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辦法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辦法
一、目的:為規(guī)范公司房地產項目開發(fā)建設過程中的合同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開發(fā)建設項目相關合同的簽辦與管理。
三、職責和權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負責對外簽訂合同。公司工程部是合同管理的責任部門,具體負責合同談判、簽署及其相關業(yè)務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規(guī)定:
1、合同格式和內容凡造價在3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及總價在5萬元以上的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其合同格式應按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發(fā)的合同示范文本執(zhí)行,小于上述數額的工程項目及設備采購,其合同簽辦可參照示范文本的內容執(zhí)行。
2、合同簽辦程序(合同會審、法律顧問、財務)合同談判員與對方進行合同洽談→草擬合同文本→工程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核→合同簽訂有權人審簽并加蓋公章。
3、合同簽辦(專業(yè)合同的格式和內容)
(1)根據開發(fā)建設項目的規(guī)模、內容、技術復雜程度、計劃投資額、質量及進度要求等,由工程部與對方進行洽談,草擬合同文本。
(2)合同草稿經合同部門負責人審查修改,并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后,交分管副總審查。
(3)經分管副總審查簽認后,交總經理審批并加蓋合同章。
4、合同評審重大、特殊及技術要求復雜的合同,應由分管副總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評審,依據評審結論對合同草稿進行必要的修改并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
5、合同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未正式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時,由于客觀情況的變化,須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合同雙方協(xié)商解決,簽訂新的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
(2)合同的重要變更,必須經過評審,形成評審記錄,必要時應向原登記、公證機關進行備案。
6、合同的份數、分發(fā)和歸檔(1)在合同文本的右上角應加蓋“正本”“副本”字樣。(2)合同正本(含附件)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份數由雙方商定
(3)合同正式簽訂后三天內由工程部按規(guī)定發(fā)送到財務部和綜合部。
7、合同的中止與解除因一方或雙方違約,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xié)商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妥善處理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的有關事宜。
8、工程部應指定專人建立合同臺帳,并對合同的保管及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與管理,以防失密和履約不到位情況的發(fā)生。
第2篇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范圍
1.1本辦法規(guī)定了合同管理的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標準的實施、檢查與考核。
1.2本辦法適用于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公司”)的有關合同訂立、變更、解除、履行和管理等活動。
2管理職能
2.1職能
2.1.1青島公司設立合同管理委員會,由青島公司領導擔任負責人,各分管領導為成員,全面負責合同管理的領導工作,成立以計劃組、計財部、紀監(jiān)審、安全監(jiān)察部、合同承辦部門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合同談判管理機構,合同管理機構設在計劃組,具體負責合同全過程管理工作。
2.1.2計劃組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
2.1.3紀檢審為合同管理的監(jiān)督審計部門,負責對合同管理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審計。
2.2職責與分工
2.2.1合同管理委員會
2.2.1.1負責合同管理辦法的審核、批準。
2.2.1.2負責合同管理機構調整、變動。
2.2.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2.2.1負責審核簽訂合同。
2.2.2.2負責審批合同的變更、解除。
2.2.2.3負責確定合同糾紛的起訴、應訴。
2.2.2.4負責責成合同管理部門、監(jiān)督部門,對違反合同管理程序的事件做出調查。
2.2.2.5負責審批青島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表彰和處分。
2.2.3計劃組
2.2.3.1按合同管理委員會的決定修訂、完善青島公司三期合同管理辦法。負責對青島公司三期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建立青島公司三期合同臺帳,對青島公司三期合同進行登錄、分解、合同副本保管、統(tǒng)計及例行報表的上報,并按要求將合同相關信息及時錄入pmis管理系統(tǒng)中,技術組和設備物資組承辦的合同負責將各自合同的相關信息及時錄入pmis管理系統(tǒng)中。
2.2.3.2保管青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2.2.3.3保管和按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
2.2.3.4分管范圍的合同簽訂全過程管理。
2.2.3.5參加合同評審工作,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承辦形式、價款和結算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簽。
2.2.3.6參與青島公司三期其他部門的商務和技術合同談判,對超出概算的項目及談判過程中出現的違反青島公司三期合同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及時提出意見。
2.2.3.7負責牽頭處理合同糾紛及仲裁、訴訟等事情的協(xié)調解決。
2.2.3.8負責提供各類合同的參照文本。
2.2.3.9負責辦理進度款支付和工程結算。
2.2.3.10負責對青島公司三期違反合同管理辦法的部門提出考核意見。
2.2.4紀檢審
2.2.4.1參加青島公司三期合同的談判、審簽。
2.2.4.2監(jiān)督合同簽訂是否符合規(guī)定程序;審查合同條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負責合同預、決算的審計工作。對合同管理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審計管理。負責與工程和承攬單位簽訂《廉政協(xié)議》,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2.2.5安監(jiān)部
2.2.5.1對工程承攬單位安全資質及應具備手續(xù)中的安全資料是否真實可信負責審查把關存檔。
2.2.5.2負責與工程承攬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對合同范圍內具體工作實施中的安全進行監(jiān)督、指導、管理。
2.2.5.3負責對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違反安全事件進行考核,并監(jiān)督整改。
2.2.6計財部
2.2.6.1參加合同的談判、審簽。
2.2.6.2審查合同項目有無資金來源、有無立項;審查付款方式及付款審批流程是否合適。
2.2.6.3落實合同所需資金的籌集,合同付款及決算工作。
2.2.6.4負責制定付款審批流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2.2.7合同承辦部門
2.2.7.1負責承辦分管范圍內的合同全過程管理,組織有關審簽部門對對方主體資格和資信等的審查和談判工作,起草合同文本、組織合同談判、辦理合同審簽、合同簽訂及合同變更等事宜。
2.2.7.2建立本部門合同臺帳,對本部門分管范圍內的合同進行登錄、統(tǒng)計并及時將例行報表報計劃組。
2.2.7.3傳遞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及合同變更或者解除協(xié)議,將合同正本、附件及合同變更或者解除協(xié)議等相關資料的原件交檔案管理部門存檔,并將相關副本交計劃組、計財部各一份。
2.2.7.4保管合同方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簽約人身份證明件》等資料,并將《合同談判記錄》、《合同審簽單》原件交檔案管理部門存檔,將復印件交計劃組備案。
3合同管理及要求
3.1合同管理
3.1.1對外經濟活動,除即時清結者外,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雖屬即時清結,但標的額較大,有專業(yè)技術要求,當場難以檢測產品內在質量,有試用期、保質期等要求的交易,也應訂立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的有關成立、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3.1.2不得用貨單、調撥單及預、決算單、收欠條等代替書面合同。
3.1.3禁止合同承辦部門在經濟行為實施后,補辦書面合同手續(xù)。承辦部門補辦合同手續(xù)的,會審部門不予審簽,合同專用章保管人不予蓋章。但由法定代表人書面同意的除外。
3.1.4合同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專門機構歸口管理與綜合監(jiān)督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合同承辦人負責制、審核審簽制及合同付款審批制。
3.1.5合同應當由承辦部門確定承辦人。承辦人可以是業(yè)務人員或合同管理人員,但不得由社會臨時性借、聘人員承辦。承辦部門的承辦人要對合同自承辦至合同全部履行完畢的全過程負責,期間出現的任何與合同履行或變更有關的問題和糾紛應當及時與計劃組聯(lián)系,并由計劃組牽頭協(xié)調解決。
3.1.6合同歸檔應包括從項目立項、各種審批單、合同談判(或會議)紀要、合同書(包括各種附件)往來傳真、設計變更、簽證、記錄、協(xié)議、補充合同、備忘錄、函件到竣工結算等全部資料。
3.1.7合同簽訂應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30日內與中標單位完成。由于特殊情況無法在投標有效期內簽訂合同時,合同承辦部門應在投標有效期結束前要求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并報華電國際備案。
3.2合同代理與授權
3.2.1對外簽訂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青島公司各職能部門均不能以本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3.2.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時,應簽署授權委托書。
3.2.3授權委托書的內容要填寫齊全、清楚,代理事項、權限、期限等要明確規(guī)定。
3.2.4委托代理人不得轉委托他人代為簽署合同。特殊情況,委托代理人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另行授權他人進行合同的審核簽署。
3.2.5法人委托代理人應在法人代表授權的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
3.2.6涉及下列合同時,須由法定代表人每次單獨授權:
3.2.6.1擔保合同。
3.2.6.2聯(lián)營合同、出資協(xié)議、股東協(xié)議。
3.2.6.3資產轉讓、出售、收購及租賃合同。
3.2.6.4企業(yè)合并、分立合同。
3.2.6.4法定代表人認為應進行單獨授權的合同。
3.3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3.3.1合同雙方的單位全稱或者姓名及住所、合同標的。
3.3.2質量標準,規(guī)格、型號詳細要求,包括驗收、檢測標準和方式。
3.3.3數量。
3.3.4價款或報酬及付款方式。
3.3.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3.3.6違約責任。
3.3.7解決爭議的方式。
3.3.8附件名稱及效力。
3.3.9根據法律或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或雙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規(guī)定的條款。
3.3.10生效的時間和條件。
3.3.11簽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用各方合同專用章(不準以公章代替合同專用章,不準以個人印章代替簽字)。
3.4合同的簽訂、評審
3.4.1簽訂合同,應當嚴格執(zhí)行先申請、后談判,先審查、后簽字的程序。認真進行項目、當事人資格、信譽、履約能力、合同內容及簽約手續(xù)等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審查。
3.4.2在合同簽訂前,合同承辦部門應當通過招、議標或多家報價、報方案及詢價比較等方法確定對方當事人,參與招、議標及報價的單位不得少于三家(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批準除外),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情況進行以下審查:
3.4.2.1對方主體資格合法,具有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合同內容應與其營業(yè)范圍相符。
3.4.2.2合同標的涉及專營許可、專利工程建設的,應具有相應的許可、專利、安全等級、資質證書。
3.4.2.3對方由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3.4.2.4合同方的履約能力,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3.4.2.5合同方的履約信用,主要是過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無重大違約事實,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
3.4.2.6合同方與其他單位相比,在企業(yè)信譽、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合同報價等方面具有哪些優(yōu)勢。
3.4.2.7合同承辦人應根據審查情況提出書面審查意見,并與有關證明資料原件或審核后的復印件一并在合同會審時由合同審簽部門核驗。
3.4.3合同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或資信狀況不可靠的,應當另選其他商家,必須同其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擔保。
3.4.4合同承辦人應主動參與合同草案的擬定和修改,克盡職責維護青島公司利益,合同條款應當齊全、具體;合同語言應當全面、嚴謹、準確,操作性強;合同中易起爭議的特有詞匯、重要概念應設??罱忉?合同中涉及到數字、日期范圍時須注明是否包含本數;除特殊情況外,合同文本應當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各份文本字體、印制、簽字方式應當統(tǒng)一。雙方進行談判的,承辦部門作談判記錄。
3.4.5合同簽訂工作中,由于技術參數變化等原因,確需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的,應對預中標單位及備選中標單位發(fā)出澄清,經重新排序確定中標單位,并報華電國際備案。
3.4.6對涉外合同及其他比較復雜的非常規(guī)合同,應由承辦部門組織合同評審工作。合同評審由相關部門參加,合同評審記錄經參會相關人員及主持人簽字后,做為辦理合同審簽的附加材料,履行合同審簽程序。
3.4.7合同評審會的主持依據合同金額劃分:合同金額在100萬人民幣(含100萬)以內由分管副總主持;合同金額在100萬-500萬人民幣(含500萬)之間由青島公司分管副副總經理主持;合同金額在500萬人民幣以上由青島公司總經理主持。
3.4.8合同評審的內容
3.4.8.1合同的合法性:
3.4.8.1.1合格的承包商及對方主體合法性:
3.4.8.1.2對方簽約人有本人身份證明、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書面授權委托書、或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3.4.8.1.3合同項目屬于對方營業(yè)執(zhí)照限定的經營范圍。
3.4.8.1.4對對方單位的資信狀況進行調查審核。
3.4.8.1.5內容合法,簽約各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效,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計劃,無規(guī)避法律行為,無損害青島公司利益的內容。
3.4.8.1.6形式合法。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投標價款、投標方案、供貨范圍、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
3.4.8.2合同的可行性:
1)合同已經立項,有資金來源。
2)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真實性。
3)資產、資金使用的財務可行性。
4)整體項目技術具有可靠性。
5)技術措施完備、可行。
6)技術標準、參數科學、真實、可行。
7)合同具有可操作性。
8)對方主體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9)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3.4.8.3合同的經濟性:
1)市場需求情況屬實。
2)市場需求預測可靠、合理。
3)投入產出核算經濟、準確。
4)有合法的資金來源。
5)價款、報酬的確定合理、適當。
6)價款、報酬的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合規(guī)。
