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y幼兒園資產管理制度
成立幼兒園財產審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開展工作。
一、購物審批:
1. 申購固定資產,經領導班子或園務委員研究,制訂購置計劃,園長審查批準。
2. 低值易耗學習或日常用品,由個人、班組申請、填寫領購物登記表,班組部門審核,園長審批。
二、購物制度:
由總務、事務及指定人員了解物品要求,經過認真仔細的市場調查,貨比三家,認可后方能購買。
三、財產入帳登記:
物品購置后由總務或管理員驗收,并登記入帳,專人保管。
四、領物登記:
1.領物以節(jié)約為原則,杜絕浪費現象。
2. 手續(xù)完備,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領物登記、班組長簽名、每周三交單,一、五領取)
3. 領取低值易耗品,在領物登記本上登記簽字。
五、借物登記:
1. 幼兒園的一切財產設備未經領導批準和管理員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毀。
2. 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經領導同意到總務處輸借用手續(xù),并交納一定押金,手續(xù)完備方可借用。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者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3. 文娛、電教設備專人負責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為名各人使用。
4. 各室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總務登記張貼,各室負責人核對后簽字并負責保管。
5. 登記后的固定資產如因調整更換,由總務重新登記。
6. 因工作變動者,經財產審核小組審核后,方可辦理財物移交手續(xù)。
六、財產報廢:
幼兒園固定資產確因喪失效能和無法修理,經財產審核領導小組審核后及時辦理報損手續(xù)。
七、獎賠制度:
1. 隨時檢查財產使用情況,發(fā)現損壞,及時修理。每學期末自查,審核小組進行檢查。
2.對全園教職工及幼兒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堅持教育與獎懲相結合的原則。
3. 財產保管情況與年度考核成績掛鉤。
4、. 人為造成財產損壞,由本人填寫報損單,經財產審核小組核實后,視損壞程度酌情作出賠償處理,賠償物品金額的60%~20%
5. 自然損壞物品也需辦理報損手續(xù)。
八、定期盤點、維修制度:
1. 由總務、醫(yī)務、財務對固定財產每學期盤點一次,辦公用品及其他財產每學期盤點二次。
2.總務處全面負責對財產的定期檢查和維修工作。
3. 每學期末由各室負責人對財產進行自查,并將結果報總務處。
4. 寒暑假期間,總務處會同有關人員做好財產維修、儲藏和護園工作。
5. 對房舍、供電線路、開關、通訊設備、上下水道堵塞、班級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經常檢查及維修,防止倒塌、失火、觸電、阻塞、爆炸及釘、鉤、刺、拉等事故發(fā)生。
九、貴重物品和危險品專人保管制度:
1. 幼兒園貴重物由專人保管,單位開清單,交園、總務各一份,學年末盤點園產,并檢查記錄。
2. 危險用品如消毒藥水等由醫(yī)務室按規(guī)定負責保管,學期末自查,學年末配合總務處一起檢查、記錄。
第2篇 幼兒園資產管理制度
一、凡是購進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設備必須經過總務處后勤人員的驗收,登記造冊,入固定資產帳目。
二、凡是領取物品和借用幼兒園財物,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辦領取手續(xù),學期結束交還入庫。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賠償。
三、幼兒園各功能室,由幼兒園指派的負責人負責,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含衛(wèi)生管理),具體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執(zhí)行。
四、教室門、窗、桌、椅、黑板、空調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況下有陽光的天氣時,原則上不準開燈,放學或下班一定要關好。
五、各辦公室的辦公桌、椅誰使用誰負責,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級組長負責。
六、幼兒園的設備和高檔電器數具及教學場地原則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園長審批。
七、每學期總務處組織人員盤點一次,要使購進和保存帳物相符。
八、每學期結束前一周,對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和設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損壞、報廢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盤虧損失不得擅自調帳。
九、經管固定資產帳目的賬務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或暫時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
幼兒園資產管理制度范本