按照有關標準制度提出意見,并督促項目落實整改;

③負責工程項目危險源管理。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進行監(jiān)控,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核及專家論證會;

④負責工程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組織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⑤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⑥檢查督促項目文明工地及綠色施工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行和具體實施工作;

⑦負責工程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工作,機械招標工作;

⑧監(jiān)督檢查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實施臺賬及投入計劃。

二、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相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

安全管理部負責項目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的監(jiān)督,項目部應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安全管理部在日常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項目部安全投入不足,有權在財務部門一次性扣除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費用,直接用于項目部的安全設施的投入。

項目部應編制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明確費用使用的項目、類別、額度、責任者、完成期限等內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安全生產費用主要用于:

(一)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采購、更新;

(二)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

(三)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

(四)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

(五)安全教育培訓及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項目經理應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顚S?項目部建立分類使用臺帳。遵循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辦法》(19號文附件)(見附件一)

第四章 勞務分包安全管理

項目部應在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與其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明確雙方安全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分包單位的過程管理:

(一)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對分包單位進行以分包合同為依據的安全總交底。交底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被交底人員必須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二)項目部組織對分包單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分包單位應按要求開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動。

(三)專業(yè)分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項目專安全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四)分包單位入場前將所有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證件匯編成冊,交項目部安全員查驗、備案。

(五)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由項目部和勞務分包方協(xié)商解決,不允許將分包方安排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食宿。

(六)項目部向分包方提供的作業(yè)場所、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簽字生效后方可進行移交。分包方自備或租賃的機械,必須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納入項目部管理范圍。分包方自備或租賃的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維護、保養(yǎng)工作,按規(guī)定標識、掛牌,確保安全使用。

(七)分包方自備或租賃的起重機械的安拆、使用必須符合集團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項目部應經常對分包方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簽發(fā)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力或拖延者,應要求給予經濟賠償或停工。情節(jié)嚴重的可終止合同,損失由責任人及分包方承擔。

項目部每季度對分包單位檢查、考核、評價,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及資格情況;

(二)分包單位違約、違章情況;

(三)分包單位安全績效。

第五章 現(xiàn)場安全管理

項目經理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部要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施工現(xiàn)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一)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配備:

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yè)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yè)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項目經理負責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交底,并經責任人簽字確認。項目部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由項目經理、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以及專業(yè)工長、安全員組成,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對項目管理人員每月進行考核。

項目部在主要施工作業(yè)點、危險部位、現(xiàn)場主要通道處,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宣傳標語。

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管理

(一)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驗算結果,報工程公司、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審核,集團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對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項目部組織專家論證,根據專家論證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后,經集團公司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按專項方案實施。

(二)項目部實行分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項目技術負責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前,對工程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和危險因素,應當向施工人員作出詳細說明。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人員向各級施工技術管理人員進行詳細交底。各級施工技術管理人員和專業(yè)工長,按分部分項工程,將危險因素、施工方案、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措施、注意事項向施工班組、作業(yè)人員以書面形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三) 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項目部應當制定施工現(xiàn)場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防火重點部位設置明顯標志。

項目部應對施工現(xiàn)場易發(fā)生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xiàn)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工程公司審批。

項目部應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標準化執(zhí)行手冊》,由項目經理組織,每月進行一次量化檢查;組織季節(jié)性的安全檢查;安排開展日常巡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在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的同時,要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檢查人員應對整改效果予以驗證。

項目部每月24日召開項目管理例會前項目安全員應將項目安全生產周報表、月報表報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以便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全面掌握各項目安全生產狀況。(見附件二)

項目部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或采取防止事故擴大措施,保護事故現(xiàn)場,并及時、如實上報工程公司及主管領導。

第六章 危險源管理

按照集團公司每年3月、9月發(fā)布的《危險源清單》;各項目部負責所屬范圍內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及控制措施的確定。

項目經理應在工程項目施工前15天內,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yè)工長、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其職責的劃分,根據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特點、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等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定期更新。

項目部應針對辨識的危險源及其風險性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可采用下列一種或幾種方法進行控制。

(一)制定目標、方案,明確責任人及實現(xiàn)的方式方法、時間節(jié)點;

(二)制定應急預案;

(三)制定控制措施。

項目部應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確定的結果報工程公司審批,對重大危險源管理措施報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備案,在施工現(xiàn)場顯要位置進行《重大危險源》公示,并在顯著部位設立警示標志,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全面管控。

第七章 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

工程公司安全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工程公司安全檢查的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負責對所屬在建項目開展安全檢查,項目部負責對其所管轄項目開展安全檢查。

安全管理部每月對在建項目檢查一次,依據《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標準化執(zhí)行手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對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的檢查。負責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對重大隱患的整改安全管理部進行復查,一般隱患的整改由項目復查。

工程公司對所管轄項目進行對標檢查,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季節(jié)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并對隱患整改進行復查。

項目經理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施工場所安全檢查工作,每月定期組織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業(yè)工長、分包單位負責人、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負責施工現(xiàn)場經常性安全檢查、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針對承建工程所在地區(qū)的氣候與環(huán)境特點,組織季節(jié)性的安全檢查,對施工用電、特種設備等組織專項檢查。

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天應結合施工動態(tài),對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場所、人員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等進行巡查。

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應對作業(yè)場所、工具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自查、互查。

對施工過程中存在有即發(fā)性施工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單位應立即整改;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予以糾正。各級安全檢查的同時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對檢查查出的隱患,安全管理部應根據安全隱患的危害程度,明確項目部限期整改、立即整改或掛牌督辦。項目部負責人應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及時徹底給予落實。檢查責任人應跟蹤復查,對整改效果予以驗證。

項目部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進行復查,經復查合格后銷案。

第八章 事故應急救援

工程公司成立緊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工程公司經理任組長,組員由安全管理部、技術質量部、辦公室成員組成,安全技術部負責日常工作。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組員為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

應根據施工管理和環(huán)境特征,工程公司、項目部分級組織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

(一)緊急情況、事故類型及特征分析;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人員職責分工、聯(lián)系方式;

(三)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配備、儲存;

(四)與企業(yè)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險、醫(yī)療等相關單位與部門的信息報告、聯(lián)系方法;

(五)搶險急救的組織、現(xiàn)場保護、人員撤離及疏散等活動的具體安排。

應急器材必須按規(guī)定放置在明顯、便于索取的地方,并做好必要的標識,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組織對應急設備、器材完好狀況進行檢查。

主管部門和項目部應針對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下列工作:

(一)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交底;

(二)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專項應急演練;

(三)接到相關報告后,及時啟動預案。

主管部門和項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結果,對事故應急預案的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評審,必要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 工傷事故報告與處理

①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91)第75號令《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并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②輕傷事故由項目部調查處理,處理結束后在三天內報工程公司備案;多人及重傷事故,當即(2小時內)報工程公司,由工程公司和項目部調查處理,由工程公司進行結案;死亡事故應立即在1小時內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報告,并按有關規(guī)定逐級上報,工程公司組織相關人員調查處理。外包工程按合同程序由外包方負責處理,項目協(xié)助配合。

③項目部對安全事故處理的程序:

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過、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項目部應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報告安全事故。事故發(fā)生后,受傷者或最先發(fā)現(xiàn)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等情況,上報工程公司領導和安全管理部。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視事故的傷亡或損失情況,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處理。搶救傷員、排除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做好標識,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穩(wěn)定職工情緒。

(3)事故調查。項目部應指定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人員,工程公司工會代表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

(4)調查報告。調查組應把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性質、損失責任、處理意見、糾正和預防措施撰寫成調查報告,經調查組全體人員簽字后報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④各項目部應在每月24日前,填報工傷事故及安全達標月報表(附件2),上報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十章 責任目標考核

項目開工一周內,項目經理應向安全管理部報送安全備案表,安全管理部應根據備案表向項目部下達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并備案。

結合集團公司、工程公司各類安全檢查,項目安全管理部對各項目部安全管理目標實現(xiàn)情況進行考核評定,并將結果每月26日前報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項目部安全考核評定滿分100分,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作為年度評先創(chuàng)優(yōu)的依據。(項目部安全考核表見附件3)

(一)綜合得分80分及以上為優(yōu)良。

(二)綜合得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為合格。

(三)綜合得分不足70分為不合格。

第十一章 安全管理獎罰

安全生產獎罰:

(一)每發(fā)生一起因生產責任原因造成的死亡事故,對發(fā)生事故項目部責任經理處以3000元罰款,對項目部處以1.5萬元罰款;每發(fā)生一起因責任原因造成的重傷事故,對發(fā)生事故項目部責任經理處以1500元罰款,對項目部處以1萬元罰款(項目部除應承擔以上因發(fā)生死亡及重傷事故對公司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的處罰外,還應承擔因發(fā)生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政府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處罰)。

(二)集團公司季度考核安全單項排名前三名的項目,工程公司給予1000元的獎勵;安全單項排名位于集團公司自營項目后三名的項目,工程公司給予1000元處罰。

(三)對發(fā)生重大機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不超過5萬元)的項目部處以1萬元罰款。

(四)對發(fā)生施工現(xiàn)場重大火災事故的項目部處以1萬元罰款。

(五)獲得“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誠信工地”稱號的項目獎勵5000元,其中,項目部獎勵80%,部門獎勵20%。

(六)年末對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標準化執(zhí)行情況進行統(tǒng)計匯總,參與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化評比的項目,獲得集團公司評比的項目,依據集團公司獎勵的獎金,工程公司對安全員獎勵50%,參與人員獎勵20%,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獎勵30%。

(七)對月度考核檢查,安全不達標的項目部處以1000元罰款,未達到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優(yōu)良等級標準的項目部處以500元罰款;大型機械安裝前未報工程公司、集團公司審核每有一次處以500元罰款,安全專項方案未及時報批每有一次處以500元罰款,未按時間上報《安全管理周報表》、《安全管理月報表》一次對項目安全員處以100元罰款,集團公司安技部、工程公司檢查下發(fā)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回復的對項目部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

第十二章 附則

①本制度從發(fā)布之日執(zhí)行。

②本制度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件:一、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明細表

二、安全管理周報表、安全管理月報表、工傷事故及安全達標月報表

三、項目部安全考核表

第5篇 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設過程中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工程安全,保證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標的實現(xiàn),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國家、建設部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三條 文明施工及防火要總體實現(xiàn)無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無污染擾民,無施工料具浪費,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除隱患,確保無重大火災事故。