3.4.8.4合同的嚴密性:
1)文字表達清晰準確。
2)條款齊備、完整。
3)雙方的權利、義務要具體、確切、合法。
4)相應手續(xù)完備。
5)相關附件齊全。
6)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3.4.8.5對于價款或工作量當時不能確定須據實結算的工程合同,必須在評審過程*同確定采用的定額、取費標準等級。
3.4.8.6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3.4.9合同評審產生修改意見后,由承辦部門與簽約方進行溝通,直至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評審意見應明確、具體、詳細。對發(fā)現合同條款有重大錯誤、遺漏、不妥時,應提出書面意見,并將書面意見及合同草案一起退還承辦人,由承辦部門負責進行修改。評審意見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合同的評審程序見附表1。
3.4.10待簽的合同文本履行合同審簽手續(xù),合同承辦人辦理合同審簽單,各部門審簽人員應在審簽單上簽署明確的意見,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
3.4.11審簽人員對合同條款及手續(xù)有異議時,應當提出審核意見,經審簽人員統(tǒng)一討論后,在審簽單上簽字;無法形成統(tǒng)一意見,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決定。
3.4.1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據各審簽部門的審簽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在合同審批單上簽字。簽署完畢的合同由計財部加蓋合同專用章,并留存合同正本一份,三期計劃組一份。
3.4.13合同評審及審簽資料由合同承辦人整理齊全,原件交檔案管理部門存檔,復印件送計財部、計劃組各一份(含相應合同文本電子版)。
3.4.14青島公司各部門,嚴禁以公章代替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
3.4.15合同正式簽訂后應及時將合同信息錄入pmis系統(tǒng),同時上傳合同文本電子版。下列合同正式簽訂后7日內,有計劃組將合同文本(電子版)報華電國際備案:
3.4.15.1主機設備及主要輔機設備合同;
3.4.15.2工程勘察、設計、監(jiān)理、調試合同;
3.4.15.3主要甲供材采購合同,包括:四大管道、封閉母線、電纜、橋架等。
3.4.15.4單項合同總價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施工合同。
4合同的履行
4.1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
4.2合同生效后,必須全面、及時、實際履行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嚴禁轉讓、轉賣或者轉包合同。對方確實無力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取得補償的前提下,協(xié)商解除合同。
4.3對合同涉及的貨物、項目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定的標準和方式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各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驗收工作。
4.4按照合同向對方付款,須由合同承辦部門按照合同依據和貨物、項目驗收資料、工程進度證明資料、工程竣工資料等辦理付款單后,由計財部辦理付款手續(xù);在合同結算完成前,累計付款比例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85%,合同結算審計完成前付款比例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90%。
4.5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合同約定調價條款,固定總價合同原則上不得調整合同價款。由于特殊原因確需調整合同價款的,應報華電國際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合同價格調整協(xié)議。
4.6合同承辦人在對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不適當、不全面時,應在約定、法定或盡可能短的合理期限內及時向對方提出異議。異議一般應用傳真、電報、掛號信函等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
4.7收到對方異議時,承辦人亦應在約定、法定或者盡可能短的合理期限內以約定或法定方式予以答復。
4.8承辦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當事人提出的異議和答復應當保留書面資料報計劃組備案。
5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5.1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根據權限需要向上級部門匯報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報華電國際批準后執(zhí)行,并明確對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及返還款項的義務。變更或解除協(xié)議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后簽字、蓋章生效。
5.2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生效前,原合同繼續(xù)有效。
5.3變更、解除合同,須由合同承辦部門辦理審簽手續(xù)后,經合同簽約人同意后方可變更、解除。
5.4合同變更或解除的協(xié)議,須由合同會審部門審簽后,由原合同簽約人同對方簽署,并由合同承辦人將生效的協(xié)議文本分別交由原合同文本保管部門留存,并將副本報計財部、計劃組(含電子版)各一份。
6合同糾紛的處理
6.1合同發(fā)生糾紛時,合同承辦人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并應及時告知計劃組:
6.1.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的協(xié)議、有關電報、信函、圖表、視聽材料等;
6.1.2簽定、履行合同的有關資料及有關的票據、票證;
6.1.3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樣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6.1.4其他有關資料。
6.2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合同承辦人應與計劃組全力配合,及時提供相關詳細資料。
6.3需要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糾紛時,合同承辦部門應與計劃組商議確定代理人及仲裁、訴訟方案等事項,并報法定代表人批準。
6.4處理合同糾紛的調解書、裁決書、判決書的原件交檔案管理部門歸檔,副本或復印本分別交計劃組、計財部和承辦部門留存。
6.5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的調解書、裁決、判決時,承辦人應及時與計劃組聯(lián)系,并報法定代表人同意后,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檢查與考核
7.1檢查內容:
計劃組每年年終對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履約率等情況進行檢查。
7.2考核內容:
7.2.1違法違紀行為:訂立虛假合同;偽造合同;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非法轉讓、倒賣合同;與對方惡意串通訂立合同,以謀取個人或小集體利益的違法行為;未經授權、超越代理權限訂立合同;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企業(yè)利益的違法行為。上述情形下的合同無效,一切責任承辦部門和承辦人自負。按照青島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責任人相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2失職行為:沒有認真了解對方資質和履約能力,造成損失的;由于合同承辦部門、合同相關部門的責任,使合同不能履行,造成損失的;由于對方違約,而未及時追究對方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利用合同索賄受賄,損害我方利益的。按情節(jié)輕重依據青島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責任人相應行政處分并給予1000元~20000元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對方泄露合同涉及的預算限額、標底等商業(yè)、技術秘密,違者按青島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并給予1000元~5000元的經濟處罰。
7.2.4其他未嚴格執(zhí)行合同管理辦法有關要求,依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200元~1000元經濟處罰。
8糾正和預防措施
8.1對工商等部門有鑒證要求的合同,一律辦理鑒證,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
合同履行中因技術障礙而無法履行的,由承辦部門提出變更建議,經各相關部門評審會簽統(tǒng)一意見后,由計劃組報華電國際公司同意后,由承辦部門按合同管理工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將變更后合同正本報檔案管理部門歸檔,并將副本報計財部、計劃組各一份。
8.2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現合同簽訂時失誤或條款不明確的,由承辦部門按程序辦理會簽審批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
8.3涉及關聯(lián)交易的合同,應按《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關聯(lián)交易管理辦法》報批,關聯(lián)交易信息披露前不得簽訂合同或支付合同款。
9其它
9.1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9.2本辦法由三期辦負責解釋。
9.3本辦法執(zhí)行情況由紀監(jiān)審部門負責檢查。
第3篇 礦山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礦山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十一、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二、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三、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四、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十五、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十七、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十八、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十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二、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二十三、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二十五、合同糾紛由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六、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七、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二十八、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二十九、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一、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
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二、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三十三、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三十四、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五、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yè)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六、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三十七、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三十八、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第4篇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八)
1、 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管理
1) 項目負責人組織項目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讓各業(yè)務人員都清楚地認識到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質量要求。
2) 做好合同變更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工程中由于各種外界條件的影響,經常會出現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需要對工程進度及合同的其它條款進行變更。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同業(yè)主洽商,做好合同變更記錄,明確因變更而產生的經濟責任,并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作為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的依據。
3) 做好甲已雙方重要的會議紀要,并簽字確認。
2、 工程分包合同及外包勞務合同的管理
1) 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勞務合同總稱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項目負責人及預算部門和分包單位協(xié)商擬定,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雙方正式簽訂。
2) 項目選擇分包單位應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在選擇時需進行招標工作。
4) 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明確工程名稱、施工地點、分包工程項目及范圍、工程造價、分包材料、施工期限及其它雙方認為應明確的事項。
(2) 總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組織審查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計劃和綜合進度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配合總包進行施工。
b)向分包單位提供有關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審核并簽認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圖預算;對分包工程的進度、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
c)為分包單位創(chuàng)造條件:做好分包單位需用的施工現場的場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礙物、接通分包單位施工用的水源、電源;修通道路;鋪設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設備堆放場地;疏通現場積水;安裝夜間施工照明等。
d)負責辦理撥款簽證和竣工驗收手續(xù)。
⑶ 分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參加總包組織的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綜合進度計劃的工作,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預算,送總包單位審核簽認。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c)嚴格做好施工記錄。工程竣工后,及時將有關技術資料按規(guī)定退還給有關方面。
d)配合總包向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及移交手續(xù)。
(4) 任務范圍及施工責任劃分。
(5) 施工技術資料管理:包括總包應向分包單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應向總包提供的資料兩部分。
(6) 預結算及工程款撥付辦法:
a)施工圖預算編完后,送交總包單位審核。審定后的工程預算造價,作為總分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工程造價。
b)工程款撥付的規(guī)定。
c)工程竣工并經總包(或建設單位)驗收后,雙方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具體要求可在總分包合同中規(guī)定。
(7) 設計變更及經濟責任:
a)凡是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造成的設計變更,影響分包工程甚至總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導致工程停工時,應由建設單位負責賠償其全部損失,影響工期的,工期應相應順延(項目制成統(tǒng)一表格對外,報甲方、監(jiān)理、設計同意后存檔于資料室)。
