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公司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科技服務公司工作計劃與工作總結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落實公司目標管理,使公司整體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條理清晰、定位明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總經辦助理:負責收集匯總部門負責人周、月工作計劃/總結,呈交給常務副總
(二)部門負責人:負責收集、審核部門員工的周、月工作計劃/總結。
三、工作計劃/總結提交程序
(一)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圍繞公司領導下達的指令,對所管轄的部門工作目標和內容進行整合后列出下月/下周工作計劃/總結。
(二)各部門負責人每月的工作計劃/總結必須于當月最后一天前提交到總經辦助理,由總經辦助理匯總后每月3日15:00前以電子文檔形式呈交常務副總。
(三)各部門負責人周計劃/總結于次周周一11:00之前提交至總經辦助理,由總經辦助理匯總后每周星期一15:00前以電子文檔形式呈交常務副總。
(四)各部門員工根據所屬部門月計劃/總結對本月工作計劃/總結進行安排并填寫,并在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內上交所屬部門負責人。
四、工作計劃/總結編制要求
(一)月、周工作計劃/總結表須采用公司統(tǒng)一的格式編制。
(二)月、周工作計劃/總結必須要有明確的工作任務、計劃完成日期、責任部門、責任人,工作應達成的目標等。
(三)各部門在編制工作計劃/總結時,必須對上月、周的工作計劃作出工作總結,總結應當簡明扼要,盡量使用數據表明工作進展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計劃必須說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預計完成時間。
五、工作計劃落實及處理
(一)各部門應逐級下達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的實施責任人,確保各項重點
工作的落實。
(二)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重點工作的監(jiān)控,負責協(xié)調落實各項重點工作的如期推進。
(三)各部門在調整工作計劃、工作計劃不能實行或中途終止時,應及時反饋至總經辦,并說明原因。
(四)各部門沒有按時提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在公司總經理辦公會上做通報批評,并根據情況在當月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對工作計劃按時完成且完成質量較好的,在當月績效考核中予以加分。
(五)對于各部門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部門未配合或配合不好導致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則根據具體情況對協(xié)助責任人予以相應的處罰,分不清責任的,由相關人員共同承擔,沒有責任人時,由直接領導負責。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前說明原因。
附件:*z-qr-063《部門月度工作總結與計劃表》、*z-qr-064《部門周工作總結與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