第四條 建設單位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獎懲、公示。建設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工程部經理

項目經理

安全工程師

土建工程師電氣工程師其他專業(yè)工程師

第五條 監(jiān)理單位成立以總監(jiān)為首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員,對建設單位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檢查,并進行日巡視。對施工單位的安全體系以及安全生產進行檢查指導和指令。

第六條 施工單位成立安全生產組織體系,并將其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報送建設方和監(jiān)理方,接受甲方、監(jiān)理方的監(jiān)督、檢查、審核,嚴格按照國家行業(yè)安全施工操作流程及下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安全生產工作。同時工程部將主要以該管理制度為依據組織定期的月度檢查和周檢查,并進行評分,該分數將作為年終評比和獎懲的依據,檢查表見附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安全職責。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要有安全培訓記錄。

(三)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單位要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檢查各級交底記錄,確保施工安全,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四)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從事地下作業(yè)、空中作業(yè)、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國家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五)安全檢查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建設情況,定期和不定期、季節(jié)性、專項性等多種形式進行安全檢查;

(六)辦理工傷保險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現(xiàn)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七)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xiàn)場可能發(fā)生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xiàn)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建立救援組織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八)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如實向建設單位報告,并提交書面報告。施工單位應嚴格保護事故現(xiàn)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態(tài)擴大并認真調查事故原因。

(九)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xiàn)場配備與其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十)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雙方簽訂安全協(xié)議。

(十一)施工單位應該在施工現(xiàn)場入口處和施工起重機械、用電設施、腳手架、基坑邊沿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十二)施工單位應向施工作業(yè)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帶、防暑降溫藥品等)和安全防護服裝(如防護手套、防護口罩,呼吸防護器等),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十三)施工現(xiàn)場必須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前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上報工程部,以責任書形式把工地總的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

(十四)施工現(xiàn)場應建立班組前安全活動制度,項目部和班組應開展班前三上崗(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班后下崗檢查,經常組織班組成員學習并貫徹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十五)“三寶”防護用品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者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2、施工現(xiàn)場必須使用安全網,在架子外側、樓層臨邊、井架等處用安全網封閉或攔護;

3、施工現(xiàn)場搭架、支模等高處作業(yè)均應系安全帶。

(十六)洞口、臨邊等危險地方圍護,

1、樓梯窗口、梯井處、電梯口宜用欄桿圍護,并用安全網封閉;

2、預留洞口、坑井等,面積較大的用欄桿圍護,安全網封閉;

3、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施工升降機進口處等均應搭設防護棚,各類防護棚要有單獨的支撐體系,固定可靠安全;

4、在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應設置水平桿,并用安全網封閉,防護欄桿等設施應與建筑物有固定拉結,確保防護設施安全可靠。

(十七)施工現(xiàn)場嚴禁酒后上班,施工單位應經常對職工進行嚴禁酒后上班教育,發(fā)現(xiàn)之后應責令立即停工。

(十八)必須設立門衛(wèi),嚴格履行門衛(wèi)職責,嚴禁非工地人員隨意進入,仔細檢查進出場的材料、進出車輛。

(十九)施工現(xiàn)場應設置吸煙處,嚴禁在其他場所吸煙。

(二十)施工現(xiàn)場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的規(guī)定

(二十一)架體、設備安裝、臨時用電的要求

(1)施工機具、塔吊、施工電梯、起重吊裝等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檢測并安裝備案,模板及其支撐系統(tǒng)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物料提升機、腳手架及其它各種施工機具進場前,要進行檢驗和檢驗記錄。

(2)塔吊等大型設備驗收必須具備相關的文字資料以備驗收時檢查,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說明書等。

(二十二)工完場清的要求

(1)施工現(xiàn)場的進場材料,應堆放整齊;模板和鋼管等應分類堆放,拆除之后應及時清理泥漿、混凝土渣、廢料;木工場地的碎沫、刨花應工完場清。

(2)砌體、抹灰、裝飾裝潢、混凝土施工等都要做到將自己工序產生的垃圾清理掉,為后續(xù)的工序留出工作面。

(二十三)塔吊的安裝和運行要符合以下規(guī)定:

(1)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y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不準吊;

(3)嚴禁無證操作,無指揮或信號不好不準吊;

(4)多機作業(yè)沒有安全措施不準吊;

(5)六級以上大風不準吊;

(二十四)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一定要符合規(guī)程,嚴格按照專項方案中的要求搭設,

(1)搭設腳手架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體檢合格,必須持證上崗,配備安全防護用品;

(2)拆除外架的時候,必須安排專人值班,劃定警戒范圍,并做好防治架子傾覆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十五)施工單位應將安全生產作為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對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根據工程實際編寫,能有效地指導施工,并進行安全檢算。經技術負責人簽字,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后實施,并由施工單位安全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

(1)、打樁工程、基坑支護、集中開挖;

(2)、土石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撐系統(tǒng);

(4)、起重吊裝工程和鋼結構安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塔吊、卸料平臺;

第二條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一)監(jiān)理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理,安全生產監(jiān)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jiān)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

(二)監(jiān)理單位應協(xié)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安全監(jiān)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jiān)理細則實施安全監(jiān)理。

(三)監(jiān)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責成施工單位修改完善。

(四)監(jiān)理單位在安全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在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向上報告;施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條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人員管理標準化制度

各單位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佩帶胸牌(上崗證),并按照公司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進場人員必須要登記;要做到四證齊全:身份證、就業(yè)證、暫住證、計劃生育證;食堂應有臨時安全衛(wèi)生許可證。

(二)施工封閉式管理制度

施工現(xiàn)場采用封閉式管理,四周用連續(xù)圍墻圍擋,進出場需走門衛(wèi)處,嚴格執(zhí)行外來人員進場登記制度。

(三)標牌設置管理制度

1、在現(xiàn)場的醒目位置懸掛“五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防火責任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xiàn)場平面圖);

2、在施工現(xiàn)場應針對不同區(qū)域(主要施工部位、作業(yè)點和危險區(qū)域及主要通道口),懸掛不同的安全警示和標識,各種機械應隨機掛設安全操作規(guī)程牌。

(四)場容場貌標準化制度

1、臨時設施、材料堆放、水暖管線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布置;

2、要搞好工地的衛(wèi)生情況,實行分區(qū)衛(wèi)生責任制,現(xiàn)場做到工完場清;

3、施工現(xiàn)場根據情況設置職工宿舍,要求集中統(tǒng)一布置,施工現(xiàn)場應設置食堂和茶水亭,應設固定的男、女簡易淋浴和廁所;

4、在辦公生活的區(qū)域要做廠區(qū)硬化和相適應的綠化,出正負零之后也要有現(xiàn)場硬化和路面硬化。

(五) 施工現(xiàn)場必須有保健藥箱(箱內配備一些工地常用的藥品)和急救器材;施工現(xiàn)場配備的急救人員必須經衛(wèi)生部門培訓,應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綁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會使用簡單的急救器材;施工現(xiàn)場應經常性地開展衛(wèi)生防病宣傳教育,并做好記錄。

(六)必須建立環(huán)境保護制度,要有粉塵控制措施、噪音控制措施、固體廢棄物、泥漿、強光等控制措施;夜間施工應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二條 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按照防火的相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防火職責。

(二)特殊重點位置管理制度在現(xiàn)場材料倉庫、木工棚、機修房、電焊間、油漆間、職工宿舍、食堂間等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方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操作規(guī)程和消防知識以及配備專用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消防培訓制度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消防意識的培訓,培訓要有培訓記錄。

(四)建立消防檢查記錄制度消防領導小組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消防檢查或抽查,并做記錄評分,該評比將作為年終獎懲依據。

(五)動火審批制度嚴格執(zhí)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要做到“四要”(動火前要有安全負責人、要經常監(jiān)視、要及時撲救、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清理”。

(六)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審批制度各參建單位需要用火用電或者易燃易爆、材料存儲等危險用品時,需經指揮部備案、報業(yè)主審查、批準后才可進行。

(七)現(xiàn)場消防器材配置制度施工現(xiàn)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在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并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八)火災應急撲救制度

各單位必須建立相應的火災應急機制,和一直義務消防隊伍,要經常性的進行消防演練,保證火災發(fā)生時第一時間將火撲滅。

獎懲規(guī)定

第一條 對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中有下列情節(jié)的根據具體情況處以一定罰款。

(1)、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罰款500-1000元/次,沒有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沒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沒有安全生產培訓及記錄的;沒有安全技術交底的;沒有安全應急制度的;沒有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的;沒有配備安全員的;監(jiān)理單位對以上情況視而不見的。

(2)、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罰款300-800元/次,監(jiān)理不及時下發(fā)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單不及時整改;施工單位整改之后繼續(xù)出現(xiàn)相同安全問題的;

第二條 在管理處組織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中,若發(fā)現(xiàn)存在有安全隱患的;沒有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以及本管理制度執(zhí)行的;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第一次將口頭警告,若不及時停止或整改,則按照下述規(guī)定對單位或個人酌情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1)、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罰款20-50元/次。一是在施工現(xiàn)場不正確戴好安全帽者;二是穿高跟鞋、拖鞋、打光腳作業(yè)者;三是穿不適合本工種作業(yè)的衣服、裙子及長發(fā)不束者;四是亂拋亂擲者。

(2)、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罰款50-100元/次。一是私自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現(xiàn)場者;二是私自亂接亂拉電線者;三是亂拆亂取腳手架及支撐者;四是在木工棚或倉庫、油庫吸煙者;五是電工接線不加絕緣布,使用不符合安全制度的設備、電器、開關、線路,機具不接地,不加漏電保護器,無安全防護裝置。

(3)、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罰款100-200元/次。

1)是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者;

2)是隨地大小便及嚴重影響清潔衛(wèi)生者;

3)是個班組施工后不遵守工完場清者;

4)是高空、臨邊作業(yè)不系安全帶、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鞋等不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者;

5)是任意從腳手架外桿爬上爬下及亂坐腳手架上。

(4)、有意損壞安全設施、滅火器材、安全標語等安全設施者按照物品原價加倍進行賠償,并處罰金100元/次?,F(xiàn)場施工做好的成品,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jié)賠償損失并罰款。