b)由于總包單位責任而造成分包工程須變更設計時,必須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并辦好洽商手續(xù)。若因此而影響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導致停工的,由總包單位負責賠償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c)凡因分包單位責任影響總包正常施工甚至導致總包停工時,其經濟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賠償,工期不得順延。
(8) 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
a)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施工圖及說明書、國家頒發(fā)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如兩者或三者之間的要求有矛盾時,以施工圖設計要求為準。
b)隱蔽工程驗收:分包單位應于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總包單位(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到現場檢查,經檢查合格后,共同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xù)。
c)設備安裝工程中,凡需由總包單位在施工中預留的各種孔、洞、溝、槽或預埋鐵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圖紙上有注明者,由總包單位負責預留埋設。分包單位如需在已做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鑿洞時,一律必須通過總包單位同意,并負責保證土建工程的結構和裝修質量。若有損壞,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分包在施工中應互相注意保護成品,如施工中損壞成品時,所需一切修理費用由責任一方承擔。
d)竣工驗收:分包單位應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總包單位提出書面的'竣工驗收通知'(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應按期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兩方或三方應及時辦好'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在竣工驗收時,如發(fā)現工程質量有不符合驗收標準者,屬于分包責任造成的,分包應在商定的期限內負責修完,待符合驗收標準后,再進行辦理驗收手續(xù)。驗收完后,交給總包負責保管。
(9) 總包在施工現場應給分包提供食宿和生產設施的方便。
(10) 獎勵與罰款應明確規(guī)定總包分包在工期和質量方面各自承擔的責任,并規(guī)定針對責任所進行獎懲的具體數額。
(11) 仲裁:總分包合同在簽訂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時,可報北京市主管部門仲裁。
3、 物資采購合同與構配件加工合同
1) 在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和構配件加工合同時,應經過一個由招標、選擇供應商、合同評審等步驟組成的準備階段
2) 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和構配件加工合同,一方面要明確購銷雙方的權利、義務、付款原則及違約責任;另一方面要明確產品的名稱、數量、價格、質量驗收標準、供應時間及送達地點等,必要時附上加工圖。
3) 材料室主任組織材料員、技術人員認真學習物資采購合同和構配件加工合同,了解項目對供應商的要求,強調在產品進場驗收時,須堅持按合同條款執(zhí)行,堅持質量是第一位的原則。
第5篇 工程施工監(jiān)理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監(jiān)理的重要內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關經濟法規(guī),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規(guī)定如下,
一 由專人負責各項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和管理。
二:合同簽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經領導同意簽字、蓋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條文清楚完整,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明確違約責任。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雙方恪守合同。避免違約行為,盡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響實現合同預期目標。
四:合同管理人員每月對施工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分析一次,并同時送到業(yè)主、施工單位。檢查結果在監(jiān)理月應予以反應。 。
五: 由于水利工程耗資大、施工周期長、施工條件多變,又具有不可逆轉的質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階段強化合同措施,協(xié)調約束各方行為,是搞好監(jiān)理工作的基本途徑。因此應完善合同咨詢、定期檢查和協(xié)商制度,以實現工程的建設目標。
六:當發(fā)生合同爭議,監(jiān)理工程師應本著有利于施工的正常進行,不損害工程質量,維護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協(xié)商調解。
七: 管理好監(jiān)理委托合同:每月總監(jiān)主持月度工作總結時,應檢查分析監(jiān)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況,督促每個專業(yè)工程師按照合同、監(jiān)理大綱、監(jiān)理規(guī)劃及實施細則的要求。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遵守行業(yè)準則和職業(yè)道德,達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標。
八: 對于合同執(zhí)行中發(fā)生的問題和有爭議的重大事項,總監(jiān)應及時向監(jiān)理單位反映,由監(jiān)理單位主管領導出面進一步與合同雙方協(xié)商,以求得爭議及時解決。 。
九:合同管理人員應保守機密。做好合同歸檔和借閱工作, 建立合同執(zhí)行情況。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合同執(zhí)行情況》匯報。
十:認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檔案應防潮、防蛀、防火、防盜。合同檔案需專業(yè)人員保管,避免破損。
第6篇 工程項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項目部進行工程建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維護公司的合法利益有積極重大意義。
1. 項目管理部必須按合同條款嚴格管理,熱情服務,及時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合同;
2. 開工之前,項目管理部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施工單位提交合同規(guī)定的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批復及其它相關資料;
3. 要求施工單位在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施工總平面布置、施工組織設計;
4. 根據合同要求進行場地移交,及時簽發(fā)工程開工令;
5. 核查施工單位的項目管理機構及其主要施工班組、施工機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進度控制:隨時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合同要求達到工期目標,包括分段工期和節(jié)點計劃進度,如有延誤,應要求對方提交趕工計劃,并按合同相應條款進行處罰;
7.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質量事故)應按相應制度、程序進行處理,并在合同履約部的指導下做好取證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應符合政府相關部門要求;
8. 雙方往來函件管理,我方所發(fā)函件是否已讓對方正確簽收,要求對方簽收人員必須符合合同約定或有正式的書面委托;對方發(fā)函,我方應專門指定人員簽收,除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簽收對方發(fā)函,此項工作必須在第一次工程例會上明確;
9. 對方提交我方確認的各種工程資料應在合同或公司制度要求的時間內,及時簽認后返回對方;
10. 合同爭議的處理:主動協(xié)調與對方的爭議問題,配合合同履約監(jiān)督部做好取證工作;
11. 對方違約時,應及時收集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證據,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相反,當對方提出此種要求時,我方人員應根據合同條款認真考慮是否該答應對方提出的要求,應有高度的防范意識;(注: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證據為雙方簽章確認的往來函件、合法的錄音、影像取證及傳真、電子數據等。)
12. 嚴格控制導致成本增加、工期延長的工程變更、設計變更,積極鼓勵降低成本、縮短工期的工程變更、設計變更,其變更程序應符合合同要求;
13. 施工單位申報進度工程量時應進行認真細致審核,按合同約定,不合格工程不予計量,同時嚴格按公司的管理制度執(zhí)行。
14. 及時掌握我方的工程付款情況,做好因我方延期支付工程款影響進度的協(xié)調工作;
15. 督促施工單位按合同要求及時提供結算資料與竣工資料,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辦理工程移交。
第7篇 裝飾工程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裝飾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lián)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
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yè)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第8篇 工程招投標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標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標制度
一、目的:
規(guī)范公司工程建設及材料采購招投標活動,加強對招投標的監(jiān)督管理,維護公司利益,保證項目工程質量,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二、招投標工作程序
(一)投標
1、投標項目由經營部負責,集團內部招標由生產計劃部進行協(xié)調,對外投標由信息科進行協(xié)調。
2、經營部、生產計劃部與信息科共同搜集、調查市場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據實際情況由經營部初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
3、對于初步決定參與投標的項目,由生產計劃部或信息科填寫《投標審批表》,報總經理批準后,負責登記報名、索取招標文件等工作。
4、生產計劃部獲取集團內部的招標信息后,需要技術部提供材料計劃的由技術部提供,生產計劃部編制投標預算。
5、生產計劃部編制的投標預算須報經營部進行審定。如生產計劃部編制的預算未報經營部審定的,對責任人將處以500-2000元的罰款,損失重大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6、信息科獲取的招標文件報經營部,由經營部安排投標工作。對于審批后確定投標的項目,由信息科牽頭按照程序完成投標書的制作。
7、技術部負責技術標書的編制、提供材料計劃、參加答疑會、進行咨詢、澄清等。
8、經營部負責投標保證金的使用與收回,財務部辦理手續(xù)。
9、投標工作時間必須按標書要求進行,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內的至少提前一天報經營部審批;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報總經理審批,不得延誤。
10、信息科負責打印、審查,裝訂、密封、投標(退標)文件。由于工作失誤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標時間延誤的,將對責任人處以500-2000元的罰款。
11、所有參與投標工作人員必須恪盡職守,保守公司投標機密,嚴禁將投標過程透露給其它單位及人員。若發(fā)生以上情況將對泄密人處于2000-5000元的罰款。
12、開標會議由總經理指定相關人員參加。
13、信息科應盡可能的了解其他廠家的投標情況(名稱、廠家、數量、價為等)、中標及未中標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團內部投標的文件資料由生產計劃部存檔保存,其余投標文件資料由信息科歸檔保存。
(二)招標
1、所有招標項目均由經營部負責。各部門提出的采購計劃報經營部審批,對于審批通過的項目由經營部決定自主采購或招標采購。
2、對于確定招標采購的,由信息科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招標文件和評標實施細則,發(fā)布招標信息。
3、投標商必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個人身份證明等有效證件。
4、經營部與技術部共同負責審查投標單位的資質材料。
5、經營部組織初審,技術部、信息科、生產計劃部相關人員參加審定。
6、由經營部牽頭,前款規(guī)定的各部門參加組成評標小組,完成開標、定標。所有參與評標人員要認真負責,保守機密,違反者視輕重處以500-2000元的罰款。
7、招標結束后,資料由信息科歸檔保存。
8、所有工作程序都應有文字記載、收發(fā)記錄、交接記錄等,以便責任的劃分。
合同簽訂權限及管理制度
第一條:
凡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經辦人必須嚴把合同內容關、合同文字,力求準確無誤。
第二條:
經相關部門經理審核后呈報總經理審批。合同經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第三條:
簽訂購買材料和其它經濟合同前,必須對市場進行大量的調查,做到“貨比多家”,心中有底。
第四條: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權限及流程
1.由合同經辦人統(tǒng)一使用《合同審批表》,并附合同草案,進行申請。
2.合同簽訂權限及流程:
合同金額1000元及10000元以下:
經辦人申請
→部門負責人批準→財務部經理批準→經辦人負責合同簽約
合同金額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經辦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負責合同簽約
3.合同蓋章時,經辦人須按《公章使用登記表》的要求進行登記。
4.所有簽訂的合同公司至少留存原件兩份:一份部門保存,一份交
財務部。
附表13:《投標審批表》
附表14:《合同審批表》
附表15:《公章使用登記表》
第9篇 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辦法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辦法
一、目的:為規(guī)范公司房地產項目開發(fā)建設過程中的合同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開發(fā)建設項目相關合同的簽辦與管理。
三、 職責和權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負責對外簽訂合同。公司工程部是合同管理的責任部門,具體負責合同談判、簽署及其相關業(yè)務的管理工作。
四、 管理規(guī)定:
1、 合同格式和內容凡造價在3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及總價在5萬元以上的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其合同格式應按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發(fā)的合同示范文本執(zhí)行,小于上述數額的工程項目及設備采購,其合同簽辦可參照示范文本的內容執(zhí)行。
2、 合同簽辦程序(合同會審、法律顧問、財務)合同談判員與對方進行合同洽談→草擬合同文本→工程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核→合同簽訂有權人審簽并加蓋公章。
3、 合同簽辦(專業(yè)合同的格式和內容)
(1) 根據開發(fā)建設項目的規(guī)模、內容、技術復雜程度、計劃投資額、質量及進度要求等,由工程部與對方進行洽談,草擬合同文本。
(2) 合同草稿經合同部門負責人審查修改,并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后,交分管副總審查。
⑶ 經分管副總審查簽認后,交總經理審批并加蓋合同章。
4、 合同評審重大、特殊及技術要求復雜的合同,應由分管副總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評審,依據評審結論對合同草稿進行必要的修改并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
5、 合同變更和解除
(1) 合同未正式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時,由于客觀情況的變化,須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合同雙方協(xié)商解決,簽訂新的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
(2) 合同的重要變更,必須經過評審,形成評審記錄,必要時應向原登記、公證機關進行備案。
6、 合同的份數、分發(fā)和歸檔
(1) 在合同文本的右上角應加蓋“正本”“副本”字樣。