(5)、特殊工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6)、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處以50-100元罰款。

(7)、對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次,樓梯窗口、梯井處、電梯口沒有欄桿圍護,沒有安全網封閉;預留洞口、坑井等,沒有用欄桿圍護;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施工升降機進口處等沒有搭設防護棚。

(8)、現(xiàn)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5-10元罰款。

(9)、對下列情節(jié)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次,模板支設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的;外架搭設及邊坡支護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要求的;塔吊的安裝及操作不按照要求。

第三條 對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現(xiàn)場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和安全規(guī)定的制定、執(zhí)行及安全內業(yè)的管理,進行年度綜合評比。對有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榮譽稱號、物質獎勵(1)、發(fā)現(xiàn)險情并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和經濟損失的。

(2)、發(fā)生事故后積極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效明顯、表現(xiàn)突出的。

第6篇 建筑工程安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建筑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強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積極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依據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全省各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動及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huán)境和因素。本細則所稱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yè)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一般范圍見附件1;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huán)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圍見附件2。

第四條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氣候和周邊環(huán)境等具體情況以及所承擔的施工范圍,在開工前識別并編制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huán)境和因素等在內的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清單名錄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單名錄中應當包括重大危險源的名稱、出現(xiàn)的施工階段、潛在的危險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內容,清單名錄應經責任人簽字。

第五條 因施工圖設計變更或施工條件發(fā)生變動的,應將變更或變動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及時補充和完善,并經企業(yè)審查和工程監(jiān)理單位確認后報送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

第六條 應當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在施工現(xiàn)場顯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可能導致發(fā)生的事故類別。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處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標志。

第七條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huán)境和因素,應當逐一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

在辦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應當提交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標準、規(guī)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四)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jiān)測監(jiān)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術力量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設備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等;

(七)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行分包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經總包施工單位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

第八條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組織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制、審核。對于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按照《湖南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管理辦法》(湘建建〔2009〕304號)的規(guī)定組織專家論證,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編制和重新組織專家論證。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一般范圍見附件3。

第九條在施工人員進入工程項目施工現(xiàn)場前,應當對其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應當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對施工安全影響較大的環(huán)境和因素的安全防護方案及相應保證措施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xiàn)場相關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程作業(yè)特點、具體安全預防措施、相應的安全標準,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安全技術交底應當形成書面交底簽字記錄。

第十條應當指定專人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和按規(guī)定進行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施工人員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fā)現(xiàn)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組織作業(yè)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第十一條應當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組織對其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評估,建立管理臺帳,對發(fā)現(xiàn)的安全生產隱患,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對整改結果進行查驗。

第十二條設在工程項目的管理機構應當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包括分包單位相應管理人員)每星期開展一次對其責任管理范圍內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狀況的檢查,作出書面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組織整改到位。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按照總包單位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組織整改到位。

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針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每天進行檢查和評估,建立個人檢查、評估工作臺帳,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或報告,并作出書面記錄。

第十三條設在工程項目的管理機構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分包施工單位應當參加總包施工單位組織的應急救援演練。

第7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細則

我公司于2008年19日接到關于《華陰市創(chuàng)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示范市工作》通知后于19、20兩日按創(chuàng)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先進

示范市使用單位達標要求細則逐項進行了自查現(xiàn)將結果匯報如下:

一、人員檔案:我公司積極參加國家索道協(xié)會組織的培訓及考核。現(xiàn)已有5人持有特種設備管理人員資格證、有2人持有電工操作資格證、有7人持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可滿足索道運行的需要,并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二、質量管理:我公司通過iso9001認證、有安全管理制度、索道技術管理制度,公司組織機構嚴格按照質量手冊中的規(guī)定設置。

三、檔案管理及安全技術:建立安裝、重大維修檔案,并有明確的檔案記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查記錄,我們每年接受國家索檢中心的檢驗,每天對設備進行運行前檢查、運行中巡檢中、運行后檢查,并有相應的檢查記錄。設備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我們有自動化安全保護停車系統(tǒng)。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我們有維修日志記錄當天的維修項目。

四、各項制度:我公司設有《安全技術委員會》、安全員負責安全管理及安全監(jiān)督工作,公司各崗位有“崗位職責”、“崗位規(guī)范”并有“主驅動操作規(guī)程”、“應急驅動操作規(guī)程”和“救護驅動操作規(guī)程”等 。

五、設備定期檢驗:我公司每年接受國家索檢中心的年度檢驗,每三年接受國家索檢中心的全面檢驗連續(xù)五年我們的檢驗合格率為100%,無任何整改項目。我們的維修日志記錄當天的維修項目,運行日志記錄當天的設備運行狀況。

六、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我公司每年接受國家索檢中心的年度檢驗,每三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換發(fā)合格證,在舊證到期前三個月向國家索檢中心提出換證申請,確保在舊證到期前拿到下期合格證;使用登記率100%。檢驗合格證掛在每位游客乘索的必經之路上;清晰、完整、無損,保證每位游客都能看到.

七、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我公司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設備故障應急、救援預案并每月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每季度舉行一次救援演習,參加人員簽字確認并且有培訓記錄。

八、警示標志:我公司在上下站進站口處均設乘索須知,明確注明安全注意事項,在吊廂內部也帖有安全注意事項。上下站站房均用紅線、欄桿劃分出危險區(qū)域防止游客誤入。每年與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規(guī)定每個人應負責的安全區(qū)域及應承擔的責任。

九、維保狀況:我公司每年對設備備件供應公司實行評定,對評定合格的合格供方的備件進行采購,并簽有采購合同,并對其供應備件進行抽樣檢查,合格后入庫;采購結束后將合同存檔。對設備進行定期和預防性維修,維修完畢后維修人簽字確認,相關負責人檢查并簽字。

十、監(jiān)督(驗收)檢驗:我公司所購買設備均帶有合格證書及使用說明書;按規(guī)定進行安裝,設備安裝完畢后由有資格人員負責驗收出據驗收報告。

十一、設備使用現(xiàn)場管理:我公司屬于服務行業(yè) 服務就是我們的產品,對待每一位客人我們都微笑迎接、以禮相待。設備運行我們創(chuàng)造了連續(xù)兩個黃金周,今年清明、五一、端午0停車的運營佳績。

我公司目前設備運行狀況良好,無不合格項目,各項指標均符合創(chuàng)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先進示范市使用單位達標要求細則的要求。

陜西華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0日

第8篇 安全檢查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安全檢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和生產秩序、保證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為做到安全檢查、監(jiān)督制度化、經?;刂贫ú?zhí)行本細則。

第二章 范圍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項目部所屬部室及與項目部有勞務協(xié)作關系的單位或個人。

第三章 職責

第三條 安全部負責制定、修訂本規(guī)定,負責組織項目部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負責對各部室及施工隊的安全檢查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安全隱患的糾正管理、復查與考核。

第四條 各部室及施工隊負責組織管理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第四章 管理內容

第五條 安全檢查的原則

一 安全檢查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安全檢查就堅持檢查與整改相結合,邊檢查邊整改和檢查促進整改的原則。安全檢查必須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責任制度。

二 安全檢查應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項目部或所屬部室及施工隊的安全檢查應成立由各級負責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

第六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

一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基礎工作與現(xiàn)場安全管理兩個部分,主要是查領導、查思想、查紀律(包括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施工紀律)、查制度、查違章、查事故隱患,尤其是要加強對關鍵生產區(qū)域、重點生產部位、安全死角的檢查。

二 基層班組及崗位的安全檢查內容應突出作業(yè)環(huán)境、人機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及遵章守紀等。

第七條 安全檢查的頻次

項目部對部室的安全檢查或抽查,每月集中組織一次,安全部安全檢查每天一次,生產班組每天二次,崗位工人堅持每日巡檢。

第八條 安全檢查的方式

安全檢查采取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專業(yè)檢查、不定期檢查等方式進行。

一 日常檢查

1、生產崗位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認真作好班組維護作業(yè)的檢查;

2、主管領導或專職安全監(jiān)督員堅持每周對所管轄范圍內進行系統(tǒng)的檢查;

3、非生產崗位人員應根據本崗位特點和工作性質,在工作前、工作中和下班前進行檢查;

4、項目部領導和各部室應經常深入現(xiàn)場,在各自分管業(yè)務范圍內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安全部應加強對重點要害部位的經常性檢查,各級安全監(jiān)督員應加強對直接作業(y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檢查;

6、值班干部或帶班作業(yè)的干部,應對一崗一責制的落實,崗位交接班檢查、重要施工作業(yè)環(huán)節(jié)進行重點監(jiān)控,堅持值班期間的巡回檢查;

7、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特種工作的要求落實本崗位的檢查制度。

二 定期檢查

1、季節(jié)性檢查是根據春、夏、秋、冬四季不同氣候環(huán)境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的檢查。

--春季檢查以防潮濕、防雷電、防靜電、防解凍跑漏、防春季流行病為重點;

--夏季檢查以防雷雨、防梅雨、防中暑、防淹溺、防食物中毒、防電擊、防洪防汛、防臺風以及防暑降溫為重點;

--秋季檢查以防火災為重點;

--冬季檢查以冬防保溫、防凍防瀑、防滑、防氣體中毒為重點。

2、節(jié)日檢查

--節(jié)日前對安全、保衛(wèi)、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器材以及是否制定節(jié)日安全生產措施情況進行檢查;

--節(jié)日期間對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生產值班、門衛(wèi)值班、單位領導值班、崗位工人上崗等方面進行抽查。

三 專業(yè)檢查

1、設備檢查:以設備的安裝質量、安全操作、檢修作業(yè)、維護保養(yǎng)、安全技術性能為重點的檢查;

2、交通安全檢查:以機動車輛技術狀況、安全駕駛、十八法管理、車輛“三檢”制度為重點的檢查;

3、防火安全檢查:以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消防設施、安全防火制度、工業(yè)動火為重點的檢查;

4、特殊設備檢查:以起重設備、壓力容器、電器設備、安全裝備的定期技術檢查為重點的檢查;

5、其它檢查:包括防雷接地檢測、可燃氣體監(jiān)測、有毒有害氣體監(jiān)測、“三同時”驗收等。

四 不定期檢查

1、對重點要害部位、關鍵裝置、主要生產設備或施工機械,上級主管單位應對其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2、單位領導應對下屬基層車間(隊)或班組的安全活動情況、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3、對非生產作業(yè)場所、公用設施、后勤、項目部辦公區(qū)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五 其它類型的檢查