(2) 合同正本(含 )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份數由雙方商定
⑶ 合同正式簽訂后三天內由工程部按規(guī)定發(fā)送到財務部和綜合部。
7、 合同的中止與解除因一方或雙方違約,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xié)商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妥善處理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的有關事宜。
8、 工程部應指定專人建立合同臺帳,并對合同的保管及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與管理,以防失密和履約不到位情況的發(fā)生。
第10篇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8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八)
1、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管理
1)項目負責人組織項目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讓各業(yè)務人員都清楚地認識到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質量要求。
2)做好合同變更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工程中由于各種外界條件的影響,經常會出現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需要對工程進度及合同的其它條款進行變更。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同業(yè)主洽商,做好合同變更記錄,明確因變更而產生的經濟責任,并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作為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的依據。
3)做好甲已雙方重要的會議紀要,并簽字確認。
2、工程分包合同及外包勞務合同的管理
1)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勞務合同總稱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項目負責人及預算部門和分包單位協(xié)商擬定,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雙方正式簽訂。
2)項目選擇分包單位應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在選擇時需進行招標工作。
4)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工程名稱、施工地點、分包工程項目及范圍、工程造價、分包材料、施工期限及其它雙方認為應明確的事項。
(2)總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組織審查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計劃和綜合進度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配合總包進行施工。
b)向分包單位提供有關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審核并簽認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圖預算;對分包工程的進度、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
c)為分包單位創(chuàng)造條件:做好分包單位需用的施工現場的場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礙物、接通分包單位施工用的水源、電源;修通道路;鋪設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設備堆放場地;疏通現場積水;安裝夜間施工照明等。
d)負責辦理撥款簽證和竣工驗收手續(xù)。
(3)分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參加總包組織的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綜合進度計劃的工作,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預算,送總包單位審核簽認。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c)嚴格做好施工記錄。工程竣工后,及時將有關技術資料按規(guī)定退還給有關方面。
d)配合總包向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及移交手續(xù)。
(4)任務范圍及施工責任劃分。
(5)施工技術資料管理:包括總包應向分包單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應向總包提供的資料兩部分。
(6)預結算及工程款撥付辦法:
a)施工圖預算編完后,送交總包單位審核。審定后的工程預算造價,作為總分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工程造價。
b)工程款撥付的規(guī)定。
c)工程竣工并經總包(或建設單位)驗收后,雙方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具體要求可在總分包合同中規(guī)定。
(7)設計變更及經濟責任:
a)凡是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造成的設計變更,影響分包工程甚至總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導致工程停工時,應由建設單位負責賠償其全部損失,影響工期的,工期應相應順延(項目制成統(tǒng)一表格對外,報甲方、監(jiān)理、設計同意后存檔于資料室)。
b)由于總包單位責任而造成分包工程須變更設計時,必須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并辦好洽商手續(xù)。若因此而影響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導致停工的,由總包單位負責賠償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c)凡因分包單位責任影響總包正常施工甚至導致總包停工時,其經濟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賠償,工期不得順延。
(8)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
a)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施工圖及說明書、國家頒發(fā)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如兩者或三者之間的要求有矛盾時,以施工圖設計要求為準。
b)隱蔽工程驗收:分包單位應于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總包單位(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到現場檢查,經檢查合格后,共同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xù)。
c)設備安裝工程中,凡需由總包單位在施工中預留的各種孔、洞、溝、槽或預埋鐵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圖紙上有注明者,由總包單位負責預留埋設。分包單位如需在已做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鑿洞時,一律必須通過總包單位同意,并負責保證土建工程的結構和裝修質量。若有損壞,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分包在施工中應互相注意保護成品,如施工中損壞成品時,所需一切修理費用由責任一方承擔。
d)竣工驗收:分包單位應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總包單位提出書面的'竣工驗收通知'(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應按期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兩方或三方應及時辦好'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在竣工驗收時,如發(fā)現工程質量有不符合驗收標準者,屬于分包責任造成的,分包應在商定的期限內負責修完,待符合驗收標準后,再進行辦理驗收手續(xù)。驗收完后,交給總包負責保管。
(9)總包在施工現場應給分包提供食宿和生產設施的方便。
(10)獎勵與罰款應明確規(guī)定總包分包在工期和質量方面各自承擔的責任,并規(guī)定針對責任所進行獎懲的具體數額。
(11)仲裁:總分包合同在簽訂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時,可報北京市主管部門仲裁。
3、物資采購合同與構配件加工合同
1)在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和構配件加工合同時,應經過一個由招標、選擇供應商、合同評審等步驟組成的準備階段
2)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和構配件加工合同,一方面要明確購銷雙方的權利、義務、付款原則及違約責任;另一方面要明確產品的名稱、數量、價格、質量驗收標準、供應時間及送達地點等,必要時附上加工圖。
第11篇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五) 現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為搞好項目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提高項目的管理水平,使項目的成本管理水平走上一個新臺階,特制訂項目部合同管理制度,請項目各(科)室嚴格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實行招投標制度:材料采購、勞務、分包等合同實行招投標制度,凡萬元以上的項目(含一萬元)須發(fā)出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由各專業(yè)技術部門負責根據圖紙、技術要求和供應時間共同起草,對于工程數量由技術和成本室共同核對簽認后,作為合同數量。由項目各專業(yè)技術、工程及材料聯(lián)合對材料供應商、勞務、分包單位進行考察,并寫出詳細的考察報告,根據考察報告,確定投標單位,投標文件收齊后,由項目工程、技術、材料、成本、經理等聯(lián)合組織開標,根據考察的結果和投標價格確定中標單位。
二、 合同管理:
1.成本經理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項目任何直接費用支出均應簽訂正式合同,并按已經定出的原則做好成本分析工作。合同文件及相關資料原件由成本經理統(tǒng)一保管,具體執(zhí)行人員可執(zhí)有副本或復印件。
2. 材料合同由材料室負責起草和管理,合同草稿實行各室傳閱、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條款執(zhí)行。
3.勞務和分包合同由成本室負責起草,合同草稿實行各室傳閱、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條款執(zhí)行,對于合同外發(fā)生的工作和內容必須由用工和派工人在當天簽認,每月26日前由工程經理將當月各隊所有結算資料轉交成本室核算,當月不交或隔月上交者成本室不再予以結算。
4. 項目經理組織責任人員對重要的合同文本進行學習,提高員工的合同意識。各業(yè)務主管人員以合同為日常管理的依據,加強對合同履行情況的追蹤,并及時做好記錄。各業(yè)務科室主管向成本經理提供分包單位和供應商的合同履行情況及相關證據。成本經理在進行工費、材料費等費用支出結算時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況為依據。
5. 嚴禁后補合同。
三、 變更洽商管理:
1.項目對甲方的洽商,必須先辦理完變更洽商,當天交一份給成本室備案,成本室根據變更洽商內容編制工程概算或預算上報給甲方,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變更洽商內容的施工,否則不能進行變更洽商的施工。
2. 對于勞務、分包和材料采購的技術交底應與變更洽商應嚴格區(qū)分開來,變更洽商應附有甲方簽認洽商的原始資料,方可進行調整合同價款,否則不能調整合同價款。技術交底只是作為工程施工的依據,而不能作為變更洽商和結帳的依據,凡以技術交底作為結算依據者,成本室一律不予認可。
四、 現場文明施工與臨設施工費用的管理:
1.現場文明施工:根據合同規(guī)定,在誰的責任區(qū)范圍內現場文明施工由誰負責,承包人如不能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完成,項目將另派人處理,由此發(fā)生的工日和費用應由責任人承擔。項目工長在當日派工時,應寫明有明確量化指標的工日或費用,并要求承擔人簽字認可,以便成本室在結算時扣除此項費用。
2. 臨時設施:現場臨時設施圍墻、庫房、辦公用房等必須按照技術方案中的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布置,并有施工平面圖,具體尺寸,由成本室根據圖紙計算數量和費用核算,以此給勞務隊結帳,資料不全或沒有按要求提供資料的不予結帳。
第12篇 工程監(jiān)理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監(jiān)理的重要內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關經濟法規(guī),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規(guī)定如下,
一 由專人負責各項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和管理。
二:合同簽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經領導同意簽字、蓋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條文清楚完整,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明確違約責任。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雙方恪守合同。避免違約行為,盡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響實現合同預期目標。
四:合同管理人員每月對施工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分析一次,并同時送到業(yè)主、施工單位。檢查結果在監(jiān)理月應予以反應。 。
五: 由于水利工程耗資大、施工周期長、施工條件多變,又具有不可逆轉的質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階段強化合同措施,協(xié)調約束各方行為,是搞好監(jiān)理工作的基本途徑。因此應完善合同咨詢、定期檢查和協(xié)商制度,以實現工程的建設目標。
六:當發(fā)生合同爭議,監(jiān)理工程師應本著有利于施工的正常進行,不損害工程質量,維護雙方合法利益的原則,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協(xié)商調解。
七: 管理好監(jiān)理委托合同:每月總監(jiān)主持月度工作總結時,應檢查分析監(jiān)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況,督促每個專業(yè)工程師按照合同、監(jiān)理大綱、監(jiān)理規(guī)劃及實施細則的要求。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遵守行業(yè)準則和職業(yè)道德,達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標。
八: 對于合同執(zhí)行中發(fā)生的問題和有爭議的重大事項,總監(jiān)應及時向監(jiān)理單位反映,由監(jiān)理單位主管領導出面進一步與合同雙方協(xié)商,以求得爭議及時解決。 。
九:合同管理人員應保守機密。做好合同歸檔和借閱工作, 建立合同執(zhí)行情況。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合同執(zhí)行情況》匯報。
十:認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檔案應防潮、防蛀、防火、防盜。合同檔案需專業(yè)人員保管,避免破損。
第13篇 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六)
1 .總則
( l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經濟合同管理的職能部門;
( 2 )公司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省、市的有關經濟合同的法令及規(guī)定;
( 3 )經濟合同分為二類:一類為公司與外單位簽訂的經濟合同,另一類為本公司內部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
( 4 )審查經濟合同的政策性、符合性及全面性;
( 5 )審查經濟合同是否執(zhí)行會簽;
( 6 )組織投標、重點工作的合同起草與簽訂工作;
( 7 )建立合同審批制,對各類合同分類登記、存檔;
( 8 )做好各類經濟合同補充、修正工作;
( 9 )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及訴訟事宜。
2 .簽訂經濟合同的基本要求
( l )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保護合法權益、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的法律文件。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經濟合同法》 及其相關規(guī)定,不搞違法活動;( 2 )簽訂合同前,首先審查對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社會信譽,確認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與之簽訂合同;
( 3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合法的原則;
( 4 )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為有關文件、資料、國家及各級政府批準的計劃任務書、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書;
( 5 )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重要條款:
l )工程名稱和地點;
2 )工程承包性質、范圍及內容;
3 )開、竣工的日期;
4 )工程造價;
5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的方法;
6 )業(yè)主開工條件、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提供的時間;
7 )材料和設備的價格結算方法;
8 )取費標準;
9 )質量承諾標準及保修條件;
10 )相互協(xié)作事宜;
11 )違約責任。
( 6 )合同條款的內容必須:用語確切、責任明確、字跡工整。
3 .合同的執(zhí)行
( l )了解合同簽訂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合同執(zhí)行的可行性,有無違約被罰的可能性;
( 2 )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找出影響合同履約不好的因素,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 3 )合同執(zhí)行中有無失職或行賄受賄行為,如發(fā)現不良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 4 )空白已蓋章的合同,一律不得帶出,特殊情況時,應說明單位項目內容,并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如未能簽訂,應及時交回工程管理部注銷;
( 5 )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原簽訂的合同作出變更或修改時,須訂立補充合同,履行原合同同樣的法律手續(xù)程序后,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6 )合同的中止: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中止合同,須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4 .經濟合同的管理
( l )所有經濟合同必須交工程管理部備案存檔;
( 2 )一般項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蓋章(附工程合同審批表、工程合同簽約統(tǒng)計表);
( 3 )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經有關部門的會簽后,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
( 4 )嚴格履行合同登記蓋章手續(xù),核對審批程序,對無簽字手續(xù)的有權拒絕;
( 5 )合同的簽訂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任何人不得越權使用其印章簽訂經濟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 6 )做好合同的追蹤返回工作;
( 7 )建立合同檔案,對各單項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記錄的簽證;
( 8 )對于登記上賬的合同,按月轉送統(tǒng)計人員以便按規(guī)定上報各有關部門。5 .基層單位的合同管理
( l )各基層單位合同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建立檔案;
( 2 )簽訂的工程,合同必須執(zhí)行合同的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 3 )各子公司所洽談重大工程項目或因資質需要的工程項目,必須執(zhí)行合同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 4 )凡到總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的,必須同時報送內部承包合同,一并審核、簽字蓋章;
( 5 )嚴格執(zhí)行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對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指標的,要按相關合同條款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6 )對于聯(lián)營協(xié)議,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對聯(lián)營單位的信譽、業(yè)績、資信、施工能力等進行調查,并附有一定的風險抵押,并執(zhí)行合同審批程序方可簽字、蓋章。
6 .合同的公證
( l )凡是國家合同管理機關規(guī)定鑒證的合同必須鑒證;
( 2 )除需鑒證的合同外,還需公證機關公證。
7 .內部承包合同
( l )內部承包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總經理主持審核通過;
( 2 )內部承包合同必須由公司總經理與承包責任人簽訂,其他人不得代簽;
( 3 )內部承包合同必須具有風險抵押條款,必須執(zhí)行財務的統(tǒng)一性,嚴禁私立賬戶;
( 4 )合同條款要責任明確、獎罰分明,合同到期嚴格按合同兌現;
( 5 )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發(fā)現有不妥之處,在簽約雙方同意下允許簽訂變更合同。
8 .合同考查
( 1 )工程合同必須在開工前簽訂,合同簽訂率達到100 % ;
( 2 )內部承包合同與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10 日內,簽約率達100 % ;
( 3 )合同條款要真實準確、責任分明,企業(yè)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經辦人簽字要齊全有效,不允許出現無效合同和違法合同;
( 4 )合同履約率達到80 %以上。
第14篇 工程分包及外包勞務合同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勞務合同總稱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項目成本經理和分包單位協(xié)商擬定,經項目經理審核同意后,雙方正式簽定。
二、項目選擇分包單位應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再選擇時需進行招標工作。分包商的選擇,合同的簽定執(zhí)行《北京中鐵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合同評審辦法》及《項目部合同評審及管理細則》。
三、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1、明確工程名稱、施工地點、分包工程項目及范圍、工程造價、施工期限及其他雙方認為應明確的事項。
2、總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組織審查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計劃和綜合進度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配合總包進行施工。
b、向分報單位提供有關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審核并簽定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圖預算;對分包工程的進度、::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
c、為分包單位創(chuàng)造條件:做好分包單位需用的施工現場的場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礙物、接通分包單位施工用的水源、電源;修通道路;鋪設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設備堆放場地;疏通現場積水;安裝夜間施工照明等。
d、負責辦理撥款簽證和竣工驗收手續(xù)。
3、分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參加總包組織的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綜合進度計劃的工作,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預算,送總包單位審核簽認。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c、嚴格做好施工記錄。工程竣工后,及時將有關技術資料按規(guī)定退還給有關方面。
d、配合總包向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及移交手續(xù)。
4、任務范圍及施工責任劃分。
5、施工技術資料管理:包括總包應向分包單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應向總包提供的資料兩部分。
6、預結算及工程款撥付辦法:
a、施工圖預算編完后,送交總包單位審核。審定后的工程預算造價,作為總分包單位簽定合同的工程造價。
b、工程款撥付的規(guī)定。
c、工程竣工并經總包(或建設單位)驗收后,雙方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具體要求可在總分包合同中規(guī)定。
7、設計變更及經濟責任:
a、凡是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造成的設計變更,影響分包工程甚至總包工程正常施工導致工程停工時,應由建設單位負責賠償其全部損失,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響應順延。
b、由于總包單位責任而造成分包工程須變更設計時,必須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并辦好洽商手續(xù)。若因此而影響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導致停工的,由總包單位負責賠償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c、凡因分包單位責任影響總包正常施工甚至導致總包停工時,其經濟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賠償,工期不得順延。
8、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
a、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施工圖及說明書、國家頒發(fā)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如兩者或三者之間的要求有矛盾時,以施工圖設計要求為準。
b、隱蔽工程驗收:分包單位應于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總包單位(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到現場檢查,經檢查合格后,共同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xù)。
c、設備安裝工程中,凡需由總包單位在施工中預留的各種孔、洞、溝、槽或預埋鐵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圖紙上有注明的,由總包單位負責預留埋設。分包單位如需在已作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鑿洞時,一律必須通過總包單位同意,并負責保證土建工程的結構和裝修質量。若有損壞,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偡职谑┕ぶ袘嗷プ⒁獗Wo成品,如施工中損壞成品時,所需一切修理費用由責任一方承擔。
d、竣工驗收:分包單位應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總包單位提出書面的'竣工驗收通知'(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應按期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兩方或三方應及時辦好'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在竣工驗收時,如發(fā)現工程質量有不符合驗收標準者,屬于分包責任造成的,分包應在商定的期限內負責修完,待符合驗收標準后,再進行辦理驗收手續(xù)。驗收完后,交給總包負責保管。
9、總包在施工現場應給分包提供食宿和生產設施的方便。
10、獎勵與罰款應明確規(guī)定,總包分包在工期和質量方面各自承擔的責任,并規(guī)定針對責任所進行獎懲的具體數額。
11、仲裁:總分包合同在簽定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時,可報北京市主管部門仲裁。
第15篇 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草案)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guī)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及重大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批準簽訂。
本條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標的數額來確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宣傳、學習貫徹《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3.2.2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3.2.4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檔案管理;
3.2.5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員)負責各類合同的審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公司有關示范文本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3.3.2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
3.3.3負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的洽談;
3.3.4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工合同、物資設備買賣合同的履行情況;
3.3.5負責公司各類合同備案工作;
3.3.6參與公司各類合同糾紛的調查。
3.4公司業(yè)務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洽談工作。
3.5公司采購部負責材料設備采購、設備租賃合同的洽談工作。
3.6項目經理部負責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3.7項目經理部經理(或分管副經理)負責建設工程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的具體履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3.7.1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組織學習所在工程項目的各類合同并熟悉內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設工程合同中規(guī)定的職責,監(jiān)督分包工程的進度及工程質量;
3.7.3監(jiān)督材料、設備的驗收;
3.7.4負責所在項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記錄、整理和保存與合同有關的協(xié)議、函件,辦理工程變更和簽證,并及時提交公司辦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賠資料,提供索賠依據,書寫索賠報告;
3.7.6監(jiān)督所在項目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主體的審查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重點審查業(yè)主的項目立項文件、招標文件,以確定發(fā)包人的主體資格;審查項目資金落實程度及業(yè)主以往合同履約情況,以確定業(yè)主的履約能力。
簽訂分包合同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資質等級、管理能力和實際業(yè)績。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xié)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應當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內容
4.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工程項目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編制的操作指導書規(guī)定的內容填寫。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買賣合同)的內容
4.3.2.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2.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4.3.2.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農副產品,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2.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內。
4.3.2.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有確定性,難以在合同中確定具體期限的應約定確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2.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模瑧Y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4.3.2.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岐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2.