項目部就建立健全接班檢查、巡回檢查和作業(yè)檢查制度,建立領導承包檢查、干部值班檢查、查崗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九條 安全檢查記錄

一 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都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包括檢查記錄表)。

二 安全檢查的原始記錄、隱患整改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專項技術檢測等。

三 隱患整改通知單由檢查部門簽發(fā),必要時經項目部主管領導簽署后發(fā)出,隱患所在單位負責簽收并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 安全檢查的組織和考核

一 安全檢查的組織

1、安全檢查實行分級組織、分級負責,各級主管安全的領導應對所屬部室的安全檢查負領導責任;

2、對于迎接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或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的檢查)工作,由項目部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主抓、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3、專項檢查的組織工作由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

4、上級單位組織的重要的、大型安全檢查活動,項目部應成立領導小組,以加強對自查自改工作的領導;

5、項目部或各部室,應對所屬施工隊的安全檢查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

6、項目安全部負責各級、各項安全檢查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二 安全檢查的考核

安全部應定期對各部室、施工隊安全檢查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考核,督促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如發(fā)現(xiàn)安全檢查不落實,安全檢查記錄不全等問題,應按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細則由安全監(jiān)察部制定。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情況在本細則的基礎上制定詳細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本細則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9篇 房務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細則

一、前廳部:

(一)安全工作:

1、前臺接待員在為客人辦理登記時要做到“三查三核對”;即為登記時要核對本人與證件照片,核對與證件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有效期。 2、在為客人辦理住宿登記時,前臺接待員應主動提醒客人,酒店客房配設有保險箱,如有貴重物品可使用。 3、前臺接待工作每天24小時有專人值班,負責境內外賓客的入住登記及系統(tǒng)上傳工作,要求入住賓客登記率達100%。 4、前臺接待人員辦理住宿登記時,如發(fā)現(xiàn)與公安機關查控人員特征相符的人員時,應立即通知公寓保安部,并按照相關程序上報公安機關。 5、當前臺接收到公安機關電腦傳發(fā)或電話通知的查控信息時,要在查控登記本上認真記錄查控內容,并由專人制成內部文件下發(fā)至相關部門予以協(xié)查。 6、當客人提出寄存行李時,必須首先確認客人的身份,并認真填寫行李寄存卡。寄存前應要求客人打開要寄存的行李包裹,檢查是否有易燃易爆違禁物品。如行李中有貴重金屬、現(xiàn)金、珠寶、及易破損物品及動植物毛皮等不予寄存保管,并在行李卡中加以說明。 7、行李寄存期最長為三個月,前臺接待人員應及時通知入住客人提取, 超出規(guī)定時間未提取,又聯(lián)系不到寄存人員的,應及時按照有關程序對行李物品進行清點、登記后上繳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應急預案: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fā)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fā)生正面沖突,保持鎮(zhèn)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fā)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jiān)控中心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酒店內發(fā)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夜值經理,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xiàn)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并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xiàn)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xiàn)場。 (4).如現(xiàn)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fā)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xiàn)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y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對詐騙行為的防范與處理: (1)預防個別住店賓客行騙 a. 前廳接待員嚴格履行住店登記手續(xù),按公安機關要求認真審核住店登記卡,嚴格審查住店賓客的證件,必須具備身份證,方可接納。 b. 對有些客人的證件要復印留存根,以備發(fā)現(xiàn)問題時備用 c. 對賓客采取先付款后住店的原則,交幾天、住幾天,不付者,請其離店或繼續(xù)付款。 d. 如發(fā)現(xiàn)賓客違反上述規(guī)定,并有詐騙現(xiàn)象,行政辦將予以審查,并上報公安機關。 (2)預防使用假信用卡、假幣行騙 a. 財務部對設在各營業(yè)點的收銀員進行專業(yè)知識培訓,熟練掌握辨別真假信用卡和識別假幣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b. 收銀員熟悉各銀行通報的黑名單。 c. 收銀員必須嚴格按照信用卡的檢驗程序,認真檢驗信用卡的有效期和卡上特有標志。 d. 認真鑒別貨幣的真?zhèn)?,特別對大面值的貨幣進行認真檢驗。 e. 一旦發(fā)現(xiàn)有人使用“黑名單”的信用卡,或假信用卡、假幣,接待人員立即將卡或偽幣扣下,穩(wěn)住對方,組織力量預防嫌疑人逃走,并立即通知行政辦將人扣留審查,必要時上報公安機關。

3、對精神病,出丑鬧事人員的防范與處理: (1)重點防范 a. 酒店大廳、客房等重要部位安全巡視,對公共區(qū)域的可疑人員進行盤問。確保酒店公共區(qū)域及外圍安全。 b.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采取觀察、談話等方式探明來歷,是否有精神病,呆傻、出丑鬧事人員按以下辦法;看來人臉色是否正常,衣著穿戴是否整齊;聞來人身上是否有酒氣;聽來人說話是否流利,頭腦是否清醒或語言有無顛倒的現(xiàn)象。如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控制并予以妥善處理。 (2)內部配合 a.酒店客房、餐廳、大廳及其它部位的員工與保安人員密切配合組成,內部防范,加強巡視。 b.通過勸說、誘導或強制等辦法制止或制服來人以免事態(tài)擴大。 c.迅速將來人帶入辦公室或無客人區(qū)域,查明來人身份來意、工作單位及住址。 d.通知保安或值班經理,必要時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e.盡量在不驚擾客人的情況下,運用和調動力量,采取相應手段,將出丑鬧事苗頭迅速制止。努力把上述各種人控制在一定范圍或店外,避免造成不良影響。

4、電梯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 (1)如果電梯在運行中突發(fā)停電事故,工作人員要立即到距離客人最近的層面和客人取得聯(lián)系,安撫客人不要驚慌,另一方面立即通知維修工去轎頂盤門,將客人安全救出。 (2)如遇電梯上或下不停層時,要迅速用急停方式,進行停機處理,然后立即通知維修工用檢修方式把客人安全救出。 (3)轎廂內如遇到刑事犯罪,除保衛(wèi)部在監(jiān)控情況下進行處理外,電梯值班人員可根據有關指令配合保衛(wèi)部工 作,保護好客人的安全。 (4)在機房中用人力驅使強行移動轎箱時,必須先將電動機的電源斷開。 (5)電梯機房和轎廂如遇火情,要立即切斷電梯供應電源,一方面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一方面通知保衛(wèi)部門,盡快使電梯及梯內人員安全脫離危險。

二、客房部:

(一)安全工作:

1、 客房服務員在查房及做房期間,注意房間內及客人有無攜帶違禁物品,一旦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要立即報告酒店保衛(wèi)部進行處理。

2、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fā)現(xiàn)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帶內以防著火。

3、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guī)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檢修,并報保安部。

4、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保安部。

5、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以便減少起火隱患。如果客人房間可燃物品較多,又不讓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門制定的住宿防火規(guī)定的,要及時報告保安部。

6、樓層服務人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二)針對不同情況應如何為客人開門:

1、住客外出時,忘記拿房卡。 一般客人在入住酒店時,服務員都會提醒客人:如果外出時,請隨身攜帶房卡。但有時客人會忘掉,這時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服務員認識這個客人,知道客人是那個房間的,而客人要求開的房間也對,在這種情況下,服務員可以給客人打開房門。 另外一種情況是:服務員沒見過客人,更不知道是那個房間,這時必須要核實客人的身份??稍儐柨腿耍耗姆块g是用誰的名字登記的?客人回答后及時和總臺聯(lián)系,確認無誤后,給客人開啟房門。客人回答不正確時,要委婉的請客人再想一想,如果還是回答不正確,要婉拒客人,并請客人到前臺辦理開門的相關手續(xù)。切記一點是:不要被客人激動的言辭嚇住,凡是不能確認身份的堅決不能開門!如果因此遭到客人的投訴,部門不但不會批評你,反而會表揚你。但一定要注意和客人溝通時的語言技巧和態(tài)度,要表明這不是在為難客人,只是為了客人的安全著想。

2、 住客外出時,忘記拿房卡但拿著卡袋。 因為卡袋上寫有房號,但沒寫日期,更辨認不了客人,因此,只拿卡袋要求開房等同于沒拿房卡。因為卡袋有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拾到,騙取服務員開房,所以,更要加小心!

3、 客人拿著房卡,但不知為何打不開房門。 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客人押金不夠,超過居住天數,要續(xù)押金,這時門鎖系統(tǒng)自動鎖門;這時要禮貌的請客人到前臺續(xù)交押金,再次刷卡即可,不要聽信客人說“等一下再去續(xù)費”等謊言,可以說“酒店規(guī)定,沒有前臺通 知,我們沒有權利給您開門,否則將罰我們”等托詞。 第二種情況:客人剛入住房門打不開,有可能前臺制卡時出現(xiàn)錯誤,我們可以讓客人先進房間,然后親自到前臺替客人刷卡,把問題解決后再把房卡給客人;有可能門鎖失靈,要通知前臺給客人換房,并報修門鎖。 第三種情況:客人有可能記錯房號,這時首先要核對卡袋和客人登記的姓名,核實無誤后,再開門。(具體操作見住客外出時,忘記拿房卡)

4、 客人的親戚朋友來訪,客人不在房間,想進入客人的房間等候。 第一種情況:客人交代過可以給他的某位朋友開門,經核實來訪者的姓名后,可以開門。 第二種情況:客人交代過不能給任何人開門,服務員要婉拒來訪者,可以請來訪者到大堂休息處等候。客人執(zhí)意要進房間,最低限要來訪者跟客人電話溝通,在得到客人的親口同意后,再開房門,否則不能開門。 第三種情況:客人沒有任何交代時,未經客人親口同意,堅決不能給來訪者開門。 5、 兩個人住宿,給一張房卡,倆人外出,其中沒有拿房卡的客人先回來。 處理方法同“住客外出時,忘記拿房卡”。 有時會議、旅游團隊的客人只知道會議名或團隊名,前臺有具體名單,要與前臺核對無誤后,再開門。