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2.10合同聯(lián)系制度
履地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lián)系制度。
4.3.2.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4.4.1.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guī)定對發(fā)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yè)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4.4.1.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及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按重新進行評審。合同談判人員負責向合同執(zhí)行單位進行書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yè)務部負責起草文本,附合同購合同會審表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
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4.1.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xù)的,由業(yè)務部負責辦理。
按規(guī)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批準后才能簽訂。
4.4.2勞務(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簽訂
4.4.2.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guī)定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勞務隊伍資格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4.4.2.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yè)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4.4.2.3勞務(專業(yè))分包隊伍中標后,在征得業(yè)主同意(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約定)后,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該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4.4.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5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變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xié)商,重新達成書面協(xié)議,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部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了本制度5.2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應提交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fā)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
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xù)。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變更后的合同與原合同的發(fā)放的范圍相同。
5.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5.3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合同變更引起索賠的,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xié)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xù),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xù)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xù)。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5.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xù)。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履行執(zhí)行情況臺帳。
6.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書、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fā)票時應由對方
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6.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
當本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的索賠報告、對帳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6.4.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6.4.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6.4.3喪失商業(yè)信譽;
6.4.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6.5.1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6.5.2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7.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7.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xié)商解決;
7.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xié)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及公司辦公室,由部門經理和辦公室負責人擬定處理意思,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
7.3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獲知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xié)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委托律師或其他專業(yè)人員辦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業(yè)務部、采購部、項目經理部設立的合同管理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門不設合同管理員。
8.2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合同管理部、業(yè)務部、項目經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別編號,合同專用章印模需送登記注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簽訂合同時,合同各方應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簽字并蓋章,合同各頁之間應當加蓋公司騎縫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yè)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8.3簽訂合同正本、副本份數按需要確定,正副本應區(qū)分清楚。合同簽訂后交公司辦公室留存,其余各職能部門或合同履行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編號受控分發(fā)。除公司辦公室外,其他部門復印合同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編號受控,并加蓋專用印章。所有合同發(fā)放均應做好發(fā)放記錄。
8.4已簽訂的合同以及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xié)議、會議紀要、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索賠報告、對帳單、合同臺帳等資料應集中由合同管理員保管。合同管理員應對上述材料分類登記成冊,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結帳時可從合同管理員簽領相關材料。
8.5對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結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執(zhí)行部門應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況的工作報告。合同管理部審查后,連同合同、結算書以及一切往來文書、經濟簽證、變更記錄、竣工驗收證書等所有資料裝訂成冊,送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保存。
8.6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公司辦公室應在情況發(fā)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核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
9.4.4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未履行規(guī)定手續(xù)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9.4.7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顧問某某律師事務所共同起草,從 年 月 日起開始執(zhí)行,試用6個月。
第16篇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項目部管理制度【一】
工程項目部屬工程監(jiān)直接領導下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為明確本部門內各項職能,確保各項工作高效展開,在公平、公證的原則下,特制度實施本制度。
一、工程項目部工作內容:
1、組織完成工程項目開工審批手續(xù),協(xié)調施工過程中的外部關系;
2、組織實施招投標,協(xié)助簽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規(guī)范及合同規(guī)定和程序對建設項目進行從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管理,實現項目合同目標;
4、制定并實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項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組織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門經理領導下的專業(yè)工程師負責制;
②工程部根據建設項目需要,可設經理一名,副經理一名,土建專業(yè)工程師兩名、安裝工程師兩名、資料管理員一名。
2、工程部會議制度
①工程部實行定期現場辦公室制度(怡和星國際項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與定期會議相結合,根據工期、質量目標設專題會議;
②組織工程部與監(jiān)理方定期現場辦公例會制度(暫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會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專題會議制度。工程部管理制度。
③積極參加監(jiān)理例會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監(jiān)理例會。
3、檢查制度
① 要求專業(yè)工程師會同監(jiān)理相應專業(yè)及施工單位技術、施工員于上午、下午對施工作業(yè)點巡查各一次,重點部位及關鍵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點達到100%,漏點處罰:每日每點50元(特殊情況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組織周小查,由工程師負責人與監(jiān)理方負責人及各專業(yè)工程師會同施工方負責人共同實施檢查(暫定星期一上午9:00),組織月大檢查或分部分項檢查。請公司及管理人員參加,建立評比標準,進行現場講評,及時組織竣工工程初步驗收;
②針對檢查結果及時以文字形式提交有關各方簽認;
③工程部各崗位實行書面總結、計劃,分周報、月報及分段目標報告制;
④寫出管理日志,注明當日巡查情況及時間,記錄工程會議檢查事項、工程簽證設計變更、施工質量、進度問題及相應措施的實施,并不定期對其抽查。
三、工程部崗位責任制
1、工程部經理崗位責任制
①工程部經理直接對公司工程總監(jiān)負責,接受總監(jiān)領導;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協(xié)助制定項目目標、協(xié)調內外關系;
③組織起草審查招標文件、評定招標文件、擬定發(fā)包項目合同主要條款;
④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
⑤主持甲方、監(jiān)理定期周例會、月檢查、分部分項檢查,參與監(jiān)理周例會;
⑥組織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查。
⑦將工程師報上的與施工單位來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時內報總經理,并在48小時內完成。
2、專業(yè)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①工程部專業(yè)工程師對部門經理負責,接受部門經理領導;
②起草并保存與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信函及各種法律文書,并在24小時內上報經理;
③組織項目施工審批所需資料;
④起草招標文件,擬定招標程序,參與評標,完成專業(yè)技術協(xié)議條款;
⑤進行施工現場工程量的統(tǒng)計、審核,并配合審算部進復核;
⑥組織進行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⑦組織對于隱蔽工程的驗收,并確保所記錄的資料的真實、完整;
⑧工程點的巡查工作應在48小時之內完成;
⑨組織起草變更、簽證文件;
⑩審查批復施工方作業(yè)計劃、預結算資料及相應業(yè)務應在24小時之內完成;批復質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聯(lián)系單,在24小時完成。
3、工程部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資料(含公司主管部門文件資料),必須在四小時內傳達到部門崗位人員,根據相應文件內容傳達到相關單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負責簽訂的合同,必須確認合同方法律資格,經相關部門審查,報總經理審批簽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工程部管理制度。根據合同,圖紙由工程部統(tǒng)一發(fā)放,相關專業(yè)工程師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備存檔或滿足其它需要;
③設計院、總工辦簽署的變更統(tǒng)一發(fā)放到相關單位及專業(yè)工程師;
④專業(yè)工程師簽認的變更(通知)、簽證,由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審查簽認后,蓋技術專用章,統(tǒng)一發(fā)放到相關單位;
工程項目部考核制度
一、獎勵制度:
(一)嘉獎(a類):
獎勵個人50元至200元,與當月個人薪金一并發(fā)放;
1、對改善部門管理,提高業(yè)務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2、工作中表現突出,創(chuàng)造優(yōu)良成績的;
3、工程施工過程中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記功(b類):
記功類獎勵獎個人200元至500元,與當月個人薪金一并發(fā)放;全公司通報表彰;(以下三項節(jié)約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內者)
1、提出合理化建議,節(jié)約建設成本成效顯著者;
2、杜絕浪費,發(fā)現公司內或施工方人員的浪費現象及時有效進行制止的;
3、提出建議,改進施工工藝、流程,經實際驗證成果顯著的;
(三)記大功(c類):(節(jié)約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記大功獎勵獎個人1000元以上,視具體情況由工程總監(jiān)和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公司員工大會表彰。
一、處罰制度:
(一)警告類(a類):
情節(jié)較輕者給予警告處罰,不扣除個人薪金;情節(jié)相對較重者給予勸誡類處罰每次扣除當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罰款,本部門內通報;
1、不服從部門經理的領導,以各種理由推脫領導安排的工作,推諉應承擔的責任;
2、消極怠工,在部門辦公場所內發(fā)牢騷,發(fā)泄個人情緒的;
3、不按本部門規(guī)定參加例會及其他會議的;
4、對施工作業(yè)點的巡查不按規(guī)定次數進行,或者漏查;巡查過種中只走形式不重質量的;
5、不按規(guī)定填寫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進行補填的;
(二)記過類(b類):
記過類處罰每次扣除當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
1、不按規(guī)定制作周報、月報、計劃、總結等文書材料的;
2、超過規(guī)定的時限傳送文件或上報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響的;
3、未按規(guī)定程序,部門內、部門外的工作制作聯(lián)系單,走工作流程的;
4、在外單位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發(fā)泄私人不滿情緒或牢騷的;
5、個人負責的工作范圍內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未及時發(fā)現,通過部門經理或其他人發(fā)現的;
6、對于上級領導工作的整改內容未按時完成,或確實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但不及時上報的;
7、半年內受到警告類處罰三次以的;
(三)留崗查看(c類):
留崗查看處罰:情節(jié)較輕者扣除當月個人薪金1000元到2000元;情節(jié)較重者留崗查看期為一個月至三個月,留崗查看期間停發(fā)個人薪金,且對全部損失進行賠償。全公司通報批評。
1、不按圖紙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誤,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況除外);
2、工程整改兩次以上仍不能驗收通過的(特殊情況除外);
3、未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
4、工作過程中,過失泄露公司機密的;
5、工作過程中沒有成本控制意識,不注意節(jié)約,辦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費嚴重,或發(fā)現施工人員的浪費現象不制止的;
6、半年內受到記過類處罰兩次以上的;
(四)開除(d類):
開除類處罰,公司除名,扣除個人當月全部所得,并承擔全部損失。
1、未履行工作職責,造成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
2、接受施工單位的宴請、禮品禮金,其他財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娛樂休閑活動的;
3、故意泄露公司機密或未經公司同意在同行業(yè)企業(yè)中兼職的;
4、留崗查看期內仍不悔改,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不予留用的。
工程部管理制度【二】
第一部分項目管理指導流程
說明:本流程為工程部項目管理指導文件,與<項目管理流程進度表>及流程表格配合使用。各步驟執(zhí)行時間若無說明,則參照<項目管理流程進度表>中的相應工期(一般為工作日)。有些步驟視具體情況不同不一定需要執(zhí)行,但必須經過工程部經理同意。
一合同管理階段:
1、合同內部交底:合同及技術協(xié)議簽訂以后2個工作日內市場部向工程部移交合同復印件,工程部仔細了解合同內容后由工程部負責人于下一工作日召開交底會議,市場部向工程部進行交底答疑;工程部填寫合同內部交底記錄,留存?zhèn)浒浮?/p>
二工程準備階段:
1、項目立項:工程部負責人根據交底內容確定項目參與人員,填寫中標項目立項卡,項目參與人員必須在卡上簽字,項目方可啟動。
2、工程勘察:項目啟動后3個工作日內,工程部經理或項目經理、協(xié)同技術負責人進行工程現場勘察,項目經理填寫工程勘察記錄。現場勘查根據項目規(guī)模盡量安排在7個日歷天內完成,部分勘查內容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電話或網絡向甲方了解。
3、施工方案編制:工程部經理安排項目參與人9個工作日內編制完以下圖紙和文件:施工平面圖、系統(tǒng)綜合管線圖、系統(tǒng)結構示意圖、控制/傳輸原理圖→設備平面布置及安裝圖→各子系統(tǒng)線纜路由/設備編號表、其他文件和圖紙→站端/局端設備接線圖、設備清單及配置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表→甲方配合說明文檔、甲方人員培訓計劃、工程驗收計劃。
4、施工方案審核:以上所有文件圖紙必須經過工程部經理審核后方可填寫施工方案審核申請表,經甲方、監(jiān)理工程負責人同意后,組織召開施工方案審核會議,會議后填寫會議紀要分發(fā)與會各單位備案。(本步驟開始至工程項目結束前,項目經理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工程業(yè)務聯(lián)系函、工程協(xié)調記錄,與甲方或監(jiān)理就工程問題進行洽商)。
5、合同變更:施工方案審核會議中如果發(fā)生必要的合同變更,項目經理必須填寫變更審核單,工程部經理審核無誤后遞交甲方審核,甲方書面同意后由工程部經理報告總經理,并協(xié)同負責本項目的市場部人員與甲方簽訂相關補充協(xié)議。
6、編制項目預算管理卡及內部審核:施工方案審核通過以后項目經理編制項目預算管理卡(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發(fā)生的費用一并計入),該卡作為項目成本控制的關鍵文件,必須由工程部經理、采購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進行工程實施,屬對外嚴格保密文件。
7、設備采購:項目經理填寫設備采購計劃表、輔材價格表,經采購部門反饋后,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設備材料請購單,開始設備采購。項目經理還應填寫工程費用收支表,以作為工程部內部成本控制的輔助表格,在工程結束后由工程部經理審核后交財務部門備案,作為項目結算的參考資料。
三現場實施階段:
1、工程開工:項目經理在第一批用于開工的必要材料設備、工具、人員到位后填寫工程開工報告(也可在甲方審核完施工方案后就填寫申報),遞交甲方工程負責人簽署即可開工。工程部經理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召開開工動員會。
2、技術、安全交底:由項目經理與現場管理單位負責人員協(xié)商住宿及材料工具堆場,遞交甲方簽署的開工報告等進場施工證明文件,然后向項目參與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實施過程交底并進行內部答疑,填寫技術、安全交底卡。務必做到每個參與人員對項目的情況了解透徹。
3、設備材料檢驗并反饋:材料、設備到場(或到庫房)后必須檢查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并填寫設備材料檢驗反饋表。
4、收集已采購設備資料:檢查合格的設備材料按照已采購設備資料目錄收集其資料并記錄。
5、設備材料進場檢驗:填寫設備材料進場檢驗表,并配合監(jiān)理人員進行設備材料進場檢驗。
6、工程材料報驗:填寫工程材料報驗單,并配合監(jiān)理進行工程材料報驗。
7、線纜檢測:布線前必須進行線纜通斷檢測,并填寫線纜檢測記錄。
8、布線管槽施工:按照施工方案對布線路由及施工方法進行再次確認,保證其可行性;估算輔材用量,購買輔材,進行布線施工及管槽安裝,布線后填寫線纜檢測記錄 →布線路由設備編號表(已完工)→配管及管內穿線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或監(jiān)理驗收合格以后方可進行隱蔽。
9、設備安裝:按照施工方案進行設備安裝、線纜端接,填寫布線路由設備編號表(已完工)→設備安裝記錄。
10、工程變更及其他費用增加:施工過程中如果發(fā)生必要的施工內容變更,必須由項目經理填寫變更審核單、相應的變更方案及預算,工程部經理審核無誤后遞交甲方審核,甲方書面同意后填寫變更審核單(內部),經工程部經理、采購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可向施工班組下發(fā)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變更內容施工,施工完成后項目經理必須會同甲方及監(jiān)理進行施工現場簽證,以便進行增加部分工程款項的回款。工程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其他費用增加均必須按此程序執(zhí)行。
11、局端工程實施:參照以上各步驟執(zhí)行。
12、工程中間驗收:根據施工方案及工程進展情況,項目經理填寫工程中間驗收交接記錄,會同甲方及監(jiān)理進行工程中間驗收。驗收完成后施工人員退場,務必做到人走場清。
13、工程款申請: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合同規(guī)定,項目經理填寫工程款支付申請,及時進行工程款的回收。
14、調試及試運行:工程中間驗收結束后即可按照施工進度計劃及方案進行設備單體調試、系統(tǒng)聯(lián)合調試、系統(tǒng)試運行,由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主持調試,同時填寫設備單體調試記錄→系統(tǒng)聯(lián)合調試記錄→系統(tǒng)試運行記錄。
四竣工驗收階段:
1、甲方人員培訓:系統(tǒng)試運行期間根據計劃進行甲方人員培訓,填寫甲方人員培訓記錄。
2、編制竣工驗收大綱及竣工資料目錄:試運行期間項目經理即可開始編制竣工驗收大綱、竣工資料目錄。
3、竣工資料整理:項目經理根據驗收大綱、竣工資料目錄整理、填寫隨工資料、竣工質量驗收表格、其他竣工資料→竣工驗收申請。
4、竣工驗收: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書面同意后配合甲方按照竣工驗收計劃進行工程驗收交接等工作,填寫工程竣工及交接報告。
5、工程尾款回收:項目經理按照工程款申請步驟進行項目尾款回收。
6、項目總結及項目結束:項目經理協(xié)助財務部門根據項目實際發(fā)生的所有費用進行結算,填寫工程項目決算管理卡,并向總經理及工程部經理提交相應數據報表及項目參與人竣工總結報告,為下個項目作經驗積累。至此項目結束。
五流程表格目錄
第二部分工程部組織結構及項目管理流程進度表
第三部分工程部主要人員崗位職責
一工程部經理
1、對公司所有的工程項目進行全盤管理,對本部人員的工作進行管理
2、負責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就工程的相關問題與公司其他部門進行溝通
3、負責從市場部接收工程合同、技術協(xié)議
4、負責聯(lián)絡市場部、售前技術部負責人以及本部相關人員召開合同交底答疑會議
5、負責根據項目情況指定各項目參與人員及其負責工作內容,向項目人員進行項目交底
6、負責審核項目管理卡,對項目全部開支進行最終審核,根據項目經理提交的項目成本等實際情況調整施工計劃及費用
7、工程準備期間負責就項目的所有主要問題同甲方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其他人員以及監(jiān)理相關人員進行協(xié)調溝通,并最終解決
8、負責審核施工方案并同甲方聯(lián)系舉行施工方案審核會議,就施工方案相關內容同甲方溝通;負責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變更進行審核
9、負責向總經理匯報項目進展情況及無法解決的原則性問題,從工程角度提出解決方案
10、負責安排本部人員進行施工方案設計,負責施工方案設計的修改及最終審核
11、負責向甲方提交驗收報告及竣工資料,組織本部人員參與項目驗收,保證項目驗收順利完成
12、協(xié)助項目經理進行項目回款
二項目經理
1、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進行全盤管理
2、負責向工程部經理匯報項目進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從工程角度提出解決意見
3、同工程部技術人員勘查所負責項目的施工現場,取得工程相關的第一手資料
4、參與施工方案審核會議,協(xié)助工程部經理解決技術問題
5、對所負責項目進行施工方案設計,并向工程部經理提交審核
6、建立所負責項目的項目管理卡,對全部項目開支進行預算、記錄、核算及結算,向財務負責人及工程部經理、總經理提交審核
7、負責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所有文檔準備及傳遞,包括開工手續(xù)、開箱檢驗、設備材料報驗等全部過程文檔
8、參加工程部經理召開的工程部項目準備工作會議,向項目其他參與人員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交底及答疑,保證所有項目參與人員對項目情況了解透徹
9、根據項目管理卡及施工進度計劃,向采購負責人提交設備采購計劃,各種設備至少比供貨周期提前2周提交設備請購單,避免庫房設備積壓過久;對于體積較大、不方便運輸的材料,如pvc管槽及配件等,由采購部門提供主流品牌在工程所在地的市場價格及批發(fā)代理價格,項目經理據此在工程所在地采購
10、抵達施工現場后,向施工班組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按工序分階段不定期到現場檢查質量和進度,對所有施工內容進行最終確認,對工隊進行管理
11、與施工現場管理單位負責人員協(xié)商住宿及材料工具堆場,對布線路由及方法進行再次確認,估算輔材數量,購買輔材
12、工程實施期間負責就項目的技術問題、現場施工問題同甲方及監(jiān)理相關人員進行協(xié)調溝通,并最終解決。無法解決的向工程部經理匯報,并提出解決建議
13、工程實施過程中如果發(fā)生超出項目管理卡預算范圍的支出,必須有合理的原因并向工程部經理遞交變更審核單,經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
14、同技術負責人主持調試工作
15、工程實施過程中如果有需要變更的施工,向工程部經理匯報情況及原因并提出可行的變更建議,向甲方及監(jiān)理遞交經工程部經理審核通過的變更單及相關變更方案,落實設計變更的實施及工程量的確認
16、負責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的整理并提交給工程部經理
17、負責項目回款
三現場負責人
1、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面的施工現場管理
2、負責向項目經理匯報項目進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3、參與工程部經理召開的項目準備會議,接收工程部經理及項目經理的交底,提出疑問,確保了解整個項目現場施工的所有細節(jié)
4、負責與甲方及監(jiān)理現場相關人員溝通協(xié)調
5、在施工現場向施工班組進行交底,確保施工班組對施工內容了解清楚;對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行為進行現場監(jiān)督和管理,指揮施工班組施工,確保文明施工,確保項目按計劃順利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標準要求
6、管理現場材料、工具的堆放,協(xié)助項目經理購買輔材
7、嚴格監(jiān)督工人在施工期間進行的線纜線路狀況檢測,記錄檢測結果、布線路由,參與調試工作并記錄施工過程中與原計劃不同的施工內容
8、向現場管理單位移交設備并雙方簽字確認
9、變更施工完成后確保監(jiān)理人員對工程量進行核準及簽字
10、協(xié)助項目經理完成項目工程文檔資料的準備、傳遞與整理
四技工
1、協(xié)助現場負責人對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行為(包括材料的使用情況等)進行現場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文明施工
2、協(xié)助現場負責人管理現場材料、工具的使用、堆放,協(xié)助現場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管理
3、帶領工人在施工期間進行線纜線路狀況檢測,記錄檢測結果、布線路由,負責主要設備及技術含量較高的安裝工作及設備線路端接工作,參與調試工作并記錄施工過程中與原計劃不同的施工內容
4、服從項目經理及現場負責人的管理及指揮
五工程技術負責人
工程部暫時不設專職技術負責人,由售前工程師或其他項目經理兼任。
第四部分工程部內部管理制度
(草案2004-7-9第一版)
1、工程部經理對本部人員進行全面管理、指揮及工作安排;本部人員應服從工程部經理的管理及指揮。
2、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度:根據項目規(guī)模大小,每個項目經理可負責一個或多個項目,但是每個項目必須配置一名現場負責人在施工期間駐守現場,負責與甲方現場相關人員及監(jiān)理單位的現場人員溝通協(xié)調,進行現場施工管理。
3、工程部實行內部報告制度:
項目經理:必須每隔一天(保證每周3次)向工程部經理口頭匯報所負責的項目進展情況和遇到的問題;每周五上午向工程部經理遞交項目的周進度報表、自己的周工作總結及下周計劃;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向工程部經理及總經理遞交項目的月進度報表、自己的月工作總結及下月計劃;
現場負責人:必須每天填寫施工日志,向項目經理口頭匯報所負責的項目現場進展情況和遇到的問題;每周五上午向項目經理遞交自己的周工作總結及下周計劃;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向項目經理、工程部經理及總經理遞交月工作總結及下月計劃;
技工:隨時在現場向現場負責人匯報工作;
工程技術負責人:隨時就項目的技術問題與項目經理或工程部經理交流溝通。
4、每月第一個、第三個周一下午工程部召開部門會議,工程部人員必須參加(出差人員除外);項目啟動以后所有的工程會議必須有會議紀要。
5、現場勘查的仔細與全面是工程計劃周詳和施工順利實施的保障,現場勘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勘查表內容仔細、完整、認真及無誤的填寫。
6、施工方案經項目經理匯總后遞交工程部經理審核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7、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及采購計劃是工程實施的關鍵文件,工程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計劃執(zhí)行;工程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修改計劃,但必須經工程部經理審核后進行。
8、所有的變更工作必須經由工程部經理及總經理簽字同意后進行。
9、項目合同簽訂后以該項目為目的而發(fā)生的費用全部計入該項目的預算管理卡,售后維護費用也必須在預算管理卡中考慮。
10、項目預算管理卡屬于保密文件,原則上只對工程部的項目參與人員、采購、財務相關人員及總經理開放,其他人員查閱必須經過總經理同意。上述人員不得在未經總經理許可的情況下對外傳播管理卡內容。
11、項目經理根據項目管理卡及施工進度計劃,向采購負責人提交設備采購計劃表及輔材價格表,采購負責人填寫完相應內容后及時反饋,項目經理根據反饋內容至少要比供貨周期提前2周提交設備請購單,避免庫房設備積壓過久;采購負責人須向工程部提供各類設備最短供貨周期,原則上所有設備材料均由采購部門采購,便于公司統(tǒng)一管理;對于體積較大、不方便運輸的材料,如pvc管槽及配件等,由采購部門提供主流品牌在工程所在地的市場價格及批發(fā)代理價格,以便項目經理在工程所在地采購;工程部根據此價格預算輔材費用,列入管理卡;采購部門在采購過程中要向廠家索取產品質量證書、合格證、出廠檢測報告、相關認證資料、使用說明書等,以備工程使用。
12、設備采購到位以后按開工時間抵達施工現場,由現場負責人向施工班組(工頭及其工人)進行交底,項目經理強調注意事項(主要是施工安全問題);現場負責人監(jiān)督工人施工,施工中無法解決的問題由現場負責人及時向項目經理或工程部經理反映,便于及時處理;項目經理按工序分階段不定期到現場檢查質量和進度;所有施工內容由項目經理進行最終確認。
13、施工期間的協(xié)調工作由項目經理及現場負責人進行,所需的協(xié)調、招待費用及配合費用必須向工程部經理報告,經工程部經理同意后從項目的不可預見費用中支出;無法協(xié)調的可報請工程部經理協(xié)調。
14、工程實施過程中需與施工各方進行業(yè)務聯(lián)系必須填寫業(yè)務聯(lián)系函或者工程協(xié)調記錄,避免口頭協(xié)商,以免發(fā)生推諉責任等不必要的麻煩。
15、建立設備材料檢驗反饋制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工程人員隨時向采購負責人反饋設備材料質量問題,以便公司對成本、設備材料質量及供貨商進行跟蹤,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16、設備、材料及主要工具由公司庫房管理人員統(tǒng)一管理,領用時必須填寫出倉單據并參照公司的庫房管理制度執(zhí)行。技工必須愛護并小心保管公司配發(fā)的常用工具,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其正常損耗經公司檢查后可領用新的工具;施工現場的設備、材料、工具原則上由現場負責人管理,必須嚴格控制工人領用,避免材料的浪費。
17、項目執(zhí)行人員必須注意設備資料、文件、工程隨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必要時可由采購、庫管進行協(xié)助。工程隨工資料必須認真仔細、實事求是地填寫。設備材料的相關資料文件由采購部門保管,工程人員需要使用時按照公司的文件管理制度執(zhí)行。
18、項目執(zhí)行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質量保證措施、施工規(guī)范、相關技術要求、國家標準等文件進行工程質量管理及施工,保證項目按照各方要求交工。
19、工程人員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在現場的管理,如果甲方有不合理的要求,應禮貌表示必須請示工程部經理后方可答復,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形象及聲譽的言論及行為。
20、日常工作中工程部人員之間盡量使用書面文件進行溝通,做到有據可查,以免發(fā)生不必要的誤會;與公司其他部門的溝通參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執(zhí)行。