6、 客人是要參觀我們的房間。 我們規(guī)定:凡客人要參觀房間,必須有酒店相關人員陪同,如前廳主管、經理、銷售部人員、別的部門經理、總經理,不給單獨到樓層的客人開門參觀,當然,只能參觀空房。

7、 政府的客人或vip客人等要求先到房間再辦理開房手續(xù)。 如果有前臺的電話通知或總經理、營銷經理的通知,可以開門,但要作好記錄,由領班或主管并和前臺溝通。 沒有任何人的通知,禮貌的請客人先到前臺辦理手續(xù),才能開門,也可以由服務員陪同客人去辦理手續(xù),酒店規(guī)定:樓層服務員沒有權利給未辦手續(xù)的客人開門。

8、 客人外出不慎將房卡丟失。 處理方法同“住客外出時,忘記拿房卡”。必須到前臺補辦手續(xù)! 9、 醉酒客人回來后,忘了自己的房號。 安撫客人,通知保安協(xié)助先到服務中心休息,聯(lián)系前臺,確認房號。此種情況比較少見,要注意不要騷擾到其他客人。 10、 別有用心的“客人”想尋機偷竊。 為確??腿松?、財產的安全,切記不給任何陌生人開啟房門,尤其是住客房!不把住客信息透漏給任何人! 11、 服務員在做房間衛(wèi)生時,“客人”回來進入房間。 服務員在做住客房時,一定要用工作車擋住房門。如果客人中途回來,認識的沒問題,如果不能確認身份,一定要詢問客人的登記姓名,并及時和服務中心核實,如果有出入,禮貌的問客人是否記錯房號,并請客人出示房卡和卡套,如有疑點,要及時通知領班。有的賓館竊賊會利用這種方法行竊。

第10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團結、拼搏、務實、求精的企業(yè)精神,逐步提高項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全員的綜合素質,實現(xiàn)公司制定的把所有施工項目建設成為形象工程、道德工程、精品工程、和諧工程的管理目標。項目部針對項目總承包和分包的特點,特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實施細則。項目部于2023年3月1 日頒布施行。

總則

分包人應積極配合項目部職能部門的各項工作,服從領導,嚴格履行下級服從上級的管理原則。

分包負責人為施工項目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分包項目的安全、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質量的綜合管理負責。

第一章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1條、凡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按規(guī)定戴安全帽的職工罰款50元,對分包人按每人50元的罰款。

第2條、運輸車輛隨車裝卸的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按每人20元進行罰款,對車主按每人1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3條、高處作業(yè)不戴安全帶或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帶罰款100元,并按規(guī)定對分包人按每人50元進行罰款。

第4條、高處作業(yè)的施工現(xiàn)場,專業(yè)分包人應專人進行監(jiān)控,無監(jiān)控人員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100元,監(jiān)控人員脫崗的按無人監(jiān)控處理,每次罰款100元。

第5條、對禁止煙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發(fā)現(xiàn)有人抽煙或有煙頭的,對保管員或專業(yè)分包人按每個煙頭100元進行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一切責任。

第6條、高處作業(yè)必須搭設操作平臺。無操作平臺的對專業(yè)分包人按每處罰款1000元。

第7條、檢查時發(fā)現(xiàn)在建工程內外有大便的,每處對專業(yè)分包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8條、施工現(xiàn)場應及時回收鋼管、扣件,每發(fā)現(xiàn)一個零散扣件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10元,每發(fā)現(xiàn)一根埋地的鋼管罰款100元。

第9條、運輸車輛人員應協(xié)助保管員做好材料堆放工作。進場材料按保管員指定的地點按規(guī)格、型號碼放(磚塊碼堆,砂、石進池),如發(fā)現(xiàn)材料亂堆亂放、散亂無序的,對分包單位處以200~500元的罰款,保管員應現(xiàn)場指揮,材料堆放混亂屬于保管員責任的,對保管員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10條、單位工程的腳手架應超過作業(yè)層一步架,剪刀撐設置到頂,立網、水平網應封閉,網內無雜物,一切桿件搭設必須符合專項方案和規(guī)范的要求。若腳手架未超過作業(yè)層一步架的,對分包人各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平、立網不連續(xù)封閉的每缺少一處,對分包人處以50元的罰款;等網數量不足的,每少一層罰承包人100元;網內有雜物的,不論多少,每處對專業(yè)分包人處以100~200元罰款;剪刀撐不得私自拆除,違反規(guī)定的每處對分包人處以200~500元罰款;腳手架立桿底部應有墊板或有相應技術保證措施,無墊板或不符合技術措施的對分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

第11條、腳手架排水溝未設置的罰分包人200~500元。排水溝不通暢的每次罰分包人50~100元。私自拆除四口五臨邊防護的處罰分包人100元。

第12條、施工現(xiàn)場及宿舍區(qū)等五小設施,落實包干區(qū)及責任人,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對分包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13條、為杜絕火災事故、觸電事故、煤氣中毒事故的發(fā)生,所有職工在宿舍內嚴禁私自做飯,違者按每個灶具2000元處罰,造成事故的一切損失由班組分包人承擔。

第二章 機械管理

第14條、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砼攪拌機、卷揚機、直螺紋機械等必須定人定機定崗,懸掛操作人員公示牌。未落實專人,對分包人處以每臺100元的罰款。拆除機械防護裝置的每臺罰分包人100元。

第15條、使用的機械四周無安全距離,清理不及時,罰分包人100元;傳動部位維護保養(yǎng)不及時,罰機修班長100元;轉動設備無防護罩罰設備負責人100元。

第16條、攪拌機、卷揚機、木工機械、鋼筋機械等設備分包單位應落實防雨措施,未按技術要求設置防護棚的,按每臺罰分包人100元。

第17條、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間距在5m以上,未按規(guī)定距離存放的,對現(xiàn)場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對分包人罰款100元。

第18條、用電設備電線私拉亂接或無防雨措施的,對分包人罰款100元。電氣設備無接地線即使用的,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對分包人罰款100元。

第三章 電器管理

第19條、電工全權負責工區(qū)臨時用電的管理工作,電工帶頭違反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的,加倍處罰,造成后果的由電工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20條、任何分包人和職工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違規(guī)的每次對分包人處以1000~2000元罰款。

第21條、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用電機械必須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停、送電,因隨意停電而影響施工的對分包人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發(fā)生嚴重后果的專業(yè)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22條、加強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的管理 ,嚴禁私拉亂接線路,違反規(guī)定的每次罰分包人100元。

第23條、施工現(xiàn)場用電設備必須有防雨措施。無防雨措施每處罰分包人200元;配電箱內嚴禁放置其它物件及導電物質,按其性質對分管人員罰款50--100元。

第24條、在用的各種機械開關箱鎖具鑰匙由專業(yè)負責人負責保管。未上鎖的開關箱,對其使用的負責人員按每臺處以200元罰款。

第四章 工程質量管理

第25條、工程使用材料(如水泥、砂、石、鋼筋、添加劑等)未送中心實驗室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繼續(xù)使用的對專業(yè)分包人處以10000--50000元罰款,并令其停止使用。

第26條、分項工程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項目部專業(yè)工程師批準私自施工的罰款3000--5000元。

第27條、分包人未按項目部三級(班組、工區(qū)、項目部)自檢體系自檢,私自進入下道工序或投入工程使用的,對分包人處以5000元罰款。

第28條、分包人各道工序未報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及驗收,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處以分包人5000元罰款。

第29條、各工序檢驗時,班組、工區(qū)自檢合格,報項目部檢查兩次不合格者,對分包人處以1000元罰款。

第30條、各分包人應按各分項工序檢驗批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附帶資料或工序檢查記錄表,上報項目部質檢或專業(yè)工程師報驗和驗收。無資料或工序檢查記錄表對分包人處以300元處罰。

第31條、為確保地基與基礎的結構安全與穩(wěn)定,分包單位必須對單位工程地基土質及承載力的情況進行檢測報驗,不報驗而擅自進入下道工序的,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第32條、為嚴格控制單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證設計標高、軸線,軸線超過偏差值的,每1mm罰分包人100元,±0.000主控軸線與標高必須及時報驗,未報驗的按每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元。

第33條、樁基工程的各種試驗必須進行報驗,未報驗的對分包單位按每項罰款200元。

第34條、砌體工程施工縫處嚴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500元并要求返工。

第35條、砌體工程嚴禁出現(xiàn)暗通縫,出現(xiàn)暗通縫每處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500元。

第36條、砼工程實測項目必須確保90分以上,低于90分的,按每分200元對專業(yè)分包人進行處罰,不合格的必須書面上報補救措施,無法補救或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返工的必須返工處理。

第37條、砼施工必須有澆筑令,按計量施工,按配比標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計量隨意施工的每次罰款2000元。

第38條、為確保砼澆筑質量,蜂窩、麻面不超出規(guī)范標準,嚴禁出現(xiàn)露筋、孔洞等現(xiàn)象,出現(xiàn)上述現(xiàn)象的每處罰款200元。蜂窩、麻面、露筋、孔洞私自處理的罰專業(yè)分包人1000元,無法返工的必須做補救措施,上報項目部審批后實施。

第39條、按規(guī)范要求留置施工縫,接縫時做好清縫工作,嚴禁出現(xiàn)夾渣爛根現(xiàn)象,出現(xiàn)一處罰款200元。

第40條、橋梁現(xiàn)澆結構頂面的平整標高,每自然段≤20mm,每大于1mm罰款100元。

第41條、砼的施工必須落實專人看筋、看模、保養(yǎng),每次缺崗的罰款100元。

第42條、鋼筋工程必須按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施工,保護層必須按要求設置,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處罰款200元。鋼筋未按規(guī)定方法綁扎的、彎鉤角度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200~400元;鋼筋工程實測項目必須確保90分,低于90分的,按每分100元對分包人進行處罰,不合格的必須返工。

第43條、按設計要求設置構造筋,確保鋼筋位置的正確性,保證鋼筋連接、保護層、鋼筋間距滿足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鋼筋的節(jié)點、構造部位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注明主筋接頭位置、加密區(qū)、二層筋位置、柱梁頭交接處等),不按圖紙施工的每處罰款20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給予不低于50000元的罰款。

第44條、模板支撐系統(tǒng)必須按專項方案進行施工,現(xiàn)澆結構內的雜物及建筑垃圾必須清除干凈并用水沖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存在質量問題(如梁底、柱頭、柱根等,由于垃圾沒清理干凈而沒有完全結合或夾雜木屑、編織袋等所產生的問題),每處罰款2000元。