21、工程實施過程中項目經理必須利用項目管理的知識嚴格控制工程進度、質量及成本,填寫工程費用收支表,隨時供工程部經理、總經理審查以及財務人員參考。
22、工程實施中要以服務的理念進行管理,樹立公司在業(yè)主眼中的良好形象。
23、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公司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第17篇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三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三)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
承包商在工程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責任。所以,廣義地說,承包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但從管理的角度出發(fā),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證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任務。它是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障體系,以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二、監(jiān)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協(xié)調各方面的合同實施工作。同時也應監(jiān)督,協(xié)助業(yè)主和業(yè)主的工程師完成他們的合同責任,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三、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將實際情況和合同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離,對工程實施進行診斷,向項目經理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四、合同變更管理:
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如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料,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
五、日常的索賠和反索賠:
1、與業(yè)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2、與分包商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商與業(yè)主、總(分)包商、材料供應商、銀行等之間都可能有索賠或反索賠。合同管理人員承擔著主要的索賠(反索賠)任務,負責日常的索賠(反索賠)處理事項。主要有:
1)對收到的對方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查分析,收集反駁理由和證據,復核索賠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賠報告。
2)對由于干擾事件引起的損失,向責任者提出索賠要求;收集索賠證據和理由,分析干擾事件的影響,計算索賠值,起草并提出索賠報告。
3)參加索賠談判;對索賠(反索賠)中涉及到的問題進行處理。
項目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管理所涉及或發(fā)生的各類經濟合同協(xié)議等法律文件,從談判、簽約、履約、過程控制到結算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18篇 某工程監(jiān)理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監(jiān)理合同管理制度
1、工程監(jiān)理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合同管理,項目監(jiān)理部進行合同管理的主要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監(jiān)理規(guī)劃時即組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資料員負責保管合同。
2、項目監(jiān)理部進駐現場后,應及時收集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并與業(yè)主聯(lián)系,掌握工程項目的合同結構(分包商數量、分包專業(yè)項目、項目合同標段的劃分等),編制合同管理臺帳,詳見附表《合同管理臺帳》。
3、總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熟悉和研究合同內容,充分理解合同內條款,對合同中有明顯違背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的內容及明顯不合理之處,書面向合同簽訂雙方予以指出,提醒注意修改。
4、根據合同內容檢查項目部的工作制度,重點關注與合同內容聯(lián)系較為密切的工程變更處理、現場簽證、工程計量、工程款支付、索賠處理、合同爭議等工作制度。
5、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監(jiān)理工程師應定期檢查合同履行狀況(附表《合同協(xié)議執(zhí)行情況檢查記錄》)。
6、根據合同進行工程管理,處理合同爭議和索賠事項,按照合同規(guī)定審核工程變更、現場簽證、計量、工程支付事項。
7、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合同文件及時進行收集、整理、存檔。
8、在監(jiān)理過程中,遵守監(jiān)理工程師職業(yè)道德,不向無關方泄漏合同內容,以免損害合同簽訂各方的利益。
第19篇 總承包施工對合同和工程計量、決算工作管理規(guī)范
施工總承包對合同和工程計量、決算工作的管理
為規(guī)范合同管理,理順合同關系,總承包由合約工程師負責合同的洽談、簽定,預決算的編制審核,報送業(yè)主審定。
1各專業(yè)分包必須設置專職的合約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合同及工程計量和決算工作;
2違反合同規(guī)定不能履行工期、質量、安全等目標的分包單位,總承包將依據合同條款予以處罰。
3合同管理流程見圖3.7.14-1。
4預決算編制審查程序流程見圖3.7.14-2。
第20篇 x建筑施工企業(y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項目部有關對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擔保和承諾)的訂立、變更、轉讓、解除、履行、終止和管理等活動控制。
本條所稱合同即書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相關文件
1、《管理手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三、實施職責
1.本制度由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財務部負責合同訂立及執(zhí)行情況中的財務與審計監(jiān)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類:
<1>工程合同: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3>勞動、勞務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2、合同主管部門職責:
<1>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2>領導、協(xié)調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4>組織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yè)活動;
<5>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6>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違法亂紀者,未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處罰;
<7>其他需要協(xié)調解決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3、合同條款、合同申請單位和合同執(zhí)行單位
3.1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當事人名稱、住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開戶銀行、賬戶;
<2>標的(指貨物、勞務、服務等)名稱、型號、規(guī)格等;
<3>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4>價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時間、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6>違約責任;
<7>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條件;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9>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
<10>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合同性質確定或者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必備條款。
對數量、質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特別明確。
3.2申請簽訂合同的單位或部門即合同申請單位,其職責為:
<1>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信譽和履約能力等情況;
<2>具體參與合同的談判;
<3>參與合同的草擬、會簽、修改、保證合同的可行性;
<4>負責建立和管理本單位的合同臺帳、檔案及統(tǒng)計、分析。
3.3負責執(zhí)行合同的單位即為合同執(zhí)行部門,其職責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時報告合同履行情況。
4.合同簽訂程序
4.1在具體合同管理過程中執(zhí)行合同經辦人負責制,由合同經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申請、談判、變更、解除等具體事宜。經辦人是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主要負責合同條款談判、協(xié)商的負責人。
4.1.1合同經辦人在申請辦理合同過程中,應在合同審查表上簽署個人意見。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合同經辦人應盡到合理謹慎的注意義務,最大化地保護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對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盡職守、勤勉認真、并為公司創(chuàng)造顯著經濟效益的或挽回經濟損失的經辦人;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予以獎勵。
4.1.3對于因經辦人的故意、過失、疏忽等個人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予以追究。
4.2申請單位或經辦人將合同草案送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進行專業(yè)審查;
4.3合同專業(yè)管理組審查通過后,需要相關業(yè)務部門會簽審查,由合同專業(yè)管理組將合同草案報送相關業(yè)務部門進行會簽審查;
4.4審查通過后,報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同意后,到辦公室加蓋合同專用章,屬于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可使用單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4.6分公司、項目部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必須經公司授權,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對于違反程序規(guī)定的分公司、項目部將按照本制度獎勵與處罰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4.7合同專業(yè)審查
4.7.1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報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審查:
<1>經濟性
--項目計劃是否具體明確;
--市場需求情況是否可靠、屬實;
--經濟效益情況是否真實、可信;
--資金、資產使用效果的財務是否可行。
<2>技術性
--項目技術是否真實、全面、可靠;
--技術措施是否完備、可行;
--技術標準、參數是否先進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涉及的知識產權是否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有無損害本公司商業(yè)秘密、商業(yè)信譽;
--有無損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業(yè)務部門會簽審查
工程合同、勞務合同、采購合同等需經公司各部門進行會簽審查;
4.9合同數量、合同歸檔
4.9.1合同文本數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同意簽約后,由合同申請單位按規(guī)定的份數打印出版,送交辦公室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2>合同文
本數量一般為:我方合同文本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一份,同時一份副本報財務管理部門備案。
4.9.2合同管理檔案
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的管理權限建立合同管理檔案,負責整理收集的合同檔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檔記錄
--合同臺帳
--承辦人變更記錄
--合同附件、審核意見及其它有關文件資料
--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4.10合同履行、變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由合同專業(yè)管理部門會同業(yè)務相關部門對合同執(zhí)行單位進行合同交底。
4.10.2財務部應嚴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況,仔細審查所履行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與所簽合同是否一致,確定無誤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絕支付;
4.10.3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凡合同標的、數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項發(fā)生變化均屬合同變更,合同變更應由締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程序與簽訂正式合同相同,且應由原審批部門或人員簽字后生效。
4.10.4合同終止
4.10.4.1合同的終止
<1>簽約各方按合同規(guī)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終止;
<2>經合同簽約各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簽字認可之日起合同終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請單位按本制度執(zhí)行;
<3>按照合同約定,終止條件出現,合同終止。
4.11獎勵與處罰
<1>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金額為500元-10000元):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盡職守、謹慎勤勉,做出顯著成績的;
--為本單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
--檢舉、揭發(fā)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功的;
--及時處理合同沖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糾紛,為企業(yè)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其它應給予獎勵的情形。
<2>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處罰金額為500元-10000元):
--違反本制度的規(guī)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欺詐、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及公司各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
--未經授權或越權對外簽訂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將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標準的。
--先行為后補辦合同審查或合同授權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財務專用章或其他印章對外簽訂合同的。
--應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或把整體合同分解以規(guī)避書面合同或以其他單據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經辦人或合同參與人簽約時惡意串通,利用合同謀取私利損害企業(yè)利益的。
--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包括招標、議標、選擇合作方時)泄露標底和商業(yè)秘密的。
--在經濟往來中收受賄賂、回扣,影響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違反公司規(guī)定擅自為他方提供擔保保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結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驗收中履行其職責,把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和服務作為合格的產品和服務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對方違約不追究違約責任或擅自處理,損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變更審查中,玩忽職守或未盡到合理謹慎義務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損害的。
--其他各種違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