第45條、模板必須刷隔離劑,不刷隔離劑每次罰專業(yè)分包人500元。對沒刷隔離劑所造成的砼表面質量問題和損失,一切責任由專業(yè)分包人承擔。

第46條、脹模、漏漿每處罰款200元。

第47條、砼澆筑工程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堆放整齊,每施工段必須及時清理,未清理罰款500元。

第五章 項目管理

第48條、發(fā)生打架斗毆除執(zhí)行執(zhí)法部門的處罰外,將對當事人雙方進行罰款。職工每人200元,對專業(yè)分包人按每人500元進行累計罰款,管理人員不加以制止的給予重罰1000~2000元,管理人員參與或組織斗毆者給予3000~5000元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治安處罰并開除工職。

第49條、發(fā)生打群架的除執(zhí)行執(zhí)法部門的處罰外,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對專業(yè)分包人按每人3000元累計罰款。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項目部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情節(jié)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50條、對及時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嚴重后果的,給予獎勵500~1000元。

第51條、施工現(xiàn)場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作業(yè)。發(fā)現(xiàn)酒后上崗,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并令其離開施工現(xiàn)場。對分包人處以每人200元的累計罰款,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項目部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第52條、分包單位對上級部門的隱患整改單必須及時辦理簽字手續(xù),任何人不得拒簽,落實專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分包人應落實專人復查,合格后應及時銷案。未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時,按每處罰款500~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53條、施工現(xiàn)場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齊,未按規(guī)定每次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500~1000元。

第54條、項目部負責新左廟路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項目上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對外協(xié)調、重要物資供應等均需項目部統(tǒng)一安排、協(xié)調、把關,各施工隊必須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的領導。對拒不服從項目部管理的施工隊或班組將給予5-10萬元的罰款。

第55條、各施工隊有義務教育各自施工班組的人員,令其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如出現(xiàn)不服從管理的事件,項目部有權對班組或個人給與5000-10000元的罰款,嚴重者給予清除出場,施工隊負連帶責任給予5-10萬元罰款。

第56條、對不按設計要求施工被項目部管理人員查出,施工隊拒不執(zhí)行整改的給予5-10萬元罰款。

第57條、各工區(qū)管理人員必須配合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作,如出現(xiàn)不配合工作或辱罵甚至威脅管理人員的,項目部將令其退場并對工區(qū)給予5-10萬元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58條、項目部、監(jiān)理及上級主管部門下發(fā)的指令、通知、整改意見等,各施工隊必須在指定日期內回復,對不能及時整改回復的事項要出具文字材料,說明原因,確定整改日期,否則將給予2000-5000元罰款。對敷衍了事只回復不做現(xiàn)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隊給予1-5萬元罰款。

第59條、項目部組織的工程例會各施工隊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施工隊主要負責人不參加例會給予500元/次的罰款。

第六章 內業(yè)管理

第61條、專業(yè)分包人內業(yè)原則

1、專業(yè)分包人應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及交底,對資料員的建檔工作和施工員的交底工作應及時檢查。

2、專業(yè)分包人參與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的編制,參加交底活動(每分項交底三次),負責填寫定位放線、安全文明施工日志(日記)、砼施工記錄、砌體施工記錄,負責提供隱蔽工程記錄的相關數據和照片,負責項目分包范圍內各項施工檢查等管理活動。

3、專業(yè)分包人負責內業(yè)資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標準和實施細則的要求建立檔案,及時將施工員、機修班、電工的相關資料收集歸檔,各項臺帳的內容齊全,及時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負責試塊留置制作、養(yǎng)護、標識、送檢,負責材料送樣并及時反饋試化驗結果,協(xié)助完成備案工作。

第62條、總體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項工程或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上報并批復,對已開工項目未上報分項或分部施工方案的每項對專業(yè)分包人處罰200元。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3條、對未完成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的專業(yè)分包人每項每級處罰200元。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4條、各專業(yè)分包人工序報驗后一周內完成質保資料并簽證,對一周內未完成的專業(yè)分包人處以300元處罰。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5條、及時催要和收集各項原材料合格證和相關資料(書面形勢),并及時反饋情況。未能及時收集整理各項資料及反饋情況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證及相關資料的,予以處罰分包人100元/處,材料供應部門應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合格資料,未能及時提供資料造成影響的,追究材料供應部門責任,同時處以分包人100元/份罰款。

第66條、機修班及電工應協(xié)助做好相關機械、臨時用電及電氣工程的各項資料,及時真實予以記錄,及時認真真實做好記錄,未能及時記錄或記錄不真實的處以100~500元罰款,分包單位應落實專人輔導和檢查,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和解決問題的處以專業(yè)分包人50~200元罰款。

第67條、上級部門檢查,內業(yè)資料齊全被表揚的獎資料員200~500元,內業(yè)資料被批評或處罰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200~500元罰款,同時對專業(yè)分包人處罰500~1000元罰款。

第68條、資料工作及時簽證、建檔,分項工程工程完成后及時評定、計量,移交項目部資料部門備案,因內業(yè)工作欠缺影響工程移交、結算、備案的追究專業(yè)分包人責任,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第69條、專業(yè)分包人應按照項目部規(guī)定填寫質量、安全月報表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上報,未及時上報的專業(yè)分包人處罰300元。

第七章 檢查時間確定及評比獎罰原則

第70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和評比,對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獎分包單位2000元,對評分達不到80分的罰分包單位2000元。

第71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和評比,對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獎分包單位2000元,對評分達不到80分的罰分包單位2000元。

第72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工區(qū)的工程進度月計劃完成情況、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進行綜合檢查評比,對沒有出現(xiàn)安全事故并完成計劃任務的獎勵2萬元,對完成計劃任務不足80%的罰款2萬元,對出現(xiàn)安全事故的工區(qū)施行一票否決制并按相應條款給予5-10萬元的處罰。

第73條、檢查時間:每月一次,不定期檢查。

第八章 說明

第75條、凡實施獎罰細則中未注明獎罰責任人的均為分包人。

第76條、凡被通報和認定為質量事故的,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2~5萬元。

第77條、為逐步提高項目工程的管理,本細則實施過程中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國核工業(yè)二二建設有限公司

未來一、二、三路、高新二路、科技四路指揮部

2023年03月01日

第11篇 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管理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為進一步促進中小學(幼兒園)食堂(飲用水)安全衛(wèi)生管理,規(guī)范學生食堂的成本核算,深化放心食堂創(chuàng)建工作的內涵,不斷提高學校自身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確保學校的安全穩(wěn)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行政區(qū)域內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食堂與飲用水管理。

第三條 工作方針與工作機制: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以下簡稱食堂)與飲用水衛(wèi)生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針,實行衛(wèi)生部門監(jiān)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運行機制。

第二章 食堂建筑、設備與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四條 食堂建筑:

一、食堂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要符合衛(wèi)生要求,其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必須有衛(wèi)生部門參加。

二、食堂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及有毒有害場所25米以上,或將有害場所遷移與消除。

三、食堂的建筑結構、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貯存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四、食堂的建筑面積應按就餐學生每生不少于1.5平米的標準建設,餐廳與操作間及輔助用房面積比不低于1:0.4。

五、食品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積不小于8平方米,食品操作加工有根據功能劃分(含:粗加工、切配、燒煮烹、消毒等)的相對獨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區(qū)域,設施設備布局合理。

(二)墻面采用淺色、防水、防潮、無毒的材料覆涂,地面以上貼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用其他防水、防潮、無毒、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

(三)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應保持一定的排水坡度,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統(tǒng),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

(四)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的設施。食堂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戶應設有易拆洗且不生銹的紗網及空氣幕。

(五)要設立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廢棄物或者垃圾的容器,容器要配有蓋子。

(六)食堂內應有耐磨損、易清洗的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消毒設施設備。

第五條 食堂設備:

一、食堂應當配備能滿足食品加工的必要廚房設備,并做好設備日常保養(yǎng)、保潔與維修工作。壓力等特種設備使用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有關規(guī)定辦理,其它食品加工機械應符合相關衛(wèi)生和安全規(guī)定。

二、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確保消防器材的合格。

三、食堂電器線路要符合安全用電要求,老化線路及時更換。

四、餐廳應根據學生人員配備一定數量的餐桌椅,餐桌椅數量不低于就餐學生人數的1/3。

五、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加工、盛裝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專用工具和容器,并貼有明顯標志。

第六條 基礎衛(wèi)生設施與衛(wèi)生要求:

一、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灶面、灶臺、經常洗刷,做到無污跡、無積塵、無食物殘渣、排氣罩不滴油,墻壁、天花板的油漆無脫落、無霉斑,工作結束做好地面、灶臺、操作臺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場所清潔。

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三、食品粗加工應該有固定的場所,并配備貨架或放置食物的貨櫥,與配菜間、熟菜間、烹調間等分開,粗加工場所應有三個以上水池,并貼有明顯標識,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滌拖把等清潔用品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配備專用洗刷設備和用品,數量以能滿足需要為宜。

四、灶前墻壁及灶面應鋪瓷磚,灶臺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溝,保持下水道通暢,灶臺上應有排煙罩,操作臺有條件的可采用不銹鋼臺面,生進、熟出最好做到分臺或架橋式操作臺,下面進生,上面出熟,避免進、出菜在同一臺面。

五、食堂用餐場所要按50個學生一個水龍頭的標準設置足夠的洗手、洗碗設施。

六、加工場所內應設置獨立的更衣場所,大小以員工適用為宜,并設置相應的洗手設施。

第七條 餐具清洗消毒

一、餐具清洗消毒場所應與切、配、烹調場所分開、以免交叉污染;

二、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學消毒兩種。

采用物理消毒的,

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設施設備混用,提倡設置4個專用水池,分別用于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殘留沖洗,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五、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標記。

第三章 食品采購、貯存、加工與出售

第八條 食品采購

食品采購必須執(zhí)行定點采購制度、索證制度、查驗制度和采購臺帳記錄制度。

一、定點采購:

(一)定點采購經營單位的基本條件。

1、定點采購經營單位必須有有效的衛(wèi)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2、有良好的信譽度和能承擔相應食品供應的能力。

(二) 大宗食品采購經營單位的確定。

1、大宗食品指糧、油、鹽。

2、大宗食品采購定點經營單位由縣級教育行部門招標確定,并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后勤管理機構備案。

3、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縣確定的大宗食品定點采購經營單位實行準入制度與年檢制度,年檢合格的可繼續(xù)確定為定點經營單位或參加下輪供貨經營單位的招標,對年檢不合格的不得參與下輪供貨與招標。

(二)其它食品定點采購經營單位確定的程序。

1、學校根據需求選擇符合條件的經營單位;

2、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后勤管理機構進行考察、審批、備案(附件一);

3、學校與經營單位簽訂保證食品衛(wèi)生安全質量的合同,合同期

限一般為一年,在供貨過程中,經營單位不按合同執(zhí)行應立即終止合同執(zhí)行,合同一式三份,學校、經營單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后勤管理機構各一份;

(三)定購采購監(jiān)管。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食品采購的監(jiān)管工作,對不能很好履行食品供應的經營單位要指導學校及時做好變更工作??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做好定點經營單位的選擇,布點要相對集體中,不易過多,以便于管理。對不執(zhí)行定點采購的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可做出適當的處理。

(四)建立定點采購經營單位的資料檔案。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都應建立定點采購經營單位檔案,資料檔案應包括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有效的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與經營單位簽訂的合同、經營單位供貨不良記錄等相關資料,復印件要加蓋經營單位的紅章。

二、進行采購查驗和采購索證的食品包括:

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2、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豬肉、禽肉等);

3、食品添加劑(如亞硝酸鹽、酵母、色素等);

4、省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必須索證的其他產品。

三、采購查驗:

食堂采購人員應當到定點經營單位進行采購,并現(xiàn)場查驗產品一般衛(wèi)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產品。

1、對所采購的食品進行感官檢驗,保證其質量符合食品衛(wèi)生標準要求;

2、批量采購食品時,按照生產批次查驗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3、采購生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yè)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采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

4、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查驗該產品獲得省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食品衛(wèi)生許可;

5、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注意有無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食用(或使用)方法,配方(或主要成份)等標志。

四、采購索證:

1、批量采購食品時,按照生產批次向供貨商索取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并經供貨商簽字、蓋章。非批量采購食品時,索取購物憑證。

2、采購食用農產品、肉類食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3、采購食品添加劑時,索取購物憑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4、食堂應將與食品索證有關資料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順序進行整理,妥善規(guī)范保管,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后的一年。

五、采購臺帳記錄:

采購物品必須實行臺賬記錄制度,如實填寫臺帳記錄,臺帳記錄必須載明采購食品名稱、進貨時間、規(guī)格型號、數量、保質期限(應注名起止時間)、生產廠家或產地、和生產商或供應商資質審查是否合格、包裝標識及感官檢查結果是否合格、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或化驗單編號、購貨任證票號、經營單位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采購人、驗收人、不合格產品處理(附件三)。

第九條 食堂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動物衛(wèi)生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guī)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條 采購食品的進出庫

建立食品進出庫臺帳。采購的食品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符合后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后入庫或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處理方式。

第十一條 食品貯存管理

一、食品貯存間應用無毒、堅固的材料建成,面積應與貯存食物數量相適應,并要安裝堅固的門窗。

二、食品庫房(食品貯存場所)清潔、通風良好,無霉斑、無積塵,設置有防塵、防蠅、防鼠等設施。

三、食品庫房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四、要有足夠數量的物品存放架,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隔墻10cm、離地在30cm以上。

五、使用過程中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

六、定期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對不合格食品的處理要做好記錄,記錄應載明:時間、品名、規(guī)格數量、不合格原因、處理情況、處理人。

七、冷藏、冷凍食品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不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冷藏、冷凍設備要定期除霜,保持霜薄氣足。

第十二條 食品加工

一、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先檢驗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fā)現(xiàn)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限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應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三、加工食品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十三條 食品出售

1、食品銷售場所(分餐場所)應與用餐場所進行隔開,設有配餐室和配餐臺,中間設置足夠數量的能開合的銷售飯菜的窗口,要配備盛裝成品的專用盆具等容器。

2、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3、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存放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超過2個小時的,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3、食堂剩余食品應當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xù)出售;

4、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第十四條 食品留樣

食堂必須嚴格執(zhí)行食品留樣制度。留樣食品按品種分別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24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食品留樣應做好記錄。

第四章 食堂從業(yè)人員

第一十五條 食堂從業(yè)人員基本要求

一、建立從業(yè)人員準入制度,按檔案化要求建立從業(yè)人員基礎檔案。

二、食堂從業(yè)人員必須做到上崗證、就業(yè)培訓證和健康證“三證”齊全,并持證上崗。

三、食堂從業(yè)人員應有良好的心理健康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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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堂從業(yè)人員、管理人員應當熟悉了解有關食品衛(wèi)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從業(yè)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衛(wèi)生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頒證后方可上崗。

第一十七條 食堂從業(yè)人員的健康要求

一、食堂從業(yè)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要做好臨時體檢。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堂從業(yè)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xiàn)咳嗽、腹瀉、發(fā)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時,要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于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一十八條 食堂從業(yè)人員的個人衛(wèi)生要求

食堂從業(yè)人員要有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必須做到: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fā)置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

(五)離開工作場所必須脫掉工作服。

第五章 食堂成本核算

第一十九條 直接成本

一、采購食品原料成本如:糧、油、肉、調味品、蔬菜等。

二、加工食品所需的能源成本如:燃煤、水、電、燃油、汽(氣)等。

三、采購物資時的運輸成本:如用車輛、燃油以及采購的食品原料路途中的正常損耗。

四、倉庫庫存成本:包括倉庫的配置、常規(guī)修復和食品原料在存貯的過程中的正常性損耗、進出庫之間的正常性數據差和過期變質食品的處理。

五、工人工資及福利:包括工資、醫(yī)療保險金、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和節(jié)假日加班補助等,已列入財政開資的部分不再記入。

六、房屋設備及炊事機械、廚具、餐具維修費用(日常保養(yǎng)維護)。

七、財產折舊費用:一次性消耗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資產折舊(根據財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間接成本

一、管理費用成本:管理人員的培訓費、差旅費、勞保費、和接待費等。

二、財務管理費用:日常所用的紙張、筆墨電腦消耗用品和辦公用品,日常所的帳本、憑證、收據等。

三、招聘工人的成本費用(主要包括對所需員工的招聘、體檢、辦理健康證、暫住證等)。

四、食堂餐廳文化氛圍建設費用,如:電視、宣傳畫、標語、飾物等。

五、工人崗前培訓、中期培訓費用 (主要包括崗前培訓、工作過程中的崗位培訓和脫產離職培訓等)。

六、公益事務成本(主要用于食堂內部公益事務的開支)如:節(jié)日給學生發(fā)放免費食品、接濟貧困生、工作期間的工傷醫(yī)療費,工作人員的意外工傷事故保險費等)。

第二十一條 學生食堂利潤率

一、根據不同地區(qū)的經濟條件,不同層次的學生食堂利潤率應有所區(qū)別。

二、村級及以下學校的毛利率為零;鄉(xiāng)(鎮(zhèn))級學生食堂毛利率應控制在5%以內,純利潤為零;縣(區(qū))級學生食堂毛利率應控制在10%以內,純利率應控制在2%以內;市級城區(qū)學生食堂的毛利率一般控制在15%以內,純利率控制在5%以內。

三、毛利率=(總收入-直接成本)×100%,純利率=(總收入-直接成本-間接成本)×100%。

第二十二條 學生食堂收益用途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學生食堂收益只能用于改善學生伙食、救助貧困學生、改善廚房設備條件等公益性開支,不能用于教職工福利或補充學校公用經費不足。

第二十三條 成本監(jiān)管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對學生食堂經營情況進行專項審計,每學年審計不少于一次,并將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有關責任,市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后勤管理機構要組織有關人員每年對各縣(區(qū)、市)學生食堂的審計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四條 承包經營的食堂按合同執(zhí)行,但在承包合同中應注明最大純利提取上線。

第六章 食堂經營

第二十五條 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的配備

學校食堂要設置專職或兼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凡就餐人數在800人以下的學校,設置一名專職或兼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就餐人數在800―1500人的學校,設置一名專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就餐人數在1500人以上的學校,設置2名或2名以上專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員。

第二十六條 食堂經營管理

一、義務教育階段與幼兒園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不得對外承包或變相承包經營。

二、對非務教育階段規(guī)模大、就餐人數學多的學校食堂(不含幼兒園食堂)可實行規(guī)范化、集團化、連鎖化的食堂經營模式;對食堂規(guī)模小、就餐人數少的,倡導學校自主經營管理。

三、引進社會飲食企業(yè)(個人)經營食堂的,要實行公開招標制度。學校要全面審核投標方的經營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資金能力、資質信譽等,擇優(yōu)選定。

四、學校與中標方要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并嚴格按合同辦事。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食品衛(wèi)生的監(jiān)控責任轉交中標方,中標方應當接受學校的監(jiān)督管理。

五、食堂實行承包經營時,學校必須把食品衛(wèi)生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標。

六、學校與社會飲食企業(yè)(個人)簽訂食堂承包合同時,根據所承包食堂規(guī)模在合同中約定,就餐人數在500人以下的由承包者向學校交納5萬元風險保證金;就餐人數在500―1000人的由承包者向學校交納10萬元風險保證金;就餐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由承包者向學校交納15萬元風險保證金。風險保證金歸承包者所有,學校統(tǒng)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

七、食堂風險保證金主要用于發(fā)生學生集體用餐中毒事故后的救護和救濟。對食堂承包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適當扣除風險保證金。

八、鼓勵和提倡學校食堂購買餐飲場所責任保險。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費用由學校負擔;社會飲食企業(yè)(個人)承包經營的學校食堂,由承包者支付。

第二十七條 食堂經營資質

一、食堂應當取得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發(fā)放的衛(wèi)生許可證,未取得衛(wèi)生許可證的食堂不得

開辦。

二、新開辦食堂的學校,要將食堂規(guī)模、經營和管理方式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再向衛(wèi)生部門申請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

二、衛(wèi)生許可證懸掛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證經營。

三、不得超出衛(wèi)生許可范圍經營。

四、每年按衛(wèi)生許可證的發(fā)證日期提前一個月辦理年度復核或換證手續(xù)。

第七章 管理與監(jiān)督

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wèi)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jiān)督。

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wèi)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fā)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wèi)生與安全。

第二十九條 學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食堂經營成本,提高食堂伙食標準和飯菜質量。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加強飲食衛(wèi)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三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食品衛(wèi)生法》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加強所轄學校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將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對學校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在考核學校工作時,應將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

第三十二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計劃,并在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對所屬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衛(wèi)生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學校在招聘食堂從業(yè)人員時,要對所招人員的心理健康狀況和道德水平進行重點考察。

第三十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屬的衛(wèi)生保健機構具有對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的業(yè)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的職責,應定期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yè)務指導和檢查督促。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一) 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 協(xié)助衛(wèi)生機構救治病人;

(三)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xiàn)場;

(四) 配合衛(wèi)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五) 落實衛(wèi)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tài)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三十二條 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

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當于6小時內上報衛(wèi)生部,并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

第三十三條 要建立學校食品衛(wèi)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規(guī)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對不符合衛(wèi)生許可證發(fā)放條件而發(fā)放衛(wèi)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由衛(wèi)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對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guī)定下列用語含義是:

學生集體用餐:以供學生用餐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yǎng)餐、學生課間餐(牛奶、豆奶、飲料、面點等)、學校舉辦各類活動時為學生提供的集體飲食等。

食堂:學校自辦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會化后專門為學生提供就餐服務的實體。

食堂從業(yè)人員:食堂采購員、食堂炊事員、食堂分餐員、倉庫保管員等。

第三十五條 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guī)模小的農村學校,其食堂建筑、設備等暫不作為實行本規(guī)定的單位對待。但是,其他方面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

第12篇 學校安全管理細則

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科學化,建立 健全全員目標 、全員責任、全程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 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校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濰坊市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范》及青州市教育局和鎮(zhèn)教管辦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高柳初級中學《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范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確保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工作的首位,進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強化監(jiān)督、整治隱患。

二、安全工作目標要求:

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 ,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chuàng)造安全穩(wěn)定的校園環(huán)境,從源頭上杜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使學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實、責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針:

安全第一、防備為主、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第二章 安全工作四大體系

一、安全工作領導管理體系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由副校長、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負責同志、級部主任組成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置2名專職門衛(wèi),其工作人員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學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長親自抓,分管副校長詳細抓,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落實的分層管理體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副組長:

副校長 負責師生教學活動安全宣傳工作部署與檢查

成 員:

教導處負責人負責師德建設、安全活動宣傳、多媒體教室、微機室等多功能教室的安全工作

七年級級部負責人負責七年級級部師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傳教育及資料收集,并承擔“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日常工作

政教處負責人負責師生安全教育宣傳、法制教育宣傳、校園安全文化建設

八年級級部負責人負責八年級級部師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傳教育及資料收集,并承擔“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日常工作

九年級級部負責人負責九年級級部師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傳教育及資料收集,并承擔“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日常工作

總務處負責人負責安全物資供給和后勤保障、校舍、食堂、小超市、水電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黨支部書記負責學校衛(wèi)生室、傳染病防治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的報送工作

二、安全工作監(jiān)管體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努力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和管理,建立科學化的監(jiān)督管理網絡 和切實有效的制度,形成條塊結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交叉、立體覆蓋的管理體系;重點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隱患排查與處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訓制度。

三、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校長、處室負責人、級部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校長對安全工作負第一位責任,對安全實行全面管理;副校長、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各級部主任對安全工作負分管責任,在所管理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實行分級管理。學期初,學校與各處室之間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目標網絡責任體系。切實使安全責任落實到學校各管理層,落實到各處室,落實到具體的人頭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安全保衛(wèi)工作員帶頭抓,學校教職員工全員抓落實的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網絡: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實施年度校園安全工作計劃、經費預算,指導監(jiān)督學校安全工作實施與檢查,負責突發(fā)事件的總體指揮和善后處理工作。

年級部

1、將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年級工作和管理計劃,各項管理責任到人;

2、配合學校精心組織好校外活動,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

3、常常對本年級師生進行安全教育,了解師生的思想和身體狀況及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堅決處置,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校 長

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政教處

1、負責學校安全制度建設、學生管理等各項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

2、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

3、負責學校安全防應急預案的制訂和演練落實。

4、負責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上報工作。

教導處

1、指導教師嚴格按照學科要求開展教學活動;

2、定期檢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況;

3、分年級落實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與評價;

4、督促體育教師抓好體育課時的安全工作。

總務處

1、負責學校食堂、小超市的食品安全、飲食衛(wèi)生;

2、負責校舍及設施、設備的管理、檢查、添置、維修;

3、負責學校的財產管理;

4、涉校機動車輛的管理等。

班主任

1、全面負責本班級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將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為班級管理的一項經常性任務抓好落實;

3、堅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節(jié)安全課;

4、及時了解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fā)現(xiàn)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科任教師

1、是當堂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把握學生的出勤、缺席情況,及時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報情況;

2、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知識;

3、對學生的不安全行為,應立刻予以制止。

4、協(xié)助班主任落實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項措施。

四、安全工作應急救援體系

制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成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救援救護小組、善后處理小組、事故調查小組等組織機構;做到一旦發(fā)生事故和險情,有統(tǒng)一指揮的組織領導機構,有足夠排險的救援人員、物質和資金,能及時妥善處置各種突發(fā)事故;定期開展包括地震、消防演習在內的應急救援演練;制定針對各種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和險情的救援方案與應急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門衛(wèi)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wèi)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jiān)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門衛(wèi)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門衛(wèi)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實其身份的外來人員,門衛(wèi)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別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政教處蓋章審批的請假條,門衛(wèi)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wèi)進行登記,經答應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wèi)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wèi)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wèi)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管理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并鎖上大小門,嚴禁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3、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wèi)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4、學校要密切關注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問題,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交通管理部門解決,防止惡性交通事故發(fā)生。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門衛(wèi)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門衛(wèi)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門衛(wèi)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學校值班制度是對校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jiān)控,起到及時聯(lián)絡各方面人員并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節(jié)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學校上課期間的值班、晚(午)休學生宿舍樓值班、飯間校園值班、學生餐廳值班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3、教師值班時一律有校委會成員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值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xié)助學校處理突發(fā)事件。

三、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安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點(區(qū)域)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統(tǒng)一制定的《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點(區(qū)域)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本》上,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具體記錄在案。

4、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每月20日前將安全檢查情況書面上報鎮(zhèn)教管辦,并留底存檔,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分析各責任區(qū)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qū)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對暫時難以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待解決后恢復使用。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

四、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驅W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qū)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月20日前,書面向鎮(zhèn)教管辦匯報學校每月的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天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fā)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校長要在第一時間向鎮(zhèn)教管辦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鎮(zhèn)教管辦,做到逐級上報。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xiàn)場的保護措施等。

五、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根據學校要求或學校根據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3、學校教職員工要根據學校或區(qū)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學?;騾^(qū)域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學校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六、用電安全制度

1、用電制度是學校校內所有涉及到用電標準、安全及電器的使用、保管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3、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輕易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等。

4、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yè)人負責。

5、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準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6、學校要定期對線路進行檢測和維修,防止線路老化引發(fā)火災。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對學校微機室、多媒體教室、會議室、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美術室等功能室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3、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xié)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4、學校教師、學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yè)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5、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要強化防盜措施,安裝防盜門窗,晝夜值班保護。

八、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晰注重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多媒體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厲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總務處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九、衛(wèi)生防疫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堂、小超市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齊,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超市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市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 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建立學校食堂、餐廳、小超市衛(wèi)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試嘗制度和菜品留樣制度。

5、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huán)節(jié),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原則。

6、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7、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8、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9、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10、學校把衛(wèi)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wèi)生防疫知識教育。

十、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guī)性文件的規(guī)定,依法管理學校衛(wèi)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guī)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wèi)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鎮(zhèn)衛(wèi)生院防疫人員統(tǒng)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yī)療器械的衛(wèi)生及操作的規(guī)范,學校分管領導及校醫(y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4、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未經市教育局、衛(wèi)生局、衛(wèi)生防疫站批準,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厲處理,并追究其責任;造成嚴峻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一、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護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學校充分利用宣傳陣地和教育優(yōu)勢,對師生進行各種安全常識和安全法規(guī)的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傳黨的安全方針和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guī),努力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4、學校安全宣傳教育要堅持集中宣傳和平日宣講相結合,做到時時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人人講安全。

5、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以安全教育課本、健康教育課本為主要資料,加強對師生的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wèi)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安全宣傳教育,按上級規(guī)定開全課程 、開足課時。

十二、防汛制度

1、學校防汛制度是確保防汛期汛情、險情、災情及時、正確、暢通傳遞,做好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時間是每年的6月1日至10月20日。學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堅持防汛晝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須由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擔任。

4、防汛檢查是預防和消除隱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應堅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點監(jiān)控,救災及時。

十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是對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實驗室、化學實驗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以及其它危險物品。

3、危險物品的采購、存放、保管實行專人負責制,應建立嚴格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銷毀登記制度。

十四、*和大型活動制度

1、*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舉行全校性的*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嚴禁一味地強調*速度,避免學生在*過程中發(fā)生擠壓和沖撞。

3、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guī)性教育教學活動,尤其如運動會之類的大型活動,要實行備案制度;學校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4、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5、大型*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wèi)生安全責任書。

7、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yè)性活動。

十五、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多人行走時不彎腰拾物不走回頭路。

2、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3、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面。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5、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fā)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班主任或總務處,由總務處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6、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7、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guī)則進行。

13、在來回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5、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fā)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處室、單位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若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陷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 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三)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fā)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guī)定存放現(xiàn)金。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守,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準佩戴金銀手飾、手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四)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fā)生。

2、在宿舍區(qū)內發(fā)現(xiàn)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值班教師或政教處,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端損壞嚴加處理。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能讓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wèi)生、用火安全,防止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十六、經費保障制度

1、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3、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和投入。

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腳手架作業(yè)(十二篇)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guī)范長慶油田分公司水電廠(以下簡稱水電廠)所轄生產生活區(qū)域等施工作業(yè)中的有關腳手架作業(yè)的安全管理,防止腳手架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fā)生,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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